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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电能源: 十一届十一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30 01:24
监事会会议基本情况 - 会议于2025年8月28日以现场与视频结合方式召开 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 其中现场参会1人视频参会2人 [1] - 会议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由监事会主席王新民主持 [1] 半年度报告审议结果 - 监事会全票通过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认为编制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管理制度 [1] - 报告内容被确认全面公允反映公司2025年上半年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且未发现信息泄露行为 [1] 关联交易审议事项 - 以2票同意通过与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 关联监事宋志强回避表决 [2] - 监事会认定该关联交易属于正常业务范围 交易定价合理公允 符合平等自愿原则 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情形 [2] - 议案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 委托贷款安排 - 以2票同意通过使用自有资金通过华电集团财务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 关联监事回避表决 [2] - 监事会确认该安排不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及资金使用 且交易定价公允 未损害股东权益 [2] - 该议案同样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
惠天热电: 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8-30 01:14
会议基本信息 -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 [1] - 会议地点为沈阳市沈河区热闹路47号公司总部616会议室 [4] - 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 具体时间为2025年8月28日上午9:15-9:25及9:30-11:30 下午13:00-15:00 [5] 参会情况 - 出席现场会议和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及代理人共计116名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79,047,517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33.6029% [5] -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代理人共计115人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9,250,909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3.6129% [6] - 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会议 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列席会议 [6] 表决结果 - 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7,758,609股 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2482% [7] - 反对1,470,600股 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391% [7] - 弃权21,700股 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27% [7]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7,758,609股 占出席会议且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2482% [7] - 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议案获得通过 [7] 法律意见结论 - 会议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 [4] - 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6] - 会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6] - 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通过的决议具有法律效力 [8]
华能水电: 2025年半年度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8-30 01:11
