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碳市场
icon
搜索文档
全国碳市场建设迈入新阶段(美丽中国)
人民日报· 2025-09-05 06:57
政策核心内容 - 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推进绿色低碳转型加强全国碳市场建设的意见 这是碳市场领域第一份中央文件 旨在提供更完善的制度保障和更强大的能力支撑 [1] - 碳市场是利用市场机制应对气候变化和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重要政策工具 目标是建设更有效 更有活力和更具国际影响力的全国碳市场 [1] - 通过加强碳市场建设实现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 确保碳市场放得活管得住 激发绿色生产力和新质生产力 推动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 [1] 市场体系构成 - 全国碳市场体系由强制碳市场(重点排放单位履行强制减排责任)和自愿碳市场(激励社会自主减排)组成 两个市场独立运行并通过配额清缴抵销机制相互衔接 实现对减排主体全覆盖 [2] - 强制碳市场于2025年3月首次扩围 新增钢铁 水泥和铝冶炼行业 覆盖全国二氧化碳排放总量占比60%以上 [2] - 自愿碳市场支持领域逐步扩大 2023年以来生态环境部会同有关部门出台造林碳汇 海上风电等6个方法学 [2] 市场交易数据 - 强制碳市场配额累计成交量超6.8亿吨 成交额达474.1亿元 [2] - 自愿碳市场累计成交核证自愿减排量249万吨 成交额达2.1亿元 [2] 制度体系建设 - 生态环境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30余项制度和技术规范 初步形成多层级较完备的碳市场法规制度体系 [2] - 加强数据质量管理 运用信息化手段智能预警数据质量风险 严厉打击碳排放数据弄虚作假行为 [2] - 具有中国特色的碳市场制度体系初步建成 以碳市场为主体的中国碳定价机制正在逐步形成 [3] 发展时间表与路线图 - 强制碳市场目标:到2027年在现有覆盖发电 钢铁 水泥 铝冶炼行业基础上逐步覆盖工业领域主要排放行业 [3] - 自愿碳市场目标:到2027年实现重点领域全覆盖(从现有可再生能源 甲烷减排 能效提升和林业碳汇等领域扩展至生物质利用 固废处理等领域) 到2030年建成诚信透明 方法统一 参与广泛与国际接轨的市场 [3] 配额管理制度 - 建立预期明确公开透明的碳排放配额管理制度 配额分配体系需统筹平衡减排目标与经济成本 行业差异与公平统一 政府调控与市场规律等关系 [4] - 目前采用基于强度控制的配额分配方法 未来将逐步实施配额总量控制 到2027年对碳排放总量相对稳定行业实施配额总量控制 预先设定全国碳排放配额总量并自上而下向企业分解 [4][5] - 研究推行免费和有偿相结合的配额分配方式 建立配额储备和市场调节机制以平衡市场供需 增强市场稳定性和流动性 提高风险管控能力 [5] 自愿减排市场发展 - 加快构建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体系 聚焦碳达峰碳中和重点领域及绿色低碳零碳负碳关键技术 [6] - 加快健全市场交易制度 丰富市场交易产品与交易主体 加强与其他资源环境要素市场机制的有效衔接 [6] - 强化市场监管防范系统性风险 积极开展国际合作 [6] 数据质量管理 - 持续强化数据质量工作 优化核算核查方法 对企业排放关键数据实施月度存证 [6] - 建立国家—省—市三级联审制度 运用大数据 区块链等信息化手段智能预警数据质量风险 大幅提升监管效能 [6] 市场建设方向 - 推动全国碳市场体制机制更加完善 数据可靠性更高 行业包容性更强 需统筹好市场和政府 长远目标和短期目标 整体和局部 国内和国际等关系 [7] 实施措施 - 有序扩大强制碳市场行业覆盖范围 根据行业发展状况 降碳减污贡献 数据质量基础 碳排放特征等推进 [8] - 积极发展自愿碳市场 建立科学完备的方法学体系 加快生态系统碳汇 可再生能源 甲烷减排等重点领域方法学开发 [8] - 联合金融机构探索开发与碳排放权和核证自愿减排量相关的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 建立碳质押 碳回购等政策制度 [8] - 碳质押允许企业将碳配额或核证自愿减排量作为质押物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 碳回购允许配额持有者出售碳资产并约定未来回购 两者均有利于拓展融资渠道 盘活碳资产 降低融资成本 [8] - 稳妥推进符合要求的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参与全国碳市场交易 适时引入其他非履约主体参与强制碳市场交易 符合条件的自然人参与自愿碳市场交易 [8] 管理强化 - 严格规范碳排放核查 完善重点行业核查技术规范 [9] - 压实重点排放单位履行碳排放核算与报告的主体责任 [9] - 加强碳排放数据质量全过程监管 严厉打击各种弄虚作假行为 [9]
