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塞力医疗: 内部控制制度(2025年8月)
证券之星· 2025-08-30 00:51
内部控制制度总则 - 公司制定内部控制制度旨在加强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 保护投资者权益 依据包括《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1][2] - 内部控制目标涵盖遵守法律法规 提升经营效益和股东回报 保障资产安全 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2] - 董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和有效执行负责 [2] 内部控制内容 - 内部控制主要包括环境控制 业务控制 会计系统控制 信息传递控制和内部审计控制等内容 [4] - 公司需明确各部门岗位职责权限 建立授权检查和问责制度 确保指令严格执行 [6] - 内部控制活动覆盖所有营运环节 包括销售收款 采购付款 资金管理 财务报告 信息披露等 [7] - 公司重点加强对控股子公司 关联交易 对外担保 募集资金使用 重大投资和信息披露等活动的控制 [9] - 公司持续监控经营风险 财务风险 市场风险 政策法规风险和道德风险 并采取必要控制措施 [10] 对控股子公司的管理控制 - 公司建立对控股子公司的控制制度 明确委派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的选任方式和职责权限 [14] - 公司督导控股子公司建立经营计划和风险管理程序 并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和审议程序 [14] - 财务部定期分析子公司月度报告 包括营运报告 资产负债表 损益表 现金流量表等 [14] - 人力资源部建立对控股子公司的绩效考核制度 [14] - 控股子公司需逐层建立对下属子公司的管理控制制度 [15] 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 - 关联交易内部控制遵循诚实信用 平等 自愿 公平 公开 公允原则 不得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 [16] - 公司明确划分股东会董事会对关联交易的审批权限 规定审议程序和回避表决要求 [17] - 公司确定并及时更新关联方名单 发生交易时需审慎判断是否构成关联交易并履行审批报告义务 [18] - 独立董事需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事前认可 可聘请中介机构出具专门报告作为判断依据 [19] - 关联董事和关联股东在审议关联交易时须回避表决 [20] - 公司需详细了解交易标的状况 交易对方资信状况 并根据充分定价依据确定交易价格 [21] -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应签订书面协议 明确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 [22] - 独立董事至少每季度查阅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发现异常及时提请董事会采取措施 [23] - 公司发生关联方占用或转移资源造成损失时 董事会应及时采取诉讼财产保全等保护性措施 [24] 对外担保的内部控制 - 对外担保内部控制遵循合法 审慎 互利 安全原则 严格控制担保风险 [25] - 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和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行使审批权限 违反审批权限和审议程序将追究责任 [26] - 公司调查被担保人经营和信誉情况 董事会审议分析其财务状况营运状况和信用情况 必要时聘请外部机构风险评估 [27] - 公司对外担保要求对方提供反担保 并谨慎判断反担保提供方的实际担保能力和可执行性 [28] - 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审议对外担保时发表独立意见 必要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核查 [29] - 公司妥善管理担保合同及相关资料 定期与银行等机构核对 保证存档资料完整准确有效 [30] - 财务部指派专人持续关注被担保人情况 收集财务资料和审计报告 定期分析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 [31] - 对外担保债务到期后 公司督促被担保人履行偿债义务 若未能履行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32] - 担保债务到期需展期并继续提供担保的 应作为新的对外担保重新履行审批程序 [33] - 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比照上述规定执行 并及时通知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4] 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控制 - 公司严格做好募集资金存储 审批 使用 变更 监督和责任追究等工作 [35] - 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 与开户银行签订专用账户管理协议 [36] - 公司制定严格募集资金使用审批程序和管理流程 保证按招股说明书用途和项目预算使用 [37] - 公司跟踪项目进度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确保按承诺计划实施 定期向董事会和财务部门报告进展 [38] - 内部审计部门跟踪监督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定期向董事会报告 独立董事定期检查并可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审核 [39] - 公司积极配合保荐人督导工作 主动通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授权保荐代表人查询银行支取情况 [40] - 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或投资方式 必须经董事会审议 通知保荐机构 并提交股东会审批 [41] - 公司终止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应尽快选择新项目 董事会对新项目可行性必要性和投资效益作审慎分析 [42] - 公司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全面核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并在年度报告中披露 [43] 重大投资的内部控制 - 重大投资内部控制遵循合法 审慎 安全 有效原则 控制投资风险 注重投资效益 [44] - 