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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豫区:做大“压舱石”收入总盘子,推动村级集体经济“强筋壮骨”
新华日报· 2025-06-30 05:24
集体经济收入结构优化 - 宿豫区聚焦地产、房产、资产三类"压舱石"收入,推动集体经济结构更优化,1-5月涉农村(社区)村均"压舱石"收入达40.76万元,占村集体经营性收入的51.2%,较上年度增长9个百分点 [1] - 全区编排实施150个村集体经济"压舱石"收入项目,通过项目做大收入总盘子,增强集体经济抗风险能力 [4] 地产资源开发 - 通过深化农村公共空间治理、推进"小田变大田"、引导规模流转等方式,预计2025年底村均自有土地突破900亩 [2] - 村集体通过合作社统一经营、代耕代种等模式自主经营土地,村均"地产"收入达104万元,成为最稳定收入来源 [2] - 来龙镇双和岭村整合零散土地1100亩,自主经营每年增加集体收益80万元 [2] 房产资源盘活 - 新庄镇4个村(社区)打包购置17间门面房用于果蔬销售、电商直播等业态,年租金收益85万元 [3] - 全区鼓励新建或购买标准化厂房、门面房,村均"房产"面积超3500平方米,年均增收23万元 [3] - 开展闲置房产盘活专项行动,将老村部、旧校舍改造为新厂房 [3] 资产运营创新 - 村集体出资成立30家"强村公司",涵盖加工、物业、电商等领域,五角星科技预计年产值2000万元,带动集体增收60万元并吸纳60名村民就业 [1][4] - 对低效资产清理并将帮扶资金、投资收益"折股量化",村均"资产"年收益稳定在20万元以上 [4]
6月3日连板股分析:连板股晋级率35% 创新药概念全线爆发
快讯· 2025-06-03 16:03
市场整体表现 - 6月3日全市场共有68只个股涨停,15只个股实现连板,连板股晋级率为35.29% [1] - 全市场超3300只个股上涨,逾百股涨幅超过9% [1] - 高位股出现修复行情,多只个股上演“地天板”或走出反包行情 [1] 连板股分析 - 三连板及以上个股共有6只 [1] - 5连板高度板德邦股份午后数度炸板,显示高位分歧 [1] - 2连板晋级3连板的成功率为23%,共有3只个股晋级 [2] - 1连板晋级2连板的成功率为36%,共有9只个股晋级 [2] 创新药板块 - 创新药概念板块全线爆发,近20只个股涨停或涨幅超过10% [1] - 人气股舒泰神触及涨停,今年以来累积涨幅超过300% [1] - 万邦德、海南海药、哈三联成功晋级2连板 [1][2] 其他活跃板块及个股 - 银行板块全天表现强势,沪农商行涨停,兴业银行上涨近5%,沪农商行将被调入沪深300指数与上证180指数样本股 [1] - 数字货币板块中,御银股份晋级3连板,恒宝股份、海联金汇表现活跃 [2] - 商业航天板块中,中天火箭、中衡设计晋级2连板 [2] - 多只个股走出多日连板行情,如滨海能源11天7板,永冠新材7天5板,乐惠国际6天4板 [2] - 其他涨停个股包括新大正、星网宇达、菜百股份等,均实现短期强势 [2][3]
陕港合作·聚力发展 陕西省港交所上市培训交流活动成功举办
全景网· 2025-05-13 08:44
陕港金融合作背景 - 活动旨在深化陕粤港澳周成果 拓宽企业赴港上市融资渠道[1] - 香港是陕西企业参与全球产业链的重要中转站和外资引进窗口[5] - 2019年陕港签署战略协议以来已新增4家港交所上市公司 目前总数达13家[11] 活动组织架构 - 由陕西省委金融办 陕西证监局主办 招商银行西安分行等6家机构联合承办[3] - 参会企业包括上市公司 省级后备企业及金融机构代表等100余人[3] 政策与市场动态 - 港交所推出SPAC机制和18C章特专科技公司规则 为科技企业提供灵活融资路径[7] - 建议企业根据发展阶段选择H股 红筹或VIE架构[7] - 强调需关注公司治理 数据合规及跨境监管等法律要点[7] 企业服务方案 - 招商银行推出"港股IPO综合服务方案" 提供境内外投商行联动服务[8] - 德勤详解财务规范 税务筹划及ESG信息披露要求[8] - 对质子汽车等企业进行一对一辅导 解决上市难点[10] 重点企业案例 - 巨子生物以800亿港元市值领跑港股医美板块[11] - 德银天下成为商用车服务第一股 经发物业为西北物业首股[11] - 乾元微珂 大医集团已提交申报 质子汽车筹备上市[11] 后续推进计划 - 将常态化举办上市培训 加大后备企业培育力度[5] - 通过优化服务机制强化政策支持 营造良好资本市场生态[11]
最高法:加强对涉新就业形态民事纠纷案件的审判指导 推动出台有关司法解释
证券日报网· 2025-04-30 15:42
新就业形态劳动关系认定标准 - 企业与网约货车司机之间存在用工事实且构成支配性劳动管理的应认定存在劳动关系[1] - 案例1明确依法保障网约货车司机享受劳动权益[1] 责任保险合同纠纷处理规则 - 案例2明确认定"业务有关工作"需综合考量保险合同约定、企业经营范围、劳动者从业类型及行为必要性等因素[2] - 鼓励企业通过商业保险保障劳动者职业伤害及第三人损害救济[2] 劳动者执行任务受损案件审理原则 - 案例3强调需与新就业形态职业伤害保障制度功能相协调[2] - 第三人侵权责任不因劳动者获得职业伤害保障待遇而减免[2] 劳动者致人损害案件处理机制 - 案例4允许将承保商业险的保险公司列为共同被告[3] - 保险赔偿不足部分可请求企业担责除非证明行为与工作无关[3] 司法政策导向 - 将持续加强新就业形态民事纠纷审判指导[3] - 推动出台司法解释促进权益保障与平台经济协同发展[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