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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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石刘靖康:大疆起诉我们,完全能理解巨头被抢市场的心态
凤凰网财经· 2026-03-23 19:58
公司对专利诉讼的立场与回应 - 涉案专利均为公司内部自主创新成果 公司不畏惧诉讼并将依法应诉 [1] - 理解巨头因市场份额被抢占而发起诉讼的心态 但同时指出对方产品在功能和配件上存在高度相似性 [1][3] - 公司曾粗略统计 对方产品可能落入其28件专利的保护范围 包括11件硬件或结构专利、8件软件方法专利、6件控制方法专利及3件配件专利 [1][3] 公司对员工流动与专利申请的说明 - 公司有多件专利申请的发明人隐藏了非大疆前员工 若动机如对方所言则无需使用这些发明人名义申请专利 [3] - 涉及的大部分无人机专利申请在四五年前 后续产品定义变化较大 很多专利并未实际使用 [3] 公司的竞争策略与市场表现 - 作为资源有限的小公司 优先将资源投入研发而非法律诉讼 通过差异化创新做大市场 [3] - 在巨头打价格战的背景下 公司坚持差异化创新 推动整个市场增长了80%以上 新玩家份额增加但各家销量均在增长 [3] - 公司去年第四季度业绩迎来了过去几年最大的增速和营收新高 [3] - 为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公司已在海外花费1000多万美金成功应对GoPro的诉讼 [3]
Moderna (MRNA) Climbs 16% as Arbutus-Genevant Legal Battle Clears
Yahoo Finance· 2026-03-05 09:00
核心观点 - Moderna公司通过支付总计25亿美元解决了一项长达四年的LNP技术专利侵权法律纠纷 此举推动其股价在当日大幅上涨15.99% 结束了连续两日的下跌 [1][2] 法律纠纷与和解协议 - 纠纷核心是Arbutus和Genevant指控Moderna未经许可在其Spikevax和mRESVIA疫苗中使用了对方的脂质纳米颗粒递送技术 [4] - 和解总金额为25亿美元 其中9.5亿美元将在今年第三季度一次性支付 剩余的13亿美元将取决于Moderna向联邦巡回法院上诉的结果 [2] - 若Moderna在上诉中最终胜诉 则无需支付额外款项 若联邦巡回法院依据《美国法典》第1498条确认其责任 则Moderna需在裁决后90天内支付最高达13亿美元的额外款项 具体金额取决于裁决范围 [5] - 若Moderna在后续的全席审理、最高法院审理或发回地区法院重审中最终获胜 Arbutus/Genevant将全额退还已支付的款项并附加利息 [6] 财务影响与公司状况 - Moderna预计将在今年第一季度记录与和解相关的9.5亿美元费用 [6] - 公司预计在今年年底将持有45亿至50亿美元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6] - 和解消息公布后 Moderna股价单日大幅上涨15.99% 报收于每股57.80美元 [1]
影石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对公司开展337调查的最终裁决结果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6-02-28 05:45
事件概述 -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就影石创新涉及的337调查案件作出最终裁决,认定GoPro主张的大部分专利不构成侵权或专利无效,公司仅部分出口美国产品落入1件外观专利保护范围,但相关旧产品已不再出口,新设计方案被确认未侵权 [1][3] - 本次337调查已终结,未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实质性影响,公司将持续不受限制地在美国进口和销售现有产品 [4] 调查过程与裁决结果 - 2024年3月29日(美国时间),GoPro向ITC提起337调查申请,指控影石创新及其美国子公司相关产品侵犯其在美知识产权 [1] - 2025年7月11日(北京时间),ITC行政法官作出初步裁决,公司仅部分出口美国产品落入1件外观专利保护范围,但新外观设计方案被认定未侵权;其余5件发明专利所涉指控,ITC确认公司产品不构成侵权或GoPro专利权利要求无效 [2] - 2026年2月26日(美国时间),ITC作出最终裁决:针对案涉6件专利,确认3件发明专利(第10,015,413号、第10,958,840号、第10,529,052号)所涉指控产品不构成侵权且专利权利要求无效/部分无效;确认1件发明专利(第10,574,894号)所涉指控产品不构成侵权;确认1件发明专利(第11,336,832号)权利要求无效;公司仅部分出口美国产品落入1件外观专利(第D789,435号)保护范围,但新外观设计方案再次被认定未侵权,且相关旧产品已不再出口美国 [3] - 终裁结果与初裁结果相比,对第10,529,052号发明专利的认定更为有利(终裁认定全部指控产品不构成侵权且专利无效),并对第10,958,840号发明专利的不侵权情况进行了补充认定,初裁的其他结论均维持 [4] 公司应对措施 - 公司成立了专项工作组,制定了充分的抗辩应对措施及风险应对策略,在应诉过程中进行了积极抗辩 [5] - 公司准备了新的外观设计方案,并获得ITC确认新设计方案不构成侵权 [5] - 公司对GoPro在中国境内的相关主体提起了专利侵权诉讼,将通过多种法律途径积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6] 后续法律程序 - 本次337调查为行政审查程序,不涉及专利损害赔偿问题 [6] - 2024年3月29日,GoPro就本次337调查牵涉的六项知识产权向美国加州中区联邦地区法院提起平行诉讼,该诉讼已于2024年6月3日被裁定中止审理 [6] - 本次337调查结案后,加州中区法院诉讼将恢复审理,最终判决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 [6] - GoPro有权在ITC最终裁决生效之日起60天内向美国联邦巡回法院提出上诉,同时有权向加州中区法院申请重新启动相关诉讼程序 [6]
向宇树科技索赔8000万元 原告公司拿专利5天后发起诉讼
犀牛财经· 2026-02-25 14:30
案件核心判决 - 最高人民法院在2026年2月的终审判决中,直接点名批评原告露某美公司,称其行为“既精心算计、又反复无常”[2] - 最高人民法院最终驳回露某美公司的上诉,维持了宇树科技不构成侵权的一审原判[3] 案件背景与过程 - 2025年,露某美公司在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指控宇树科技制造销售的“Gox”机器狗侵犯其名为“一种电子狗”的发明专利[2] - 宇树科技否认侵权,辩称其产品未包含涉案专利中的“液位传感器”、“气体传感器”和“可变色的仿生毛皮”三项关键技术特征[3] - 杭州中院于2025年9月一审认定宇树科技不构成侵权,判决驳回露某美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3] - 露某美公司在一审败诉后上诉至最高人民法院[3] 原告方行为与动机 - 露某美公司的经营范围为预包装食品和日用百货,与智能机器人行业毫无关联[3] - 该公司于2025年6月25日受让涉案专利,仅5天后即发起诉讼[3] - 在最高人民法院二审询问结束仅1天后,露某美公司将此前临时提高至8000万元人民币的赔偿请求,回调至最初的500元人民币[3]
宇树科技被诉专利侵权案二审宣判:被诉产品不落入涉案专利保护范围,不构成侵权
企查查· 2026-02-25 10:34
案件核心判决结果 - 最高人民法院二审驳回原告露韦美公司的全部上诉,维持一审判决,认定宇树科技的被诉产品不落入涉案专利保护范围,不构成侵权 [1] - 法院指出原告的诉讼行为“精心算计、反复无常”,意在规避高额诉讼费并向对方施压,其行为违背诚信原则,依法予以谴责 [1] 案件审理流程与关键事实 - 案件始于2024年7月,杭州露韦美日化有限公司起诉杭州宇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声称宇树科技侵权获利高达数千万元 [1] - 2024年9月26日,杭州中院作出一审判决,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原告不服提起上诉 [1] - 最高人民法院于2025年10月30日立案,案号为(2025)最高法知民终756号,并于2026年2月3日作出二审判决 [3] 原告的诉讼请求与行为 - 原告在一审中提交证据,声称宇树科技在X、X平台的销售总额为7828.04万元(即约7828万元),并称被诉侵权产品在2024年的销售额至少1.18亿元 [3] - 在2025年8月26日的一审庭审中,原告一方面坚持请求赔偿500元,一方面又主张“以人民法院审计为准” [3] - 在2025年11月26日的二审询问中,原告将请求赔偿金额明确为8000万元,并提交了计算依据(侵权产品销售额4亿元 × 行业平均利润15% = 侵权获利9000万元)及减免诉讼费申请 [3] - 二审询问结束次日(2025年11月27日),原告又提交书面函件,将请求赔偿金额调整为500元 [3] - 2025年11月24日,原告向最高人民法院提交《先行赔付申请书》,请求判令宇树科技先行赔付8000万元 [3] 关联诉讼情况 - 2025年9月19日,露韦美公司依据同一专利,向一审法院另案提起专利侵权诉讼(案号:(2025)浙01知民初113号),指控宇树科技另一型号机器狗(Ax)侵权,请求赔偿1500元(暂计,最终以法院认定的侵权获利为准) [3] - 在113号案中,宇树科技提出反诉,指控露韦美公司在两案中的行为构成恶意诉讼,请求判令露韦美公司赔偿损失21万元;截至本判决作出之日,一审法院尚未就113号案作出裁判 [3]
锂电龙头遭狙击,7万吨产线或将停产?
