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远海能(600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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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远海能(600026) - 中远海能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修订稿)

2025-08-15 19:47
资金支取与通知 - 公司1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金额超5000万元且达募集资金净额20%,应通知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7] 募投项目规定 - 募投项目搁置超1年、投入金额未达计划金额50%等情形,需重新论证[10] -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可在募集资金到账6个月内置换[12] 闲置资金使用 - 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期限不得超12个月[12] - 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流单次不得超12个月[14] 协议管理 - 商业银行3次未及时出具对账单等情形,公司可终止协议并注销专户[7] - 协议有效期届满前终止,公司应两周内签新协议并公告[8] 信息披露 - 公司应在董事会会议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情况[13] - 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前应归还资金并公告[14] 超募资金使用 -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及新项目、回购股份并注销[14] - 每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金额不得超超募资金总额30%[15] 节余资金处理 - 单个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低于100万元或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5%,可免于特定程序,使用情况在年报披露[17] - 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低于500万或低于募集资金净额5%,可免于特定程序,使用情况在最近一期定期报告披露[17] - 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占募集资金净额10%以上,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7] 资金使用监督 - 公司会计部门应对募集资金使用设台账,记录支出和项目投入情况[24] -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检查一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27] - 公司董事会每半年度核查募投项目进展,出具《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并披露[27] - 年度审计时,公司应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27] - 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度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现场调查一次[28]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专项核查报告[28] 其他 - 募投项目通过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适用本管理制度[31] - 本管理制度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解释[31] - 本管理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等规定执行[31] - 本管理制度与国家法律等抵触时按规定执行并修订报董事会审议[31] - 本管理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发布之日起实施[31]
中远海能(600026) - 中远海能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修订稿)

2025-08-15 19:47
制度修订 - 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于2025年8月15日修订[1] 披露规则 - 符合特定条件公司可暂缓、豁免披露信息[2] - 涉及国家或商业秘密可依情形豁免或暂缓披露[4] 申请流程 - 业务部门填表提交,董秘2个交易日内审核[5] 后续处理 - 符合条件信息董秘登记,董事长签字保存不少于10年[5] - 报告公告后10日内报送登记材料[9]
中远海能(600026) - 中远海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修订稿)

2025-08-15 19:47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非执行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委员应过半数[4] - 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召集人应为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4] 审计委员会职责 - 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8] - 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审阅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等[9] - 审阅及监督公司的财务报表以及年度报告等,对其完整性发表意见[9] - 监督及评估公司的内部控制,检讨公司的财务监控等[11] - 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11] - 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提出解任建议[14] 审计委员会运作 - 每年至少与公司的核数师开会两次[10]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无管理层参加的与外部审计机构单独沟通会议[16] - 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临时会议需特定条件召开[21]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1] - 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5] - 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方有效[21] - 会议表决方式有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24] - 会议应有会议记录并由董事会办公室保存[22] - 应向董事会汇报决定及建议[23] 其他 - 上市公司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须由审计委员会形成审议意见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14] - 公司内部相关职能部门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并提供书面资料[18] - 本实施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25]
中远海能(600026) - 中远海能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等制度的公告

2025-08-15 19:46
制度修订 - 拟取消监事会、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并修订《公司章程》等25项治理制度,部分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3][4] - 《公司章程》修订后“股东大会”改为“股东会”,第一条增加维护职工权益表述,住所表述增加“临港新片区”[8] 股权相关 - 1994年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10.8亿股并在港交所上市,2002年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5亿股在上交所上市[8] - 2008年可转债转股及赎回后总股本增至3404552270股,2020年非公开发行后总股本增至4762691885股[11] - 董事等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25%,上市交易1年内不得转让[11] 股东权益与责任 - 普通股股东有多项权益,需遵守法律法规和章程[17][20] - 控股股东等不得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权益[20] 会议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1次,应在上一会计年度完结后6个月内举行,特定情形临时股东会2个月内召开[59] - 股东会提前通知时间及提案相关规定[26][62][63] 董监高相关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股东负有多项义务,违规需担责[47][48] -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职责及特别职权行使规定[33][34][35] 财务与审计 - 公司按规定时间披露财报,从税后利润提取公积金[52] - 内部审计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实施并披露,内部审计机构向董事会负责[53] 公司运营 - 主营沿海等货物运输等业务,可多种方式增加资本[10][12] - 公司合并、分立等相关程序及对债权人通知要求[54]
中远海能(600026) - 中远海能二〇二五年第五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2025-08-15 19:45
监事会变动 - 公司2025年第五次监事会会议8月15日通讯表决召开,4名监事参会[1] - 会议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1] - 取消监事会后,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1] 议案表决 - 取消监事会议案表决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2] 生效情况 -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经股东会批准并登记后生效[2] - 生效前监事会继续履行监督职能[2]
中远海能(600026) - 中远海能二〇二五年第十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2025-08-15 19:45
投资与资产处置 - 董事会同意2025年度投资及资产处置调整计划[1] - 批准以二手船转让方式处置三艘轮船[1] 项目建设 - 批准启动航标业务系统升级项目,费用不超1600万[3][4] - 航标业务系统升级项目承建方为中远海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4] 制度修订 - 同意取消监事会并修订25项治理制度[5] - 10项制度建议修订稿将提请股东会审议[5] - 5项委员会实施细则已提交董事会[6]
中远海能(01138) - 中远海能关於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等制度的公告

