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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航(00753) - 二零二四年股东週年大会投票表决结果及取消监事会
2025-06-24 22:42
00753 二零二四年股東週年大會投票表決結果 及 取消監事會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之內容概不負責,對其 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 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茲提述中國國際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二五年六月四日的通函(「通 函」)及日期為二零二五年六月四日之股東週年大會(「股東週年大會」)通告(「通告」),當 中載有於股東週年大會上提呈之決議案詳情。除非本公告另有規定,本公告所用詞彙與 通函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義。 董事會欣然宣佈,通告內載列之決議案已於二零二五年六月二十四日(星期二)上午十時 正假座中國北京市順義區空港工業區天柱路30號C313會議室舉行之股東週年大會上由股 東以投票表決方式正式通過。除了Patrick Healy(賀以禮)先生及肖鵬先生因公務未能出席 股東週年大會外,本公司所有其他董事均出席了股東週年大會。 - 1 - 案投票的股份持有人所持股份總數為8,077,696,071股,有權出席並可就第12項決議案投票 的股份持有人所持股份總數為14,814,695,5 ...
中国国航(00753) - 海外市场公告
2025-06-24 22:15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之內容概不負責,對其 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會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 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00753) 海外市場公告 本公告乃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第13.10B條的規定而發表。 附件為中國國際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於上海證券交易所刊發之 北京德恆律師事務所關於中國國際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東大會的法律意見 承董事會命 中國國際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聯席公司秘書 肖烽 浩賢 中國北京,二零二五年六月二十四日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的董事為馬崇賢先生、王明遠先生、崔曉峰先生、Patrick Healy (賀以禮)先生、肖鵬先生、徐念沙先生*、禾雲先生*、譚允芝女士*及高春雷先生*。 * 本公司獨立非執行董事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 an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DeHeng Law Offices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 号富凯大厦 B 座 12 层 电话:010-5 ...
中国国航(00753) - 海外市场公告
2025-06-24 22:13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之內容概不負責,對其 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會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 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00753) 海外市場公告 本公告乃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第13.10B條的規定而發表。 附件為中國國際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於上海證券交易所刊發之 (1)中國國際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 (2)中國國際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議事規則 承董事會命 中國國際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聯席公司秘書 肖烽 浩賢 中國北京,二零二五年六月二十四日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的董事為馬崇賢先生、王明遠先生、崔曉峰先生、Patrick Healy (賀以禮)先生、肖鵬先生、徐念沙先生*、禾雲先生*、譚允芝女士*及高春雷先生*。 * 本公司獨立非執行董事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年6月24日修订) | Ж | | --- | | |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明确 ...
中国国航(601111) -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6-24 19:32
董事会设置与任期 - 董事每届任期三年,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六年[6] - 董事会设董事长1名,副董事长1名,副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和罢免[7] 担保审批规则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提交股东会审批[13]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须提交股东会审批[13] - 公司一年内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须提交股东会审批[13]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提交股东会审批[13]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提交股东会审批[13] 交易审批规则 - 一般交易按联交所上市规则测试任何一项比率等于或高于5%但低于25%由董事会批准[14] - 一般交易按上交所上市规则测试任何一项比例等于或高于10%但低于50%由董事会批准[14] - 关联交易按联交所上市规则测试相关比率由董事会批准[14] 关联交易关注要点 - 关联交易比率等于或高于0.1%但低于5%且交易代价低于300万港元,或比率等于或高于5%但低于25%且交易代价低于1000万港元需关注[15] - 关联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等于或高于0.5%但低于5%需关注[15] 风险投资与资产处置 - 董事会批准的风险投资项目投资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价值15%[15] - 拟处置固定资产预期价值与前四个月已处置固定资产价值总和未超股东会最近审议资产负债表固定资产价值33%,董事会有权审批[16] - 拟处置固定资产相关比例低于0.2%,总裁办公会根据董事会授权审批[16] 董事会会议召开 - 董事会年度会议在公司会计年度结束后120日内或适当时间召开[19] - 董事会半年度会议在公司会计年度前六个月结束后60日内或适当时间召开[19] - 代表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等8种情况,董事长应在接到提议后10日内发临时董事会会议通知[20] - 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等情况可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20] 会议相关时间要求 - 各议案提出人应于董事会会议通知发出前5日将有关议案及说明材料递交董事会秘书[24] - 董事会定期会议议程及相关文件应至少提前3日提交[28] - 未事先决定时间地点的董事会会议,秘书应至少提前14日通知[28] - 临时董事会会议通知一般应在召开5日前送达[28] - 接到会议通知人员应在会前二日告知是否参会[28] - 会议延期、取消或变更地点应比原定日期提前一日通知[28] 会议表决与记录 - 关联交易等事项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32] - 制定增减注册资本等方案须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同意[33] - 对外担保事项须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董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同意[34] - 董事会会议记录应在定稿后由出席董事等签字并永久保存[38] 决议披露要求 - 董事会决议须按规定及时、公平、真实、准确、完整披露[39]
