Workflow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icon
搜索文档
漫解税收 | 增值税VS消费税,来看消费背后的税收知识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2-20 13:08
增值税与消费税 - 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广泛,是所有商品销售和服务提供环节普遍征收的税种 [2] - 消费税并非对所有商品征收,仅针对特定商品,例如白酒、香烟、高档化妆品、超豪华小汽车、鞭炮和焰火等非刚需商品 [3] - 了解税收知识有助于商家和消费者理解商品定价逻辑,并使消费者明确自身的消费成本 [3]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 部分行业不能适用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优惠政策,具体包括住宿和餐饮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娱乐业以及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行业 [9][10] - 不适用加计扣除政策行业的判定标准是:以所列行业业务为主营业务,其研发费用发生当年的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按税法规定计算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和投资收益后的余额50%(不含)以上 [11][12] - 高新技术企业可以将符合规定的资本化研发费用归集到认定条件中的研发费用中,并在年度纳税申报时,填报在《A107041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情况及明细表》的研发费用指标相关行次 [13] 小型微利企业从业人数 - 小型微利企业的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 [15] - 鉴于劳务派遣用工人数已计入用人单位的从业人数,在判断劳务派遣公司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时,可不再将劳务派出人员重复计入本公司的从业人数 [17] 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表填写 - 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表附报事项“职工薪酬”栏次中,“职工薪酬-已计入成本费用的职工薪酬”填报纳税人会计核算计入成本费用的职工薪酬,包括工资薪金支出、职工福利费支出、职工教育经费支出、各类基本社会保障性缴款、住房公积金、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等累计金额 [18][19] - “职工薪酬-实际支付给职工的应付职工薪酬”填报纳税人“应付职工薪酬”会计科目下工资薪金借方发生额累计金额 [20]
文化事业建设费相关问题(第一期)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2-16 19:56
文化事业建设费 - 文化事业建设费是国家为促进文化事业健康发展而对广告服务和娱乐服务征收的一种政府非税收入 [4] - 广告服务范围包括利用图书、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电影、互联网等多种形式为客户商品、项目等进行宣传和提供相关服务的业务活动 具体涵盖广告代理和广告的发布、播映、宣传、展示等 [5] - 娱乐服务范围是指为娱乐活动同时提供场所和服务的业务 具体包括歌厅、舞厅、夜总会、酒吧、台球、高尔夫球、保龄球、游艺(如射击、狩猎、跑马、游戏机、蹦极、卡丁车等) [5] - 缴费主体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广告服务的广告媒介单位和户外广告经营单位 以及在境内提供娱乐服务的单位和个人 [6] - 扣缴义务人包括在境内未设经营机构的境外广告媒介单位或户外广告经营单位 其境内广告服务接受方为扣缴义务人 以及在境内未设经营机构的境外娱乐服务提供者 其境内娱乐服务接受方为扣缴义务人 [6] 个人住房交易印花税 -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37号)的规定 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免征印花税 [12] - 该政策自2008年11月1日起实施 [13]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资料留存 - 对于跨省经营汇总纳税企业 上一年度无论总机构还是非法人分支机构发生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研发活动 均由总机构汇总计算并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 [14][15]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3号)第八条规定 设有非法人分支机构的居民企业以及实行汇总纳税的非居民企业机构、场所享受优惠事项的 由居民企业的总机构以及汇总纳税的主要机构、场所负责统一归集并留存备查资料 [15][16] - 因此 跨省经营汇总纳税企业在上一年度享受了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 相关资料应当由总机构留存备查 [16]
漫解税收|发票没法补开换开,还能在税前扣除吗?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2-16 16:28
发票异常与税前扣除处理 - 企业遇到供应商发票校验异常,如供应商信息不符或发票代码异常时,需进一步核实或换开发票[4] - 若因对方公司注销等原因无法换开发票,企业可凭特定资料证实支出真实性后,其支出允许税前扣除[9][10]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行业限制 - 部分行业被明确规定不适用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其中包括房地产业[17] - 例如,某房地产公司投入150万元进行建筑节能技术研发,发生人员人工费用60万、设备购置70万、其他费用20万,但因行业限制,该笔真实发生的研发费用不能享受加计扣除[18] 增值税发票开具规定 -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当应税销售行为的购买方为消费者个人时,商家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20][21] - 在上述情况下,商家可以为消费者个人开具普通发票[22] 小型微利企业资格判定 - 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分支机构的企业,需汇总计算总机构及其各分支机构的从业人数、资产总额、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并依据合计数判断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25]