起点锂电· 2026-02-10 13:20
文章核心观点 - 锂电三元材料龙头企业容百科技当前面临多重困境叠加的严峻考验 包括海外专利侵权纠纷 国内监管调查与处罚 以及上市以来首次出现年度业绩亏损 [2] 遭专利狙击!容百科技:未侵犯LG化学任何专利 - LG化学于2025年1月16日向韩国财政税务部提交专利侵权临时禁令申请 旨在制止容百科技韩国子公司载世能源的涉嫌侵权行为 [4] - 涉案专利覆盖阴极材料晶体结构取向 表面成分比例等三元正极材料核心技术 若禁令实施 将导致载世能源7万吨生产线停运 该产能可满足约70万辆电动汽车的正极材料需求 [5] - 容百科技回应称载世能源产品未侵犯LG化学任何专利 且无法院判决认定侵权 在涉案5件专利中 已成功推动其中1件被认定为无效 [6] - 专利纠纷始于2024年10月 LG化学向首尔中央地方法院提起诉讼 目前案件仍在审理中 载世能源业务正常开展 [6] 国内市场:误导性陈述领950万罚单 - 2025年1月18日 容百科技因重大合同公告涉嫌误导性陈述等违规行为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8] - 调查导火索为公司1月14日公告的与宁德时代的巨额采购协议 协议约定自2026年第一季度起至2031年供应磷酸铁锂正极材料共计305万吨 公司初步估算总销售金额将超过1200亿元 [9] - 该订单引发监管关注 上交所当晚下发问询函 要求公司说明信息披露准确性及是否存在炒作股价动机 [10] - 容百科技核心业务长期聚焦三元正极材料 2025年其三元正极材料出货量国内第二 但在磷酸铁锂领域布局时间短 市场份额有限 2025年出货量未进入国内前十 [11] - 公司现有磷酸铁锂产能与订单需求严重不匹配 当前主要通过收购贵州新仁获取年产6万吨产能 与305万吨订单存在巨大缺口 [11] - 公司后续回应称1200亿元为根据当前市场价格估算的结果 实际销售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此前公告未能充分提示风险 [12] - 2025年2月6日 公司公告收到宁波证监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因披露重大合同涉嫌违法 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拟被警告并合计罚款950万元 [12] 2025,容百科技上市以来首个亏损年 - 公司2025年业绩预告显示 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亏损为1.5亿元至1.9亿元 扣非后净亏损为1.8亿元至2.2亿元 此为上市以来首个亏损年度 [14] - 业绩亏损主因是行业格局变化 磷酸铁锂电池凭借成本和安全优势市场份额持续提升 替代三元锂电池 导致三元材料市场需求疲软 价格承压 [14] - 2025年第四季度出现复苏迹象 预计实现扭亏为盈 净利润约3000万元 主要得益于正极材料销量创全年新高及锰铁锂业务实现单季度盈利 [14] - 为应对困境 公司明确将业务重心向磷酸铁锂及钠电材料领域倾斜 除与宁德时代的磷酸铁锂订单外 还已成为宁德时代钠电正极粉料的第一供应商 [15]
尘封一年的事故曝光:东风奕派撞车后,欣旺达“不起火电池”50秒爆燃
国际金融报· 2026-02-08 21:52
核心事件概述 - 2025年3月19日,一辆搭载欣旺达磷酸铁锂电池的东风奕派eπ007纯电动网约车发生碰撞事故,碰撞后41秒冒烟,50秒起火,最终导致1人死亡、4人受伤[2][4][5] - 事故车辆电池由东风集团与欣旺达动力科技合资的东昱欣晟代工生产,核心电芯源自欣旺达[4] - 事故引发公众对欣旺达电池“不起火、不爆炸”宣传与实际安全表现巨大反差的强烈质疑[2][5] 事故详情与影响 - 事故直接原因为货车违章倒车,eπ007司机雨天超速负次要责任[5] - 车辆碰撞后车门锁死,救援人员砸窗救出后排3名乘客,但副驾驶乘客因无法逃生遇难[4][5] - 车辆在碰撞后1分35秒被明火完全吞噬,烧至只剩车架[5] - 事故造成货车司机双手严重烧伤,可能无法再从事原工作[5] 安全宣传与实际情况对比 - 东风奕派与欣旺达曾宣传该车搭载的磷酸铁锂电池“通过枪击、针刺、火烧三大极端测试,不起火、不爆炸”[7] - 宣传中提及电池配备“1400℃耐高温防护材料、云端BMS热失控监测系统”,宣称可实现“全场景电池安全防护”[7] - 专家指出,实验室理想环境下的测试结果(“不起火”)未充分考虑现实碰撞复杂场景,存在宣传与实际脱节甚至夸大营销的嫌疑[9] 技术分析与行业问题 - 专家分析,碰撞可能导致护网铁杆侵入电池包,刺穿或挤压电芯引发内部短路和热失控[9] - 锂电池热失控链式反应可在数十秒内完成,与事故50秒起火时间线吻合[9] - 