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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阳光(6006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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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阳光:东阳光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
2024-03-29 22:49
证券代码:600673 证券简称:东阳光 编号:临 2024-17 号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 事务所名称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 --- | --- | --- | | 成立日期 2011 | 年 7 月 18 日 |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 | 注册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 128 号 | | 首席合伙人 王国海 | |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238 人 | | 上年末执业人 员数量 | 注册会计师 | 2,272 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 836 人 | | 师 | | | | 2023 年业务收 | 业务收入总额 | 34.83 亿元 | | 入 | 审计业务收入 | 30.99 亿元 | | | 证券业务收入 客户家数 | ...
制冷剂盈利周期反转,积层箔电容器持续成长
申万宏源· 2024-03-19 00:00
报告公司投资评级 - 买入(维持)[5] 报告的核心观点 - 东阳光的制冷剂业务盈利周期反转,积层箔电容器业务持续成长,尽管2023年业绩不及预期,但未来有望通过制冷剂价格上涨和积层箔产能扩张实现盈利增长 [5] 根据相关目录分别进行总结 公司业绩预告 - 2023年业绩预告显示,公司预期实现归母净利润-2.23~-3.23亿元,扣非归母净利润-3.78~-4.88亿元,业绩不及预期。主要原因包括股权激励费用确认、探矿权减值准备计提以及新能源、出口业务和房地产业务低迷 [5] 制冷剂业务 - 预期制冷剂价格长期上涨,公司持有配额业绩高弹性。供给刚性+需求增长+无替代品,预期未来制冷剂价格长期向上。2024-2026年全球主流仍然是三代制冷剂。截至2024年3月18日,主流三代制冷剂品种R32、R134a、R125浙江地区低端市场价格分别较2024年12月31日上涨8750、5000、16500元/吨至25500、32000、43500元/吨。2024年1~2月家用空调排产较去年同期实际增长15.5%至2832万台。东阳光主要三代制冷剂配额合计为4.8万吨,制冷剂价格整体上涨10000元/吨,公司净利润增厚3.4亿元 [5][9] 积层箔电容器业务 - 积层箔电容器引领产业链升级,产能扩张持续成长。2023年9月积层箔2000万平产能投产,积层箔是电容器核心原材料电极箔最新代产品,比容量一次性提升40%以上。公司规划积层箔产能4000万平,有望推动上下游产业链升级,乘行业成长东风实现持续成长 [5] 盈利预测与评级 - 下调盈利预测,维持买入评级。2023年三代制冷剂价格低位,行业利润压缩至盈亏平衡点,下调公司2023年制冷剂销售价格;2022-2023年国内新能源上游原材料产能投放较多,PDVF、电池铝箔等产品盈利下降,下调公司PVDF、电池铝箔产品销售价格。预计公司2023-2025年归母净利润分别为-2.3/12.2/15.6亿元(原预测为17.6/26.1/34.8亿元),对应2024-2025年PE分别为20/16倍,2024年PE估值低于可比公司平均 [5] 财务数据 - 2023年营业总收入预计为10540百万元,同比增长-9.9%;归母净利润预计为-229百万元,同比增长-118.4%。2024年营业总收入预计为15098百万元,同比增长43.2%;归母净利润预计为1218百万元,同比增长-。2025年营业总收入预计为18979百万元,同比增长25.7%;归母净利润预计为1563百万元,同比增长28.4% [7] 制冷剂价格与净利润关系 - 根据测算,制冷剂价格整体上涨10000元/吨,公司净利润增厚3.4亿元 [9] 可比公司 - 巨化股份、三美股份、永和股份是国内制冷剂及氟化工行业具备代表性的企业,选取作为公司制冷剂及氟化工业务的可比公司 [10]
东阳光:东阳光关于对外提供反担保的进展公告
2024-03-18 17:47
证券代码:600673 证券简称:东阳光 编号:临 2024-12 号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提供反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参股公司乳源氟树脂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乳源支行申请贷款 6,000.00 万元,由上海璞泰来提供 6,000.00 万元担保,由 公司按所持乳源氟树脂股权比例为上海璞泰来提供 2,400.00 万元反担保。为此, 公司与乳源氟树脂、上海璞泰来、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昭如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签署了《反担保协议书》。 (二)决策程序 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4 月 7 日、2023 年 5 月 5 日召开的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第二十七次会议及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对外担保额 度预计的议案》,且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同意公司为乳源氟树 脂的融资业务按股权比例提供担保或由上海璞泰来提供全额担保后公司以所持 股权比例为限 ...
