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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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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必优: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9-02 20:22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于2019年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000,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3.9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17,000,000元 [1] - 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68,673,892.62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48,326,107.38元 [1] - 募集资金于2019年12月16日存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验证 [1]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 - 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及管理进行规范 [2] -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与国泰君安证券及三家商业银行(招商银行武汉光谷支行、华夏银行武汉徐东支行、中信银行武汉王家墩支行)分别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 专项账户注销情况 - 招商银行武汉光谷支行募集资金专户(账号:127902048510809)中存放的募集资金已按规定使用完毕 [3] - 公司已于近日完成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注销手续 [3] - 账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及商业银行签署的《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3]
药明康德: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证券之星· 2025-09-02 18:26
股东大会安排 - 会议期间全体出席人员应以维护股东合法权益、确保大会正常秩序和提高议事效率为原则行使权利并履行职责 [1] - 股东或其授权代表需在会议召开前向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签到登记手续以统计出席人数和持股数量 [1] - 除依法出席会议的股东、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聘请律师和董事会邀请人员外,公司有权拒绝其他人士入场 [1] 股东发言与表决规则 - 股东或其授权代表需在会前向董事会办公室登记发言并填写提问登记表,包括股东名称、股权登记日持股数和提问内容 [2] - 每位股东发言或提问不超过2次,发言时间原则上不超过3分钟,会议主持人可优化时间安排 [2] - 股东发言需与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直接相关,涉及商业秘密或损害公司利益的提问可被要求停止发言 [2] 会议纪律与媒体管理 - 任何人不得在股东大会会场擅自进行直播、录音、录像或拍照,未经许可不得将会议内容发布于公开媒体 [3] - 以媒体记者身份参会的股东需在报道发布前取得公司明确同意 [3] - 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或侵犯其他股东权益的行为,工作人员可责令退场或采取制止措施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3] 会议议程 - 会议议程包括宣布开始、介绍出席情况、推选计票和监票代表、审议议案、股东发言提问并表决、宣布结果、宣读见证意见和宣布结束 [4] - 股东发言提问和表决安排在审议议案之后进行 [4] - 表决结果和见证意见将在议程后期宣布 [4] 治理结构变更 - 公司拟取消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相应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 [5] - 公司注册资本由2,887,992,582元变更为2,905,342,922元,总股本由2,887,992,582股变更为2,905,342,922股 [5][6] - 公司章程将根据取消监事会、注册资本及总股本变更事宜进行修订,修订内容已在上交所网站披露 [6] 公司治理制度修订 - 公司拟修订8项治理制度,包括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和对外资助管理制度 [6][7][8] - 修订后的制度已在上交所网站及相关指定媒体披露 [8] - 股东大会需对本议案进行逐项审议 [8] 资产处置授权 - 董事会于2025年8月28日通过议案,授权投资部处置所持已流通上市的境内外上市公司股票,出售总成交金额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母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5% [8] - 授权有效期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或至2025年年度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之日止 [8] - 公司已根据授权处置部分股票,所涉成交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母公司股东净资产的4.5%,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继续授权 [8][9] 独立董事制度 -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10] - 独立董事应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履行职责,不受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利害关系方影响 [10]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并确保有足够时间和精力有效履行职责 [10]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需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具备独立性,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有五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具有良好的个人品德且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11] -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至少包括三分之一独立董事,且独立董事人数不少于三名,其中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和一名通常居于香港 [11] - 独立董事出现不符合独立性条件或不适宜履职情形时,公司应按规定补足独立董事人数 [11] 独立董事任免 - 独立董事的提名由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提出,经股东会选举决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需实行累积投票制 [13][14]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但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 [14]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也不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的,可由董事会提请股东会解除其职务 [14] 独立董事职责与履职 - 独立董事职责包括参与董事会决策并发表明确意见,监督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提供专业建议,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职责 [16] - 独立董事可独立聘请中介机构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对可能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16] - 独立董事行使某些职权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公司应及时披露行使情况或不能正常行使的理由 [16] 独立董事履职保障 - 公司应保障独立董事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及时提供资料并组织实地考察,董事会会议通知需不迟于规定期限提供会议资料 [22] - 独立董事有权要求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董事会秘书积极配合其履职,包括通报运营情况、配合调查和提供会议便利等 [23] - 公司应给予独立董事与其职责相适应的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方案并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在年度报告中披露 [24] 累积投票制 - 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可集中使用表决权 [27] - 公司选举2名以上独立董事或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以上时,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 [28] - 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每个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选举票数,可集中投给一名或数名候选人 [28] 募集资金管理 - 募集资金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不包括为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32] - 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超募资金也应当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33] -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账后一个月内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并及时公告 [33] 募集资金使用 - 募集资金原则上应当用于主营业务,除金融类企业外,不得用于持有财务性投资或直接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4] -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或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等事项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及时披露 [35] - 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可进行现金管理,但需通过募集资金专户或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实施,产品需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期限不超过12个月等条件 [36] 关联交易管理 - 关联交易是指公司、其控股子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主体与公司关联人之间的任何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交易,或与独立第三方之间收购公司权益的任何交易 [47] - 公司关联交易应当定价公允、决策程序合规、信息披露规范,并积极通过商业合理方式减少关联交易 [43] - 公司应依据《香港上市规则》的测试方式区分关连交易类别,并在签订协议时遵守或豁免申报、公告及独立股东批准的要求 [48] 关联交易决策程序 - 关联交易需根据《香港上市规则》进行比率测试,包括资产比率、收益比率、代价比率和股本比率 [50] - 交易金额在300万元人民币以上或30万元人民币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并及时披露 [50] - 交易金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重大关联交易或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51]
光云科技: 光云科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证券之星· 2025-09-02 18:26
公司治理结构调整 - 取消监事会设置 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原监事会职权 相关制度相应废止[9] - 董事会人数由7人调整为8人 增设1名职工董事以完善治理结构[10] - 需经股东大会审议及工商部门核准 管理层获授权办理章程修订及变更登记[10] 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 使用剩余超募资金490.59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占超募资金总额23.82%[4][8] - 超募资金总额为2,059.83万元 本次补充后账户余额归零并将注销专户[8] - 承诺12个月内累计补充流动资金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30% 且不进行高风险投资[9] 历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4,010万股 募集资金总额3.4895亿元[4] - 2024年将节余募集资金6,336.09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6] - 2022年使用超募资金回购股份1,260,800股[6] 2024年使用617万元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7] 董事会换届选举 - 提名谭光华 姜兴 张秉豪 王祎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17] - 提名张大亮 凌春华 万鹏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18] - 新任董事任期三年 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17][18] 审计机构续聘 - 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12] - 2024年度审计费用100万元(财务报表审计80万元 内控审计20万元)[15] - 立信2024年业务收入47.48亿元 其中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13] 股东大会安排 - 现场会议于2025年9月12日15:00在杭州光云大厦召开[4] - 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 网络投票通过上交所系统进行[4] - 股东发言需经主持人许可 每次不超过5分钟 且需符合会议议程[2][3]
