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德股份(60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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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德股份: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总经理的公告
2024-04-10 17:04
证券代码:600110 证券简称:诺德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3-028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陈郁弼先生简历 陈郁弼,男,1966 年生,台湾淡江大学企业管理系本科毕业,曾任台塑集 团南亚公司电子部覆铜板销售负责人、广州宏仁电子工业有限公司营业部经理、 联茂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华南区总经理、灵宝华鑫铜箔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2016 年 4 月至今担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郁弼持有公司股份 792,040 股,与公司持股 5%以上 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 系。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 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对高级管 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要求。 特此公告。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1 日 附件: 关于聘任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 ...
诺德股份(600110) - 2023 Q4 - 年度财报
2024-04-10 00:00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名称为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为诺德股份[15] - 公司注册地址位于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北区航空街1666号[15] 公司财务状况 - 公司的营业收入为4,571,598,482.30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92%[1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7,313,484.06元,较上年同期下降92.25%[15] - 公司的总资产为15,238,872,730.17元,较上年增长9.06%[15] - 基本每股收益为0.0166元,较上年同期下降92.06%[15]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为-0.0816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41.42%[16] 公司经营情况 - 公司2023年持续关注国内外市场动态,扩充产能、拓展海外客户,提升盈利能力[22] - 公司作为动力锂电铜箔行业领先企业,致力于满足动力锂电池技术需求,产品已形成稳定销售[25] - 公司在技术创新、产品质量、客户结构方面持续优化,力争成为全球新能源材料产业链中的重要力量[26] - 公司紧跟光伏及储能领域发展,依托光伏电站资源布局充电、储能新应用领域,助力国家实现能源自主目标[28] 公司生产产品 - 公司主要从事锂离子电池用电解铜箔的研发、生产和销售[42] - 公司的主要产品包括4-6微米极薄锂电铜箔、8-10微米超薄锂电铜箔、9-70微米高性能电子电路铜箔等[43] - 双面光锂电铜箔具有双面结构对称、金属密度接近铜理论密度、表面轮廓度极低等特性,主要应用于汽车动力电池、3C锂电池等行业[44] 公司发展战略 - 公司将加大超薄锂电铜箔的生产与研发,定位于生产高能量密度、高安全性、长循环寿命以及低成本的高端极薄锂电铜箔产品[110] - 公司将继续坚持“提质扩量、优化结构”的发展思路,稳中求进推动公司主业发展[111] - 公司将通过加大研发投入,提升高端产品竞争力、增加产品附加值;在6微米锂电铜箔产品持续放量的同时,也保证4.5微米、4微米锂电铜箔及微孔铜箔产品的规模化经营和超厚铜箔的批量化销售[112] 公司治理情况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由公司的经济效益情况确定[151]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报酬根据公司年终考评结果发放[152] -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即应付报酬合计[153]
诺德股份: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2024-04-09 20:17
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2023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目录 CONTENT 01 02 03 04 05 06 一诺千金 德行天下 惟实励新 精业致远 创新驱动 谋求发展 | 走进诺德 | 05 | 公司治理 | 17 | 产品研发 | 33 | | --- | --- | --- | --- | --- | --- | | 企业文化 | 06 | 风险管控 | 22 | 产权保护 | 37 | | 发展历程 | 07 | 廉洁从业 | 26 | 质量保障 | 40 | | ESG 治理 | 09 | 信息安全 | 28 | 全球拓展 | 42 | | 年度绩效 | 13 | | | | | 亲和包容 以人为本 | 员工雇佣 | 45 | 环境管理 | | --- | --- | --- | | 员工权益 | 48 | 节能降耗 | | 员工培训 | 50 | 三废治理 | | 员工健康 | 53 | 绿色运营 | 美好生态 保护环境 携手共赢 共创未来 | 57 | 客户服务 | 67 | | --- | --- | --- | | 58 | 供应商管理 | 69 | | 61 | 行业发展 ...