公司按公司章程和议事规则规定权限和程序审批重大投资 委托理财事项由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批准 不得授权董事个人或管理层行使 [45] - 公司指定专职部门负责对重大投资项目可行性投资风险投资回报等进行研究和评估 监督执行进展 发现异常及时向董事会报告 [46] - 公司进行衍生产品投资的 应制定严格决策程序报告制度和监控措施 限定投资规模 [47] -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的 应选择资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 并签订书面合同 [48] - 董事会指派专人跟踪委托理财资金进展及安全状况 出现异常时及时报告 以便采取有效措施回收资金 [49] - 董事会定期了解重大投资项目执行进展和投资效益情况 如出现未按计划投资 未能实现预期收益 投资发生损失等情况 应查明原因追究责任 [50] 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 - 公司按上市规则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明确重大信息范围和内容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董事会秘书为对外发布信息主要联系人 [51] - 当发生可能对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时 责任人应及时向董事会和董事会秘书报告 相关部门人员应积极配合提供资料 [52] - 公司建立重大信息内部保密制度 因工作关系了解到相关信息的人员在披露前负有保密义务 若信息不能保密或已泄漏 公司应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和披露 [53] - 公司规范对外接待网上路演等投资者关系活动 确保信息披露公平性 [54] - 董事会秘书对上报内部重大信息进行分析判断 按规定需披露的及时提请董事会履行程序并披露 [55] - 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公开承诺事项的 公司指定专人跟踪落实情况 关注履行条件变化 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并披露 [56] 内部控制的检查和披露 - 内部审计部门定期检查公司内部控制缺陷 评估执行效果和效率 提出改进建议 [57] - 内部审计将检查中发现内部控制缺陷和改进建议等形成内部审计报告向董事会通报 发现重大异常可能或已遭受重大损失时立即报告董事会 [58] - 董事会依据内部审计报告审议评估内部控制情况 形成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59] - 注册会计师在对公司年度审计时 就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情况出具评价意见 [60] - 如注册会计师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表示异议 董事会应做出专项说明 [61] - 公司将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作为绩效考核重要指标 建立责任追究机制 对违反制度的责任人查处 [62] - 公司于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将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注册会计师评价意见报送交易所 与年度报告同时披露 [63] -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工作底稿审计报告及相关资料保存时间遵守档案管理规定 [64] 附则 -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等规定执行 与有关规定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等为准 [65]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66]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批后生效 未尽事宜或与有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公司章程不一致时按有关规定执行 [67]
苏州规划: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8-30 00:29
公司治理 - 公司章程和三会文件要件齐备且保存完整[1] - 公司治理结构完善且相关业务规则得到有效执行[1] - 关联交易和对外担保等事项履行了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1] 内部控制 - 内部审计部门设置合理且制度建设完备[1] - 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部门工作计划执行有效[1] - 公司建立了完备合规的内控制度并定期开展审计[1] 信息披露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良好[1][3] - 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完整规范[2][3] - 日常信息披露符合监管要求[3] 利益保护机制 - 建立了防止资金占用的完善制度[4] - 未发现关联方占用资金或资源的情形[4] - 关联交易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履行到位[4] 募集资金使用 - 募集资金使用与披露情况一致[5] - 存在募投项目延期情况并于2023年9月28日和2024年4月24日进行披露[8] - 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时未进行风险投资[5] 经营业绩 - 2025年1-6月营业收入10290.70万元同比下降22.11%[8] - 同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503.60万元同比下降65.70%[8][9] - 业绩波动因素已提请管理层关注并履行信披义务[9] 承诺履行 - 公司及股东各项承诺得到有效履行[6] - 承诺履行情况相关信息披露完整及时[6] 其他事项 - 重大合同和大额资金支付记录规范完整[7] - 分红规划和相关决议执行符合要求[6][7]
朗鸿科技: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朗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8-30 00:17