东阳光:东阳光关于控股股东在一致行动人内部协议转让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2024-03-11 17:58
证券代码:600673 证券简称:东阳光 编号:临 2024-11 号 二、 股份过户登记情况 2024 年 3 月 11 日,深圳东阳光实业收到中登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 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各方已于 2024 年 3 月 8 日完成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前后,深圳东阳光实业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变动情况如下: 1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在一致行动人内部协议转让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1 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东阳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控股股东"或 "深圳东阳光实业")的通知,深圳东阳光实业以协议转让方式向元素沅溸私募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元素基金")转让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相关手续 已办理完毕,并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 登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股份协议转让的基本情况 ...
东阳光:上海信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4-02-23 18:28
二〇二四年二月 上海信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 条件成就相关事项 之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独立财务顾问: 2 上海信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第一章 声 明 上海信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接受委托,担任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阳光"或"上市公司"、"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独立财务顾问(以下简称"本独立财务顾 问"),并制作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在东阳光提供有关资料的基础上,发表独立财务 顾问意见,以供东阳光全体股东及有关各方参考。 上海信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目 录 | 第一章 | 声 明 3 | | | --- | --- | --- | | 第二章 | 释 义 5 | | | 第三章 | 基本假设 6 | | | 第四章 | 本激励计划履行的审批程序 7 | | | ...
东阳光:东阳光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暨上市流通的公告
2024-02-23 18:28
证券代码:600673 证券简称:东阳光 公告编号:临 2024-10 号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暨上市流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 4,293,600 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 4,293,600 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4 年 2 月 29 日。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阳光"或"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3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 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 ...
东阳光: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2024-02-23 18:28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相关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58 号远洋大厦 4 楼 中国·北京 关于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e 师事务所 A YUAN LAW OFFICES 北京 BEIJING · 上海 SHANGHAI · 深圳 SHENZHEN · 香港 HONG KONG · 广州 GUANGZHOU · 西安 XI'AN 致: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相关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编号:嘉源(2024)-05-047 敬启者: 2 嘉源 · 法律意见书 本所依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目以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及国家正式公布、 实施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并基于对有关事实的了解和对法律的理解 发表法律意见。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其他申请材料一起上报或公开披露,并依法对出 具的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法律意见书仅对本次解除限售相关事项的合法合规性发表意见。本法律意 ...
东阳光:东阳光关于变更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资产管理人和存管账户的公告
2024-02-20 17:47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673 证券简称:东阳光 编号:临 2024-06 号 关于变更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资产管理人和存管账户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4 年 2 月 20 日,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全体董事 均以通讯方式发表了意见,其中 6 名非独立董事作为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参 与对象回避了表决,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 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资产管理人和存管账户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 下: 一、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情况概述 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18 日召开的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 八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 2022 年 8 月 15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 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议案,并授权董 事会全权办理员工 ...
东阳光:东阳光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三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2024-02-20 17:47
证券代码:600673 证券简称:东阳光 编号:临 2024-07 号 表决结果: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份额的 100%同意;出席持有人 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的 0.00%反对;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的 0.00% 弃权。 特此公告。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2 月 21 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4 年 2 月 20 日,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三次持有人会议以通讯 表决方式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持有人共 34 人,所持份额占本员工持股计划有 表决权的持有人持有总份额的 76.1270%。本次会议由管理委员会召集,由管理 委员会主任主持,会议符合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经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资产管理人和存管账 户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过程中的实 际情况,公司决定将 202 ...
东阳光:东阳光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2024-02-20 17:47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此页无正文,仅为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的 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覃继伟 谢娟 付海亮 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我们作为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供的相关材料,基于 独立客观判断,针对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议案发布独立意见 如下: 一、关于变更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资产管理人和存管账户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变更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资产管理人和存管 账户事宜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 有限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修订稿)》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董事会的 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变更及调整事项在公司股东大会 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同意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