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仑卡奈单抗注射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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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保创新药药房遇冷,这些进口药院内渗透快
第一财经· 2026-01-22 21:23
首版商保创新药目录落地初期销售情况分析 - 新版基本医保药品目录新增114种药品,商保创新药品目录纳入19种药品,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 [3] - 截至1月20日,已有99种基本医保目录新增药品在12198家定点医药机构销售,14种商保创新药品目录药品在223家定点医药机构销售 [3] - 商保创新药销售集中于北京、上海、江苏、广东等省份的公立医院,药房销售占比低,目前仅在全国约11家医保定点零售药房实现销售,在223家有销售记录的机构中占比不到一成 [7] 不同治疗领域药品的销售渗透差异 - 阿尔茨海默病治疗用药在院内市场销售渗透最快,卫材的仑卡奈单抗注射液在158家定点医药机构销售,礼来的多奈单抗注射液在46家机构有销售记录 [4] - 中国阿尔茨海默病导致的轻度认知障碍或轻度痴呆患者已达1700万人,且数字将持续攀升 [5] - 多款抗肿瘤用药加快渗透,例如百时美施贵宝的伊匹木单抗注射液在全国35家机构销售,用于治疗转移性小细胞肺癌的注射用芦比替定在全国超过10家医院被使用 [5] - 罕见病用药因适应证人群少且分散,销售数据稀少,例如武田的注射用替度格鲁肽仅在深圳一家医保定点药店实现销售 [5] 尚未形成销售的药品及影响因素 - 有5款创新药在被纳入目录后尚未在全国定点医药机构形成销售,包括四款市场定价在99万-130万元/针的CAR-T产品,以及用于治疗戈谢病的国产新药注射用维拉苷酶B [6] - 创新药从“进院”到“销售”需经历“医生开方”和“患者支付”等环节,适应证人群少、医生使用新药存在顾虑、商保患者自付比例仍重等因素可能影响最终销售放量 [6] 政策环境与未来推动方向 - 国家医保局对商保创新药目录实施“三除外”政策,为自费高价药如CAR-T产品、罕见病用药等的“进院”提供支持 [6] - 全国绝大多数省份医保局已明确商保创新药目录“进院”参照“国谈药”执行,上海某三级公立医院已接到要求将目录内19种药品纳入国际医疗部采购清单 [7] - 业界认为销售放量仍需依托院外市场,需推动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双通道”政策衔接,以增强医院配置信心并明确准入门槛 [8] - 仅广东、重庆等少数地区明确表示支持商保创新药的处方流转,推动医保定点药房配置 [8]
商保创新药药房遇冷,这些进口药院内渗透快
第一财经· 2026-01-21 21:48
商保创新药目录落地初期销售概况 - 首版商保创新药目录自1月1日执行,截至1月20日,目录内19种药品中已有14种在全国223家定点医药机构实现销售,覆盖药品比例超七成 [1][2] - 同期,新版基本医保目录新增的114种药品中,已有99种在12198家定点医药机构销售 [1] 不同治疗领域药品销售渗透差异 - **阿尔茨海默病用药**:销售渗透最快,卫材的仑卡奈单抗注射液在158家机构销售,礼来的多奈单抗注射液在46家机构销售,适应症人群达1700万人且持续增长 [2] - **抗肿瘤用药**:加快渗透,例如百时美施贵宝的伊匹木单抗注射液在35家机构销售,用于小细胞肺癌的注射用芦比替定在超过10家医院有处方 [2] - **罕见病用药**:销售数据稀少,例如武田的注射用替度格鲁肽仅在深圳一家医保定点药店实现销售,因适应症人群少且分散,处方集中于罕见病诊疗牵头医院 [2] 尚未形成销售的药品及原因 - 目录内仍有5款创新药尚未在定点机构形成销售,包括四款定价在99万-130万元/针的CAR-T产品(阿基仑赛、纳基奥仑赛、瑞基奥仑赛、伊基奥仑赛注射液)以及去年5月获批的国产戈谢病新药注射用维拉苷酶B [3] - 从“进院”到“销售”需经历医生开方和患者支付环节,创新药适应症人群少、医生使用新药有顾虑、商保赔付后患者自付比例仍重等因素影响最终销售放量 [3] 药品销售渠道与地域分布特点 - 销售渠道高度集中于院内,在223家有销售记录的机构中,仅约11家为医保定点零售药房,占比不到一成,与“国谈药”药房销售占近半形成鲜明对比 [1][5] - 销售地域高度集中,商保创新药的销售仍更集中于北京、上海、江苏、广东等省份的公立医院 [5] 政策执行与未来挑战 - “进院”政策方面,全国绝大多数省份已明确商保创新药目录“进院”参照“国谈药”执行,上海某三级医院已接到要求将目录内19种药纳入国际医疗部采购清单 [4] - 支付机制待明确,对于同时拥有基本医保和商保的患者,商保创新药如何支付、自费费用与医保政策如何衔接仍需明确 [4] - 业界认为销售放量需依托院外市场,需推动商保目录与医保“双通道”政策衔接,以增强医院配置信心并明确准入门槛 [5] - 仅广东、重庆等少数地区明确支持商保创新药的处方流转,推动医保定点药房配置 [5]
114种新药入医保 平均降价超60%
新浪财经· 2026-01-13 00:57
2025年重庆医保及商保目录调整核心概览 - 2025年1月1日起,重庆正式执行新版医保目录,目录由《国家药品目录(2025年)》及重庆增补内容组成,其中国家目录收载药品3253个,中药饮片892个,重庆增补中药饮片201个,医疗机构制剂87个 [1] - 首版《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2025年)》同步执行,共纳入19种药品 [7] 国家医保目录调整详情 - 目录新增114种药品,覆盖肿瘤、慢性病、罕见病等多个临床急需领域 [2] - 新增药品通过国家医保谈判,价格平均降幅超过60% [2] - 65种药品的医保支付范围发生变化,例如拓宽了部分药品的适应症或适用患者群体 [4] - 市医保局要求医疗机构原则上在2月底前召开药事会,以保障患者及时合理的用药权益 [5] 药品降价与患者受益案例 - 肿瘤靶向药枸橼酸戈来雷塞片被纳入国家目录,价格由每盒12900元降为4000元,降幅约69% [2] - 慢性病药物利生奇珠单抗纳入医保后,静脉注射剂型价格由22045.02元/瓶降至8130.49元/瓶,降幅约63%;皮下注射剂型价格由14590元/支降至5499元/支,降幅约62% [3] - 治疗非小细胞肺癌的阿美替尼片新增两个新靶点,治疗罕见病的盐酸替洛利生片拓展至6岁及以上患者 [4] - CDK4/6抑制剂琥珀酸瑞波西利片的医保报销范围从局部晚期或转移性患者拓宽至“早期乳腺癌辅助强化治疗” [4] 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目录 - 商保创新药目录纳入19种药品,包括用于治疗HER2高表达胆道癌的泽尼达妥单抗,以及5款治疗血液系统恶性肿瘤的CAR-T产品 [7] - 目录对保险机构具引导参考意义,由保险公司结合产品设计自主纳入保障范围 [7] - 重庆已上线“多层次医疗保障清分结算平台”,实现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商业健康险等“一站式”结算,最快理赔时效可缩短至1天 [8] - 平台已有多家保险公司产品申请商保快赔,患者通过线上授权可实现理赔“零跑腿” [8] 目录落地与市场影响 - 纳入商保目录的部分药品已在重庆落地,如重庆大学附属仁济医院已采购治疗阿尔茨海默病的创新药物多奈单抗和仑卡奈单抗注射液 [7] - 商保目录的覆盖被认为能降低患者自付压力,推动早期诊断和规范治疗的普及率,并可能吸引更多患者参保,形成良性循环 [7] - 医保支付范围的拓宽让医生在药品选择上更灵活,有助于制定更精准的个体化治疗方案 [4]
28省份明确:商保创新药“进院”参照“国谈药”
第一财经· 2026-01-08 21:50
商保创新药目录落地与“进院”现状 - 首版商保创新药目录于2026年1月1日正式落地 国家医保局承诺对目录内药品执行“三除外”政策 其中“相关商业健康保险保障范围内的创新药应用病例可不纳入按病种付费范围”被视为对“进院”最利好但也最难执行的一条[3] - 目录落地首周(1月1日至6日)全国已有超过15家医疗机构有销售记录 但销售高度集中于用于阿尔茨海默症治疗的多奈单抗注射液和仑卡奈单抗注射液两款药 19款商保创新药中仅4款拥有销售数据[6] - 截至1月8日 全国至少28个省份已发布执行通知 要求商保创新药配备工作原则上参照医保谈判药品执行 但尚无省份出台具体的院内配置考核指标[6][7] “进院”路径与执行细则待明确 - 商保创新药“进院”主要面临住院和门诊两大场景的挑战 住院用药虽受“三除外”政策推动 但具体执行细则尚不明朗 门诊用药激励则处于政策空白阶段[4][10] - 与“国谈药”相比 商保创新药缺乏明确的配置率、处方率等量化考核指标支持 且其使用可能拉高临床科室次均费用 影响医院在公立医院“国考”中的评分 相关豁免政策是否适用尚不明确[7][8] - 地方激励政策与商保创新药目录重合度有待提高 目前仅北京、上海、浙江等少数省份在地方新药新技术支付激励清单中纳入了少数重叠药品 如北京的“第二批DRG付费新药新技术除外支付名单”包含了达妥昔单抗β注射液[3][13] 住院支付:特例单议与除外支付的博弈 - “三除外”政策中“不纳入按病种付费”的原则性规定落地 需依赖“特例单议”或“除外支付”等具体机制 其中“特例单议”是目前大部分省份支持创新药住院使用的通用做法[11] - 按病种付费规则下 “特例单议”申请数量原则上不超过DRG出院病例总数的5%或DIP出院病例总数的5‰ 在医保基金紧张地区 实际申请额度可能仅为1%~3% 有限的额度能在多大程度上分配给商保创新药病例存在不确定性[12] - 业界对“特例单议”额度分配存在不同观点 一种观点认为应为商保创新药单独划定比例和标准 避免与“国谈药”患者竞争 另一种观点则认为应统一标准通过信息化平台自动筛选[12] - 相比“特例单议” 医院更期待“除外支付”这类确定性激励机制 即对使用创新药的病例费用单独按实结算 不占用病组额度 但目前地方“除外支付”激励政策主要针对国谈创新药[3][13] 门诊支付与处方堵点 - 商保创新药在门诊场景下面临处方和支付双重堵点 医保部门推动创新药门诊使用的政策(如门诊单列支付)主要惠及国谈创新药 商保创新药的门诊用药激励政策处于空白阶段[10] - 商保产品对于院内门诊医疗的支付保障存在不足 如果商保产品不进行创新 长远会影响商保创新药在门诊的处方开具[10] - 从临床需求看 首版目录中占主导的肿瘤药和阿尔茨海默症用药均存在强烈的门诊使用场景 例如肿瘤患者通常在住院用药两三次后转为门诊用药[10] 院外市场与处方流转 - 由于目录内不少药品为临床后线用药、罕见病用药或自费金额较大的CAR-T类产品 用药人群零星分散 商保创新药的销售放量仍需依托院外市场[15] - 国家医保局提出可探索支持医保定点零售药店配备目录内药品 广东、重庆等地已明确支持处方流转和药店配置[16] - 院外药分为纳入商保特药责任的药品(由保司与药店直接结算)和非特药责任药品 前者医院处方顾虑较小 但由于商保创新药目录的协商降价规则等尚未明确 商保业界对将其纳入特药责任持审慎态度[15] - 若未纳入特药责任 患者需将药品费用嵌入院内医疗费用才能获赔 即“院外药的院内使用” 但医院开具处方后 院外药费用仍会计入患者总费用 医院可能存在顾虑[15][16] - 推动处方流转需进一步衔接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双通道”政策 并探索将药企让利给保司的部分折扣补偿给零售药店的做法[16] 地方激励机制的探索 - 部分地区探索通过调整病组权重或分值对医院使用创新药进行点数激励 例如湖北提出根据当地创新药品使用情况及时合理调整病组(病种)权重(分值) 提高支付标准 上海等地也有类似实践[13] - 有学者指出 医院引入新药可能吸引复杂病人集中就医 导致药品及其他医疗费用支出上涨 增加医院亏损风险 因此建议地方医保部门在给医院做医保总额预算打包时进行适当倾斜[13]
28省份明确商保创新药“进院”参照“国谈药” 细则仍待确定
第一财经· 2026-01-08 20:59
商保创新药目录落地与“三除外”政策执行现状 - 首版商保创新药目录于今年1月1日正式落地,北京同日落地“第二批DRG付费新药新技术除外支付名单”,目录内药品达妥昔单抗β注射液被纳入[1] - 国家医保局对目录内药品执行“三除外”政策,其中“相关商业健康保险保障范围内的创新药应用病例可不纳入按病种付费范围”被视为对药品“进院”最利好但也最难执行的一条[1] - 截至1月8日,全国至少28个省份已明确要求当地定点医疗机构在2月底前召开药事会,以执行2025年版国家药品目录和商保创新药目录[1][3] 商保创新药“进院”进展与挑战 - 截至1月1日至6日,全国已有超过15家医疗机构有商保创新医疗药的销售记录,但其中大部分在目录发布前已完成药品配置[3] - 在19款商保创新药中,仅4款拥有销售数据,且销售高度集中在用于阿尔茨海默症治疗的多奈单抗注射液和仑卡奈单抗注射液两款药上[3] - 