嘉诚国际: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9-02 18:25
募集资金变更 - 原募投项目跨境电商智慧物流中心及配套建设已结项 剩余募集资金23,988.82万元变更用于自贸港云智国际分拨中心项目 [1] - 变更目的为保证募集资金规范使用和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公司将继续对变更后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 [1] 监管协议签署 - 公司与子公司嘉诚三亚及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 会同中国工商银行广州第三支行和平安银行广州分行新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1][2] - 协议签署依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2025年)和上交所自律监管指引等法律法规要求 [1][2] 专户开立情况 - 新开立4个募集资金专户 分别在中国工商银行广州第三支行和平安银行广州分行 开户单位包括嘉诚国际物流股份和嘉诚三亚 [2] - 专户银行包括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第三支行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2] 监管协议内容 - 协议甲方为嘉诚国际物流股份和嘉诚三亚 乙方为银行 丙方为国泰海通证券 [2][3] - 丙方每半年对甲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 有权采取现场调查和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监督权 [2][3] - 协议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或三方协商一致终止协议并销户之日起失效 [2][3]
亨迪药业: 3-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9-02 17:16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总则 - 公司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旨在规范资金管理使用并保障投资者利益 依据包括《公司法》《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相关规则等[1] - 制度适用于股权性质证券募集资金监管 但不包括股权激励计划募集资金[1] 募集资金存储管理 - 公司需开设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募集资金 专户数量原则上不超过募投项目个数 超募资金也需存入专户[2][3] - 募集资金到位后1个月内需与保荐机构及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协议需明确资金存放、支取通知机制及各方权利义务[3][4] - 专户大额支取标准为单次或12个月内累计超过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 需通知保荐机构[3] - 商业银行需每月提供对账单并配合保荐机构查询 若连续三次未履行义务可终止协议[4] 募集资金使用规范 - 募集资金需用于主营业务 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或间接投资证券交易公司[5] - 禁止将募集资金质押、委托贷款或变相改变用途 防止关联方占用或挪用[5] - 董事会需每半年核查募投项目进展 若实际使用与计划差异超30%需调整并披露[5] - 募投项目出现市场环境重大变化、搁置超1年或进度不足50%时需重新论证可行性[6] 闲置及超募资金运用 - 闲置募集资金可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单次期限不超过12个月 需经董事会审议并披露[8] - 超募资金需用于在建项目、新项目或股份回购 至迟于同批次项目结项时明确使用计划[8] - 闲置资金可进行现金管理 投资产品需为安全性高的结构性存款或大额存单 期限不超过12个月[9] - 现金管理需通过专户操作 不影响原投资计划 且需公告产品收益分配及安全性[9][10] 募集资金变更与监督 - 变更募集资金用途需经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保荐机构需发表意见 变更后原则上仍投于主营业务[13][14][27] - 变更实施主体或地点无需股东会审议 但需董事会决议及披露[13] - 节余资金低于500万元或项目净额5%可豁免程序 但需在年报披露 超30%需股东会审议[10][19] - 董事会需每半年度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 保荐机构需现场核查并出具年度核查报告[19][20][22] 责任与合规要求 - 董事及高管需勤勉尽责 确保规范使用资金 不得擅自改变用途[13][23] - 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不得占用募集资金或利用募投项目牟利 发现占用需要求归还并披露[23] - 公司需配合保荐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督导与审计工作 提供必要资料[20] - 制度若与法律法规或交易所规则冲突 需按后者执行并立即修订[24]
华瓷股份: 关于变更持续督导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后重新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9-02 16:16
保荐机构变更 - 公司因聘请中原证券担任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 终止与原保荐机构海通证券的持续督导协议 由中原证券承接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 [2]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32,679,111.08元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验证 [3] 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 截至2025年8月19日 公司及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124,149,358.5元 存放于中国银行醴陵支行 [4][5] - 专户资金分别用于日用陶瓷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工程技术中心建设项目 溢百利瓷业能源综合利用节能减碳改造项目 红官窑日用陶瓷智能制造产业化建设项目 [4][5] 监管协议核心条款 - 协议明确募集资金仅限指定用途 不得挪作他用 [6][7][10][12] - 保荐机构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现场检查 有权通过现场调查或书面问询行使监督权 [6][8][10][13] - 银行需按月提供对账单 单次支出超募集资金净额20%时需书面通知保荐机构并提供支出清单 [6][8][11][14] - 协议自各方签署后生效 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且督导期结束后失效 [7][9][12][15]
