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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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通证券首席经济学家、研究所所长孙彬彬:“十五五”资本市场将加快、加深资本与产业融合
证券时报网· 2025-10-28 16:02
加快加深资本与产业融合 - 产业政策重心从技术突破转向产业落地 因在半导体 芯片等领域技术差距已显著缩小 并在新能源车 机器人 无人机等领域取得领先[2] - 资本市场未来工作重点是为已成熟技术提供资金支持 推动其广泛应用落地并形成规模化产业集群[2] - 对中小型企业的科技创新提供更精准 包容的金融服务 例如通过科创板"1+6"政策举措加大创新资金支持[2] - 为已上市公司提供再融资储架发行制度和并购重组支持渠道 促进产业整合和做优做强[3] 扩大对外开放 - 高水平对外开放重要性提升 资本市场需增强对外开放程度 任务包括稳步扩大高水平制度型对外开放[4] - 通过推出《合格境外投资者制度优化工作方案》 优化境外资金准入管理和扩大其投资范围 减少制度掣肘[4] - 通过提升上市公司质量 引导回报股东和保护投资者权益来夯实市场基础 旨在吸引更多国际配置资金[4] 加强监管与保护投资者权益 - 事前做好跨境 跨市场监测以防范风险于未然 并健全稳定市场机制以减少大幅波动[5] - 强化监管执法 对财务造假 操纵市场等行为依法严打 以增强投资者信任和信心[5]
香港法院就华瀚健康资金洗钱案作出裁决
智通财经· 2025-10-22 16:57
案件判决与处罚 - 香港高等法院对华瀚健康产业控股有限公司时任财务总监兼公司秘书王名俊的两项洗钱罪作出定罪判决,并判处其监禁七年八个月 [1] - 法院向王名俊发出为期12年的取消资格令,未经法院许可不得出任香港任何公司的董事 [1] 案件背景与调查 - 案件涉及华瀚健康2015年集资活动所得款项被挪用 [1] - 香港证监会在调查华瀚2013年至2015年财务报表涉嫌披露虚假或具误导性资料期间揭发该资金挪用事件,并将调查结果转介警方 [1] 监管立场与职责强调 - 香港证监会指出王名俊作为公司财务总监严重违背信任,其职责不仅限于交易监察,更包括通过健全的内部监控措施维护公司财务稳健性和投资者信任 [1] - 强调任何肩负把关职责的人若滥用职位从事或助长犯罪行为,将违反受信责任并损害资本市场的透明度与稳定性 [1]
立方财评 | 管好资本市场的“关键少数”
搜狐财经· 2025-10-21 12:31
新规核心内容 - 证监会修订《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1] - 新规主要针对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等“关键少数”群体 [1] - 新规将“关键少数”从任职到离职的全过程纳入监管,并引入终身担责条款 [1] 监管强化与问题背景 - “关键少数”违法违规行为频发,包括财务造假、违规担保、内幕交易、虚增利润等 [2] - 监管呈现高压态势,今年已有数十名上市公司高管被留置,实控人被罚上亿元 [2] - 过往监管存在取证难、量罚轻、震慑不足的问题,违规收益与罚款相比依然划算 [2] 新规的深层意义与机制 - 新规旨在推动监管、司法、市场形成合力,最高法与证监会明确“刑事移送优先”以加强行刑衔接 [2] - 强调财产性处罚必须罚当其过,使违法成本远高于潜在收益 [2] - 首次将高管薪酬与公司绩效强绑定,旨在结束“干得好拿钱,干不好也拿钱”的格局,促使高管利益与股东利益一致 [2] - 新规被视为一场“笼子加密”的改革和“责任到人”的革命,旨在重建资本市场信任 [2]
上市公司造假帮凶遭重罚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10-12 23:39
