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持股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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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光新材: 华光新材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25 00:20
员工持股计划概况 - 公司于2025年7月24日通过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完成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涉及41.3万股股票,由不超过110名员工认购,认购价格为9.73元/股 [1][3][4] - 预留份额来源包括原计划预留40万股及收回离职员工持有的1.3万股,合计占总股本比例不超过1% [3][6] - 参与对象为核心技术人员、中高层管理人员及核心业务骨干等,其中102名普通员工合计认购38.2万股(占计划总额19.1%),董事、监事及高管合计持股比例不超过30% [5][6] 分配与锁定期安排 - 预留份额锁定期为12个月,解锁后由管理委员会择机出售或过户至个人账户,锁定期内衍生股份(如送转股)需同步锁定 [6][7] - 禁止买卖股票窗口期包括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业绩预告前10日及重大事件决策至披露期间 [7] 业绩考核机制 - 考核年度为2025年,以经审计的扣非净利润为基准,目标值分两档:触发值(最低要求)和挑战值(更高目标),实际解锁比例按完成率计算 [7][8] - 公司层面解锁比例分三档:完成挑战值100%解锁,低于触发值则0解锁,中间值按线性比例计算 [8] - 个人考核分A/B/C/D四档,对应解锁比例分别为100%、80%、0%,未解锁份额由管理委员会收回并重新分配或出售 [9][10] 决策程序与合规性 - 该计划已通过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无需再次提交审议,并获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出具合规法律意见书 [1][2][11]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认分配程序合法,不存在强制参与或财务资助情形 [10]
华光新材: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华光新材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购买价格调整及预留份额分配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7-25 00:20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关于 法律意见书 浙江省杭州市杭大路 1 号黄龙世纪广场 A 座 11 楼 310007 电话:0571-87901111 传真:0571-87901500 法律意见书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发文号:TCYJS2025H1249 致: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意见书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下称"本所")接受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的委托,担任公司本次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 司(下称"华光新材"或"公司" (下称"本次持股计划""本持股计划"或"本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 本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 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下 称"《独董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下称"上交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下称"《规范运作指引》")等 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振德医疗: 振德医疗关于修订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24 00:24
证券代码:603301 证券简称:振德医疗 公告编号:2025-023 振德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振德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议,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草案修订="草案修订"> 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和《关于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修订稿)>的议案》,同意对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 员工持股计划" )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并相应修订《公司第一期员工 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和《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的相关内容。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2 日召开的第一期员 工持股计划第三次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5 月 24 日、2021 年 6 月 15 日召开第二届董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
振德医疗: 振德医疗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
证券之星· 2025-07-24 00:23
员工持股计划概述 - 振德医疗推出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旨在建立员工与股东利益共享机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竞争力 [2] - 计划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三大原则,不强制员工参加 [2][3] - 总资金规模不超过5,250万元,以1元/份为单位,上限5,250万份 [3][6] 参与对象与分配 - 参与对象包括董事(不含独董)、监事、高管、中层及核心骨干,总人数不超过249人 [3][4] - 8名高管合计认购680万份(占比12.95%),中层及核心骨干(不超过241人)认购剩余份额 [5] - 个人最高认购比例为1.90%(如财务负责人金海萍认购100万份) [5] 股票来源与定价 - 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的210万股A股,占股本总额0.92%,回购均价未披露 [6][7][8] - 受让价格为董事会会议前1日收盘价的52.5%(即25元/股) [9] - 定价参考激励有效性、业绩增长预期等因素,体现长期绑定意图 [10] 存续期与解锁机制 - 存续期48个月,可经持有人会议和董事会决议延长 [11] - 股票分三期解锁:12个月后解锁第一批,24个月后第二批,36个月后第三批 [12] - 解锁条件包括公司层面营收/净利润考核(如2021年营收≥72亿元可100%解锁)和个人绩效考核 [13][14][15][16] 管理与权益分配 - 由持有人会议和管理委员会自主管理,管委会由3名委员组成 [19][22] - 存续期内权益不得转让或质押,退休人员权益不受影响 [26][28] - 计划终止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清算,按份额分配剩余资产 [30][31] 特殊情形处理 - 持有人离职或违纪时,未解锁份额按初始价与市价孰低收回 [26][27] - 公司控制权变更或合并分立不影响计划执行 [25] -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处理计划变更、终止等事宜 [23]
秦川物联: 公司章程(2025年7月)
证券之星· 2025-07-23 22:18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全称为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为Chengdu Qinchuan IoT Technology Co Ltd [4] - 成立于2020年7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首次公开发行4200万股普通股 [3] - 注册资本为1.68亿元人民币 全部为普通股 [6][21] - 注册地址位于成都市龙泉驿区经开区南四路931号 [5] - 公司性质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7] 公司治理结构 - 董事会由5-9名董事组成 其中独立董事占比不低于三分之一且包含1名会计专业人士 [109] - 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 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辞任时需在30日内确定新法定代表人 [8][9] - 设置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 成员3名含2名独立董事 [133][134] - 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不得由控股股东单位行政人员兼任 [140][142] 股权结构与管理 - 股份采取股票形式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集中存管 [19] - 禁止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 特殊情况需经三分之二董事通过且总额不超过股本10% [22] - 股份回购情形包括减资/员工持股/可转债转换等 回购后持有比例不得超过10% [25][27] - 控股股东质押股份需维持公司控制权稳定 转让股份需遵守限售规定 [44][45] 业务范围与经营 - 主营业务涵盖物联网技术研发/设备制造/工业自动化系统/智能仪器仪表等 [15] - 经营宗旨强调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推进技术进步 实现效益最大化 [14] - 许可项目包括建设工程施工 一般项目涉及工业机器人制造/软件开发/数据处理等 [15]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享有分红/表决/质询/查阅会计账簿等权利 连续180日持股3%以上可查账 [34][11] - 控股股东需保证公司独立性 不得占用资金/违规担保/从事内幕交易等 [43] - 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包括修改章程/合并分立/重大资产交易等 需三分之二表决通过 [82] 重要财务决策权限 - 股东会审批担保事项包括:净资产50%以上担保/总资产30%以上担保/为资产负债率超70%对象担保等 [47] - 董事会审批交易标准:总资产10%/净资产10%且超1000万元/营收10%且超1000万元等 [113] - 关联交易审批标准:净资产0.5%且超300万元需董事会审议 [113] 信息披露与合规 - 独立董事需对关联交易/承诺变更/收购防御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130][131] - 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财务报告/选聘会计师事务所/会计政策变更等事项 [135] - 公司需为党组织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13]
华明装备: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23 16:13
证券代码:002270 证券简称:华明装备 公告编号:〔2025〕051 号 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通知于 2025 年 7 月 15 日以邮件、短信或专人送达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及其他会 议参加人,本次会议于 2025 年 7 月 22 日在上海市普陀区同普路 977 号以现场 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会议审议以下议案: 年员工持股计划购买价格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陆维力、杨建琴、谢晶、张鑫 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鉴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25 年员工持股计 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及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对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购买价格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 海证 ...