行业存在“重宣传、轻实干”的浮躁风气,多家动力电池企业宣传“不起火、不爆炸”,但碰撞起火事故仍时有发生[9] - 欣旺达动力电池2025年全年装车量为24.35GWh,市场份额为3.17%[7] 公司面临的其它挑战 - 2026年1月26日,韩国LG新能源与日本松下能源成立的专利联盟“郁金香创新”在韩国对欣旺达发起专利侵权诉讼[12] - 2025年,欣旺达因相同专利问题在德国遭遇三次败诉并被出具销售禁令,这是德国首次针对车载动力电池产品出具专利禁令[12] - 欣旺达子公司欣旺达动力与吉利旗下威睿电动汽车于2026年2月6日达成和解,欣旺达需支付6.08亿元并分5年结清,预计影响其2025年净利润5亿至8亿元[12] 市场表现 - 截至2026年2月6日,欣旺达股价报收24.10元/股,总市值445.24亿元[12] - 近三个月股价累计下跌29.12%,从2025年11月13日的34元/股跌至当前水平[12] 专家建议与行业呼吁 - 建议监管部门完善动力电池安全监管标准,要求企业披露现实工况测试数据,禁止夸大宣传[10] - 建议加强对动力电池生产、配套、售后全流程监管,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产品要求召回整改[10] - 呼吁动力电池企业将更多精力投入核心技术研发与产品品控,补齐热失控抑制、电池包防护等安全短板[10] - 建议车企选择电池供应商时,不应仅关注成本与产能,更应重视其技术实力与品控水平[10]
移远通信遭飞利浦起诉,索赔4800万欧元!
深圳商报· 2026-02-06 21:23
诉讼案件概况 - 公司及部分控股子公司因专利侵权纠纷被荷兰皇家飞利浦有限公司在欧洲统一专利法院海牙地方法院提起诉讼,案件已被立案但尚未开庭审理 [1][2] - 原告飞利浦主张公司在未获许可的情况下,在欧洲部分国家制造、销售、许诺销售、进口及使用涉及两项标准必要专利的蜂窝物联网模组产品,构成侵权 [4] - 原告诉讼请求包括永久禁令、召回与销毁涉诉产品、赔偿损失、提供信息以及承担诉讼费用与罚金,两案诉讼程序价值合计为4800万欧元 [4] 公司回应与历史案件 - 公司表示将积极应诉,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并称目前生产经营正常,业务未受重大影响 [4] - 原告未列明具体赔偿金额,最终禁令是否获批及其适用范围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利润的影响需以法院最终生效结果为准 [4] - 飞利浦曾于2020年12月18日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对公司提起337调查申请,但ITC最终裁决认定公司产品不涉及侵犯飞利浦专利权,未违反相关规定 [5][6] 公司经营与财务表现 - 公司主营业务为物联网领域无线通信模组及其解决方案的设计、研发、生产与销售服务 [7] - 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78.77亿元,同比增长34.96%;归母净利润7.33亿元,同比增长105.65%;扣非净利润6.94亿元,同比增长113.27% [7] - 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8亿元,上年同期为3.07亿元 [7] 公司近期资本运作与市场数据 - 公司于2025年12月26日完成定增,募资22亿元,实控人钱鹏鹤持股比例稀释至15.6% [8] - 定增募集资金将用于车载及5G模组扩产、AI算力模组及AI解决方案产业化、总部基地及研发中心升级和补充流动资金 [8] - 截至2月6日收盘,公司股价报86.18元,总市值248.05亿元,当日成交额3.85亿元,换手率1.70%,市盈率TTM为25.70 [8][10]
移远通信:累计诉讼及仲裁涉案金额4.70亿元
新浪财经· 2026-02-06 17:21
公司近期法律诉讼 - 公司及部分控股子公司因专利侵权纠纷被飞利浦起诉于欧洲统一专利法院海牙地方法院 两案诉讼程序价值合计4800万欧元 尚未开庭审理 [1] - 公司2020年曾涉及美国相关调查 最终裁决结果为不侵权 [1] - 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 案件对利润的最终影响需以法院判决等结果为准 [1] 公司历史诉讼情况 - 过去12个月内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诉讼及仲裁涉案金额达4.70亿元人民币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65% [1]
欣旺达在韩遇专利诉讼 中企出海如何防范“专利狙击”?
