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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德石英(835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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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德石英(835179) -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7-07 21:15
资金安排 - 控股子公司朝阳凯美石英有限公司拟申请1000万元综合授信及流贷,期限1年[3] - 公司为上述授信及贷款提供1000万元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3][4] 议案表决 -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7票同意,0票反对和弃权[4] -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和提交股东会审议[4]
凯德石英(835179) -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5-06-25 18:45
权益分派方案 -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获2025年5月15日股东会审议通过[2] - 以74,970,000股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1.2元现金,共派发现金红利8,996,400.00元[2][3] 未分配利润 - 权益分派基准日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248,108,314.70元,母公司为220,993,304.20元[2] 税收政策 - 个人股东等不同持股时间补缴税款不同,合格境外投资者按10%税率代扣[3] - 合格境外投资者之外机构和法人股东自行缴纳所得税[4] 时间安排 - 权益登记日2025年7月1日,除权除息日7月2日[5] - 2025年7月2日现金红利划入股东账户[6] - 公告发布于2025年6月25日[7]
凯德石英(835179) - 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公告
2025-06-24 19:33
股份回购注销 - 2025年5、6月分别召开三会审议通过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方案[3] - 回购注销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中1人30,000股限制性股票,占回购前总股本0.04%[3] - 2025年6月23日完成30,000股回购股份注销手续[3] 股份结构变化 - 注销后公司股份总额变为74,970,000股,剩余库存股0股[3] - 有限售条件股份注销后数量为15,309,030股,占比20.42%[4] - 无限售条件股份注销后占比79.58%[4] 后续事项 - 公司将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并申领新营业执照[7] - 备查文件为《股份注销确认书》[8]
凯德石英: 股票解除限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12 20:53
股票解除限售情况 - 本次解除限售股票数量为400,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3%,可交易时间为2025年6月17日 [1] - 解除限售的股票类型主要为高管锁定股,涉及董事、总经理、总工程师、董事会秘书等高管人员 [1] - 本次解除限售后,公司无限售条件股份占比79.5480%,有限售条件股份占比20.4520%,总股本为75,000,000股 [2] 解除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原因包括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每年解除限售,离职高管解除限售,自愿限售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等 [1] - 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不存在尚未履约的承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形,也不存在违规担保等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4] 后续安排 - 若属于减持预披露主体的股东后续减持股份,将在减持前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 - 备查文件包括持有人名册、解除限售申请及申请表附表等 [3]
凯德石英(835179) - 股票解除限售公告
2025-06-12 20:18
股票限售情况 - 本次股票解除限售数量总额400,200股,占总股本0.53%,可交易时间2025年6月17日[3] - 多位股东本次有不同数量股票解除限售,如张忠恕62,500股等[4][5] - 所有股东本次解除限售登记股票数量合计400,200股,变更限售类型登记93,000股,占总股本0.5336%[7] 股份结构 - 无限售条件股份59,660,970股,占比79.5480%[8] - 高管股份11,093,942股,占比14.7919%[8] - 其他法人股份3,226,803股,占比4.3024%[8] - 限制性股票1,018,285股,占比1.3577%[8] - 有限售条件股份合计15,339,030股,占比20.4520%[8] - 总股本75,000,000股,占比100%[8] 其他情况 - 申请解除限售股东无尚未履约承诺[9] - 无申请解除限售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形[9] - 无公司对申请解除限售股东违规担保等损害公司利益行为[9] - 若后续减持股份,减持预披露主体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0]
凯德石英(835179) - 公司章程
2025-06-06 20:18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2年3月4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1500万股[6] - 公司注册资本为7497万元[7] - 公司股份总数为7497万股,每股面值1元[13] 股东相关 - 公司设立时多位发起人认购股份,张忠恕持股30%,王毓敏持股27%等[13] - 董事等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25%[20]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特定情形可请求诉讼[26] - 持有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股份变动需当日书面报告[27] 交易与担保 - 交易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需关注[34]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担保需股东会审议[34] 会议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0]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时,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1]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106] - 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10%[109] 其他 - 公司应在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105]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由股东会决定[116]
凯德石英(835179) - 关于拟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2025-06-06 20:17
公司决策 - 2025年5月20日召开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相关议案[2] - 2025年6月6日召开临时股东会通过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减资议案[2][3] 股本与资本变动 - 因1名激励对象离职,拟回购注销30,000股限制性股票[2] - 公司股本将由75,000,000股减至74,970,000股[3] - 公司注册资本将由75,000,000元减至74,970,000元[3] 减资公告 - 2025年6月7日将在《中国证券报》刊登减资事项[4] 债权相关 - 债权人自公告日起45日内可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4] - 债权申报时间为2025年6月8日 - 2025年7月22日工作日特定时段[4] - 债权申报地址及联系人电话公布[4]
凯德石英(835179) -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凯德石英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5-06-06 20:16
会议信息 - 会议由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定召开,2025年5月22日发布通知[4] - 现场会议于2025年6月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6月5日15:00 - 6月6日15:00[6] 投票情况 - 现场和网络投票股东(代理人)10人,代表股份22,609,727股,占比30.15%[9] 议案表决 -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方案的议案》同意22,609,727股,占比100%[11] - 《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22,609,727股,占比100%[12] - 两项议案经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4]
凯德石英(835179) -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2025-06-06 20:16
股东会信息 -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6月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 - 出席和授权出席股东10人,持股22,609,727股,占比30.15%[2] - 网络投票股东1人,持股31,844股,占比0.04%[2] 议案表决 -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方案的议案》同意股数22,609,727股,占比100%[4] - 《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股数22,609,727股,占比100%[4] - 涉及中小股东利益的回购注销议案,中小股东同意票数31,844股,占比100%[4] 其他 - 见证律师事务所为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为郭昕、仲路漫[5] - 律师认为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等均合法有效[5]
凯德石英: 关于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5-22 20:36
股权激励计划解除限售条件成就 - 公司于2025年5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1] -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限售期已于2025年2月20日届满,解限售比例为40%[9] - 公司2024年经审计营业收入为306,303,532.30元,较2022年增长68.74%,达到业绩考核目标值,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为100%[9] 激励对象及解除限售情况 - 首次授予的67名激励对象中,66名2024年度个人考核结果为B以上,满足100%解除限售条件[10] - 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辞职,其持有的30,000股限制性股票将被回购注销[10] - 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93,200股,占总股本比例0.6576%[11] 公司治理程序履行情况 - 公司已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包括董事会、监事会审议及股东会授权[2][3][4]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认为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13][14] - 法律意见书及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确认程序合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14][15] 核心员工认定及调整 - 于洋先生因工作变动辞去董事职务,后经程序被认定为核心员工[11][12][13] - 根据《公司法》规定,于洋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公司股份,本次可解除限售股份转入高管锁定股[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