享受先进制造业增值税加计抵减应如何填写报表?填写方法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2-16 14:49
先进制造业增值税加计抵减申报填写要点 - 纳税人需登录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填写《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四)》(税额抵减情况表)[1] - 该表第6至8行仅限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纳税人填写,反映其加计抵减情况,其他纳税人不需填写[2] - “期初余额”填写上期期末结余的加计抵减额,首次享受则金额为0[3] - “本期发生额”填写按照规定本期计提的加计抵减额,按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的5%计提[3] - 发生出口业务的企业,在填写“本期发生额”时需填写“出口业务情况说明”,其中“出口业务对应的进项税额”不能抵减[5] - “本期调减额”若当期进项税额转出,需按转出额的5%调减加计抵减额[6] - “本期可抵减额”计算公式为:期初余额 + 本期发生额 - 本期调减额[8] - “本期实际抵减额”的填写规则为:当本期可抵减额大于或等于0时,分为两种情况处理[10][11] - 计算“一般项目加计抵减额”与“即征即退项目加计抵减额”时,主表数据分别取自“一般项目”和“即征即退项目”的“本月数”列[12] - “期末余额”等于本期可抵减额减去本期实际抵减额,该数据将结转至下期申报表对应栏次[13] 延期纳税申报申请条件 - 因无法预见、避免或克服的客观情况(如自然灾害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不可抗力)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的,可以申请延期办理,但应在不可抗力情形消除后立即向税务机关报告[18] - 因财务处理上的特殊原因,账务未处理完毕,不能计算应纳税额,按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确有困难的,可以申请延期[18]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行业限制 - 部分行业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包括烟草制造业、住宿和餐饮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娱乐业以及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行业[20] - 房地产业被明确列入不适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行业范围[20] - 举例说明:某房地产公司投入150万元开展建筑节能技术研发,发生人员人工费用60万、研发设备购置费用70万、其他研发相关费用20万,即便真实发生且资料齐全,也不能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20]
业务招待费只按60%扣?5个误区注意!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2-16 14:48
业务招待费税前扣除规定 - 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发生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6] - 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与筹办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可按实际发生额的60%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规定在税前扣除 [8]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适用性 - 部分行业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包括烟草制造业、住宿和餐饮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娱乐业等 [23] - 房地产企业发生的研发费用,即使真实发生且资料齐全,也不能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23][24] - 举例说明:某房地产公司投入150万元开展建筑节能技术研发,发生人员人工费用60万、研发设备购置费用70万、其他研发相关费用20万,但因行业限制,该150万元研发费用不能享受加计扣除 [24]
研发人员人工费用归集,要点须知!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2-13 09:43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要点 - 行政后勤类人员如HR、文员、食堂管理员的费用不能归集为研发费用[3] - 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可纳入加计扣除范围 前提是企业支付给劳务派遣公司的费用最终结算给研发人员作为工资薪金[5] - 研发费用中的“其他相关费用”包括技术图书资料费、专家咨询费、知识产权申请费等 其总额不得超过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总额的10%[5] - 计算“其他相关费用”限额的公式为:全部研发项目的其他相关费用限额 = 全部研发项目的人员人工等五项费用之和 × 10% / (1-10%)[5] 研发费用归集与分摊要求 - 企业需如实记录研发人员实际工作情况 例如用工时台账、考勤记录、项目日志等[6] - 企业必须按实际工时占比 将人员费用在研发和生产经营活动间进行合理分摊 未分摊的费用不能享受加计扣除[6] - 