中国国航(601111) -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6-24 19:16
股东会召开规则 - 股东年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完结后6个月内举行[8] - 特定情形下,公司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书面要求可召开临时股东会[9]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46] 股东会审批事项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股东会审议[12]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批[12]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批[12] - 公司一年内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需股东会审批[13]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批[13]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需股东会审批[13] - 依联交所上市规则,交易测试中任何一项比率等于或高于25%需股东会批准[14] - 交易占比测试中任何一项比例等于或高于50%需股东会批准[15] - 联交所关联交易测试任何一项比率等于或高于5%(除非均低于25%且交易代价低于1000万港元)需股东会批准[15] - 上交所关联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等于或高于5%需股东会批准[15] - “购买或者出售资产”交易累计计算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批准[17] - 风险投资项目投资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5%需股东会批准[17] 董事会审批事项 - 联交所一般交易测试任何一项比率等于或高于5%但均低于25%需董事会批准[17] - 上交所一般交易占比测试任何一项比例等于或高于10%但低于50%需董事会批准[18] - 联交所关联交易测试任何一项比率等于或高于0.1%但均低于5%(交易代价不低于300万港元)需董事会批准[18] - 上交所关联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等于或高于0.5%但低于5%需董事会批准[18] 股东权利与义务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30] - 公司董事会、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以上的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32] - 股东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和表决,授权委托书应载明相关内容,若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授权书需公证[40][42] -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需出示有效证件,委托代理需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和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出席有相应要求[40][42]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53] 会议通知与文件 - 公司召开年度股东会,应于会议召开20日前发出书面通知;召开临时股东会,应于会议召开15日前发出书面通知[36]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出现延期或取消情形,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两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38] - 董事会应向参会人员提供包括会议议程等在内的文件资料,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时,由召集人提供[34] 表决与决议 - 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时实行累积投票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51] - 实行累积投票表决方式时,股东有效表决权总数等于所持股份数乘以待选董事人数[51] - 股东会会议通知应告知股东对董事选举提案实行累积投票制[51] - 会议召集人须制备适合累积投票方式的选票并提供相关方法说明[51] - 股东会对列入会议议程的提案应逐项表决,除特殊原因外不搁置或不予表决[60] - 除累积投票制外,每一股份有一票表决权[62] - 董事候选人获票数超出席股东会所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以未累积股份数为准)二分之一者为中选[52]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55] - 股东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6] - 公司一年内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需特别决议通过[56]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法违规或决议内容违反章程的股东会决议[61] 其他规定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应提前10日通知[30] - 出席会议人员提交凭证存在伪造、过期等情况,出席资格无效[42] - 关联股东不参与关联交易事项投票表决,其所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53] -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54] - 规则由董事会制订,经股东会批准后生效[67] - 规则修改由董事会提出修正案,经股东会批准后生效[68] - 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对规则进行解释[68] - 规则未尽事宜或与相关规定不一致时,以法律等规定为准[68] - 规则中“以上”含本数,“过半数”等不含本数[68]
中国国航(601111) -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5-06-24 19:16
公司设立与股本 - 公司于2004年9月30日以发起方式设立,发起人是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8] - 公司成立时向发起人发行65亿股普通股,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认购50.54276915亿股,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认购14.45723085亿股[17] - 公司现时股本结构为普通股174.48421亿股,其中A股占比约71.60%,H股占比约28.40%[20] 股份发行 - 2006年公司发行16.39亿股A股,向国泰航空有限公司增发11.79151364亿股H股[18][19] - 2010年公司非公开发行4.835924亿股A股,向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定向增发1.57亿股H股[19] - 2013年公司向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1.92796331亿股A股[19] - 2017年公司非公开发行14.40064181亿股A股[19] - 2023年公司非公开发行16.75977653亿股A股[19] - 2024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3.92927308亿股H股和8.54700854亿股A股[19]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完结后6个月内举行[5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55]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68] - 