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补贴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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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光伏遭“精准打击”!美征收125.87%重税,阿达尼系全军覆没
搜狐财经· 2026-02-26 08:41
美国对多国晶硅太阳能电池征收高额反补贴税 - 美国商务部裁定对从印度进口的晶硅太阳能电池征收125.87%的反补贴税,该税率适用于所有印度出口商,导致其产品进入美国市场的成本直接翻倍,价格优势被彻底抹平 [1] - 印度光伏巨头阿达尼旗下的Mundra Solar Energy与Mundra Solar PV均被裁定适用125.87%的税率,成为本次制裁的重点对象 [1] - 对印尼市场征收的税率出现显著分化,PT Blue Sky Solar税率高达143.30%,而PT REC Solar Energy为85.99% [3] - 对老挝市场征收的税率为三国中最低的80.67%,但由于其光伏产业高度依赖美国市场且多为中资企业出海产能,该税率仍将使其成本红利消失 [3] 印度对美出口激增与调查背景 - 印度对美太阳能电池出口量从2022年的2.324亿瓦激增至2024年的23亿瓦,呈现爆发式增长 [3] - 这种激增态势被视为“抢关避税”行为,成为美方发起调查的直接导火索 [3] - 调查期间,阿达尼旗下的Mundra Solar PV和Mundra Solar Energy在提交初步回应后,于2025年11月退出了此次调查,疑似放弃抵抗 [3] 对行业及企业的影响 - 高额税率将直接冲击在东南亚(如老挝)布局的中国光伏企业,使其成本优势丧失 [3] - 印度光伏产品进入美国市场的原有价格优势被彻底抹平,市场竞争力将受到严重影响 [1]
最高143%!美国再挥关税大棒,对印度、印尼和老挝祭出反补贴税
新浪财经· 2026-02-25 22:02
美国对三国太阳能电池组件征收反补贴税 - 美国商务部对从印度、印度尼西亚和老挝进口的晶硅太阳能电池组件征收反补贴税,理由是这些国家的生产商受益于政府补贴,削弱了美国本土产品的竞争力 [1] - 根据初裁结果,印度生产商/出口商的一般补贴税率被设定为125.87% [1] - 印度尼西亚生产商/出口商的一般补贴税率被设定为104.38% [1] - 老挝生产商/出口商的一般补贴税率被设定为80.67% [1]
豁免最高20.7%反补贴税,欧委会接受大众安徽价格承诺!大众汽车承诺限制出口的数量,并将在欧盟投资一系列与纯电动汽车相关的重要项目
每日经济新闻· 2026-02-12 22:10
事件概述 - 欧委会于2月10日宣布接受大众汽车(安徽)有限公司提交的价格承诺方案 其旗下CUPRA Tavascan车型将以设定最低出口价格的方式 豁免此前最高20.7%的反补贴税 [1] - 这是自2026年1月12日中欧就价格承诺机制达成框架共识、欧盟发布《指导文件》以来 首个成功获批的企业个案 间隔不足一个月 [6] 大众汽车(安徽)价格承诺方案详情 - **方案核心**:为CUPRA Tavascan车型设定最低出口价格 并限制向欧盟的出口数量 同时承诺在欧盟投资一系列与纯电动汽车相关的重要项目 并设定明确的阶段性目标 [3] - **获批原因**:欧委会认为该价格承诺由大众汽车及其欧盟关联方西雅特公司提出 设定的价格下限不会对欧盟产业造成损害 且方案与西雅特公司在欧盟的投资承诺直接相关 [1][8] - **公司背景**:大众安徽是德国大众汽车集团在华合资公司 德方持股比例为75% CUPRA Tavascan是在欧洲设计研发、在中国生产的关键电动车型 [4] - **关联方业绩**:大众集团旗下西雅特/CUPRA部门2025年前三季度营业利润同比下跌96.2% 降至1600万欧元 [4] 中欧价格承诺机制框架 - **机制形成**:2026年1月12日 中欧双方经多轮磋商 在世贸组织规则框架下达成共识 支持中国电动汽车企业通过价格承诺解决贸易关注 [3][7] - **指导文件**:欧委会同日发布《关于提交价格承诺申请的指导文件》 承诺秉持非歧视、客观、公正原则 按照统一标准评估中国车企的申请 符合条件者可以价格承诺替代反补贴征税 [3][7] - **核心要素**:企业可单独或联合提交方案 需针对具体车型设定最低进口价格 可纳入年度出口数量承诺 有效期可限定或与车型生命周期挂钩 若包含对欧盟电动汽车产业的投资承诺 欧方将一并评估 [7] - **价格设定途径**:文件设定了两种可能的最低进口价格计算方式 一是基于出口商的到岸价格叠加反补贴税幅度 二是以欧盟生产的非补贴纯电动汽车的同类产品销售价格为基础设定 中国汽车工业协会专务副秘书长指出 核心要求是中国出口至欧盟的电动汽车售价不得低于当地同级别车型 [7] 行业影响与其他车企前景 - **行业反应**:商务部新闻发言人表示 中欧实现电动汽车案“软着陆”受到各界普遍欢迎 希望欧方落实磋商成果 并期待更多中国企业与欧方就价格承诺达成一致 [3] 欧盟中国商会表示 部分中国电动汽车企业正在评估是否向欧委会提交价格承诺方案 [10] - **获批关键因素**:欧盟本地投资承诺及本土企业背书是方案获批的关键 大众安徽的方案因其关联方西雅特公司的投资承诺而获接受 [8] 产品与渠道的复杂度也直接影响方案可操作性 大众安徽仅出口单一车型 结构简单 而涉及多车型、多分销渠道的车企 其方案技术难度和监管成本将显著上升 [8] - **潜在不确定性**:大众安徽作为外资(德方)控股企业 外资股比是否在审查中构成隐形权重尚不明朗 对于中方全资或控股的车企而言 这一维度仍存在不确定性 [8]