享受优惠政策采取“真实发生、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方式[6] - 需留存的凭证包括:人员岗位说明、劳动合同或劳务派遣协议、工资发放记录、五险一金缴纳凭证、工时分配表及考勤原始记录等[6] 电子税务局操作指南 - 撤销已勾选发票的第一步是登录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网页端[10] - 第二步为登录后点击【发票业务】或通过首页搜索栏查找[11] - 第三步为进入功能页面后点击【发票勾选确认】[11] - 第四步为在“发票勾选确认”页面点击【抵扣类勾选】[11] - 第五步为在“勾选状态”栏选择“已勾选”并设置开票日期后查询 选择要撤销的发票点击【全部撤销勾选】即可完成[12] 社会保险费系统操作问题 - 所有缴费人1月至11月的工伤和失业保险参保数据保留在旧系统 经办机构为工伤/失业的经办机构[14] - 查询1月至11月工伤、失业险种业务时 需选择经办机构为工伤/失业的经办机构[14] - 从12月开始 办理工伤、失业险种业务需选择经办机构为企业社会保险费或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费的经办机构[14]
无形资产如何确认摊销扣除?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2-09 16:08
企业所得税 - 文章探讨了小微企业减免的增值税是否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的问题[8] - 文章列举了不得享受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具体情形[8] - 文章提出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时研发费用能否享受加计扣除的疑问[8] 发票开具规范 - 文章明确指出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业务收款方应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13] - 文章强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虚开发票行为包括为他人、为自己或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以及介绍他人开具此类发票[13] - 文章指出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13] - 文章举例说明设计师小张私下接活取得报酬5000元试图用个人消费的餐费、交通费发票代替设计服务发票的行为是不被允许的对方公司有权且应当拒收[15] - 文章提醒个人提供劳务、服务等生产经营活动可通过“电子税务局”APP线上办理代开发票非常方便[15] 税费优惠政策 - 文章以问答形式探讨了重点群体就业税收优惠政策执行口径例如若人员在A企业享受优惠政策后再就业时间已超过3年则B企业是否可在剩余期限内享受政策[18] - 文章说明在3年(36个月)内中断就业的时间不计入3年(36个月)的期间[22]
发票合规要点全梳理,一图带你吃透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2-02 20:58
发票使用与管理的合规要求 - 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等支付款项时,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且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5] - 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5] - 发票使用禁止性行为包括:转借、转让发票;知道或应当知道是非法发票而受让、开具;拆本使用发票;扩大发票使用范围;以其他凭证代替发票使用;窃取、截留、篡改、出售、泄露发票数据[5][8] - 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按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不得擅自损毁,已经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应当保存5年[7] 取得不规范发票的税务风险 - 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5] - 企业取得填写不规范等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5][6] - 对于土地增值税,发票备注栏未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县(市、区)名称及项目名称的,相关金额不得计入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金额[6]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适用 - 失败的研发活动所发生的研发费用,只要符合相关政策要求,就能享受税前加计扣除政策[15][16] - 举例说明:A公司投入300万元开展新技术研发,发生人员人工费用80万、直接投入材料费用140万、折旧费用50万、其他相关费用30万,项目最终失败,若适用100%加计扣除政策,该项目的研发费支出最终可扣除600万元[16] - 研发活动的成败不影响政策享受,企业无需因研发失败而主动放弃优惠,需确保支出在政策规定范围内并留存好相关资料和凭证[16][17] 纳税缴费信用评价异议处理 - 经营主体对纳税缴费信用评价指标扣分或判级情况有异议,可在评价年度次年3月申请复核,主管税务机关在评价结果确定前完成复核[14] - 对纳税缴费信用评价结果有异议,可在次年年度评价前申请复评,主管税务机关应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复评[14] - 因办理税费事宜时间不满一个评价年度未参加年度评价的,可在纳入信用管理满12个月后申请复评,主管税务机关依据近12个月的信用状况确定级别,并于受理申请的次月完成复评[14]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各类支出知识梳理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1-30 09:15