与医保谈判药品(“国谈药”)相比,商保创新药在“进院”的支持和实施细则尚不明朗,目前尚无省份出台具体的院内配置考核指标要求[4] - 尽管商保创新药免于医保自费率指标考核,但其使用会拉高临床科室次均费用,可能导致医院在公立医院“国考”中被扣分[4] 住院与门诊用药场景的激励政策差异 - 短期内在“三除外”政策推动下,住院仍是商保创新药拓展院内销售的关键场景[7] - 商保创新药的门诊用药激励政策目前处于空白阶段,且商业健康保险产品对院内门诊医疗的支付保障也存在不足[6] - 如果打消医生门诊处方顾虑,首版目录内不少药品(如主导的肿瘤药和阿尔茨海默症用药)均可在门诊使用[6] - 湖北等省份已明确使用国谈创新药不纳入多项公立医疗机构绩效考核指标,但相关政策是否适用于商保创新药尚未可知[5] “特例单议”与“除外支付”两种落地模式 - 一个兜底做法是打开“特例单议”绿色通道,但根据规则,其申请数量原则上不超过DRG出院病例总数的5%或DIP出院病例总数的5‰[8] - 在医保基金紧张地区,特例单议的实际申请额度可能仅为1%~3%,该政策对高价药的利好更多集中在东部医保基金充裕地区[8] - 医院更期待在按病种付费中获得以“除外支付”为代表的更确定性激励机制,地方执行哪种模式决定了商保创新药的实际放量空间[9] - 目前北京、上海、浙江等少数省份已将当地新药新技术支付激励清单扩大,但与商保创新药目录的重合度有待提高[9] 院外市场与处方流转支持 - 由于目录内不少药品为临床后线用药、罕见病用药或自费金额较大的CAR-T类产品,用药人群分散,商保创新药的销售放量仍需依托院外市场[11] - 国家医保局提出可探索支持医保定点零售药店配备目录内药品,广东、重庆等地也已明确支持处方流转和药店配置[12] - 要想真正推动处方流转,未来需推动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双通道”政策衔接,并探索将创新药让利给保司的部分折扣补偿给零售药店[12] - 只要处方由医院开具,患者在医保定点零售药房的购药发票会计入其医疗总费用,医院仍可能存在处方顾虑[12]
28省份明确商保创新药“进院”参照“国谈药”,细则仍待确定
第一财经· 2026-01-08 20:34
文章核心观点 - 商保创新药目录已正式落地,但其在医疗机构内的配备和使用面临多重挑战,包括住院和门诊场景的激励政策不明确、执行细则待完善、处方与支付环节存在堵点,导致药企和保险公司对市场放量持观望态度 [1][2][3] 商保创新药目录落地与政策框架 - 首版商保创新药目录于今年1月1日正式落地,国家医保局承诺执行“三除外”激励政策 [1][3] - “三除外”政策包括:不纳入基本医保自费率指标、不纳入集采中选可替代品种监测、相关商业健康保险保障范围内的创新药应用病例可不纳入按病种付费范围 [3] - 截至1月8日,全国至少28个省份已发布执行通知,要求商保创新药配备工作原则上参照医保谈判药品执行 [3] - 1月1日至6日,全国已有超过15家医疗机构产生商保创新医疗药销售记录,但销售高度集中于多奈单抗注射液和仑卡奈单抗注射液两款阿尔茨海默症治疗药物 [3] 住院使用激励与执行挑战 - “三除外”政策中,“创新药应用病例可不纳入按病种付费范围”被视为最利好但也最难执行的一条 [1] - 北京、上海、浙江等少数省份已将地方新药新技术激励清单扩大,与商保创新药目录出现少数重叠 [1][9] - 对于大多数商保创新药和地区,住院使用仍需通过“特例单议”争取名额,而特例单议申请额度原则上不超过DRG出院病例总数的5%或DIP出院病例总数的5‰,在医保基金紧张地区实际额度可能仅为1%~3% [1][8] - 业界对特例单议的分配方式存在分歧:一种观点认为应为商保创新药单独划定比例和标准;另一种则认为应统一标准,通过信息化平台自动筛选 [8] - 相比“特例单议”,医院更期待“除外支付”这种确定性激励机制,即对住院病例使用创新药的费用单独按实结算,不占用病组额度 [1][9] 门诊用药激励政策空白 - 商保创新药的门诊用药激励目前处于政策空白阶段,商业健康保险对院内门诊医疗的支付保障也存在不足 [1][6] - 医保部门已推动国谈创新药门诊“单列支付”,但此政策尚未惠及商保创新药 [6] - 首版目录中占主导的肿瘤药和阿尔茨海默症用药,其治疗后期更多发生在门诊场景,门诊激励缺失将影响处方开具 [6] 医疗机构配备与考核压力 - 