好的,我将以资深研究分析师的身份,为您解读华能水电2025年半年度报告。报告的主要内容如下: - **文章核心观点**:公司2025年上半年业绩表现强劲,水电与新能源协同发展,发电量及多项财务指标实现显著增长,行业龙头地位稳固。 - **财务表现**:营业收入同比增长9.08%,净利润增长10.54%,现金流状况良好,主要受益于发电量提升和成本优化。 - **经营情况**:发电量同比增加12.97%,新能源装机大幅提升至596万千瓦,来水偏丰及梯级调度优化贡献显著。 - **行业分析**:电力供需总体平衡,新能源装机快速增长,公司聚焦“水风光一体化”发展,契合“双碳”政策方向。 - **公司治理与战略**:国企改革深化,一流对标体系建立,科技创新成果显著,承诺履行及关联交易合规。 - **其他重要事项**:无利润分配预案,无重大诉讼仲裁,债券融资渠道多元,股东结构稳定。 接下来,我将详细为您解读报告中的关键要点。 文章核心观点 - 公司2025年上半年经营业绩创同期新高,实现发电量527.52亿千瓦时,同比增加12.97%,营业收入同比增长9.0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长10.54% [2] - 业绩增长主要驱动因素包括新能源装机规模大幅提升、TB电站全容量投产、澜沧江流域来水偏丰1-2成,以及西电东送电量增加 [2] - 公司坚持水电与新能源并重发展战略,加快推进“水风光一体化”清洁能源基地建设,新能源总装机增长至596万千瓦 [3] 主要财务数据表现 - 营业收入达到129.59亿元,较上年同期118.80亿元增长9.08% [2] - 利润总额为57.91亿元,同比增长9.7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6.09亿元,同比增长10.54% [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6.13亿元,同比增长14.30%,主要因售电收入增加 [2] - 基本每股收益0.25元/股,同比增长13.64%;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7.22%,同比增加1.25个百分点 [2] - 总资产2,195.18亿元,较上年度末增长2.2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745.15亿元,增长1.24% [2] 经营情况分析 - 公司完成发电量527.52亿千瓦时,同比增加12.97%,主要得益于新能源装机规模大幅提升和TB电站全容量投产 [2] - 澜沧江流域来水较多年平均偏丰约1-2成,公司通过协调小湾和糯扎渡“两库”水位消落,加快释放水电蓄能 [2] - 营业成本同比增长6.50%,低于收入增速,主要受发电量增加影响库区基金增加,但水资源费改税使水费减少2.51亿元 [2] - 财务费用13.19亿元,同比降低1.39%,因公司优化债务融资结构,综合融资成本降至2.43% [3] 行业发展状况 - 2025年上半年全国全社会用电量4.84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2%,电力供应整体充足,供需总体平衡 [3] - 全国全口径发电装机容量36.5亿千瓦,同比增长18.7%,其中风电和太阳能发电装机分别达5.73亿千瓦和11亿千瓦 [3] - 风电和太阳能发电合计新增装机2.64亿千瓦,占新增发电装机总容量的89.9%,新能源发电量占总发电量比重超四分之一 [3] - 在“双碳”目标背景下,能源生产端向智能化、低碳化方向深度变革,煤炭消费面临结构性调整 [3] 公司核心竞争力 - 拥有澜沧江流域梯级电能和调度优势,以小湾、糯扎渡为核心的梯级水电站群具备南方区域最强中长期调节能力 [5] - 作为云南省内装机规模第一的清洁能源运营商,在南方电网“西电东送”和“云电外送”中发挥中坚力量 [5] - 电力营销优势显著,以“争做南方区域电力营销的引领者”为目标,电价、利用小时对标保持区域领先 [5][8] - 坚持“流域、滚动、梯级、综合”集约化开发模式,科学化建设、集控化运营水平较高 [3] 投资与资产状况 -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流出65.28亿元,同比减少6.22%,主要因澜沧江上游TB水电项目、四川硬梁包电站机组投产,资本性开支同比减少 [2] - 货币资金22.67亿元,较年初减少26.72%,主要为支付大额到期债务减少 [6] - 应收款项50.90亿元,较年初增长82.79%,主要因应收电费余额增加 [6] - 在建工程300.87亿元,较年初减少26.61%,因部分机组及新能源项目预估转固 [6] 风险因素识别 - 电力供需形势转变风险:云南新能源装机持续增长,省内及外送需求有限,电力供需向平衡偏宽松转变 [8] - 新能源消纳风险:随着新能源负荷渗透率提高,系统调节资源匮乏,新能源面临弃电率升高、利用小时下降风险 [8] - 来水不确定性风险:全球极端气候频发,澜沧江流域来水具有不确定性,若来水偏枯将直接影响发电能力 [8] - 电力市场改革风险: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加快建立,电价形成机制更加多元,保收益、稳电价面临更大挑战 [8] 公司战略与展望 - 启动公司“十五五”规划和澜沧江清洁能源专项规划编制,推动澜沧江上游水风光一体化基地连续2年列入全国能源工作指导意见 [3] - 专人专班协调有关部委和政府,攻坚解决澜沧江上游项目开发,加大资源要素投入力度 [3] - 安全有序推进项目开发,新能源总装机增长至596万千瓦,积极布局太阳能光伏、风电等可再生能源 [3] - 全力打造世界一流现代化绿色电力企业,培育云南水电支柱产业和实施“西电东送”“云电外送”的核心企业 [3] 公司治理与合规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生变动,聘任段川、卢吉为副总经理,李健平辞去董事、总经理职务 [9] - 报告期内无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9] - 公司深入贯彻“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2024年度分红金额同比进一步提高,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8元 [8] - 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良好,不存在所负较大数额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等情况 [11] 关联交易情况 - 与华能财务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日最高存款余额不超过100亿元,日最高信贷业务余额不超过100亿元 [11]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在华能财务的日最高存款余额72.92亿元,日最高贷款余额33.21亿元 [11] - 在华能集团及其控制企业的日最高贷款余额22.81亿元,年度累计保险费0.78亿元 [11] - 关联方提供的贷款余额22.21亿元,包括华能集团、华能财务及华能香港财资管理公司的借款 [12] 科技创新与成果 - 坚持生产与基建、自主与联合、新型数智底座与服务体系“三个并重”,持续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 [5] - 高效推进云南、西藏技术创新中心建设,水电技术研发中心实体化运作,建立科技评审专家库和基层创新团队 [5] - 发布行业首部IEC《智慧水电》白皮书,2项成果获云南省科技进步奖 [5] - 突出抓好科技研发和成果转化,完成多个科技创新项目 [5] 社会责任与乡村振兴 - 公司发生对外捐赠2,505.66万元,其中向日喀则定日县地震灾区捐赠1,500万元,向缅甸地震灾区捐赠19.66万元 [9] - 向道孚县人民政府定点帮扶捐赠986万元,构建新时代“百千万工程”等四大特色帮扶模式 [9] - 聚焦乡村振兴战略,安排专项资金,积极服务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9] - 推动实现公司市场价值和社会价值共同提升 [9] 承诺事项履行 - 控股股东华能集团承诺将公司作为水电业务最终整合的唯一平台,若获得新开发、收购水电项目机会,优先提供给公司 [10] - 对于已满足条件的非上市水电业务资产,承诺按照审计、评估的公允价值注入公司 [10] - 华能集团出具承诺函,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10] - 所有承诺均在履行期限内,未发生未能及时履行的情况 [10]
大唐发电: 大唐发电2025年半年度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8-30 01:02
核心观点 - 公司2025年上半年经营业绩创历史同期最好水平,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5.79亿元,同比增长47.35% [2][5] - 公司持续推进绿色低碳转型,清洁能源装机占比提升至40.87%,新增装机容量1,777.45兆瓦 [4][8] - 电力行业整体供需平衡,新能源装机快速增长,公司积极适应新型电力系统建设 [3][4] 财务表现 - 营业收入571.93亿元,同比下降1.93% [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5.79亿元,同比增长47.35% [2] - 基本每股收益0.2056元/股,同比增长65.67% [2]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1.96%,同比增加3.94个百分点 [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55.64亿元,同比增长39.83% [10] 发电业务 - 累计完成上网电量1,239.93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30% [5] - 平均上网结算电价444.48元/兆瓦时(含税),同比下降3.95% [5] - 全口径机组利用小时1,679小时,同比降低121小时 [5] - 煤机利用小时2,032小时,同比降低122小时 [5] - 风电利用小时1,149小时,同比降低6小时 [5] - 光伏利用小时635小时,同比增加25小时 [5] 装机结构 - 在役装机容量80,889.68兆瓦 [4] - 火电煤机47,834兆瓦,火电燃机7,135.27兆瓦 [4] - 水电9,204.73兆瓦,风电10,226.14兆瓦,光伏发电6,489.54兆瓦 [4] - 清洁能源装机占比40.87%,较2024年末提高0.5个百分点 [8] 行业发展 - 全国全社会用电量4.84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7% [3] - 全国全口径发电装机容量36.5亿千瓦 [3] - 并网风电装机5.73亿千瓦,同比增长22.7% [3] - 并网太阳能发电装机11.0亿千瓦,同比增长54.2% [3] - 全国火电利用小时1,968小时,同比降低130小时 [4] 重点项目 - 福建宁德核电有限公司实现净利润10.72亿元 [12] - 内蒙古大唐国际托克托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实现净利润7.04亿元 [12] - 四川大唐国际甘孜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实现净利润4.52亿元 [12] - 报告期内新增前期项目核准66个,容量4,562.823兆瓦 [8] 公司治理 - 顺利完成董事会换届工作 [8] - 调整分红政策,增强投资者回报 [8] - 公司总市值较2024年末增幅14.84% [8] - 开展"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 [14] 融资能力 - 上半年发行中期票据、超短期融资券成本2.43% [9] - 融资成本较年初压降20个BP,同比压降54个BP [9] - 融资渠道广泛,保障整体资金链条通畅 [9] 关联交易 - 与大唐集团签署综合产品和服务框架协议 [21] - 与大唐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 [22] - 与资本控股公司签署综合金融服务合作协议 [22] - 关联交易金额均在协议规定上限内 [21][22] 股东结构 - 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持股35.34% [23] - HKSCC NOMINEES LIMITED持股32.91% [23] - 河北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6.92% [23] - 天津市津能投资有限公司持股6.57% [23] - 普通股股东总数161,612户 [23]