案件核心判决与突破 - 华虹计通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二审维持原判,三家关联方上海仪电物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京复电(上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和上海中卡智能卡有限公司被判在10%至20%范围内对投资者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5] - 该案中配合造假关联方的连带赔偿责任比例具有突破意义,相较于此前赛为智能案中第三方承担的3%连带赔偿责任,华虹计通案最高20%的责任比例显著提升 [2][5] - 华虹计通造假期间的总经理徐明被判承担最高50%的连带责任 [5] 监管趋势与执法体系建设 - 监管部门正通过完善法律法规、强化跨部门协作和建立信息通报制度三大举措,系统性织密监管网络 [2][11] - 证监会积极推动《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出台,旨在从国家行政法规层面明确授予证监会对参与财务造假链条的第三方主体的立案调查与行政处罚权限 [11] - 证监会已建立专门的第三方配合造假线索移送机制,根据主体属性将线索分类移送至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国务院国资委或属地政府处理 [11][12] - 证监会将建立配合造假第三方通报制度,通过定期向相关主管部门通报信息,形成精准监管合力 [12] 典型案例与全链条追责 - 华虹计通案、赛为智能案民事赔偿、越博动力案行政处罚等多个“首例”案件,共同构建起对配合造假方的全链条追责体系 [3][8] - 越博动力案是针对配合造假第三方的首例行政处罚案件,监管层首次对两名协助造假的第三方个人分别处以200万元和30万元的罚款 [8] - 第三方配合造假模式大致可分为真假混同和完全虚构业务两类,更为隐蔽且难以发现 [8] 案件影响与现状 - 因严重财务造假,华虹计通已于2023年退市,其造假期间提供审计服务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已被罚没超过155万元 [2] - 目前华虹计通案申请索赔的投资者仅两名,配合造假关联方实际所需赔付金额相对有限,但后续若更多投资者索赔则另当别论 [6] - 当前针对配合造假第三方的处罚案例较少,主要与现行规定下“共同违法行为”认定标准高、行政调查举证困难等因素相关 [9]
证监会严查*ST元成严重财务造假案件 上交所将依法启动退市程序
上海证券报· 2025-10-11 02:20
公司财务造假详情 - 公司2020年至2022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 通过虚增越龙山项目劳务和机械成本及产值 累计虚增营业成本1.58亿元 营业收入2.09亿元 利润总额5046万元 [1] - 2022年年报因未及时根据项目结算审定单调整财务记账 虚增营业收入1.416亿元 占当期披露金额绝对值的4.33% 虚增利润总额1345万元 占当期披露金额绝对值的24.6% [2] - 公司在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文件中引用了虚假的财务数据 编造重大虚假内容 该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2.85亿元 [2] 监管处罚措施 - 证监会拟对公司罚款3745.46万元 对5名责任人员合计罚款4200万元 对实际控制人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1] - 公司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上交所将依法启动退市程序 证监会将把可能涉及的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 [1] - 5名责任人被处以罚款 其中时任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祝昌人被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2] 行业监管背景 - 证监会近期已严肃查处多家上市公司财务造假案件 包括越博动力被处以合计3080万元罚款 *ST高鸿相关责任主体被罚款1.6亿元 *ST东通被拟罚款2.29亿元 [3] - 证监会主席强调下一步将提高监管精准性、有效性 依法从严监管 突出打大、打恶、打重点 完善市场监管和风险防范机制 [3]
【逝者】“中国证券教父”管金生:曾见证资本市场初创与跌宕
新浪财经· 2025-10-10 12:44