持续督导工作概述 - 保荐机构对朗鸿科技2025年半年度信息披露文件进行审阅 [1] - 公司规章制度在重大方面有效执行 但内部控制制度存在费用报销审批流程规范待加强、销售合同评审执行不足及仓库存货出库管理不及时等问题 [1] - 保荐机构定期核查募集资金专户 未发现重大违规使用情形 [1][2] - 保荐机构审阅公司三会文件 督导财务核算、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规范运作 [1] 内部控制问题及整改措施 - 针对费用报销审批问题 公司开展自查并组织审批流程培训以确保员工掌握规范 [3] - 针对销售合同评审执行不足 公司对责任人进行培训并完善合同管理流程 [4] - 针对仓库存货出库管理不及时 公司对操作执行人进行指导并加强内部监督核查ERP系统操作 [5] 重大风险事项 - 公司外销业务收入占比高 2025年半年度外销收入达2508.79万元 人民币升值将影响产品国际价格竞争力 [8] - 消费电子行业与宏观经济强相关 若宏观经济下行可能导致客户需求下降 [8] - 外销业务受国际局势、进口政策、贸易摩擦及海外疫情等因素影响 可能对货物发运和清关时效产生不利影响 [8] 股份质押与冻结情况 - 截至2025年6月30日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高管持有股份均无质押或冻结情形 [9]
辽宁成大: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证券之星· 2025-08-29 23:11
审计委员会设立依据 -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制定本细则 [1] 审计委员会职能定位 - 作为董事会下设专门工作机构 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披露 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和内部控制 [1] - 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 [1][3] 人员组成要求 - 由3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管的董事组成 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 [2] - 委员需具备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 由董事长/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全体董事三分之一提名 [2] - 设主任委员1名 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担任 [2]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 可连选连任 [2] 主要职责权限 - 审核财务信息及披露 监督内外部审计工作 评估内部控制 [3] - 需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事项包括:披露财务报告及内控评价报告 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聘任解聘财务负责人 会计政策变更等 [3][4] - 监督外部审计机构选聘 制定选聘政策流程 审议选聘文件 确定审计机构并建议审计费用 [4] - 审阅财务报告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 关注重大会计问题 欺诈舞弊可能性 [4] - 评估内部控制制度适当性 审阅内控自评报告和审计报告 督促缺陷整改 [5] - 指导监督内部审计制度实施 审阅年度审计计划 接收内部审计报告 [5] 监督核查机制 - 每半年检查募集资金使用、担保、关联交易、证券投资、对外投资等重大事件实施情况 [6][7] - 核查大额资金往来及与董事、高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资金往来 [7] - 发现财务舞弊线索、经营异常、负面舆情、投诉举报时可要求自查或聘请第三方中介 [7] - 督促内控缺陷整改 制定整改方案和问责制度 [8] 议事规则 - 会议分定期和临时会议 由主任委员召集主持 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 [9] - 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 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 [9] - 委员须亲自出席 不能出席需书面委托 独立董事需委托其他独立董事 [10] - 会议记录需签字并保存10年 审议意见以书面形式提交董事会 [11] - 讨论事项存在利害关系须回避 会议异常需披露相关信息及法律意见 [11] 信息披露要求 - 年度报告披露时需同步披露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和会议召开情况 [11] - 发现内控重大缺陷或风险需公告披露缺陷内容、后果及应对措施 [8]
光峰科技: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2025年8月)
证券之星· 2025-08-29 22:19
审计委员会设立目的与法律依据 - 为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提高内部控制能力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设立[1] -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协调 监督内部审计制度实施 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1] - 审计委员会成员需保证足够时间和精力履行工作职责 勤勉尽责 促进公司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1] 审计委员会人员组成要求 - 审计委员会由3名或以上董事组成 其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 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2] -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具备履行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切实有效监督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2] - 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一致 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6年 任职期间不再担任董事者自动失去委员资格[3] 审计委员会主要职责权限 - 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4] - 需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的事项包括: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 