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洲新春(603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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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洲新春:五洲新春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2024-04-26 21:58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浙江五洲新 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 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勤勉尽责,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 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 | --- | | 事务所名称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 | | --- | --- | --- | --- | --- | | 成立日期 | 2011 年 月 18 日 组织形式 | 7 | 特殊普通合伙 | | | 注册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 | 128 | 号 | | 首席合伙人 | 王国海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 | 人 | 238 | | 上年末执业人 | 注册会计师 | | 人 | 2,272 | | 员数量 |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 | 人 83 ...
五洲新春:五洲新春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4-04-26 21:58
公司代码:603667 公司简称:五洲新春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 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 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 评价。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一. 重要声明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 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 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 及连带法律责任。 □是 √否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 提高经营效率 ...
五洲新春:五洲新春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修订)
2024-04-26 21:58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4 年 4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和规范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选聘工作制度和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浙江五洲新春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以下称《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董事会设立提名委员 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为董事会有关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决策提供咨询或建议,向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三条 本规则适用于委员会及本规则中涉及的有关人员和部门。 第二章 提名委员会人员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二名为独立董事。提名委员会委 员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讨论通过。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 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提名委员会委员在任职期间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 ...
五洲新春:五洲新春关于拟回购注销股权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24-04-26 21:58
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667 证券简称:五洲新春 公告编号:2024-030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回购注销股权激励对象已获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 首次授予剩余部分2,157,990股,预留部分中的82,638股,合计2,240,628股。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 首次授予部分和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分别为4.39元/股、7.36元/股, 鉴于当前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未实施,若后续公司办理本次回购注销限 制性股票事项时,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毕或者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 配方案发生变动的,董事会将根据实际情况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最终回购价格进 行调整并另行公告。 ●公司尚需按照《公司法》等法律规定办理减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以及向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注销的相关 手续。 2024年4月26日,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五 洲新春" ...
五洲新春:五洲新春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衍生产品业务的公告
2024-04-26 21:58
●投资金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 4 亿元。 ●特别风险提示: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远期 结售汇及外汇衍生产品业务遵循合法安全的原则,以锁定汇率风险、套期保值为 目的,不进行投机套利性的交易操作,虽然远期结售汇可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 对公司带来的不良影响,但仍存在一定的风险,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五洲新春")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衍 生产品业务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 下: 一、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衍生产品业务概述 证券代码:603667 证券简称:五洲新春 公告编号:2024-028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 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 及外汇衍生产品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
五洲新春: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2024-04-26 21:58
关于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浙江五洲新春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洲新春"、"公司"或"发行人")2022 年度非公 开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相关文件的要求,对五洲新春 2023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 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行 A 股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136 号),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采用非公开 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4,029.8507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 人民币 13.4 ...
五洲新春:五洲新春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2024-04-26 21:5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4 年 4 月 26 日,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 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 开发行A股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136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 过90,368,678股。公司本次实际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40,298,507股,每股发行价 为人民币13.4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39,999,993.80元,减除发行费用(不 含增值税)人民币8,776,509.43元后,募集资金净额531,223,484.37元。上述款 项已于2023年7月20日到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专户的募集 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验资,并出具了"天健验(2023)380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人 ...
五洲新春:五洲新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修订)
2024-04-26 21:58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4 年 4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和规范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薪酬与考核工作制度和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 则》 (以下称《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董事会设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 下简称"薪酬委员会"),并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薪酬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向董事会负责并报 告工作。 第三条 本规则适用于薪酬委员会及本规则中涉及的有关人员和部门。 第二章 薪酬委员会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二名为独立董事。薪酬委员会委 员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讨论通过。 第五条 薪酬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 第六条 薪酬委员会任期与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 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薪酬委员会委员在任职期间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 时,其委员资格自动丧失。 第七条 薪酬委员会委员可以 ...
五洲新春:五洲新春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4年4月修订)
2024-04-26 21:58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4 年 4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按照《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规定,为进一步完善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 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改善董事会结构,强化对非独立董事及管理层的约束和 监督机制,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 (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等法律法规及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公司及其主要 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 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四条 本制度的制定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上交所 业务规则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规范发展,不得损害公司利益。 公司应当为独立董事依法履职 ...
五洲新春:五洲新春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大开)
2024-04-26 21:58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李大开作为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 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 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保护的若 干规定》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定,勤勉、忠实、尽 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包括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 经营信息,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 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 股东的利益。现将2023年度报告期内本人履职期间(2023年7月3日至2023年12 月31日)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个人履历情况: 李大开,男,汉族,1953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 员:本科学历,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曾获得全国劳动模范、国务院特殊津贴专 家、中国汽车产业功勋人物等荣誉。1980 年至 2001 年历任陕西汽车齿轮总厂设 计室主任、经营计划处处长、厂长;2001 年 9 月至 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