公司关键人物与事件 - 九颂基金实际控制人、执行董事管金生因突发疾病于2025年10月7日逝世 [1] - 管金生被誉为“中国证券教父”,是万国证券创始人,开创中国证券市场多个先河 [1] - 管金生逝世不会影响九颂基金正常运作,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有序开展 [1] 万国证券早期发展 - 1988年管金生创办万国证券,起步资本仅数千万元,数年后资产规模达数十亿元 [2] - 万国证券深度参与上海证券交易所1990年成立,贡献交易规则制定、设备搭建等关键工作 [2] - 巅峰时期万国证券承接上海证券交易所70%的A股交易量和几乎全部B股交易量 [2] 327国债事件经过 - 1995年2月23日财政部公告“327国债”按148.50元兑付,直接宣告管金生做空策略失败 [3] - 万国证券在收盘前最后8分钟抛出大量空单,最后一笔730万手卖单面值达1460亿元 [3] - 上交所宣布最后8分钟交易无效,万国证券因此亏损近56亿元 [3] 327事件影响与后果 - 万国证券爆发挤兑危机,1996年7月与申银证券合并为申银万国证券公司 [4][5] - 1997年2月3日管金生被判处17年有期徒刑,2003年获准保外就医 [5] - 1995年5月17日证监会暂停国债期货交易试点,中国第一个金融期货品种夭折 [5] 管金生后期职业活动 - 2015年6月管金生在论坛公开反思327事件经验教训 [5] - 2016年6月管金生以董事长身份出席上海九颂山河基金公司揭幕仪式,重回资本舞台 [5] - 九颂基金设立是管金生经过长期酝酿、团队筹备的重要创业抉择 [6]
“换马甲”违规炒股红线不能碰
经济日报· 2025-10-09 07:20
监管处罚动态 - 证监会近日对4名证券从业人员违规买卖股票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其中最大罚没金额高达1.59亿元,并实施5年证券市场禁入 [1] - 证券法明确规定证券从业人员不得买卖股票,此次天价罚单再次清晰划出从业人员的行为底线 [1] 违规行为动因与特点 - 部分从业者利用职务之便,借用他人账户、通过层层嵌套的马甲身份入市炒股,试图大捞一笔 [1] - 违规行为屡禁不止的重要缘由包括内部管控缺位、自我约束缺乏、守法意识淡薄以及从业者的侥幸心理 [1] 监管应对策略 - 监管部门坚持"零容忍"政策,对违规炒股的打击追溯历史更久、追责处罚更严,未来应继续保持高压态势 [2] - 充分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科技手段提升精准发现能力,让隐蔽违规交易无所遁形 [2] - 重点关注违规炒股背后是否存在内幕交易、市场操纵等行为,一旦涉嫌犯罪则严厉移送司法 [2] 行业内部管控要求 - 部分券商内控管理存在漏洞,证券公司需压实主体责任,持续完善内部监测、自查自纠及问责机制 [2] - 对投行、资管、自营等关键岗位员工实施重点监督,严格控制其可获取的信息范围 [2] - 通过健全内部管控体系,在从业人员与股票交易之间筑起隔离墙,从物理空间和操作流程上切断违规交易可能性 [2] 从业人员职业操守 - 证券从业人员应提高认知,其专业素质和职业操守直接关系市场公平公正及普通投资者利益 [3] - 从业人员需摒弃侥幸心理,拒绝非法诱惑,让讲规矩、守诚信成为行动自觉,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市场生态 [3]
加大对吹哨人奖励是巩固投保防线的重要举措
证券日报· 2025-10-09 00:23
吹哨人奖励标准提升 - 奖励金额由案件罚没款金额的1%提升至3% [1] - 提供重大违法行为线索的奖金上限从10万元提升至50万元 [1] - 对全国有重大影响、涉案数额巨大或内部知情人员的案件,每案奖金上限从30万元、60万元统一提升至100万元 [1] 吹哨人制度的背景与发展 - 中国证监会于2014年6月设立重大违法线索有奖举报制度 [2] - 2020年1月对《举报规定》进行修订 [2] - 近年来监管部门提及和鼓励吹哨人的次数明显增加,例如最高法与中国证监会于今年5月印发指导意见,强调对吹哨人就业权利和公平待遇的司法保护 [2] 提高奖励的必要性与预期效果 - 较低的奖励标准曾使部分潜在吹哨人因现实顾虑而止步不前 [2] - 提高奖励旨在构建与案件危害程度匹配的激励机制,让收益覆盖举报人成本,从而增加吹哨人站出来的动力 [2] - 此举有利于激发市场参与者举报违法违规行为的积极性,为维护资本市场健康发展贡献关键力量 [2] 对资本市场监管的积极影响 - 资本市场重大违法行为具有专业性强、隐蔽性高、证据链复杂的特点,给外部监管带来挑战 [3] - 监管部门在案件查处中面临发现难、取证难、查处慢的困境 [3] - 提高奖励有助于激活内部监督,与穿透式监管和全链条追责形成监管合力,促使市场主体加强合规管理 [3]
从巴菲特到A股龙头 致股东的信如何成为投资界的“战略说明书”
中金在线· 2025-10-08 18:22