2025-08-15 19:45
制度修订 - 拟取消监事会、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并修订《公司章程》等制度,部分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4] - 对《公司章程》等25项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10项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5项无需提交[6][7] - 修订后《公司章程》全文“股东大会”改为“股东会”[11][73] 上市与股本 - 1994年首次发行10.8亿股境外上市外资股并在香港联交所上市,2002年首次发行3.5亿股人民币普通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11] - 2007年公开发行20亿元人民币可转换公司债券,2008年转股及赎回程序结束后总股本增至34.05亿股[14] - 2020年非公开发行7.31亿股,总股本增至47.63亿股,境内上市内资股34.67亿股占比72.79%,境外上市外资股12.96亿股占比27.21%[14] 股份管理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等期间股份转让有诸多限制,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14][15] -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有通知债权人等程序,减资后法定和任意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前不得分配利润[15][16] - 公司收购股份有方式、审议、数量、期限及资金处理等规定[17][18] 股东权益与会议 - 股东会等会议召开有通知时间、提案规则、参会要求等规定,会议记录等资料保存不少于10年[29][30][33] - 股东对公司合并等决议持异议可要求收购股份,查阅信息需提供持股证明[21] - 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股份比例超30%,选举董事应采用累积投票制[33][69] 董事与独立董事 - 董事任职有资格限制,辞任等有相关规定,独立董事有任职条件和特别职权[35][36][38] - 董事会负责召集股东会等多项工作,下设多个委员会且各有职责[39][40][42] - 审计委员会监督评估审计工作等,相关事项需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40][42] 监事会与高管 - 监事会由3至9名监事组成,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决议需半数以上监事通过[47][4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股东负有多项义务,违反义务公司有权要求赔偿等[50][53] - 公司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税款、贷款等方面规定[53] 财报与清算 - 公司应按规定时间报送并披露年度、半年度、季度财报[55] - 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有通知债权人等程序,清算组有相关职责[57][58][59] - 境外上市外资股相关争议应提交仲裁解决[59]
中远海能(01138) - 中远海能二零二五年第五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2025-08-15 19:44
公司治理 - 2025年第五次监事会会议8月8日发通知和材料,8月15日通讯表决召开[4] - 四名监事参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议案[4] - 取消监事会后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4] - 取消监事会议案表决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5] -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经股东会批准并登记后生效,此前监事会继续履职[5]
中远海能(01138) - 中远海能二零二五年第十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2025-08-15 19:44
决策通过 - 同意2025年度投资及资产处置调整计划[4] - 批准二手船转让及清算关闭3家境外单船公司[4] - 批准启动航标业务系统升级项目,费用不超1600万[6][7] - 同意取消监事会并修订25项治理制度[8] 流程进展 - 《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5项细则已提交董事会[9] - 将取消监事会和修订的10项制度提请股东会审议[8]
中远海能(600026) - 中远海能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建议修订稿)

2025-08-15 19:35
股票期权业绩条件 - 2022年归母扣非净资产现金回报率不低于21%且不低于对标企业50分位,2019 - 2022年利润总额复合增长率不低于22.3%且不低于对标企业50分位[8] - 2024 - 2026年归母扣非净资产现金回报率及利润总额较2022年复合增长率有逐年递增目标且不低于对标企业75分位[10] 激励对象考核 - 授予前一年度综合考核评价结果为基本称职及以上,部分岗位前三年需2次或以上优秀[8] - 生效前一年考核优秀或称职业绩系数100%,基本称职80%,不称职0[13] 考核相关 - 考核范围含高级、核心管理人员和业务技术骨干[5] - 考核期间为前一会计年度,每年一次[15][16] - 主管5个工作日通知结果,异议可申诉,委员会10个工作日复核[18] 对标企业 - 选择20家以航运(含油气运输)为主营业务的对标企业[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