我国碳市场领域第一份中央文件印发 全国碳市场建设迈入新阶段(美丽中国)
人民日报· 2025-09-05 06:17
全国碳市场建设政策框架 - 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首份碳市场中央文件 旨在通过市场机制推动绿色低碳转型和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1] - 文件明确要求建设更有效 更有活力和更具国际影响力的全国碳市场体系 激发绿色生产力和新质生产力 [1] 碳市场体系构成与运行现状 - 全国碳市场由强制碳市场(覆盖重点排放单位)和自愿碳市场(激励社会自主减排)组成 两者独立运行并通过配额清缴抵销机制衔接 [2] - 强制碳市场2024年3月首次扩围至钢铁 水泥和铝冶炼行业 覆盖全国二氧化碳排放总量60%以上 [2] - 强制碳市场累计成交量超6.8亿吨 成交额达474.1亿元 自愿碳市场累计成交核证自愿减排量249万吨 成交额达2.1亿元(截至2024年8月22日) [2] - 已制定30余项制度和技术规范 形成多层级法规体系 并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数据质量监管 [2] 碳市场发展目标与路径 - 强制碳市场目标:到2027年逐步覆盖工业领域主要排放行业(当前覆盖发电 钢铁 水泥 铝冶炼) [3] - 自愿碳市场目标:到2027年实现重点领域全覆盖(当前覆盖可再生能源 甲烷减排 能效提升 林业碳汇) 到2030年建成与国际接轨的市场体系 [3] - 方法学体系持续扩展 2023年以来新增造林碳汇 海上风电等6个方法学 [2][3] 配额管理制度设计 - 建立预期明确 公开透明的碳排放配额管理制度 采用基于强度控制的分配方法 [4] - 计划到2027年对排放总量稳定行业实施配额总量控制 实行"自上而下"分解 [4][5] - 研究推行免费与有偿相结合的分配方式 建立配额储备和市场调节机制以增强稳定性与流动性 [5] 自愿碳市场发展措施 - 加快构建方法学体系 聚焦碳达峰碳中和重点领域及绿色低碳零碳负碳关键技术 [6] - 健全交易制度 丰富交易产品与主体 加强与其他资源环境要素市场机制衔接 [6] - 强化市场监管防范系统性风险 并开展国际合作 [6] 数据质量监管体系 - 实施企业排放关键数据月度存证 建立国家—省—市三级联审制度 [6] - 运用大数据 区块链等技术智能预警数据质量风险 严厉打击数据弄虚作假行为 [2][6] 市场活力提升举措 - 探索开发与碳资产相关的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 包括碳质押和碳回购制度 [8] - 碳质押允许企业以碳配额或核证减排量为质押物申请贷款 碳回购可通过出售碳资产获得短期融资 [8] - 稳妥引入金融机构参与交易 适时引入其他非履约主体及自然人参与市场 [8] 管理能力建设 - 严格规范碳排放核查 完善重点行业核查技术规范 [9] - 压实重点排放单位核算与报告主体责任 加强数据质量全过程监管 [9]
系统性破解碳市场发展关键难题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09-03 05:51
碳市场制度建设 - 形成"强制+自愿""政府+市场""国内+国际"立体化碳排放交易制度体系 [1] - 明确强制碳市场与自愿碳市场的定位、发展目标及相互关系 [2] - 通过优化配额管理制度完善碳定价机制 包括总量控制、有偿分配和配额储备等手段 [5] 市场发展现状 - 全国碳市场成为全球覆盖温室气体排放量最大市场 累计成交量6.94亿吨 累计成交额477.16亿元 [2] - 自愿碳市场累计成交250.16万吨 累计成交额2.1亿元 [2] - 强制碳市场覆盖电力、钢铁、水泥等20多个行业 新增钢铁、水泥、铝冶炼行业及四氟化碳、六氟化二碳温室气体 [3] 市场机制完善 - 引入金融机构、非履约主体及自然人等多元交易主体 [3] - 支持金融机构推进碳金融产品和服务开发 [3] - 采用拍卖、定价发售等市场化定价机制反哺低碳项目开发 [5] 数据质量监管 - 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 严厉打击数据造假行为 [4] - 完善全链条技术规范和标准 提升监测、报告和核查(MRV)能力 [4] - 建设数智化管理信息系统 建立审定核查机构退出机制 [4] 产业发展机遇 - 可再生能源和工业节能降碳领域迎来新发展机遇 [5] - 新型电力系统和氢氨醇储、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减排领域获得发展契机 [5] - 碳清除和资源化利用、企业碳管理和碳金融服务领域存在市场机会 [5]