商务部:2月13日起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相关乳制品征收反补贴税
证券时报· 2026-02-12 17:19
反补贴调查终裁公告 - 中国商务部于2026年2月12日公布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相关乳制品反补贴调查的最终裁定 裁定认定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相关乳制品存在补贴 中国国内相关乳制品产业受到实质损害 且补贴与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1] - 根据裁定结果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自2026年2月13日起 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相关乳制品征收反补贴税 实施期限为5年 [1] 调查与产品范围 - 本次反补贴调查立案于2024年8月21日 调查范围是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相关乳制品 [1][2] - 被调查产品名称为“相关乳制品” 具体包括鲜乳酪及凝乳 经加工的乳酪 蓝纹乳酪等特定乳酪 以及脂肪含量超过10%的未浓缩未加糖乳及稀奶油 [4] - 该产品涉及多个海关税则号 包括04015000 04061000 04062000 04063000 04064000 04069000 [6] 税率与征税方式 - 终裁裁定 对欧盟公司征收的反补贴税税率为7.4%至11.7% [1][8] - 反补贴税以海关确定的进口货物计税价格从价计征 计算公式为:反补贴税税额=海关计税价格×反补贴税税率 [6] - 进口环节增值税的计税价格为海关确定的进口货物计税价格加上关税和反补贴税之和 [6]
商务部: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相关乳制品征收反补贴税
券商中国· 2026-02-12 16:58
最终裁定与调查结论 - 调查机关最终裁定,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相关乳制品存在补贴,中国国内相关乳制品产业受到实质损害,且补贴与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1] - 调查机关于2025年12月22日发布初裁公告,已初步认定存在补贴、实质损害及因果关系 [1] 反补贴措施与执行细节 - 自2026年2月13日起,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相关乳制品征收反补贴税 [2] - 反补贴税以海关确定的进口货物计税价格从价计征,计算公式为:反补贴税税额 = 海关计税价格 × 反补贴税税率 [8] - 进口环节增值税的计税价格为海关确定的进口货物计税价格加上关税和反补贴税 [9] - 征收反补贴税的实施期限自2026年2月13日起为期5年 [9] 被调查产品范围 - 调查范围为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相关乳制品 [3] - 产品具体包括鲜乳酪(含乳清乳酪)及凝乳、经加工的乳酪、蓝纹乳酪和娄地青霉生产的其他带纹理乳酪、其他未列名乳酪,以及脂肪含量超过10%的未浓缩及未加糖或其他甜物质的乳及稀奶油 [5] - 产品主要作为食品直接或加工后供人消费 [6] - 产品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税号:04015000, 04061000, 04062000, 04063000, 04064000, 04069000 [6] 税率与追溯征收安排 - 欧盟各公司的具体反补贴税税率在公告附件2中列明 [7] - 对于2025年12月23日至2026年2月12日期间进口经营者提供的临时反补贴税保证金,将按终裁确定的税率计征并转为反补贴税,同时计征进口环节增值税 [9] - 临时保证金超出终裁反补贴税的部分及相应多征的增值税将予以退还,少征部分不再征收 [9] - 临时反补贴措施实施之日(2025年12月23日)前进口的原产于欧盟的相关乳制品不追溯征收反补贴税 [9] 后续程序与生效 - 在征收反补贴税期间,利害关系方可根据规定向调查机关申请复审 [10] - 对终裁决定及征税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1] - 本公告自2026年2月13日起执行 [12]