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聘任解聘财务总监 会计政策变更或重大差错更正等[4] - 审阅公司财务报告 对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提出意见 重点关注重大会计和审计问题 特别关注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可能性[4] 外部审计机构监督职责 - 审计委员会负责监督外部审计机构的聘用工作 制定选聘政策流程 审议选聘文件 确定评价要素和评分标准 审议决定聘用机构并就审计费用提出建议[5] - 每年至少召开1次无管理层参加的与外部审计机构的单独沟通会议 董事会秘书可以列席[6] - 定期向董事会提交对外部审计机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监督职责情况报告[7] 内部审计工作监督职责 - 内部审计机构在接受公司业务活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财务信息监督检查过程中 应接受审计委员会的监督指导[7] - 审计部须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提交给管理层的各类审计报告整改计划和整改情况须同时报送审计委员会 发现重大问题应立即直接报告[8] - 监督指导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半年对募集资金使用担保关联交易证券投资等重大事件的实施情况及大额资金往来情况进行检查[8] 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估职责 - 评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设计的适当性 审阅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外部审计机构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9] - 督促内控缺陷整改 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财务造假等问题时 督促公司制定整改方案并限期内完成整改[10] - 根据内部审计机构提交的报告资料 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书面评估意见并向董事会报告[10] 审计委员会特别职权 - 有权检查公司财务 监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的行为 要求损害公司利益者予以纠正[11] - 可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和临时股东会会议 在董事会不履行职责时自行召集主持股东会会议[12] - 可接受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的书面请求 对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13] 议事规则与决策机制 - 审计委员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 临时会议当有2名以上委员提议或主任委员认为有必要时召开[15] - 会议应由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 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 因回避无法形成审议意见时由董事会直接审议[16] - 表决方式包括现场记名投票举手邮件通讯方式等 会议记录决议授权委托书等资料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18]
三生国健: 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8-29 21:12
内部审计制度总则 - 制定制度旨在加强对公司内部各部门、控股子公司及重大影响参股公司的管理和监督,规范内部审计工作并提升质量 [1] - 制度依据包括《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科创板自律监管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1][2] - 内部审计定义为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对内部控制、风险管理、财务信息真实性及经营活动效果的评价活动 [2] - 内部控制目标包括遵守法律法规、提升经营效率、保障资产安全及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公平 [3][4] 内部审计部门与人员设置 - 设立独立内部审计部门,直接对董事会负责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且不得置于财务部门领导之下或合署办公 [4][5] - 配置专职审计人员不少于三人,负责人由审计委员会提名并董事会任免,其他人员聘用由审计委员会决定 [6][7] - 审计人员需具备专业知识及职业道德,并保持稳定性,需回避利害关系事项 [8][9][10] - 所有内部部门及子公司需配合审计工作,不得妨碍 [11] 审计职责与总体要求 - 主要职责包括评估内部控制完整性合理性、审计财务资料合法性真实性、反舞弊机制建设及定期报告 [12] - 需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审计计划执行情况及发现问题,年度结束后提交工作报告 [12][13] - 审计范围覆盖所有经营环节,包括销货收款、采购付款、资金管理等,并可调整 [15] - 审计证据需具备充分性相关性可靠性,工作底稿需完整记录并归档保密 [16][17] 审计工作程序 - 工作程序包括拟定计划、组建审计组、发出通知、实施审查取证、提出改进意见等 [18] - 审计终结后10日内提出初稿,被审计单位5日内反馈意见,最终报告经审批后下达 [9] - 需制定《落实审计结果责任表》并跟踪检查落实情况,必要时进行后续审计 [9] 内部控制评价与重点审计 - 每年至少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说明审查目的范围结论及改善建议 [19] - 重点审计对外投资、资产买卖、对外担保、关联交易、募集资金及信息披露等事项 [20][23][24][25][26][27] - 发现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风险需及时报告审计委员会,董事会需披露并督促整改 [21][22] 信息披露与奖惩机制 - 审计委员会需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董事会审议并披露,会计师事务所需核实评价 [15][30] - 对审计人员培训考核,成绩显著者奖励,泄漏机密或以权谋私者追究责任 [33][34] - 被审计单位妨碍审计或弄虚作假等行为将受经济处罚或职务处分 [35][18] 附则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不一致时以法律法规为准 [36] - 制度自董事会批准日起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37]