与国谈药已有量化配置要求相比,尚无省份对商保创新药的院内配置出台具体考核指标 [4] - 尽管免于医保自费率考核,但高值创新药的使用会拉高临床科室次均费用,可能导致医院在公立医院“国考”中被扣分 [4] - 湖北等省份已明确国谈创新药不纳入相关绩效考核指标,但该政策是否适用于商保创新药尚未可知 [5] 院外市场与处方流转 - 由于目录内不少药品为临床后线用药、罕见病用药或高自费CAR-T产品,用药人群分散,销售放量仍需依托院外市场 [11] - 国家医保局提出可探索支持医保定点零售药店配备目录内药品,广东、重庆等地已表示支持处方流转和药店配置 [12] - 对于“院外药的院内使用”,只要处方由医院开具,药房发票会计入患者总费用,医院仍可能存在处方顾虑 [12] - 建议推动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双通道”政策衔接,并探索将药企给保司的部分折扣补偿给药店,以增强各方信心 [12]
价格大降!武汉今起执行
新浪财经· 2026-01-01 10:19
新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及商保创新药目录在武汉落地 - 新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与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于2026年1月1日起在武汉同步落地实施 [1] - 新版目录以“临床急需、价格亲民、保障多元”为核心,新增114种药品精准覆盖肿瘤、罕见病等关键领域 [1] - 首推的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基本医保目录形成保障互补 [1] 目录调整与药品纳入情况 - 新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共收录药品3253种,其中西药1857种、中成药1396种 [2] - 新增的114种药品中,有50种为一类创新药,纳入成功率高达88%,且90%以上是近5年获批上市的新药 [2] - 新增药品精准聚焦临床急需,涵盖肿瘤用药36种、罕见病用药10种、慢性病用药12种、儿童用药9种 [2] - 新增药品包括治疗三阴性乳腺癌的芦康沙妥珠单抗、全身型重症肌无力的艾加莫德α注射液、富马酸安奈克替尼胶囊以及一周注射一次的2型糖尿病用药依柯胰岛素等 [2] 药品价格降幅与患者负担减轻 - 新增药品平均降价幅度达63%,部分明星药物降价超70% [3] - 新晋“全球药王”替尔泊肽纳入医保后,2.5mg剂型价格降至324.1元,10mg剂型降至936.7元,武汉参保患者年用药负担最高直降1.5万余元 [3] - 用于治疗朗格汉斯细胞组织细胞增生症及2岁以上Ⅰ型神经纤维瘤病儿童患者的芦沃美替尼片,纳入医保后平均降价超65%,武汉参保患儿每月自付最多减少近1.2万元 [4] 商保创新药目录内容与作用 - 首版商保创新药目录共纳入19种药品,涵盖9个一类新药,重点覆盖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高价值创新药 [5] - 目录包括瑞基奥仑赛注射液等百万级CAR-T细胞治疗药物、年治疗费用超40万元的戈谢病酶替代治疗药,以及仑卡奈单抗注射液等阿尔茨海默病治疗药 [5] - 目录内药品的挂网、配备参照医保谈判药品标准,不计入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基本医保自费率指标,也不纳入医保按病种付费范围 [5] - 武汉市普惠型商业医疗保险“福汉康”已将其中9种创新药品纳入保障范围,形成“基本医保+商业保险”的多层次保障 [5] “双通道”管理机制优化 - 新版目录落地后,“双通道”药品目录同步扩容,总数达621种,较上一版大幅提升 [6][7] - 目录包含472种国家谈判药品、竞价药品及149种谈判转乙类药品 [7] - 其中321种用于肿瘤靶向、罕见病、传染病、精神疾病等治疗的药品纳入“单独支付”管理 [7] - 武汉所有“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均已实现电子处方中心流转,参保患者可自主选择在医院药房或指定药店购药并即时结算 [7] - 2026年1月1日起,“双通道”及“单独支付”药品原则上不再接受纸质处方 [7] 药品供应保障与医疗机构配备要求 - 武汉将持续深化“医保—医疗—医药”联动机制,搭建常态化院企面对面交流平台,2026年1月初将组织专场对接活动 [8] - 全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需在2026年2月底前完成药事会调整,推进谈判药品“应采尽采、应配尽配” [8] - 具体配备率要求为:省(部)属三级综合医疗机构不低于40%,其他三级综合医疗机构不低于30%,三级中医医院及二级综合医疗机构不低于20%,三级专科医院不低于相应专科谈判药品的60% [8] - 2025年新增谈判药品配备率需达标并不得计入临时采购品种 [8] - 谈判药品费用三年内暂不纳入DRG支付,为临床用药提供更大灵活空间 [8] - 对续约失败被调出的协议期内谈判药品,将给予6个月过渡期,至2026年6月底前医保基金按原支付标准继续支付 [8]
《财经》特稿:创新药商保破冰
36氪· 2025-12-23 18:46
政策核心:商保创新药目录的设立与意义 - 国家医保局首次在基本医保目录之外增设商保创新药目录,共纳入19种药品,涵盖CAR-T等肿瘤治疗药品、神经母细胞瘤等罕见病治疗药品,以及阿尔茨海默病治疗药品,目录将于2026年1月1日起实施 [1] - 目录旨在与基本医保形成互补衔接,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临床价值大、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推荐商业健康保险等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参考使用 [2] - 政策明确将商业健康保险纳入国家药品目录体系,是中国医保多层次体系建设的重要突破,为商业保险向创新药械支付的“战略购买方”角色发展提供制度基础 [3] 目录纳入的关键药品详情 - 五款CAR-T产品被纳入首批目录,包括复星凯瑞的阿基仑赛注射液、药明巨诺的瑞基奥仑赛注射液等,这些产品过去因高达百万元的单针价格,始终难以进入基本医保 [4][5] - 合源生物的CAR-T药物协商成功,该产品定价为99.9万元/针,是目前已知定价唯一低于100万元的CAR-T产品 [5] - 目录还纳入了神经母细胞瘤、戈谢病等儿童高发罕见病的治疗药物,以及礼来的多奈单抗和卫材的仑卡奈单抗注射液两款阿尔茨海默病新药,后者挂网价分别为每瓶5500元和2508元 [7] 支付机制与价格协商模式 - 纳入目录的药物可通过价格协商降价,降价幅度比预期要高,协商价主要用于商保公司和药企之间的支付结算,不改变药品市场挂网价,患者仍按公开价格支付,药企后续通过“折扣返还”让利商保公司 [8] - 价格协商落地模式可能有两种:一是共付模式,即患者按比例自付,商保覆盖协商价部分;二是用药激励模式,即达到临床指标的药企获额外赔付 [9] - “折扣返还”机制的具体操作(如药企承诺给商保公司20%的折扣如何加成)仍在探索,可能用于提高患者报销比例或扩大药品覆盖范围 [9] 对患者、保险行业及医疗可及性的影响 - 目录落地意味着患者获得更多选择权,通过“惠民保”等产品,普通家庭得以触碰前沿医疗技术,据保险业内人士估计,CAR-T产品纳入目录后可减少患者数十万元自费负担 [2][6] - 对保险公司而言,目录协商带来的议价机制使特别昂贵的创新药有一定折扣系数,有助于控制赔付成本,降低药品准入难度 [6] - 政策给予目录药品“三豁免”支持(不计入药占比、不纳入DRG/DIP付费、不参与集采替代监测),但药品能否真正惠及患者仍取决于医疗机构端的落地效率,创新药进院的最大障碍在于医院的药事会审批 [13] 市场发展前景与行业机遇 - 据《“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到2030年要推动健康服务业总规模达到16万亿元,商保创新药目录的推出为商业健康险打开了巨大市场空间 [3] - 交银国际研报分析认为,更多新药进入目录有助于提升临床用药水平及行业整体研发回报率,对于百济神州、信达生物、康方生物等拥有丰富管线的头部创新药企,商保资金的引入将为其产品放量提供重要的增量资金 [15] - 行业发展的新方向包括:围绕高值创新药设计专项保险产品、基于真实世界数据进行精准定价、从单纯理赔延伸至全流程健康管理,以及提升团体险的覆盖范围 [3][10] 目录的定位与未来演进路径 - 商保创新药目录未来有望作为医保目录的“过渡池”或“预备通道”,创新药可先纳入商保目录运行,积累足够临床与费用数据后,再考虑纳入基本医保,形成“商保试水、医保承接”的梯次保障体系 [2][14] - 该机制对药企而言提供了市场导入期与真实世界数据积累,可能为后续医保准入铺平道路,且降价幅度通常小于医保谈判,只要能带动销量增长,药企参与积极性较高 [14][15] - 复旦大学学者认为,这标志着中国医疗保障体系从“单一保障”向“多层次、协同化”迈进,但机制的可持续性仍依赖商保机构的风险管控能力及与医保制度的高效衔接 [15]