福利性补贴与工资薪金支出税前扣除 - 符合规定并与工资薪金一起发放的福利性补贴可作为工资薪金支出在税前扣除 [2] - 不符合上述条件的福利性补贴应作为职工福利费按规定限额扣除 [2] 劳务派遣用工支出税前扣除 - 企业支付给劳务派遣公司的费用作为劳务费支出扣除 [3] - 企业直接支付给员工个人的费用作为工资薪金支出扣除 [3][4] - 其中属于工资薪金支出的费用可计入工资薪金总额基数作为计算其他费用扣除依据 [5] 保险费支出税前扣除 - 企业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准予扣除 [7] - 企业为全体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和补充医疗保险费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准予扣除 [7] - 除特殊规定外企业为投资者或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得扣除 [7] - 企业职工因公出差的人身意外保险费支出准予扣除 [7] - 企业按规定缴纳的财产保险和责任保险(如雇主责任险)保费准予扣除 [7] 利息支出税前扣除 - 非金融企业向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准予扣除 [9] - 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数额的部分准予扣除 [9] - 企业向关联关系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按关联方利息支出规定计算扣除额 [11] - 企业向其他内部职工或个人借款的利息支出在符合条件且不超过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数额的部分准予扣除 [12] 职工福利费支出税前扣除 - 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15] - 职工福利费范围包括集体福利部门费用、各项生活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以及其他如丧葬补助费等 [15] - 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应单独设置账册准确核算 [15] 借款费用、汇兑损失与经费支出税前扣除 - 企业发生的合理的不需要资本化的借款费用准予扣除 [17] - 为购置建造资产发生的借款费用在资产购置建造期间应资本化计入资产成本 [17] - 企业发生的汇兑损失除已计入资产成本等部分外准予扣除 [17] - 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17] - 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结转以后年度扣除 [18] - 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扣除 [18] - 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的职工培训费用可单独核算并按实际发生额扣除 [18] 广告费、业务宣传费与业务招待费税前扣除 - 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结转以后年度扣除 [21] - 化妆品制造或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 [21] - 签订分摊协议的关联企业其中一方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可按规定归集至另一方扣除 [21] - 烟草企业的烟草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一律不得扣除 [21] - 企业发生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21] 公益性捐赠支出税前扣除 - 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扣除 [24] - 公益性捐赠需通过符合条件的公益性社会组织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进行 [24]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 - 企业可在7月、10月预缴申报期及年度汇算清缴期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 [34] - 在10月份预缴申报时企业可自主选择是否就前三季度研发费用享受加计扣除优惠 [34] - 企业享受该优惠采取“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方式 [34]
研发样品对外销售其材料费用,可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吗?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1-28 15:29
研发费用与样品处理 - 用于销售的研发样品材料费用可计入研发费用或产品成本但不能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 [5] - 未清晰归集用于销售的研发样品材料可能导致补税 滞纳金和影响公司纳税信用评级 [5] 股权转让所得税处理 - 股权转让收入于转让协议生效且完成股权变更手续时确认收入实现 [11] - 计算股权转让所得时不得扣除被投资企业未分配利润等股东留存收益中按该股权可能分配的金额 [12] 组合销售企业所得税处理 - 买一赠一等组合销售本企业商品不属于捐赠应将总销售金额按各项商品公允价值比例分摊确认各项销售收入 [14]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 - 取得不属于应税项目但按规定开具的不征税增值税普通发票可作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 [15] - 源泉扣缴非居民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税款不属于居民企业实际发生的合理支出不得在居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18] 高新技术企业税收政策 - 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期满当年在通过重新认定前企业所得税暂按15%税率预缴年底前未取得资格需补缴相应期间税款 [19] 居民企业认定标准 - 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依外国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为居民企业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