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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云光: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暨承诺不减持事项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6-25 01:01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超额配售选择权已于2022年8月4日全额行使,对应新增发行股数1,350,000股,发行总股数扩大至10,350,000股,首次公开发行A股后总股本为463,500,000股 [1]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380,193,793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82.03% [1] -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数量为223,777,585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48.5442%,将于2025年7月7日起上市流通 [9] 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 公司于2025年4月1日完成回购股份的注销,总股本由463,500,000股减少为460,976,733股 [2] - 注销的股份为第一次回购计划回购的股票2,523,267股,原用途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 [2] 限售股股东承诺情况 - 股东承诺自发行人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股份 [3] - 若股价低于发行价,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 [3]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股份总数的25% [3] - 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5]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锁定期满后12个月内转让不超过持有股份的25%,第13至24个月内转让不超过剩余股份的25% [6] 股东自愿承诺不减持股份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姚毅和杨艺自愿承诺自2025年7月7日起未来12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转让或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票 [9] - 承诺期间如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配股、增发等产生的股份亦遵守上述承诺 [9]
凌云光: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暨承诺不减持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25 00:50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 -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为首发限售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223,777,58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5442% [1][2][11] - 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7月7日(因2025年7月6日为非交易日顺延)[1][11] - 解除限售股东自愿承诺自2025年7月7日起未来12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转让或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票 [1][13] 公司股本变化情况 - 公司总股本由首次公开发行后的463,500,000股减少至460,976,733股,因2025年4月1日完成回购股份注销2,523,267股 [3] - 首次公开发行后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占比82.03%(380,193,793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比17.97%(83,306,207股)[2] 限售股股东承诺 - 股东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3][5] - 锁定期满后12个月内转让股份不超过持有量的25%,第13至24个月内转让不超过锁定期满后第13个月初持有量的25% [6][7] -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时,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2% [7] 控股股东自愿承诺 - 控股股东姚毅及实际控制人杨艺自愿承诺自限售股解禁日起12个月内不减持,包括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产生的股份 [13] 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 保荐机构确认限售股股东严格履行锁定承诺,上市流通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科创板相关规则 [10]
凌云光(688400)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暨承诺不减持事项的核查意见
2025-06-24 17:31
股本结构 - 首次公开发行A股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前9000万股,行使后新增135万股,发行总股数扩至1035万股,发行后总股本4.635亿股[2] - 首次公开发行后有限售条件流通股3.80193793亿股,占总股本82.03%,无限售条件流通股8330.6207万股,占总股本17.97%[2] - 2025年4月1日完成回购股份注销,总股本减为4.60976733亿股[4] 限售股情况 - 本次上市流通限售股数量2.23777585亿股,占公司股本总数48.54%,2025年7月7日起上市流通[3][13] - 股东姚毅持有限售股200,237,818股,占公司总股本43.4377%,本次全部上市流通[14] - 股东杨艺持有限售股23,539,767股,占公司总股本5.1065%,本次全部上市流通[14] 股东承诺 - 股东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管理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5] - 首次公开发行后6个月内,若股价触发条件,股东股份锁定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5] - 控股股东等承诺2025年7月7日至2026年7月6日不减持公司股票[15] 减持规则 - 锁定期满后,股东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直接或间接持有股份总数的25%[6] - 股东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6] - 集中竞价交易减持,任意连续90日内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2%[9] - 集中竞价交易减持需提前15个交易日通知备案,其他方式减持提前3个交易日通知备案,公告3个交易日后减持,6个月内完成[10] 违规处理 - 违规减持所得归公司所有,剩余股份锁定期延长6个月,未上缴所得公司有权扣现金分红[11] - 未履行承诺致投资者损失将依法赔偿[11] 其他 - 截至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12] - 保荐机构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17]