甬金股份: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9-02 00:18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总则 - 公司制定本制度旨在规范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 依据包括《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1] - 募集资金指通过发行股权性质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 不包括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2] - 募集资金必须专款专用 仅限招股说明书或募集说明书所列用途 未经股东会决议不得改变用途[3] 募集资金存储要求 - 公司实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储制度 资金需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户集中管理[6] - 专项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7] - 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需与保荐机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协议需约定资金集中存放、银行每月提供对账单、大额支取通知等条款[8]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 - 使用募集资金需遵循申请、审批、决策程序 每笔支出需经使用部门申请、财务总监审核、总经理审批[10] - 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需经子公司财务部门和负责人审核后报公司财务总监和总经理审批[10] - 出现市场环境重大变化、项目搁置超1年、投资进度不足50%等情形时需重新论证项目可行性[11] - 募集资金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变相改变用途、提供给关联方使用等行为[12] - 允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需经董事会审议、会计师事务所鉴证、保荐机构同意[13] 闲置募集资金运用 - 闲置募集资金可进行现金管理 需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 期限不超过12个月[14] - 现金管理需经董事会审议 保荐机构发表意见 公司需披露资金基本情况、使用情况、投资额度等信息[15] - 闲置资金可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但需用于主营业务 单次期限不超过12个月[16] - 超募资金应用于在建项目、新项目或股份回购 使用需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17] 节余募集资金处理 - 单个项目完成后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需经董事会审议和保荐机构同意[18] - 节余资金低于100万或承诺投资额5%可免审议 但需在年报披露[19] - 全部项目完成后节余资金超募集资金净额10%需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19] - 节余资金低于500万或净额5%可免审议 需在定期报告中披露[20] 募集资金用途变更 -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包括取消原项目、实施新项目、变更实施主体或方式等情形[20] - 变更用途需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保荐机构发表意见 公司需披露变更原因、新项目可行性等信息[22] - 变更后资金原则上应投资于主营业务[21] - 募投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需披露具体原因、已投入金额、项目进度、定价依据等内容[24] 监督与信息披露 - 公司需每半年度核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并编制专项报告[26] - 专项报告需解释投资进度差异 披露闲置资金投资收益情况[26] - 会计师事务所需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出具鉴证报告[26] - 审计委员会可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使用出具鉴证报告 公司需承担费用[27] - 公司需每半年度接受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的现场调查[28] 附则与责任追究 - 制度适用于通过子公司或控制企业实施的募投项目[29] - 违反制度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导致损失的责任人需承担民事赔偿等法律责任[30] - 未及时上报信息或工作失职造成信息披露失误的将追究当事人责任[30]
德明利: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9月)
证券之星· 2025-09-02 00:18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总则 - 公司制定本制度旨在规范募集资金管理 提高使用效率 防范资金风险 保护投资者利益 依据包括《公司法》《证券法》及深交所相关规则等 [1] - 募集资金指通过发行股票及衍生品种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 超募资金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金额的部分 [1] - 董事会负责确保制度实施 财务部负责日常管理包括存放 使用和台账管理 董事及高管需确保规范使用资金 [2]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 公司需开设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募集资金 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 多次融资需分别设置专户 超募资金也需专户管理 [4] - 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需与保荐人 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协议内容包括专户集中存放 账号信息 大额支取通知机制等 [5] - 商业银行三次未及时出具对账单或通知大额支取 公司可终止协议 协议终止后一个月内需签订新协议 [3] 募集资金使用规范 - 募集资金需专款专用 用于主营业务以增强竞争力 不得用于证券投资 衍生品交易或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也不得质押或委托贷款 [8] - 公司需确保资金使用真实公允 防止被关联方占用或挪用 避免关联人获取不正当利益 [9] - 募投项目出现市场环境重大变化 搁置超一年 投入未达计划50%或其他异常时 需重新论证可行性 [10] 募集资金使用审批 - 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 使用闲置资金现金管理或补充流动资金等事项需董事会审议且保荐人发表同意意见 [11] - 变更募集资金用途需经股东会审议 涉及关联交易 购买资产等还需履行深交所相关审议程序 [11] - 节余资金低于募集资金净额10%需履行董事会程序 超过10%需股东会审议 低于500万元或1%可豁免程序 [12] 闲置资金管理 - 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需通过专户或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实施 产品需为安全性高的结构性存款或大额存单 期限不超12个月 [14] - 使用闲置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需限于主营业务 单次时间不超12个月 不得进行高风险投资 [16] - 现金管理或补充流动资金需公告资金基本情况 使用情况 额度期限及风险控制措施等 [15][17] 募集资金用途变更 - 取消原募投项目 变更实施主体或方式等视为用途变更 变更需重新论证并履行审批程序 [18] - 实施主体在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间变更或仅变更地点不视为改变用途 需董事会决议且保荐人发表意见 [10] - 超募资金应于同一批次项目结项时明确使用计划 用于在建项目 新项目或股份回购 需董事会决议及股东会审议 [25] 资金管理与监督 - 财务部门需建立台账记录资金使用 内部审计部门每季度核查并报告审计委员会 [28] - 董事会每半年核查项目进展 出具专项报告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 与实际投资计划差异超30%需调整计划 [29] - 保荐人每半年进行现场检查 会计年度结束后出具专项核查报告 发现违规需督促整改并报告监管机构 [30] 制度附则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 [33]