大唐发电: 大唐发电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之星· 2025-08-30 01:02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名称为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A股为601991,H股为00991和DAT,分别在上海证券交易所、香港交易所和伦敦交易所上市 [1] - 公司董事会秘书为孙延文,证券事务代表为布仁呼,联系电话为(010)88008678,办公地址位于北京市西城区广宁伯街9号,电子邮箱分别为SUNYANWEN@DTPOWER.COM和BURENHU@DTPOWER.COM [1] 财务表现 - 公司本报告期末总资产为324,891,357千元,较上年度末调整后的322,601,537千元增长0.71% [1] - 营业收入为57,192,723千元,较上年同期的58,317,566千元下降1.93% [1] - 利润总额为7,284,176千元,较上年同期的5,350,488千元大幅增长36.14% [1] 股东结构 -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股东总数为161,612户 [2] - 前三大股东分别为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持股35.34%)、HKSCC NOMINEES LIMITED(持股32.91%)和河北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6.57%) [3] - 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部分H股股份(3,275,623,820股)已进行质押,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7.70% [3][4] 债券发行 - 公司于2025年发行多期科技创新可持续公司债券,包括第一期(代码243323.SH,发行额20亿元,利率1.93%)、第二期(代码243459.SH,发行额16亿元,利率1.92%)和第三期(代码243586.SH,发行额30亿元,利率2.29%) [4] - 其他未到期债券包括多期中期票据和超短期融资券,如第十期能源保供特别中期票据(代码102282369.IB,发行额20亿元,利率3.15%)和第三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额未披露) [6][9] 偿债能力 - 报告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为68.25%,较上年末的71.02%有所改善 [9] -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为7.09,高于上年末的5.48,显示偿债能力增强 [10]
大唐发电: 关于与中国大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风险处置预案
证券之星· 2025-08-30 01:02
风险处置预案总则 - 为保障与财务公司关联交易资金安全制定风险处置预案 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等规定 [1] 风险处置组织机构及职责 - 董事会负责管理信息披露事项 审批风险处置预案 听取风险事项汇报 履行决策并披露风险情形及保障措施 [1] - 内控与风险管理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重大风险问题防范及处置 由公司主要负责人任组长 成员包括财务 证券资本 法务风控等部门主要负责人 [1] - 财务部为财务公司关联交易归口管理部门 负责对存放资金风险状况进行动态评估和监督 制定风险应急处置方案 [1] - 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落实防控风险措施 相互配合共同控制和化解风险 [1] 风险防控与信息披露 - 与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签订金融服务协议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并披露 [2] - 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涉及财务公司的关联交易情况 每半年取得并审阅财务公司财务报告 出具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并与半年度报告 年度报告同步披露 [2] - 出现预案确定的风险情形时及时披露并采取措施保障公司利益 [2] 风险处置触发情形 - 财务公司出现违反业务情形如离岸业务或资金跨境业务 [2] - 财务公司出现不符合资产负债比例情形 [2] - 发生挤兑事件 到期债务不能支付 大额贷款逾期 重要信息系统严重故障 被抢劫或诈骗 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被采取强制措施或涉及严重违纪 刑事案件等重大事项 [2] - 股东对财务公司负债逾期1年以上未偿还且金融监管总局已责成转让股东出资及其他权益用于偿还负债 [2] - 出现严重支付危机 [2] - 当年亏损超过注册资本金30%或连续3年亏损超过注册资本金10% [3] - 因违法违规受到金融监管总局等监管部门重大行政处罚 [3] - 被金融监管总局或其派出机构责令整顿 [3] - 其他可能对存放资金带来安全隐患的事项 [3] 风险处置程序 - 金融业务风险事件发生后由财务部向领导小组汇报 制定风险处置方案和资金保全方案 领导小组研究后上报董事会并启动处置程序 [3][4] - 启动处置程序后第一时间与财务公司沟通 要求采取积极措施化解风险防止风险升级 [4] - 针对金融业务风险多渠道了解情况 与控股股东沟通落实风险处置方案 [4] - 领导小组应组织相关部门对突发性风险原因及后果进行分析总结提出防范建议 [4] - 风险化解后加强对财务公司监督 要求增强资金实力提高抗风险能力并重新评估相关金融业务风险 [4] 预案附则 - 预案未尽事宜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执行 [5] - 预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5]