商务部:自2026年2月13日起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相关乳制品征收反补贴税
新华财经· 2026-02-12 16:33
事件概述 - 中国商务部公布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相关乳制品反补贴调查的最终裁定 [1] 调查与裁定结果 - 调查机关最终裁定,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相关乳制品存在补贴 [1] - 裁定认定中国国内相关乳制品产业受到实质损害 [1] - 裁定认定补贴与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1] 后续措施与执行 - 商务部向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提出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相关乳制品征收反补贴税的建议 [1] -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自2026年2月13日起,对相关产品征收反补贴税 [1] 调查程序时间线 - 商务部于2024年8月21日发布公告,决定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相关乳制品进行反补贴立案调查 [1]
商务部:2月13日起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相关乳制品征收反补贴税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6-02-12 16:12
最终裁定与措施 - 调查机关最终裁定,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相关乳制品存在补贴,中国国内相关乳制品产业受到实质损害,且补贴与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1] - 根据裁定,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自2026年2月13日起,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相关乳制品征收反补贴税 [2] 被调查产品范围 - 被调查产品为原产于欧盟的“相关乳制品”,具体包括鲜乳酪及凝乳、经加工的乳酪、蓝纹乳酪等特定乳酪、其他未列名乳酪、以及脂肪含量超过10%的未浓缩未加糖乳及稀奶油 [2] - 该产品主要作为食品直接或加工后供人消费,涉及多个海关税则号列(如04015000、04061000等) [2] 征税具体安排 - 反补贴税自2026年2月13日起征收,实施期限为5年 [4] - 反补贴税以海关确定的进口货物计税价格从价计征,计算公式为:反补贴税税额 = 海关计税价格 × 反补贴税税率 [2] - 进口环节增值税的计税价格为海关确定的进口货物计税价格加上关税和反补贴税 [2] 追溯征收与过渡安排 - 对2025年12月23日至2026年2月12日期间进口经营者提供的临时反补贴税保证金,将按终裁结果计征并转为反补贴税及相应增值税,多退少不补 [4] - 对临时反补贴措施实施之日(2025年12月23日)前进口的原产于欧盟的相关乳制品,不追溯征收反补贴税 [4] 后续程序 - 在征收反补贴税期间,有关利害关系方可根据规定向调查机关申请复审 [4] - 对终裁决定及征收反补贴税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
2月13日起 我国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相关乳制品征收反补贴税
央视网· 2026-02-12 16:08
最终裁定与调查结论 - 调查机关最终裁定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相关乳制品存在补贴中国国内相关乳制品产业受到实质损害且补贴与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1] - 调查始于2024年8月21日并于2025年12月22日发布初裁公告认定存在补贴与实质损害 [1] 反补贴措施与执行细节 -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自2026年2月13日起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相关乳制品征收反补贴税 [2] - 反补贴税以海关确定的计税价格从价计征计算公式为反补贴税税额等于计税价格乘以反补贴税税率 [8] - 