中金 | 目标明确,蓄势以发:全国碳市场指导性文件发布
中金点睛· 2025-09-02 07:41
文章核心观点 - 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推进绿色低碳转型加强全国碳市场建设的意见》,明确了全国碳市场建设的总体要求、具体目标与重点任务,强化碳市场作为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政策工具的基本定位[2][6][7] - 文件设定了2027年和2030年两个关键时间节点的建设目标,旨在扩大行业覆盖范围、完善交易制度、加强碳排放核算和金融产品创新,以推动碳市场健康发展并助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达成[2][7][13] - 通过借鉴欧盟碳市场发展经验,文件强调有偿分配机制、行业扩容和配额总量收紧的重要性,以提升碳价和交易活跃度[2][8] 全国碳市场建设目标 - 到2027年目标为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基本覆盖工业领域主要排放行业,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实现重点领域全覆盖[2][13] - 到2030年目标为建成以配额总量控制为基础、免费和有偿分配相结合的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形成减排效果明显、规则体系健全的碳定价机制,并与国际市场接轨[2][13] - 目标设定体现了与碳排放双控体系构建的协同性,2024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加快构建碳排放双控制度体系工作方案》明确"十五五"时期实施以强度控制为主、总量控制为辅的制度[2][16][17] 强制与自愿碳市场发展 - 强制碳市场已覆盖发电、钢铁、水泥、电解铝四个行业,2096家重点排放单位2024年配额清缴完成率接近100%[7][18] - 生态环境部要求石化、化工、建材、钢铁、有色、造纸、民航等行业年度温室气体排放量达2.6万吨二氧化碳当量及以上的企业纳入排放报告与核查范围,这些领域可能成为未来扩容重点[3][19] - 自愿碳市场于2024年1月重启,截至2025年8月发布六项CCER方法学终稿和四项征求意见稿,涵盖电力、油气、煤炭、林业、交通等领域,并新增与绿证衔接的机制以避免重复获益[3][20][21] 碳金融产品创新与交易主体扩充 - 文件鼓励开发碳债券、碳抵押、碳期货、碳基金等金融产品,支持银行开展碳质押融资业务,并引入非履约主体和自然人参与交易[4][22][23] - 碳金融产品分为融资工具、交易工具和支持工具,目前以地方试点为主,北京、上海、深圳、广东在碳资产回购、碳期权等领域有布局,碳期货尚在筹备阶段[4][23][24] - 广东省2025年8月出台全国首个碳排放配额质押融资司法保障文件,上海市2025年7月发布改革方案,计划扩大参与主体和建立碳资产担保品机制[24] 碳排放核算与核查加强 - 文件要求加快修订重点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核算与报告指南,完善排放因子体系和计量技术规范,实施关键参数月度存证[5][25][26] - 生态环境部已发布发电、钢铁、水泥、铝冶炼四个行业的核算指南,但以八大重点排放行业为基准,过半行业仍需修订指南[5][26] - 碳计量方面,市场监管总局2030年底目标建设一批国家碳计量中心和完善量值传递体系,2024年发布《碳排放计量能力建设指导目录》提供技术指导[26] - 碳核查方面,已发布通用技术规范和四个行业指南,地方如北京和湖北也出台了相关技术规程[5][27]
复旦大学可持续发展研究中心公布2025年9月复旦碳价指数
证券日报网· 2025-08-29 20:14