中国中冶: 中国中冶对五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2025年半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8-29 20:17
财务公司基本情况 - 财务公司为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下属非银行金融机构 成立于1992年 注册资本人民币37.5亿元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5号 [1] - 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001H21100000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1710917K 法定代表人董甦 [1] - 经营范围为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 接受金融监督部门监管 [1][2] 风险管理架构 - 设立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 董事会下设由非高管董事组成的风险管理委员会 作为全面风险管理权威机构 [2] - 编制《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建立授权管理体系 形成部门间、岗位间相互监督制约的风险控制机制 [3] - 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监督风险控制情况、审查风险指标 对资金结算、信贷、投融资等重大风险实施监控 [4] 业务风险控制措施 - 结算业务制定《人民币结算办法》等制度 依托五矿司库系统实现多级授权审批和即时对账功能 [4] - 信贷业务执行贷前调查、贷中审查和贷后检查三查制度 实施审贷分离与分级审批机制 [5][6] - 存款业务遵循平等自愿原则 严格按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和人民银行规定执行 保障资金安全 [5] 信息系统与安全建设 - 2017年实施五矿资金管理与结算系统建设 2023年更名为五矿司库系统 配套建设独立机房和异地灾备机房 [6] - 部署高性能防火墙实施内外网隔离 采用数字证书认证和备份策略确保数据安全 [7] - 已与二十家银行核心业务系统对接 确保数据传输安全高效 [7] 经营与财务数据 - 截至2025年6月30日资产总额503.01亿元 负债总额441.10亿元 所有者权益61.90亿元 资产负债率87.69% [7] - 2025年上半年营业收入2.03亿元 利润总额0.99亿元 [7] - 中国中冶在财务公司存款余额44.47亿元 占合并货币资金总额530.57亿元的8.38% 贷款余额72.1亿元 占带息负债1288.21亿元的5.60% [8] 监管合规状况 - 各项监管指标符合《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要求 未发现重大风险缺陷 [8][9] - 业务运营合法合规 无重大操作风险发生 内部稽核由纪检审计部独立执行 [7][9] - 关联存贷款业务风险可控 未出现因现金头寸不足导致的延迟付款情况 [8][10]
中国神华: 《2025年上半年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8-29 20:17
财务公司基本情况 - 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由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60%股权 是公司的关联方 [1] - 财务公司注册资本为1,750,000万元人民币 其中国家能源集团占比60.00% 中国神华占比32.57% [1] - 财务公司获准经营的业务范围包括吸收成员单位存款 办理成员单位贷款 票据贴现 资金结算 委托贷款 债券承销 同业拆借及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等 [1] 内部控制体系 - 财务公司建立了以股东会 董事会 监事会为核心的现代法人治理结构 股东会为最高决策机构 董事会决定重大事项 总经理负责日常经营管理 [2] - 财务公司设立了对董事会负责的风险管理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 并建立了风险管理与法律事务部和审计稽核部 实行内部审计监督制度 [2] - 财务公司编制了《内部控制管理手册》及配套制度 构建了基于风险矩阵的识别与评估体系 实现对各类业务风险的动态监测和分级管控 [2][3] - 财务公司建立了覆盖结算管理 存款管理 资金计划管理 信贷业务的全流程制度体系 明确各业务环节的操作规范与风险控制要求 [4][5][6] 业务风险控制措施 - 结算业务方面 财务公司制定了《结算管理办法》《银行结算账户对账管理办法》等制度 通过全球金融管理服务平台实现资金结算 保障安全快捷 [4] - 存款管理方面 财务公司制定了《协定存款管理办法》《定期存款管理办法》等制度 严格审查开销户及预留印鉴 保障成员单位资金安全 [4] - 信贷业务实行贷前调查 贷中审查和贷后检查 并实行审贷分离 分级审批 每笔业务需经信贷管理部审查 风险合规审核及信贷业务审查委员会审议 [6] - 投资业务以"安全性 流动性 收益性"为原则 投资总额不高于资本净额70% 设立投资业务台账并定期对账 确保账实相符 [7][8] - 财务公司持续优化信用风险管理机制 强化受托支付管理 严格审查贷款用途与流向 维持零不良 信贷资产质量处于可控区间 [6][7] 信息科技与系统控制 - 财务公司建立健全信息科技管理制度和技术规范 严格划分信息系统开发 测试 生产运行与使用部门职责 [8] - 信息系统涵盖资金结算 网上银行 财务核算 资金监控 信贷管理 风险管理 客户管理等功能 构建了完整业务流程和保障制度 [8][9] - 财务公司分期建设风险管理信息化项目 借助信息化管理手段将规范性要求固化于系统中 实现对风险的动态管理 [9] 经营与财务表现 - 截至2025年06月30日 财务公司资产总额为307,723百万元 负债合计268,848百万元 所有者权益38,875百万元 [10] - 2025年1-6月累计实现营业收入2,236百万元 利润总额2,311百万元 税后净利润1,799百万元 [10] - 财务公司存放中央银行款项132.77亿元 存放同业款项181.79亿元 吸收成员单位存款2,685.88亿元 发放贷款及垫款1,988.51亿元 [10] 关联金融业务情况 - 中国神华集团与财务公司开展存贷款等金融业务 截至2025年06月30日 在财务公司存 贷款比例分别为46%和41% [17][18] - 财务公司2025年向集团提供的综合授信每日最高余额为100,000百万元 实际发生票据贴现327百万元 开具承兑汇票1,496百万元 [17] - 集团货币资金余额1,616亿元(不含结构性存款71亿元) 在其他银行存款871亿元 贷款207亿元 [18] 监管合规与风险状况 - 财务公司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监管规定 业务运营合法合规 风险管理体系健全且运行有效 [9][12] - 未发生支付 大额贷款逾期 重要信息系统严重故障 被抢劫或诈骗等重大事项 未受到过监管部门行政处罚 [13] - 未发现财务公司存在违法违规情况 或违反《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等规定的情形 [13][19]