大唐发电: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8-30 01:02
总则 - 为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维护投资者权益而制定本制度 [1] - 制度依据包括《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交易商协会《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及上海、香港交易所上市规则等 [1][2]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所属企业、董事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5%以上股份股东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 [2][3] 基本原则 - 信息披露需及时、公平、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 - 需同时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重大信息,确保信息获取平等性,不得提前泄露 [3]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需保证信息披露及时性及内容真实性,并积极配合信息披露工作 [3] 一般规定 - 指定《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货币网、香港联交所电子系统为披露媒体 [4] - 信息披露以中文文本为准,若采用外文需保证内容一致 [4] - 境内外市场披露信息需同步且内容一致 [5] - 重大事项需在董事会决议、签署协议或知悉事项时及时披露,若筹划阶段出现难以保密、泄露或交易异常波动也需披露 [5] - 披露信息包括定期报告、临时报告、招股说明书、业绩发布会资料及可能影响股价或投资决策的任何信息 [5][6] - 控股子公司重大事项视同公司事项,参股公司重大事项可能影响股价时需参照披露 [6] - 自愿披露信息需真实、准确、完整,不得与法定披露冲突或误导投资者 [6] 定期报告 - 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季度报告,需在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后2个月内披露半年报、前3及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季报 [7] - 年度报告需包含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股东持股情况、董事及高管报酬、董事会报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重大事件及财务会计报告等 [7] - 中期报告需包含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股东变化、管理层讨论与分析、重大诉讼及财务会计报告等 [8][9] - 定期报告需经董事会审议,财务信息需经审计委员会审核,董事及高管需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9][10] - 年报财务报告需经审计,半年报在特定情形下需审计,季报财务资料无需审计 [10] - 定期报告披露前出现业绩泄露或交易异常波动时需及时披露相关财务数据 [11] 临时报告 - 发生可能影响证券及债务融资工具价格的重大事件时需及时披露,包括交易价格异常波动、传闻澄清、重大诉讼、破产事项等 [12] - 重大交易包括购买出售资产、对外投资、提供担保、租入租出资产等非日常经营活动事项 [12] - 日常交易包括购买原材料、销售产品、提供劳务等日常经营相关交易 [12] - 关联交易包括与关联人之间的资源转移事项,如购买原材料、销售产品、存贷款业务等 [12][13] - 其他需披露的重大事项包括变更公司名称、经营方针变化、回购股份、发行新股申请、生产经营环境重大变化等 [13] - 重大风险情形包括重大亏损、债务违约、主要资产被查封超过总资产30%、业务停顿、涉嫌犯罪等 [14][15] 管理职责 - 董事会负责信息披露工作,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董事需主动了解公司状况并获取决策资料 [16] - 审计委员会需监督董事及高管信息披露行为,发现违法违规问题需调查处理 [16] - 高管需及时向董事会报告重大事件进展并提供资料 [17] - 董事会秘书为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负责协调披露工作、投资者关系管理及保密工作等 [17][18]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5%以上股东需履行内部信息告知义务,配合信息披露工作 [18][19] - 证券资本部为信息披露管理部门,各部门及所属企业需指定联络人向董事会秘书或证券资本部报告信息 [19][20] 披露程序 - 定期报告披露程序包括信息提供、合规审核、财务报告编制、初稿审核、董事会审议及披露 [21] - 临时报告披露程序包括信息提供、合规审核、初稿起草、审核签发及披露 [21] - 向监管部门递交的可能影响股价的文件需由董事会秘书审核签发 [22] 暂缓与豁免 - 符合规定情形时可暂缓或豁免信息披露,但需接受事后监管 [23] - 涉及国家秘密的事项可依法豁免披露,不得泄露国家秘密 [24] - 涉及商业秘密且符合特定情形时可暂缓或豁免披露,但原因消除或信息泄露时需及时披露 [24][25] - 暂缓或豁免披露需登记并经董事长批准,事项包括内容、原因、期限、知情人名单等 [26] 保密措施 - 信息披露义务人需严格保密未公开信息,控制知情人范围,不得利用内幕交易获利 [27] - 需与中介机构订立保密条款,防止信息泄露 [27] - 通过业绩说明会等形式沟通时不得提供内幕信息 [27] - 媒体发布内容不得超出已披露信息范围,内部刊物不得包含未公开股价敏感资料 [28] - 信息披露文件需专卷存档,专人保管 [28] - 向外部单位报送信息时需提醒履行保密义务,并进行内幕知情人登记 [28] 责任追究 - 信息披露义务人擅自披露或未及时报送信息造成公司违规时需追究责任 [30] - 中介机构擅自披露信息造成损失时需追究责任 [31] - 外部单位或个人保密不当致使信息泄露造成损失时需追究责任 [31] - 处理方式包括警告批评、薪酬考核、纪律处分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责 [31]