碳价指数预测 - 2025年9月全国碳排放配额(CEA)买入价格预期68.46元/吨 卖出价格预期72.38元/吨 中间价70.42元/吨 [1] - CEA买入价格指数171.15(下跌3.92%) 卖出价格指数163.31(下跌4.81%) 中间价格指数167.03(下跌4.38%) [1] - 2024年和2025年生产的三类绿证价格全面回调 生物质发电绿证价格跌幅最大 [1] - 2024年生产绿证价格排序维持集中式项目>分布式项目>生物质发电 [1] 碳市场运行状况 - 8月CEA日均收盘价71.39元/吨 较7月73.57元/吨下跌约3% [2] - 碳价呈波动下行走势 从月初72.43元/吨逐步运行至月末69.69元/吨 [2] - 8月碳配额日均成交量55.26万吨 较7月50.71万吨上涨约9% [2] - 市场交易稳定性提升 除两日外各交易日成交量均超25万吨 三个交易日突破百万吨 [2] 政策动态 -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推进绿色低碳转型加强全国碳市场建设的意见》 [2] - 意见明确碳市场是应对气候变化和推动绿色转型的重要政策工具 [2] - 意见要求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碳市场 扩大实施范围和参与主体 优化碳排放资源配置 [2] - 业内认为意见将为碳市场建设注入动力 更多高排放行业将被纳入 [3]
破解“减排成本高”难题,碳市场建设进入新阶段
第一财经· 2025-08-28 20:20
碳市场建设政策定位 - 《关于推进绿色低碳转型加强全国碳市场建设的意见》作为全国碳市场建设部署的纲领性文件 是健全绿色低碳发展机制和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具体举措 标志着中国碳市场建设进入新征程 [1] - 碳市场以市场机制为主渠道推进碳减排 有助于破解减排成本高和转型动力不足的难题 [1] - 碳市场是利用市场机制应对气候变化和推动绿色转型的重要政策工具 目前中国已建立强制减排责任的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和激励社会自主减排的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 [2] 碳市场机制与功能 - 全国碳市场让碳价真实反映减排边际成本与社会价值 引导金融资源 技术人才等生产要素从高碳产业向清洁低碳领域流动 [2] - 企业可自主选择履约路径 通过技术改造降低排放或购买配额填补缺口 以更低社会成本达成总体减排目标 [3] - 碳市场将加速电力 冶金 建材 石化 化工等重点行业清洁能源替代及工艺革新进程 并通过碳价传导促进上下游产业链脱碳 [3] 市场覆盖与行业影响 - 全国碳市场覆盖的电力 钢铁 水泥等主要排放行业碳排放总量接近全国碳排放总量的70% [5] - 重点排放企业将通过使用可再生能源 节能提效 原材料替代 数字化管控等绿色工艺技术发展新的绿色市场竞争力 [5] - 碳市场成为协调减排和发展的桥梁 将减排压力转化为动力 激发市场主体参与减碳进程 [5] 市场体系建设与进展 - 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于2024年1月启动 已建成注册登记系统和交易系统 发布6个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 [9] - 注册登记系统累计开户5635个 申请登记项目47个 已登记项目23个 其中9个项目登记经核证减排量共约948万吨二氧化碳当量 [9] - 需统筹强制市场与自愿市场建设 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关系 服务减排与金融属性功能 碳市场与产业能源政策协调 全国与地方碳市场衔接 [6] 未来发展重点 - 将加快构建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体系 丰富市场交易产品与交易主体 健全监管机制 探索自愿减排交易机制国际化 [9] - 需要统一配额管理 交易 监管 数据管理和对外合作 促进碳配额在更大范围内流动 提高资源配置效率 [6] - 地方碳市场可在扩大覆盖范围 完善市场调控 创新监管手段 有序发展碳金融等方面先行先试 [6]
中央首份碳市场文件发布!明确2027年覆盖工业主要排放行业
中国电力报· 2025-08-28 16:43