中国经营报· 2026-02-06 14:33
事件核心 - 韩国LG新能源与日本松下能源联合成立的专利联盟“郁金香创新”于2026年1月26日在韩国对欣旺达及其终端客户吉利汽车发起专利侵权诉讼,指控其侵犯一项电极-隔膜组合技术专利 [1][2] - 此次韩国诉讼是“郁金香创新”专利维权的升级,此前该联盟已于2025年在德国凭借同族专利对欣旺达发起诉讼并取得三次胜诉及销售禁令,包括首次针对车载动力电池产品的专利禁令 [1][2] - 诉讼背景是日韩企业在2010年前布局的一批锂电核心专利将在2025-2030年集中到期,在到期前发起诉讼可将专利有效期内的更多产品销量纳入赔偿计算,以最大化索赔金额和专利权益变现价值 [1][7] 涉事公司情况 - **欣旺达**:是“郁金香创新”的主要诉讼目标,在德国已遭遇三次败诉和销售禁令,但在韩国诉讼中公司回应称被诉主体为其与吉利的合资公司(山东吉利欣旺达),并非上市公司主体,并表示诉讼不影响公司海外布局 [1][3] - 诉讼直接针对欣旺达的海外重点业务——为雷诺旗下达契亚品牌的Dacia Spring车型(欧洲纯电车销量第三)供应电池,可能影响其在欧洲市场的业务拓展和市场份额 [3] - 面对诉讼,中国锂电企业应对策略分化:欣旺达选择积极应诉并启动了欧盟建厂计划;而珠海冠宇、比克动力等公司则选择了支付专利许可费以达成和解 [1][8] 行业竞争格局 - **动力电池市场格局**:2025年全球电动汽车电池总装机量达到1187GWh,同比增长31.7% [6] - 中国企业在全球前十中占据六席,合计份额达69.4%,其中宁德时代、比亚迪大幅领先,LG新能源以9.2%的份额位居第三 [6] - 欣旺达、亿纬锂能等中国公司增速显著:欣旺达2025年装机量同比增长64.1%,位列全球第十;亿纬锂能同比增长67.5%,位列全球第八;国轩高科以82.5%的增速位列第五,市占率升至4.5%;中创新航同比增长52.6%,装机量62.8GWh,位列全球第四 [6] 专利战略与商业博弈 - **“郁金香创新”专利池**:由LG新能源与松下能源于2024年5月成立,整合了1500个专利家族,涵盖5000多项专利,旨在通过“专利池+地域联动”模式遏制新兴竞争者出海 [2][7] - **专利货币化规模**:结合EVTank发布的2025年全球动力电池1495.2GWh的出货规模,按行业通用费率测算,全球动力电池市场每年可产生超50亿美元的专利许可收入 [7] - **战略意图**:面对中国企业在成本、产能与技术创新上的全面优势,日韩企业难以在性能与价格层面正面竞争,转而将战略重心转向知识产权领域,试图通过专利壁垒重构竞争优势 [6][7] - 专利诉讼的本质是商业竞争的延续,旨在迫使竞争对手支付高昂许可费或投入大量研发资源加快替代技术开发 [7] 企业应对建议与行业趋势 - **前置FTO尽职调查**:企业在进入海外市场前应实施FTO(自由实施)尽职调查,全面评估产品在制造、使用、销售等环节的专利侵权风险,并延伸至技术来源合法性、供应链专利链完整性等深层环节 [4][5] - **全球技术与专利布局**:提前进行全球专利布局的核心价值在于形成专利制衡,降低被诉风险,这本质上是商业博弈 [5] - **战略转型**:企业应从“产能驱动”转向“技术驱动”,将研发投入占比、核心专利数量、基础研发人员配置纳入战略考核,并通过“集团作战”提升全球规则话语权 [9] - **全球专利申请态势**:2024年全球PCT国际专利申请总量达27.39万件,同比增长0.5%;中国申请量为70160件,同比增长0.9%,仍是最大来源国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