宜宾纸业: 关于对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8-29 19:44
财务公司基本情况 - 财务公司于2014年5月5日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批准设立 为非银行金融机构 注册地位于宜宾市翠屏区岷江西路150号 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投资、非独资) 法定代表人为代宁 [1] - 财务公司所属行业为货币金融服务 持有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197H251150001)和营业执照 经营范围为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 [1] - 截至2025年6月30日 财务公司注册资本为308,561.92万元人民币 主要股东包括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出资比例42.25%)、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比例40.56%)及农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出资比例12.64%) [1] 内部控制体系 - 财务公司建立了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 包括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及下设专业委员会(战略与预算委员会、风控合规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 明确划分职责权限 确保科学规范运作 [3][4][5][6][7][8][9][10][11] - 财务公司设立风控合规部作为日常风险管理平台 独立于业务部门 负责风险监测、合规管理及内控评价 同时设立审计稽核部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 对经济活动全程进行内部稽核和监督 [12][13][20] - 财务公司针对各项业务制定详细的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 包括资金计划管理、存款业务、结算业务、信贷业务、同业业务等 通过分级授权、审贷分离、集体决策等机制控制风险 [14][15][16][17][18][19] 经营管理与风险状况 - 截至2025年6月30日 财务公司资产总额为6,658,348.55万元 其中存放中央银行款项314,990.19万元 存放同业款项792,695.63万元 贷款和贴现资产3,277,240.08万元 吸收存款5,956,208.64万元 [22] - 2025年1-6月 财务公司实现营业净收入21,543.82万元 拨备前利润17,235.81万元 营业利润17,591.98万元 [22] - 财务公司所有监管指标均符合《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要求 包括贷款比例、票据承兑和转贴现总额比例、自有固定资产比例等 未发现违规经营行为 [23][24] 信息系统与数据安全 - 财务公司核心业务系统由科蓝软件公司开发 数据服务器自主运维 所有数据传输均加密处理并实现异地备份及金融级安全认证 截至2025年6月30日已投入使用核心业务系统、信贷业务系统、投融资业务系统、反洗钱系统等 [21] - 财务公司成立信息安全领导小组 制定《信息科技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计算机安全管理办法》等多项制度 提升员工信息安全风险防范意识并规范操作流程 [21] 关联业务情况 - 截至2025年6月30日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为6,156.02万元 贷款余额为111,739.00万元 未发生资金头寸不足导致的延迟付款情况 [24] - 财务公司信贷业务对象仅限于五粮液集团成员单位及下游产业链交易对手 严格执行审贷分离和分级审批制度 [17][18]
ST帕瓦: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进展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29 19:44
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1][2]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 公司A股股票于2025年5月6日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1][2] - 公司每月披露一次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 [1] 公司管理层和财务人员调整及培训 - 公司原董事长、总经理张宝辞去董事长、总经理职务并不再代理董事会秘书 [2] - 公司选举王宝良担任董事长、总经理并任法定代表人 聘任濮卫锋担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2] - 原财务总监袁建军辞去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职务 由董事会秘书濮卫锋代行财务总监职责 [2] - 公司财务部门已进行两次内部财会专业知识培训 重点学习《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等相关法规 [3][4] - 公司通过董监高微信群不定期推送A股市场公司违规案例 警示合规重要性 [4] 公司内部控制改进措施 - 公司聘请第三方审计机构及专业管理咨询机构 对公司内控进行全面梳理和缺陷审查 [2][5] - 公司加强内部审计人员配置 后续将招聘更专业的内部审计人员 [5] - 公司优化股东大会会议流程 增加股东专项交流环节以发挥股东方监督作用 [5] - 公司修订并完善相关会计政策、核算流程 加强财务与业务人员间的沟通与协作 [4] 资金占用及追讨情况 - 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张宝通过供应商占用公司资金14142万元 占用销售货款4991.88万元 合计占用资金本金19133.88万元 [6] - 截至公告披露日 公司已收到张宝归还的占用款项3000万元 公司将持续督促归还本金及利息 [6] - 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张宝涉嫌职务侵占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