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江股份(6006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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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江股份: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4-12-04 17:39
审计事务所续聘 - 公司拟续聘大信事务所为2024年度主审会计师事务所[1] - 2024年12月4日,董事会和监事会分别以8票、5票同意续聘[16] 审计事务所情况 - 截至2023年底,大信从业人员4001人,合伙人160人,注会971人[3] - 2023年业务收入15.89亿,审计收入13.80亿,证券收入4.50亿[4] - 2023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204家,平均资产146.53亿,收费2.41亿[5] 审计费用 - 本期审计费用75万,与2023年一致[14] 会议决策 - 2024年10月9日审计委员会通过采购立项议案[15] - 2024年11月29日审计委员会通过续聘提案[15]
珠江股份: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处置资产而涉及的一批共279项设备、软件资产专项资产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2024-12-04 17:39
资产评估基本信息 - 评估对象为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处置的279项设备、软件资产[11] - 评估基准日为2023年12月31日[14] - 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评估方法为成本法[15][16] - 评估机构为广东财兴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2] - 评估报告日为2024年11月25日[2] 资产价值数据 - 资产账面原值合计7,695,273.14元,账面净值合计3,231,513.53元[11] - 评估价值为3,729,774.77元,增值额498,261.24元,增值率15.00%[18] - 增值税税率为6%、13%,评估结论转换含税总价为4,044,190.00元[19] 部分资产详细数据 - 哈士奇电冰箱330冷却规格,账面价值7355.17元,评估净值3120元,增值率314%[82] - 各力取暖器账面价值4499元,评估净值2940元,增值率400%[82] - 面乐施电热水账面价值5586.2元,评估净值2300元,增值率272%[82] 会议决策 - 2024年10月14日召开行政办公会,研究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105] - 会议研究提请审议2024年1 - 9月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议案[105] - 会议同意对转让公司闲置资产事项立项,按评估价格转让给广州珠实地产有限公司[106]
珠江股份:关于诉讼结果的公告
2024-11-27 18:53
法律案件进展 - 2022年2月15日广州中院受理公司诉广州中侨合同纠纷案[3] - 2023年4月3日公司收到《民事判决书》[3] - 2023年10月23日公司申请执行立案[5] - 2024年11月25日广州中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6] 涉案金额 - 涉案金额5.3963561057亿元及利息,违约金374.95439万元[4] 执行情况 - 广州中侨95%股权因资料不全无法评估处置[6] - 广州中院发限制消费令并将其纳入失信名单[6] - 暂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其它可供执行财产[6] 影响 - 取得终本执行裁定书,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无负面影响[4][6]
珠江股份: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11-14 18:14
股东大会信息 - 2024年11月14日在广州世贸中心大厦南塔召开股东大会[4] - 出席会议股东及代理人249人,持股88,274,504股,占比10.3431%[4] 议案表决情况 - 延长发行A股决议有效期议案,同意票86,990,648,占比98.5456%[7] - 延长授权有效期议案,同意票87,049,377,占比98.6121%[8] 人员出席情况 - 公司8名董事6人出席,5名监事4人出席[7] 决议效力 -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10]
珠江股份: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11-14 18:14
股东大会信息 - 公司2024年11月14日14:30召开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网络投票时间为9:15 - 15:00[3][4] - 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含代理人)249人,持有及代表股份88,274,504股,占股份总数10.3431%[6] 议案表决情况 - 《关于延长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同意86,990,648股,占比98.5456%[8]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有效期的议案》,同意87,049,377股,占比98.6121%[9]
珠江股份:关于诉讼判决结果的公告
2024-11-07 15:35
案件进展 - 2021年10月13日广州中院受理公司诉广州颐和等案[3] - 2024年11月6日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6] 判决结果 - 广州颐和向广州东湛赔偿售房款115,257,025.28元及资金占用损失[4] - 广州颐和与广州东湛赔偿公司律师费31万元、财产保全担保费59,301.25元[4][5] - 二审案件受理费82,269.57元由广州颐和负担[6] 影响情况 - 执行情况不确定,对公司利润影响待定[4][6][7]
珠江股份:关于诉讼判决结果的公告
2024-11-05 15:47
诉讼情况 - 2021年10月18日公司起诉中侨公司股权转让纠纷[3] - 2024年11月4日公司收到二审判决,中侨上诉部分成立[6] 涉案金额 - 一审判决中侨退还预付款3.5亿,支付补偿金1.28亿后续按12%计付[4] - 涉案金额计至2021年10月15日共7.24亿[4] 费用负担 - 一审受理费366万,中侨负担290万、公司负担76万[6] - 一审保全费5000元由中侨负担[6] - 二审受理费308万,中侨负担244万、公司负担64万[6] 影响情况 - 二审终审,执行情况及对利润影响待定[4][6][8][9] - 公司将维护权益并及时披露信息[9]