福能股份: 福能股份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30 00:51
利润分配方案 -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73元人民币 以总股本2,780,137,800股为基数实施分配 [2][4] - 差异化分红送转未实施 分配方案经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1][2] 实施时间安排 - A股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9月3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9月4日 [1][2] - 现金红利发放日与除权除息日相同 均为2025年9月4日 [1][2] 分配实施方式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红利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资金清算系统派发 [2] - 福建省能源集团和三峡资本控股的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发放 [2] - 红股或转增股本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按持股比例直接计入股东账户 [2] 税收处理安排 - 个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持股超1年免征个人所得税 实际每股派发0.073元 [3] - QFII股东按10%税率代扣企业所得税 实际每股派发0.0657元 [4] - 香港市场投资者按10%税率代扣企业所得税 机构投资者自行缴纳所得税 [4][5]
华电国际: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30 00:40
公司治理与会议决议 -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8月28日在济南召开 3名监事全员出席 会议合法有效 [1] - 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4日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出 [1] 财务报告审议 - 监事会审议并批准按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中期财务报告 [1] - 审议通过按上海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编制的A股业绩公告 [1] - 确认中报编制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内容真实反映公司当期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1] 利润分配方案 - 审议并通过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预案 [2] 信息披露质量 - 监事会声明公告内容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1] - 确认中报编制和审议过程中未发现人员违反保密规定 [1]
上海电力: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之星· 2025-08-30 00:40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股票简称上海电力 代码600021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1] - 公司总资产达199,482,619,317.27元 较上年度末增长5.34%[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20,474,860,936.36元[1] -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为143,978户[1] 财务表现 - 营业收入20,474,860,936.36元 较上年同期增长1.76%[1] - 利润总额4,047,401,847.28元 较上年同期大幅增长27.47%[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净利润1,843,427,536.27元 同比增长40.08%[1] 股东结构 - 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控股股东[3] - 中国电力国际发展有限公司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为同一实际控制人下的关联公司[3] - 前十大股东包括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等机构投资者[3] 偿债能力 - 资产负债率为71.29% 较上年末的71.90%有所下降[5] -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为5.91 较上年同期的4.66明显提升[5] 债券融资 - 公司发行多期中期票据和超短期融资券 包括MTN001至MTN005和SCP006至SCP009等系列债券[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