创新药商保破冰
新浪财经· 2025-12-23 17:51
政策核心与意义 - 首版商保创新药目录于2025年12月7日发布,共纳入19种药品,涵盖CAR-T肿瘤疗法、神经母细胞瘤等罕见病治疗药物以及阿尔茨海默病治疗药物,将于2026年1月1日起实施 [2][22] - 目录出台标志着医保与商保协同进入实质性阶段,旨在开辟市场化支付通道,提升创新药可及性,并推动形成“基本医保保普惠、商保目录保创新”的分层保障体系 [1][3][23] - 目录定位为与基本医保互补衔接,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临床价值大、患者获益显著但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药品,推荐商业健康保险等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参考使用 [2][23] 目录关键内容与影响 - 备受关注的五款CAR-T产品(如复星凯瑞阿基仑赛、药明巨诺瑞基奥仑赛等)被纳入目录,突破了基本医保“50万不谈,30万不进”的隐形价格天花板 [6][25] - 合源生物的CAR-T药物协商成功,其定价为99.9万元/针,是目前已知唯一低于100万元的CAR-T产品 [7][26] - 目录还纳入了针对阿尔茨海默病的两款新药:礼来的多奈单抗(挂网价2508元/2ml)和卫材的仑卡奈单抗注射液(挂网价5500元/20ml),将减轻长期慢病管理的经济负担 [8][9][28] 支付机制与商业模式 - 纳入目录的药物通过价格协商降价,降价幅度比预期要高,但具体落地路径仍在探索 [10][29] - 核心支付机制为“折扣返还”:药企与商保公司协商一个价格用于支付结算,不改变药品市场公开挂网价,患者按原价支付,后续药企按协商价通过折扣形式让利给保险公司 [10][29] - 折扣的应用可能有两种模式:一是直接提高患者报销比例(例如在原报销50%基础上增加20%折扣,使报销达70%),二是让保险公司有能力覆盖更多药品 [12][31] - 未来可能发展出共付模式或用药激励模式,保险公司需通过设置分段赔付、年赔付上限或探索“疗效保证”保险产品来实现责任与价格的平衡 [12][31] 市场落地与初期实践 - 目录不具有强制性,由国家医保局推荐使用,从协商成功到最终落地仍有很长路程 [8][27] - 已有地区惠民保产品主动衔接目录,如汕头惠民保将目录内药品报销比例单独提升10个百分点,深圳惠民保已将全部19种创新药纳入2025年度保障范围 [13][32] - 部分险企计划在现有医疗险产品中尽可能纳入目录内药品,扩大医保外费用的报销范围 [14][32] - 提升团体险覆盖范围被视为推动创新药市场扩大的关键,上海正在探索借鉴法国分层保障理念的“新团险”模式 [14][33] 行业生态与长期展望 - 目录未来有望成为医保目录的“过渡池”或“预备通道”,创新药可先进入商保目录运行,积累临床与费用数据后再考虑纳入基本医保,形成“商保试水、医保承接”的梯次保障体系 [3][18][36] - 该机制对药企具有吸引力:一方面增加了药品进入医院的可能性,另一方面与商保议价的降价幅度通常小于医保谈判,有利于以价换量 [19][37] - 商保资金的引入将为拥有丰富产品管线的头部创新药企(如百济神州、信达生物、康方生物)的产品放量提供重要的增量资金 [20][37] - 根据《“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到2030年健康服务业总规模将达到16万亿元,目录的推出为商业健康险打开了巨大市场空间,围绕高值创新药设计专项产品、基于真实世界数据定价、延伸至全流程健康管理将成为行业发展新方向 [4][24] 配套支持与待解挑战 - 