公司一年内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需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71]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7至13名董事组成,外部董事应占二分之一以上,包括不少于三分之一的独立董事[78] - 董事任期为3年,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6年[80]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应于会议召开14日以前通知全体董事[89] 财务相关 - 公司每一会计年度公布四次财务报告,首季度在会计年度前3个月结束后30日内公布,中期在6个月结束后60日内公布,第三季度在9个月结束后30日内公布,年度在结束后120日内公布[130]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30] - 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股利不少于适用可分配利润的15%[133] 其他 - 公司党委设书记1名,其他党委成员若干名,并设立纪检监察机构[74] - 重大经营管理事项须经党委前置研究讨论后,再由董事会等按程序决定[75] - 公司设总裁一名,任期3年,可连聘连任[119]
中国国航(601111) -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2025-06-24 19:15
公司信息 - 公司为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4] 会议信息 - 2024年度股东大会于2025年6月24日召开[4] 法律相关 -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见证会议合法性并出具意见[4] - 律师认为会议召集等符合规定,表决结果有效[6] - 承办律师有吕鑫荣、王丽、毕玉梅[13][14]
中国国航(601111) -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5-06-24 19:15
参会情况 - 出席会议股东和代理人812人,其中A股股东807人,H股股东5人[4] - 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127.23亿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72.92%[4] - A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比例为53.35%,H股股东持股占比为19.57%[6] -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7人;在任监事5人,出席1人;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7] 议案表决 -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议案,普通股同意票数126.81亿股,占比99.67%[8] -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议案,普通股同意票数127.16亿股,占比99.95%[9] - 2024年度财务报告议案,普通股同意票数127.13亿股,占比99.92%[9] - 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议案,普通股同意票数127.17亿股,占比99.96%[10] - 授权公司董事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议案,普通股同意票数125.10亿股,占比98.33%[11] - 修改《公司章程》并取消监事会议案,普通股同意票数125.14亿股,占比98.36%[12] - 公司与中航有限持续性关联交易议案,普通股同意票数3,346,833,137,比例99.8454%[13] - 公司与国泰航空持续性关联交易议案,普通股同意票数10,083,792,711,比例99.9483%[13] - 更换2025年度审计师议案,同意票数548,571,810,比例99.0041%[14] - 公司未弥补亏损超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议案,同意票数547,238,710,比例98.7635%[14] - 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议案,同意票数548,672,110,比例99.0222%[14] - 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议案,同意票数495,923,930,比例89.5024%[14] 决议类型 - 本次股东大会第1 - 6项、第11、12项为普通决议案,第7 - 10项为特别决议案[15] 合规情况 -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见证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程序合法,表决结果有效[16]
争夺京沪线
36氪· 2025-06-14 00:34
京沪线交通竞争格局 - 京沪线连接北京和上海两座人口超2000万的一线城市,是中国交通行业的黄金线路,高铁最快4小时18分,飞机不到2小时 [4][5] - 2025年5月起,上海虹桥机场联合北京首都机场及东航、国航推出跨航司自愿签转服务,提升旅客出行效率 [6] - 跨航司签转服务实施后,东航京沪线乘客数量同比增长20.6%,国航增长4.6%,东航客座率从86.8%提升至92.7%,国航从81.1%提升至86.6% [6][10][11] 民航与高铁客流量对比 - 2024年京沪高铁运送旅客5201.6万人次,民航861.3万人次,高铁客流量仍远高于民航 [11] - 但民航增速显著,2023-2024年京沪航线旅客量同比增长269.52%和24.84%,同期高铁旅客量增长209.1%和-2.3% [11][16] - 2024年三季度京沪高铁营收同比降0.94%,净利润降3.17%,增速明显放缓 [16] 竞争策略分析 - 民航通过低价竞争吸引乘客,2024年三季度国内航线经济舱平均票价745.5元,同比下降15.9%,部分票价甚至低于高铁 [17] - 高铁采取高频发车(最快4分钟一班)、浮动票价(二等座498-1998元)及优质服务应对竞争 [19][22] - 民航需向高铁学习简化流程,如缩短候机时间、改进餐食服务和推广电子发票 [23] 市场背景与潜力 - 北京和上海GDP总量分别达49843.1亿元和53926.71亿元,增速5.2%和5%,常住人口2183.2万和2480.26万 [14][15] - 两城集中大量世界500强企业总部和外企总部,商务出行需求旺盛 [13] - 京沪线处于高铁与民航竞争的黄金距离(1318公里),双方各有优势:高铁准点率高、载客量大,民航速度快 [19][21]
中国国航(00753) - 二零二五年五月的主要营运数据公告
2025-06-13 21:20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之內容概不負責,對其 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會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 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00753) 二零二五年五月的主要營運數據公告 隨附公告(「上交所公告」)乃由中國國際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中國國航」)於二零二五年六 月十三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刊發,其中載有中國國航及其附屬公司(統稱「本集團」)二零 二五年五月的合併營運數據。本公告附上上交所公告乃由中國國航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 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上市規則」)第13.09條及第13.10B條,以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證 券及期貨條例第XIVA部項下之內幕消息條文(定義見上市規則)而作出。 隨附上交所公告載列的數據來自本集團內部統計,可能與相關期間定期報告披露的數據 有差異。投資者應注意不恰當信賴或使用以上信息可能造成投資風險。 承董事會命 中國國際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聯席公司秘書 肖烽 浩賢 中國北京,二零二五年六月十三日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的董事為馬崇賢先生、王明遠先生、崔曉峰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