羚锐制药(600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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羚锐制药的前世今生:2025年三季度营收30.41亿行业排18,净利润6.54亿领先同业均值
新浪证券· 2025-10-30 19:41
2025年三季度,羚锐制药营业收入为30.41亿元,在行业69家企业中排名第18,行业第一名白云山营收 616.06亿元,第二名云南白药306.54亿元,行业平均数为37.55亿元,中位数为14.62亿元。主营业务构成 中,医药保健分部收入20.95亿元,占比99.80%,其他业务收入840.9万元,占比0.40%。当期净利润为6.54 亿元,行业排名第14,行业第一名云南白药净利润47.89亿元,第二名白云山33.98亿元,行业平均数为4.47 亿元,中位数为8367.73万元。 资产负债率高于同业平均,毛利率高于同业平均 偿债能力方面,2025年三季度羚锐制药资产负债率为42.96%,去年同期为40.61%,高于行业平均的 32.81%。从盈利能力看,当期毛利率为81.02%,去年同期为75.00%,高于行业平均的52.44%。 董事长熊伟薪酬183.5万元,同比增加3.01万元 羚锐制药成立于1999年4月18日,于2000年10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注册地址和办公地址均为河 南省。该公司是中国中药贴膏龙头企业,拥有十余种剂型百余种产品,贴膏品类优势显著。 羚锐制药控股股东为河南羚锐集团有限公司 ...
羚锐制药(600285.SH):前三季度净利润6.51亿元,同比增长13.43%
格隆汇APP· 2025-10-29 21:01
格隆汇10月29日丨羚锐制药(600285.SH)发布三季报,2025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总收入30.41亿元,同比 增长10.23%;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6.51亿元,同比增长13.43%;基本每股收益为1.148元。 ...
羚锐制药:2025年第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长9.77%
证券日报之声· 2025-10-29 19:41
证券日报网讯 10月29日晚间,羚锐制药发布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称,2025年第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 入942,156,123.36元,同比增长10.4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76,546,803.24元,同比 增长9.77%。 (编辑 任世碧) ...
羚锐制药(600285) - 羚锐制药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5-10-29 18:19
证券简称:羚锐制药 证券代码:600285 公告编号:2025-033 号 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部 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8 日召开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 的议案》《关于制定、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5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 关制度相应废止,《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以及公司各项治理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 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事项前,公司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法律 ...
羚锐制药(600285) - 羚锐制药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5-10-29 18:17
证券代码:600285 证券简称:羚锐制药 公告编号:2025-034 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 年 11 月 18 日 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河南省新县将军路 666 号羚锐制药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11月1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 年 11 月 18 日 至2025 年 11 月 18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
羚锐制药(600285) - 羚锐制药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5-10-29 18:17
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〇二五年十月三十日 1 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会议方式: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1 月 18 日下午 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 台的投票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 18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 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 18 日 9:15-15:00。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河南省新县将军路 666 号羚锐制药会议室 2.05《关于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2.06《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2.07《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 出席会议人员: 1、截止 2025 年 11 月 11 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 代理人出席,该代理人不必 ...
羚锐制药(600285) - 2025 Q3 - 季度财报
2025-10-29 17:40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 的真实、准确、完整。 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00285 证券简称:羚锐制药 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本报告期比 | | 年初至报告期 | | --- | --- | --- | --- | --- | | 项目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增 | 年初至报告期末 | 末比上年同期 | | | | 减变动幅度 | | 增减变动幅度 | | | | (%) | | (%) | | 营业收入 | 942,156,123.36 | 10.44 | 3 ...
羚锐制药(600285) - 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17:3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披 露行为,提高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质量,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及 时,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 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 生重大影响或影响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的信息,以及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交易所要求披露的其他信息;本制度中的"披露"是 指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指定的媒体、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并按规定 及时报送证券监管机构及交易所的行为。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股东、实际控制人 ...
羚锐制药(600285) - 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17:36
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水平, 规范公司董事会秘书的选任、履职、培训和考核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 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应忠实、 勤勉地履行职责。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负责以公 司名义办理信息披露、公司治理、股权管理等相关职责范围内的事务。 第五条 担任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第四条 公司设立证券部,负责协助董事会秘书处理其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事 务。董事会秘书是证券部的负责人。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和任免 (二)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 第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董 ...
羚锐制药(600285) - 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17:36
(二)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部门发布的有关年报信息披露指引、 准则、通知等,造成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其他不良影响的; (三)违反《公司章程》及其他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造成年报信息披露 发生重大差错或其他不良影响的; (四)业绩预告与年报实际披露业绩存在重大差异的; (五)业绩快报中的财务数据与相关定期报告的实际数据和指标存在重大 差异的; 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增强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 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强 化信息披露责任意识,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年报信息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