征收反补贴税的实施期限自2026年2月13日起为期5年 [10] 被调查产品范围 - 调查范围为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相关乳制品 [3] - 产品具体包括鲜乳酪及凝乳经加工的乳酪蓝纹乳酪其他未列名乳酪以及脂肪含量超过10%的未浓缩未加糖的乳及稀奶油 [5] - 产品主要作为食品直接或加工后供人消费归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多个税则号下包括04015000 04061000等 [6] 税收追溯与过渡安排 - 对2025年12月23日至2026年2月12日期间进口经营者提供的临时反补贴税保证金将按终裁结果计征并转为反补贴税多退少不补 [10] - 临时反补贴措施实施之日前进口的原产于欧盟的相关乳制品不追溯征收反补贴税 [10] 后续法律程序 - 在征收反补贴税期间有关利害关系方可根据规定向调查机关申请复审 [10] - 对终裁及征税决定不服者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0]
商务部:对原产于欧盟乳制品征收反补贴税
商务部网站· 2026-02-12 16:03
最终裁定 - 调查机关最终裁定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相关乳制品存在补贴 中国国内相关乳制品产业受到实质损害 且补贴与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1] 反补贴措施 - 商务部建议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相关乳制品征收反补贴税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自2026年2月13日起实施征收 [2] 被调查产品范围 - 调查范围为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相关乳制品 [3] - 被调查产品名称为相关乳制品 英文名称为Certain dairy products [4] - 产品具体包括鲜乳酪及凝乳 经加工的乳酪 蓝纹乳酪和娄地青霉生产的带纹理的其他乳酪 其他未列名乳酪 以及脂肪含量超过10%的未浓缩未加糖的乳及稀奶油 [5] - 产品主要作为食品直接或加工后供人消费 涉及海关税则号04015000 04061000 04062000 04063000 04064000 04069000 [6] - 欧盟各公司具体的反补贴税税率在公告附件2中列明 [7] 征税方法 - 自2026年2月13日起 进口经营者进口原产于欧盟的相关乳制品需向中国海关缴纳反补贴税 [8] - 反补贴税以海关确定的计税价格从价计征 计算公式为反补贴税税额等于计税价格乘以反补贴税税率 [8] - 进口环节增值税以海关确定的计税价格加上关税和反补贴税作为计税价格从价计征 [8] 追溯征收 - 对2025年12月23日至2026年2月12日期间进口经营者提供的临时反补贴税保证金 将按终裁结果计征并转为反补贴税及相应增值税 [9] - 临时保证金超出终裁反补贴税及相应增值税的部分将予以退还 少征部分不再征收 [10] - 临时反补贴措施实施之日前进口的原产于欧盟的相关乳制品不追溯征收反补贴税 [10] 实施期限 - 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相关乳制品征收反补贴税的实施期限自2026年2月13日起为期5年 [10] 复审与法律救济 - 在征收反补贴税期间 有关利害关系方可依据规定向调查机关申请复审 [11] - 对终裁决定及征收反补贴税决定不服的 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2] 生效日期 - 本公告自2026年2月13日起执行 [13]
商务部:自2026年2月13日起 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相关乳制品征收反补贴税
每日经济新闻· 2026-02-12 15:56
政策与监管动态 - 商务部公告 向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提出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相关乳制品征收反补贴税的建议 [1] -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根据商务部建议作出决定 对相关欧盟进口乳制品征收反补贴税 [1] - 反补贴税政策将于2026年2月13日起正式实施 [1] 行业影响分析 - 政策直接影响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相关乳制品 [1] - 中国乳制品行业可能因进口成本上升而获得一定的市场竞争环境变化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