核心观点 - 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推进绿色低碳转型加强全国碳市场建设的意见》 这是碳市场领域第一份中央文件 明确了全国碳市场中长期发展的时间表 路线图和任务书 [2] - 碳市场是利用市场机制应对气候变化和推动绿色转型的重要政策工具 目前中国已构建强制减排加自主减排双轨并行的碳市场体系 [2] - 《意见》提出更加有效 更有活力和更具国际影响力的全国碳市场建设方向 为碳达峰碳中和和美丽中国建设提供支撑 [2] - 业内认为《意见》将进一步夯实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和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两大市场协同发展的基础 释放绿色低碳转型内生动力 [2] 制度根基建设 - 《意见》聚焦碳市场政策工具属性 通过扩大覆盖范围 完善配额管理 创新监管制度及强化规则协同推动市场效能精准落地 [4] - 覆盖范围扩容方面明确有序扩大覆盖行业范围和温室气体种类 到2027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基本覆盖工业领域主要排放行业 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实现重点领域全覆盖 [4] - 配额管理制度提出建立预期明确和公开透明的配额机制 科学设定市场中长期碳排放配额控制目标 明确逐步由强度控制转向总量控制的路径 2027年对碳排放总量相对稳定的行业优先实施配额总量控制 [4] - 稳妥推行免费加有偿结合的配额分配方式 有序提高有偿分配比例 同步建立配额储备与市场调节机制 平衡市场供需关系 增强市场稳定性与流动性 [4] - 监管制度创新聚焦全国统筹和规范整合 针对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市场建立定期评估和退出机制 明确不再新建地方或区域碳排放权交易市场 引导资源向全国统一碳市场集中 [5] - 规则协同层面提出加强全国碳市场与绿电和绿证等市场化机制的政策协同和制度衔接 打通碳减排与能源转型的衔接通道 为企业提供更多元的减排激励 [5] 市场要素激活 - 《意见》聚焦激发市场内生动力 从丰富产品 扩展主体和强化监管三方面系统发力 [7] - 交易产品创新明确稳慎推进金融机构探索开发与碳排放权和核证自愿减排量相关的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 建立完善碳质押和碳回购等政策制度 规范开展与碳排放权相关的金融活动 拓展企业碳资产管理渠道 [7] - 以全国碳市场为核心完善碳定价机制 依托价格发现功能为金融支持绿色低碳发展提供有效的价格信号 [8] - 交易主体扩容将适时引入其他非履约主体参与强制碳市场交易和符合条件的自然人参与自愿碳市场交易 吸引更多社会资本注入绿色低碳领域 [8] - 对企业而言节能减排并非单纯的成本付出 更蕴藏转型发展机遇 企业可借助碳市场机制将排放抵押转化为资产 获得资本收益 实现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双赢 [8] - 风险防控环节强调加强对碳金融活动的监督管理 引导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和法治化原则做好金融服务 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8] 国际影响力提升 - 国际碳行动伙伴组织数据显示全球共有36个碳市场处于运行状态 覆盖人口超20亿 中国全国碳市场自2021年启动以来已成为全球覆盖温室气体排放量最大的碳市场 [10] - 《意见》立足全球气候治理格局 在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中积极推动核证自愿减排量应用 明确提出完善核证自愿减排量抵销规则 提高国际认可度 积极服务有关行业企业国际履约和产品碳中和 [10] - 首次针对核证自愿减排量抵销规则在与国际接轨与服务企业国际业务层面提出清晰任务 有助于企业在国际市场中更好应对绿色贸易壁垒 提升产品国际竞争力 [10] - 国际交流合作层面明确两大核心任务 一是积极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巴黎协定》相关碳市场机制规则制定 推动全球绿色低碳公正转型 二是加强碳市场领域交流合作 推动技术和方法及标准和数据国际互认 打造更多国际性专业服务机构 [10] - 随着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临近实施 中国碳市场需加快与国际规则接轨 行业各方应通过制度设计和方法学创新及金融工具开发和国际合作形成跨领域合力 强化中国在全球气候治理中的贡献力与话语权 [11]
21专访|生态环境部气候司司长夏应显:中国碳市场迈新阶 坚定参与全球气候治理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08-28 00:40