珠江股份: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4-10-31 16:35
股东大会信息 -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11月14日14:30在广州世贸中心大厦南塔举行[6] - 会议议程含审议议案、股东提问、投票表决等[6] 议案相关 - 需延长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决议有效期12个月[13] - 需延长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发行相关事宜有效期12个月[18] 会议规则 - 审议议案股东发言不超5分钟[10] - 采用现场记名与网络投票,多选或不选无效[10]
珠江股份:财务管理制度(2024年10月修订)
2024-10-29 17:38
财务管理原则 - 财务管理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独立核算”原则[3] 财务职责分工 - 珠江股份负责编制合并年度财务预算和财务会计报告[6] - 珠江股份统筹对外融资、内部资金调剂等多项管理[6] - 各公司经营班子组织领导日常财务管理工作[7] - 各公司负责人对会计工作和资料真实性、完整性负责[8] - 各公司财务部门负责日常财务管理及多项职责[8] - 珠江股份管控委派财务总监或财务部门负责人[11] 资金管理 - 库存现金限额原则以五天日常现金支出额为限[16] - 逾期时间超过一年以上的应收款项应作为重点催收对象[18] 资产核算 -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应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2] - 各公司应按《企业会计准则》和珠江股份制订的会计政策对投资进行核算[23] - 原则上只允许法人企业对外投资,严禁非法人企业对外投资[23] - 对被投资单位拥有实质控制权的,原则上应以我方为主组建董事会并实施财务控制和监督[23] - 各公司投后管理部门应按珠江股份投资管理部门制订的办法落实投后管理工作[24] - 各公司发生合并、分立等涉及资本变动事项应按珠江股份相关规定执行[25] - 投资重大固定资产项目应进行可行性研究[26] - 企业年末编制下年度计划要包括固定资产购置计划并说明相关情况[27] - 固定资产折旧通常采用年限平均法,各公司应合理确定使用年限和预计净残值率[28]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视同自有资产列账管理并计提折旧,临时性租用固定资产不纳入核算体系[30] 融资与担保 - 各公司融资业务由珠江股份本部财务部门统筹管理,需按规定执行审批权限和程序[36] - 向金融机构借款须用于正常经营活动,项目投资需取得立项许可,预期效益好且具备偿还能力[36] - 为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资产借入的专门借款或占用一般借款的利息及辅助费用,在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前资本化[37] - 珠江股份本部财务部门负责制定担保管理制度,规定担保相关内容[37] - 各公司担保行为按《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执行[39] 权益管理 - 珠江股份与各公司是投资与被投资关系,珠江股份依据出资额对各公司所有者权益享有所有权[41] - 各公司实收资本由珠江股份以现金及非现金资产投入等方式形成,未经批准不得增减[42] - 各公司及所属企业以现金收取的外币资本金按发生时汇率折合人民币入账,同时记录原币金额[43] - 税后利润需提取百分之十列入法定公积金[46] - 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公司注册资本百分之五十以上时可不再提取[46] -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留存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五[46] 工资与评价 - 各公司年度工资总额应执行珠江股份核定的工资预算方案[50] - 财务评价指标包括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等多项指标[56] 财务报告与预算 - 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等[53] - 全面预算管理包括预算目标确定、编制等一系列过程[58] - 年度预算执行期内主要预算指标偏离预算目标超±10%需及时分析报告[61] 税务与系统 - 税务登记内容变更应在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64] - 各公司原则上统一使用珠江股份财务信息管理系统[69] - 各公司应按珠江股份系统操作规范使用财务信息管理系统[69] - 财务数据须定期备份存储,由珠江股份信息管理部门负责[69] 监督与制度 - 各公司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财务监督制度[73] - 各公司应建立财务风险管理制度,明确各项财务风险要素[73] - 各公司应建立重大经济事项预审制度,按需实施审计[74] - 各公司应建立会计稽核制度,明确工作程序和职责分工[74] 违规处理 - 公司将查处违法经营、侵吞资产等行为,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76] - 公司有权对资产与财务管理及中介机构执业质量检查监督,违规者予以处罚[77] - 员工离、调职时需核实借支、备用金还款和押金退还情况并书面确认[78] - 各公司新任领导要追收和清偿历史债权债务,并列入考核指标[79] - 财务人员数据失实,公司有权撤销其会计工作职务[80] - 各公司会计档案应按规定立档保存,违规销毁追究责任[81] - 公司应对委派财务负责人进行绩效考核管理[82] 制度执行 - 国家等对上市公司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合作等企业有约定的从约定[83] - 本制度未尽事项依据国家等相关规定执行[84] - 本制度由珠江股份本部财务部负责修订和解释,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85]
珠江股份:第十一届监事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0-29 17:38
会议情况 - 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于10月29日召开,5名监事全到[1] - 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5票同意[1] 发行方案 - 需将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决议有效期延长12个月[4] - 若发行获批,授权有效期延至发行存续期,方案其他内容不变[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