诺德股份: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
2024-04-09 20:11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 专项核查意见 北京大华核字[2024]00000031 号 北 京 大 华 国 际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Beijing Dahua International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 专项核查意见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 ) | ﻳ | | ﺗ | | --- | --- | --- | | | 1 | 18 | | 25 | | 14 | | | 关于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 | 1-2 | | --- | --- | --- | | ﺁ |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明细表 | | = in the ิส 上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传殊殊语语合伙 比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31 号五层 519A [100071 电话:86(10)6827 8880 传真:86 (10) 6823 8100 关于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 第 1 页 北京大华核字[202 ...
诺德股份: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2024-04-09 20:11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 北京大华审字[2024]00000223 号 北京大华国际 会计师事务所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Beijing Dahua International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 | | 目 | 录 | 页 次 | | --- | --- | --- | --- | | 一、 | 审计报告 | | 1-7 | | 二、 | 已审财务报表 | | | | | 合并资产负债表 | | 1-2 | | | 合并利润表 | | 3 | | | 合并现金流量表 | | 4 | | |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 | 5-6 | | |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 | 7-8 | | | 母公司利润表 | | 9 | | |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 | 10 | | | 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 | 11-12 | | | 财务报表附注 | | 1-147 | 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 ...
诺德股份: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4-04-09 20:11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北京大华内字[2024]00000003 号 北京 大 华 国 际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Beijing Dahua International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些管理会(L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 ) 页 次 录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大华區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 关要求,我们审计了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德股份)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十字十字图段型号手机事务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宝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31 号五层 519A [100071] 6:86 (10) 6827 8880 传真: 86 (10) 6823 810 内 部 控 制 审 计 报 告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 ...
诺德股份: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关于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之保荐总结报告书
2024-04-09 20:09
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之保荐总结报告书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诺德投资 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579 号)核准,诺德新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德股份""上市公司"或"公司",曾用名"诺 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 246,956,518 股股票,发行价格 5.75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419,999,978.50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人民 币 20,544,298.60 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399,455,679.90 元。2020 年 11 月 26 日,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立信中联验字[2020]D- 0040 号"《验资报告》。 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天国富证券""保荐人")作为诺德股 份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 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 ...
诺德股份: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年度述职报告(陈友春)
2024-04-09 20:09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年度述职报告 (陈友春) 作为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诺德股份")的 2023 年度时任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人在 2023 年度工作中, 能够认真履行诚信、勤勉义务,积极出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 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董事会的科学决策、规范运作起到了积极促进 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现将本人 2023 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陈友春,男,1976 年生,中国国籍,本科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硕士研 究生毕业于武汉大学,博士研究生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并获得法学博士学位。 2006 年至今担任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现任鑫荣懋果业科技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维海德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 年 2 月至 2022 年 5 月担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2022 年 5 月 ...
诺德股份: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2024-04-09 20:09
证券代码:600110 证券简称:诺德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4-017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目的、交易品种、交易工具、交易场所:根据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更好地规避和防范相关业务的汇 率风险,充分利用衍生品市场功能对冲原材料大幅波动风险。增强财务稳定,锁 定经营利润,提升企业经营水平,保障企业健康持续运行,公司(含控股子公司) 拟对相关项目涉及的有色金属铜、外汇在伦敦金属交易所、上海期货交易所、新 加坡证券交易所、香港交易及结算有限公司及金融机构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交易 品种限于铜、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主要币种包括美 元等。 2、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交易金额:(1)有色金属套期保值业务:采销及生产业务开展保值总持 仓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 31.5 亿或等值外币金额。保证金不超过人民币 6.3 亿元 或等值外币金额;(2)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根据 ...
诺德股份: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2024-04-09 20:09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 (含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质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以及《诺德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执行年报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内部 控制等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应当遵照本制度,履行选聘程序。选聘其 他专项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视重要性程度可比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 "审计委员会")审核同意,再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不得在董事会、股东 大会审议决定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以及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决 定前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五条 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