中顺洁柔: 广东金山石律师事务所关于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7-23 16:13
公司基本情况 -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02511,于2010年11月在深交所上市 [6] - 公司注册资本129255.6013万元,法定代表人刘鹏,经营范围涵盖纸制品制造销售、医疗器械生产销售等 [6] - 公司成立于1999年5月28日,注册地址为广东省中山市,经营期限为长期 [6] 员工持股计划主要内容 - 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包括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预计不超过150人 [7] - 计划筹集资金总额不超过7774万元,每份份额1元,资金来源为员工自筹,不涉及杠杆或公司财务资助 [7] - 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已回购的A股普通股,通过非交易过户方式取得,锁定期12-24个月分批解锁 [7][8] - 员工持股计划规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10%,单个持有人份额对应股票不超过1% [8] 审议程序与合规性 - 公司已履行董事会、监事会审议程序,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尚需股东大会批准 [9][10] - 计划遵循自愿参与、风险自担原则,不存在强制摊派或内幕交易情形 [7] - 持有人会议为最高权力机构,管理委员会负责日常管理,与公司大股东无一致行动关系 [14] 信息披露与后续安排 - 公司已公告董事会决议、计划草案及管理办法等文件,后续需按规履行股东大会及进展披露义务 [11][12] - 股东大会审议时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融资参与方式由管理委员会商议后提交持有人会议决定 [12][13]
华明装备: 关于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完成开户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23 16:12
华明装备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进展 计划审批与公告 - 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通过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相关议案 [1] - 2025年5月16日临时股东大会批准计划并授权董事会办理后续事宜 [1] - 公告发布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等指定媒体及巨潮资讯网 [1] 实施进展 - 截至公告日,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已完成开立 [2] - 当前未持有公司股票,后续进展将按规定披露 [2]
尚太科技: 关于提前终止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23 00:27
回购公司股份的基本情况 - 公司于2024年10月13日通过回购股份方案,计划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A股股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1] - 回购期限为股东大会通过后12个月内,价格不超过65元/股,资金总额不低于5000万元且不超过1亿元 [1] 回购公司股份的实施情况 - 截至公告日,公司累计回购1,106,100股(占总股本0.4241%),最高成交价65.50元/股,最低51.83元/股,总金额61,889,520.15元 [2] - 实际回购金额介于方案下限5000万元与上限1亿元之间,执行情况符合原定方案 [2] 提前终止回购的原因和决策程序 - 因已回购股份数量满足员工激励需求,公司决定提前终止回购,并于2025年7月21日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3] - 终止事项属董事会权限范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 提前终止回购的影响 - 终止回购有利于提升资金利用效率和抗风险能力,符合公司长远利益,未损害股东权益 [4] 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交易情况 - 股东齐仲辉和孙跃杰在2025年10月期间通过集中竞价减持合计188,900股,减持均价介于51.75元至65.80元 [4] - 控股股东、董监高在回购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与披露计划一致 [5] 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 1,106,100股已存入专用账户,暂不享有表决权、分红等权利,计划36个月内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逾期未使用部分将注销 [5] 回购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 回购时间、价格及交易时段符合深交所自律监管指引和公司既定方案要求 [5]
博硕科技: 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23 00:16
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及数量 - 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回购的A股普通股股票 [1] - 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3000万元且不超过6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47.26元/股 [2] - 实际回购区间为2025年3月27日至2025年4月23日,累计回购2,108,760股,最高成交价31.50元/股,最低成交价24.65元/股,成交总金额59,983,116.11元 [2] 员工持股计划认购及非交易过户情况 - 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证券账户已开立,名称为"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 [2] - 员工持股计划拟筹集资金总额上限未披露,参与员工总人数不超过41人 [3] - 实际认购资金总额26,600,000元,实际认购份额未披露,资金来源于员工合法薪酬及自筹资金 [4] - 非交易过户完成1,9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1.12%,过户后回购账户剩余208,760股 [4] 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及解锁安排 - 持股计划股票自公告最后一笔过户日起分12/24/36个月三批解锁,解锁比例分别为40%/30%/30% [4] - 实际解锁比例和数量将根据公司业绩考核及个人绩效考核情况确定 [4] 员工持股计划关联关系及会计处理 - 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5][6] - 会计处理按《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执行,以权益工具授予日公允价值确认成本费用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