致股东信的功能与意义 - 致股东信是企业与投资者沟通的重要桥梁,以第一人称进行战略叙事,弥补法定财报仅呈现“做了什么”的局限,解释“为什么这样做”以及“将要做什么” [2] - 信件是企业价值观的具象化表达,通过持续传递稳定的价值取向管理股东预期,减少短期市场波动对企业战略的干扰 [2] - 在A股市场,股东信向投资者传递“企业将如何创造价值”的核心主张,构成投资决策的隐性基础 [3] 优秀企业的实践案例 - 阿里巴巴、美的集团、迈瑞医疗、万科A、TCL科技等公司已连续五年以上发布致股东信 [3] - 迈瑞医疗在信中运用“数智化转型如参天大树”的比喻,将复杂战略转化为可感知的成长意象 [2] - 美的集团通过“市场环境—经营成果—挑战应对—未来规划”的结构,为投资者绘制清晰的战略路线图 [2] 怡亚通股东信深度分析 - 怡亚通2021年致股东信由时任董秘执笔,篇幅4000余字,带有明确的“危机应对”属性,旨在修复投资者信心 [5] - 信件坦诚承认2018-2020年的战略被动与沟通缺失,并采取“坦诚认错—机制改进—成果验证”的策略 [5][6] - 提出“1+N”商业模式,其中“1”是核心企业客户,“N”代表创造服务和商机的无限可能,重新定义供应链行业本质 [5] - 以酒业定制化运营为例,如钓鱼台珐琅彩、国台黑金十年等子品牌,展现从分销到品牌运营的战略升级路径 [6] - 介绍2020年底成立的资本运营团队,组织超过200场路演,作为管理层与资本市场的沟通桥梁 [6] 股东信与资本市场监管 - 股东信的自愿披露行为体现了监管对市场自治的尊重,监管首要目标是确保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而非规定形式与风格 [7] - 有效的资本市场监管需在尊重市场自治与维护信息真实之间找到精准平衡,股东信的自由撰写体现市场活力,监管把控守护市场底线 [7][8]
严监严管持续优化资本市场新生态
证券日报· 2025-09-29 00:08
核心观点 - 监管部门持续强化资本市场全链条监管 对财务造假 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等行为采取"零容忍"态度 通过完善法规体系 加大执法力度和构建立体追责机制净化市场生态 [1][2][8] - 投资者保护体系不断完善 从"事后赔偿"转向"事前预防+多元救济" 通过特别代表人诉讼 示范判决等机制提升维权效率 康美药业案赔付投资者24.6亿元 紫晶存储案赔付10.9亿元 [5][6][7] - 执法效能显著提升 "十四五"期间作出行政处罚2214份 罚没414亿元 较"十三五"分别增长58%和30% 五年来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和线索超700件 [2][9] 监管执法行动 - 聚焦欺诈发行 财务造假 操纵市场 内幕交易等重大违法行为 对康美药业 美尚生态 紫晶存储等重大财务造假案件严肃处罚 [2] - 查处退市公司违法违规行为 去年以来至2025年8月已查处67家退市公司 移送33家涉嫌信息披露犯罪线索 [3] - 打击隐蔽性违法行为 对中核钛白定增融券罚没2.25亿元 破除造假"生态圈" 对第三方配合造假同步追责 [3] 制度体系建设 - 新证券法 刑法修正案(十一) 期货和衍生品法等法规构建资本市场"四梁八柱"制度体系 [2] - 新"国九条"出台后配套60余项规则 全方位重构基础制度和监管底层逻辑 [2] - 完善行刑衔接机制 会同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联合印发《关于办理证券期货违法犯罪案件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 [8] 投资者保护机制 - 最高人民法院出台虚假陈述司法解释新规 证监会完善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5] - 证券纠纷特别代表人诉讼 示范判决 持股行权等机制落地 首单特别代表人诉讼康美药业案赔偿投资者24.6亿元 [5] - 推动欺诈发行责令回购机制与先行赔付制度常态化落地 优化行政罚款优先用于赔付投资者的具体条件 [6] 监管技术提升 - 运用大数据提升监管精准性 推进科技赋能监管 提升风险早识别能力 [3][4] - 会同公安部门运用联合情报导侦方式 综合运用数据资源和信息化手段提升案件查办效能 [8] - 建立第三方配合造假线索通报处理机制 构建齐抓共管 打防结合的综合惩防体系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