全国碳市场建设进展 - 全国碳市场顶层设计政策落地 明确中长期发展时间表、路线图和任务书[1] - 全国碳市场运行四周年 钢铁、水泥、铝冶炼三大行业扩围 CCER方法学拓展至生物质发电和油气甲烷回收领域 新版方法学增至十个[1] - 截至2025年6月30日配额累计成交量6.69亿吨 成交额459.3亿元 其中2024年成交额180.44亿元创历史新高[1][6] 法规制度体系建设 - 形成多层级较完备法规制度体系 制定30余项制度和技术规范[5] - 国务院颁布实施《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5] - 持续加强碳排放数据质量管理 运用大数据手段智能预警数据质量风险[5] 市场扩容与行业覆盖 - 2025年完成首次扩围 钢铁、水泥、铝冶炼行业纳入 可管控全国60%以上碳排放量[5] - 编制三行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报告和核查指南等6项技术规范 建立核算报告核查政策体系[7] - 下一步将有序扩大民航、石化、化工、造纸等行业覆盖范围[8] 自愿减排市场发展 - 2024年1月启动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 累计开户5787家[6] - 截至2025年6月30日登记项目23个 减排量948万吨[1][6] - CCER累计成交量219.38万吨 成交额1.85亿元 成交均价屡次超过100元/吨[6] 碳足迹管理体系建设 - 2024年5月联合14部门印发《关于建立碳足迹管理体系的实施方案》[2] - 发布《温室气体产品碳足迹量化要求和指南》国家标准 编制《产品碳足迹核算标准编制工作指引》[2] - 2025年1月发布2023年电力碳足迹因子数据 上线国家温室气体排放因子数据库[3] 碳金融市场发展 - 取得碳排放权交易资格的金融机构至少18家[10] - 各地方基于碳排放配额和CCER开展碳金融业务探索 为企业提供新融资渠道[10] - 将推进金融机构参与强制碳市场 自愿碳市场拟引入自然人交易[10] 气候投融资试点成效 - 23个试点地区累计出台超200项配套政策文件[12] - 项目库入库和储备项目超5400个 总投资突破3万亿元 累计授信总额逾5000亿元[12] - 碳减排支持工具累计支持发放碳减排贷款超1.1万亿元 带动年度碳减排量近2亿吨[12] 国际参与与合作 - 积极参与《巴黎协定》第六条机制规则制定[15] - 全球37个国家和地区建立碳排放权交易机制[15] - 开展跨境碳交易研究 建立管理制度 探索实施路径[16]
生态环境部气候司司长夏应显:中国碳市场迈新阶,坚定参与全球气候治理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08-27 19:50
全国碳市场建设进展 - 全国碳市场顶层设计重大政策落地 明确中长期发展时间表、路线图和任务书 [1] - 全国碳市场运行四周年 钢铁、水泥、铝冶炼三大行业扩围 可管控全国60%以上碳排放量 [1][7][9] - 截至2025年6月30日配额累计成交量6.69亿吨 成交额459.3亿元 其中2024年全年成交额180.44亿元创历史新高 [2][7] 碳市场法规制度体系 - 形成多层级较完备法规制度体系 制定碳排放核算核查、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等30余项制度和技术规范 [2][6] - 国务院颁布实施《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 持续加强碳排放数据质量管理 [6] - 发布钢铁、水泥、铝冶炼行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报告和核查指南等6项技术规范 建立三个行业核算报告核查政策体系 [8] 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发展 - 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已登记项目23个 减排量948万吨 [2][7] - CCER方法学拓展至生物质发电和油气甲烷回收领域 新版方法学增至十个 [1] - CCER累计成交量219.38万吨 成交额1.85亿元 成交均价屡次超过100元/吨 [7] 碳足迹管理体系建设 - 发布《温室气体 产品碳足迹 量化要求和指南》国家标准 作为产品碳足迹核算重要依据 [3] - 发布2023年电力碳足迹因子数据 明显小于国外数据库的中国默认数值 [4] - 上线国家温室气体排放因子数据库 组织开展基础能源、原材料和交通运输等通用因子研制 [4] 碳金融市场发展 - 碳金融产品类型不断丰富 金融机构参与程度提升 [2] - 取得碳排放权交易资格的金融机构至少已有18家 涌现形式多样的金融产品 [11] - 试点地区碳减排支持工具累计支持金融机构发放碳减排贷款超1.1万亿元 带动年度碳减排量近2亿吨 [13] 气候投融资试点成效 - 全国23个气候投融资试点累计出台超200项配套政策文件 [12] - 试点项目库入库和储备项目超5400个 总投资突破3万亿元 累计授信总额逾5000亿元 [13] - 覆盖低碳能源、工业减排、生态修复等重点领域 [13] 国际碳市场参与 - 全球已有37个国家和地区建立碳排放权交易机制 [15] - 中国积极推动国际交流合作 宣传分享碳市场建设经验 多个国家主动开展交流合作 [15] - 开展跨境碳交易相关研究 建立跨境碳交易管理制度 探索实施跨境碳交易路径 [16]