大地熊: 大地熊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证券之星· 2025-09-02 00:04
会议基本信息 - 会议时间为2025年9月8日下午15:00 [5] - 会议地点为安徽省合肥市庐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司会议室 [5] - 会议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5] - 投票方式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合 [7] - 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 时间为9月15至15:00 [5] 会议议程安排 - 参会人员需提前15分钟签到并出示身份证明文件 [2] - 会议将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和见证律师共同负责计票监票 [3] - 会议议程包括审议议案、股东发言提问、投票表决等环节 [8] - 会议结束后将由见证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3] 公司治理制度修订 - 修订内容包括独立董事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七项制度 [6] - 修订依据为《公司法》《证券法》及科创板监管规则 [6] - 独立董事比例不得低于董事会成员三分之一 [10] - 独立董事中需至少包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10] 独立董事任职要求 - 独立董事需具备5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工作经验 [13] - 会计专业人士需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高级职称 [13]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 [11] - 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 [20] 对外投资管理规范 - 对外投资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两类 [26] - 投资决策根据金额大小分别由总经理办公会、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批 [27][28][29] - 交易金额超过净资产50%需提交股东会批准 [29] - 子公司对外投资必须事先获得公司批准 [26] 对外担保管理 - 对外担保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批准 [46] - 单笔担保额超过净资产10%需股东会批准 [46] - 公司原则上不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 [47] - 担保到期后续展需重新履行审批程序 [50] 募集资金管理 - 募集资金应当专款专用且存放于专项账户 [55] - 闲置募集资金可进行现金管理但不得投资非保本产品 [61] - 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 [61] - 超募资金应当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或股份回购 [62]
登云股份: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证券之星· 2025-09-01 20:18
募集资金管理原则 - 募集资金指通过发行股票及衍生品种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 [1] - 募集资金管理遵循专户存放、规范使用、如实披露、严格管理原则 [1] - 资金仅限用于对外公布的募集资金投向项目 [1] - 非经股东会有效决议任何人无权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 [1] 专户存储要求 - 募集资金需存放于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 [2] - 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2] - 同一投资项目资金需在同一专户存储 [2] - 专户数量原则上不超过募投项目个数 [2] - 两次以上融资需独立设置专户 [2] - 增加专户数量需事先获深交所同意 [3] 三方监管协议 - 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需与保荐人、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3] - 单次或12个月内累计支取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需通知保荐人 [3] - 商业银行需每月出具银行对账单并抄送保荐人 [3] - 商业银行三次未及时出具对账单或通知大额支取可终止协议 [3] - 协议签订后需报深交所备案并公告 [4] 资金使用规范 - 募集资金需按发行申请文件承诺的投资计划使用 [5] - 原则上用于主营业务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或高风险投资 [5] - 禁止用于质押、委托贷款或变相改变用途 [5] - 资金使用需经总经理、财务总监联签审批 [5] - 财务部每月需向董事会秘书提供使用情况说明 [6] 项目进度监管 - 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投项目进展 [6] - 实际投资进度与计划差异超30%需调整投资计划 [6] - 需披露调整后年度投资计划及变化原因 [6] - 出现市场环境重大变化、搁置超一年等情形需重新评估项目可行性 [6] 资金用途变更 - 终止原募投项目需及时选择新投资项目 [7] - 变更实施地点需经董事会审议并公告 [8] - 变更用途或实施主体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8] - 变更为合资经营需确保公司控股 [8] 闲置资金使用 - 闲置募集资金可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但需符合五项条件 [8] - 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 [8] - 需经董事会审议并公告 [9] - 到期前需归还至专户并公告 [9] 项目变更程序 - 变更募投项目需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 [9] - 变更后资金原则上投向主营业务 [9] - 需公告原项目情况、变更原因、新项目可行性分析等内容 [9] - 涉及关联交易需披露定价政策及对公司影响 [10] 节余资金处理 - 节余资金低于50万或承诺投资额1%可豁免程序 [11] - 节余资金低于募集资金净额10%需董事会审议通过 [12] - 达到或超过净额10%需股东会审议通过 [12] - 低于500万或净额1%可豁免程序 [12] 审计与监督 - 内部审计部门每季度检查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12] - 审计委员会需向董事会报告重大违规情形 [12] - 董事会需每半年度出具专项报告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鉴证 [13] - 鉴证结论为非无保留意见需分析原因并披露整改措施 [13] 独立监督机制 - 独立董事可聘请注册会计师对募集资金使用出具鉴证报告 [14] - 保荐人需每季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进行现场调查 [14] - 发现重大违规需及时向深交所报告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