国家医保局等部门联合发文明确,目录内药品不占用医保基金支付范围,且不计入医疗机构药占比、医保自费率考核及集采替代品种监测指标,享有“三豁免”支持 [16][34] - 鼓励医保定点零售药店配备目录内药品,并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将药品配备情况接入“医保药品云平台” [17][34] - 目录落地仍面临三大挑战:多方利益(药企、险企、患者)协调难度大;数据整合与精算基础薄弱,长期疗效数据和风险模型不完善;医疗与支付协同不足,医疗机构对目录药品的准入和处方衔接仍需机制突破 [3][24] - 创新药“进医院”仍是关键障碍,医院药事会的决策逻辑和药品进院流程是落地“最后一公里”的难点,需通过产品标准化、政府背书等方式推进 [17][35]
复星医药14亿入局阿尔茨海默病,缘何选择押注绿谷“九期一”?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12-15 22:23
交易概述 - 复星医药宣布通过控股子公司复星医药产业,出资约人民币14.12亿元控股收购绿谷医药[1] - 交易完成后,复星医药将合计持有绿谷医药53%的股权,绿谷医药将成为其控股子公司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3] - 交易资金将用于绿谷医药的临床研究及日常运营[3] 收购标的与产品 - 绿谷医药的核心产品为甘露特钠胶囊(商品名:九期一),用于治疗轻度至中度阿尔茨海默病[1] - 该药物于2019年通过国家优先审评程序获批上市,是全球首个糖类多靶点抗阿尔茨海默病药物,也是2003年以来全球首个被批准的阿尔茨海默病新药[4] - 药物作用机制针对脑肠轴,与国际主流的β淀粉样蛋白靶点假说不同[4] - 2024年该药物在中国零售药店终端的销售额超过6.2亿元,共销售213万盒,按医保支付价296元/盒计算,累计患者数量超过50万人[5] 收购背景与标的公司现状 - 绿谷医药近期面临严峻经营压力,现金流极度紧张,曾被报道将关闭相关办公及生产区,并出现患者购药难和渠道涨价问题[2] - 甘露特钠胶囊自上市以来存在学术争议,其作用机制、相关论文及临床试验过程受到质疑[2][5] - 该药物的药品注册证书(有条件批准)已于2024年11月到期,需补充完成上市后确证性临床试验并获得批准后方可重新开展商业化[5] - 绿谷制药此前因疫情等原因,已提前终止了甘露特钠胶囊的国际多中心Ⅲ期临床研究[2] 收购战略动机 - 复星医药通过此次收购正式进入认知障碍疾病治疗领域,是其在神经退行性疾病市场的一次重大战略布局[2] - 公司表示此举旨在接力中国原研,攻坚研发突破,并看好中枢神经系统领域巨大的临床需求缺口[2] - 复星医药CEO表示,这是公司加码中枢神经系统诊疗领域布局的重要落子,阿尔茨海默病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重点疾病之一[7] - 有分析指出,相较于肿瘤等领域,阿尔茨海默病治疗市场尚处早期且国内无同类机制竞品,收购可帮助复星医药快速获得产品,省去自研周期,抢占市场先机[7] 行业与市场环境 - 阿尔茨海默病存在巨大的未被满足的临床需求,全球药企累计投入超6000亿美元,300余种药物研发失败,失败率高达99.6%[6] - 2021年中国现存的阿尔茨海默病及其他痴呆患病人数近1700万例,患病率略高于全球平均水平[6] - 2024年初,中国批准了两款阿尔茨海默病靶向新药上市,分别是卫材的仑卡奈单抗和礼来的多奈单抗,这两款药物均入选我国首版《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1][6] - 国家多部门联合印发行动计划,提出到2030年完善痴呆防控与诊疗机制,预计将推动就诊患者数量高速增长,诊疗市场存在较大增长空间[7] 后续计划与挑战 - 收购完成后,复星医药将携绿谷医药团队有序推进上市后确证性临床试验,以期尽快实现获批,并适时开展国际多中心临床试验[5] - 公司面临帮助甘露特钠胶囊完成注册证续期的挑战,需完成临床试验并获得国家药监局批准,之后还需重新申请医保准入[8] - 药品未来销售将受用药需求、市场竞争、销售渠道等多重因素影响,公司需利用其商业化能力提升市场份额,并应对来自仑卡奈单抗和多奈单抗等国际新药的竞争[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