关于推进绿色低碳转型加强全国碳市场建设的意见
新华社· 2025-08-27 10:51
总体要求与目标 - 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 兼顾绿色低碳转型和经济发展需要 坚持碳市场作为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政策工具的基本定位 [2] - 到2027年实现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基本覆盖工业领域主要排放行业 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实现重点领域全覆盖 [2] - 到2030年基本建成以配额总量控制为基础 免费和有偿分配相结合的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 形成减排效果明显 规则体系健全 价格水平合理的碳定价机制 [2] 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 - 有序扩大覆盖行业范围和温室气体种类 根据行业发展状况 降碳减污贡献 数据质量基础 碳排放特征等 [3] - 科学设定配额总量 逐步由强度控制转向总量控制 到2027年对碳排放总量相对稳定的行业优先实施配额总量控制 [3] - 稳妥推行免费和有偿相结合的碳排放配额分配方式 有序提高有偿分配比例 建立配额储备和市场调节机制 [3] 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发展 - 建立科学完备的方法学体系 针对可持续发展效益显著 社会期待高的重点领域加快方法学开发 [5] - 倡导党政机关 企业 社会团体等积极使用核证自愿减排量抵销碳排放 各级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业要发挥表率作用 [5] - 完善核证自愿减排量抵销规则 提高国际认可度 服务有关行业企业国际履约和产品碳中和 [5] 碳市场活力提升措施 - 稳慎推进金融机构探索开发与碳排放权和核证自愿减排量相关的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 [6] - 支持银行等金融机构规范开展碳质押融资业务 适时引入其他非履约主体 逐步引入符合条件的自然人参与交易 [6] - 加强交易行为监管 严厉打击扰乱市场秩序 操纵市场等行为 建立重点排放单位履约风险评估预警和管理制度 [6] 碳市场能力建设 - 推动建设全链条 数字化 智能化的全国碳市场管理系统 注册登记系统和交易系统 [7] - 加快修订重点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核算与报告指南 实施碳排放核算分类管理 完善基于排放因子法的核算体系 [7] - 对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核查机构实施认证机构资质管理 明确准入条件 行为规范和退出机制 [8] 数据质量监管与信息披露 - 压实重点排放单位履行碳排放核算与报告的主体责任 推动企业建立健全碳排放数据质量内部管理制度 [8] - 综合运用大数据 区块链 物联网等技术提升监管水平 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 [8] - 重点排放单位 注册登记机构 交易机构等及时公开排放 履约 交易 质押等相关信息 接受社会监督 [8] 组织实施与国际合作 - 生态环境部加强碳市场建设统筹协调 系统推进任务落地落实 有关部门加强协调配合和监管指导 [9] - 研究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长效机制 加大对碳市场违法犯罪行为的联合打击力度 [10] - 积极参与《巴黎协定》相关碳市场机制规则制定 推动技术 方法 标准 数据国际互认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