凌云光(688400) -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暨承诺不减持的公告
2025-06-24 17:30
股本结构 - 首次公开发行A股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后发行总股数扩大至10,350,000股,总股本为463,500,000股[4][5] - 首次公开发行A股后,有限售条件流通股380,193,793股,占比82.03%,无限售条件流通股83,306,207股,占比17.97%[5] - 2025年4月1日完成回购股份注销,总股本减为460,976,733股[6] 限售股情况 - 本次上市流通限售股数量223,777,585股,占股本总数48.5442%,上市日期2025年7月7日[3][5][16] - 姚毅持有限售股200,237,818股,占比43.4377%,杨艺持23,539,767股,占比5.1065%,本次全部流通[17] 股东股份锁定与减持 - 首次公开发行上市起36个月内,股东不转让或委托管理、不由公司回购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7] - 首次公开发行后6个月内满足条件,股东股份锁定延长至少6个月[8] - 锁定期满后,股东每年转让股份数量有规定[8] - 锁定期届满后2年内减持,减持后保持实际控制地位[10] - 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10] - 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不超股份总数2%[12] - 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提前15日通知备案,其他提前3日(低于5%后无需)[12] - 公告3个交易日后可减持,6个月内完成[13] - 违规减持所得归公司,剩余股份锁定期延长6个月,未上缴所得公司有权扣分红[13] - 姚毅和杨艺承诺自2025年7月7日起12个月内不减持[19] 其他 -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无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14]
凌云光(688400) - 关于自愿披露参股公司向香港联交所递交上市申请的公告
2025-06-20 18:15
市场扩张和并购 - 2025年6月19日长光辰芯向香港联交所递交H股主板上市申请[1] -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持有长光辰芯10.22%股份[1] - 长光辰芯发行H股及上市需获批,存在不确定性[2]
凌云光20250617
2025-06-18 08:54
纪要涉及的行业和公司 - 行业:机器视觉、人形机器人、消费电子、印刷包装、光通信、数字人等行业 - 公司:凌云光、Jai、利亚德及其子公司、度量、青铜、优视科技、瑞尔曼、英实、奥艺、起点光子 纪要提到的核心观点和论据 凌云光公司整体情况 - 一季度营收 6.14 亿元,同比增长近 40%,机器视觉收入 4.61 亿元,战略布局初见成效,毛利率明显提升 [2][4][5] - 持续进行内生和外延策略,每年研发投入约 4.5 至 4.6 亿元,在软件算法方面国际认可度显著提升 [4] - 预计全年营收增速 20%以上,利润端表现优于营收端,受益于 AI 能力提升和降本增效 [4][20] 各业务板块情况 - **机器视觉业务**:围绕三大核心技术为多行业龙头客户提供产品及解决方案,消费电子业务 Q1 收入增长超 80%,印刷包装领域预计今年增速达 30% [2][4][5] - **动补系统业务**:Q1 动补业务翻两倍,元客视界整体业务指标预计今年增长 30%,动补业务预计更明显增长,取决于下游人形机器人行业发展 [2][6] - **光通信业务**:预计保持平稳并有所提升,Q1 投资起点光子,希望推动业务增长 [18] - **数字人业务**:分为虚拟人直播和虚拟内容制作两个场景,与多家平台合作,预计今年有明显增速 [19] 动补系统相关情况 - 应用场景:服务科研院所和高校实验室,现用于人形机器人数据采集的训练和生产检测环节 [6] - 数据采集方式:主要通过虚拟现实、惯性动捕和光学动捕,未来光学动捕需求预计显著增加,光幕一体化是发展方向 [2][7] - 市场价值:一套光学动作捕捉设备价值二三十万元,400 平米、100 个工位的数据采集工厂总投资约 5000 万元 [2][7] - 数据量需求:小型 Demo 级约 10 万条,消费级百万条,工业级预计达千万条 [2][8] - 竞争格局:光学动捕有精度和规模化优势,主要竞争对手有利亚德及其子公司、度量、青铜等 [2][10] - 优势:软硬件结合,能贯通下游数据处理和仿真,已与英伟达等客户实现接口打通 [3][11] 收购情况 - 收购 Jai:1 月完成收购并在一季度并表,贡献四五千万收入,Jai 市场能力强、营销网络覆盖全球,棱镜产品有竞争力,与公司技术协同互补 [4][13][14] - 收购 JVI:在汽车、食品分选、半导体等行业有优势,双方互补式研发并推广到下游客户 [17] 其他重要但可能被忽略的内容 - 动态补偿系统定制化程度较低,偏向标准化产品,调试完成后不需重新采购整个系统 [14] - 机器人本体厂商数据采集量小,大规模数据采集需求主要来自大模型厂商或数据采集工厂 [14] - 2024 年公司产品器件占比约 7 - 8%,视觉系统和视觉装备占比约 4:6,今年 Q1 消费电子领域视觉系统增速明显,预计全年视觉系统份额继续超过设备份额 [15] - 汽车行业是今年重点拓展领域,收购 JVI 后在相关行业有优势 [17] - 数字人业务正在研发硬件产品,预计今年推出新硬件产品 [19]
凌云光: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15 18:17
利润分配方案 - 公司实施差异化分红方案,以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1][2] -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460,976,733股,扣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11,372,872.15元(含税) [2] - 每股现金红利经摊薄调整后约为0.0247元/股,除权(息)参考价格计算公式为前收盘价格减去0.0247元/股 [3] 分红实施细节 - 股权登记日、除权(息)日及现金红利发放日等关键日期已明确公布 [1][3] -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其他股东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派发 [3] - 特定股东(姚毅、杨艺、王文涛)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发放 [3] 税收政策 - 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持股超过1年免征个人所得税,持股1年以内暂不扣税,转让时按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1个月内税负20%,1个月至1年税负10%) [4][5]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解禁前股息红利按10%实际税负计征,税后每股派发0.0225元 [5] - QFII和香港市场投资者按10%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税后每股派发0.0225元 [5][6] - 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需自行申报纳税,公司按税前每股0.025元派发 [6] 咨询方式 - 关于权益分派事项的咨询可通过董秘办联系,电话010-5234 9555 [6]
凌云光: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事项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6-15 18:17
差异化分红原因 - 公司已完成三次股份回购计划,累计回购股份占总股本比例分别为0.5444%、0.5543%和0.5543%,使用资金总额分别为59,997,038.89元、61,111,111.11元和61,111,111.11元(不含交易费用)[1] - 公司变更第一次回购计划中2,523,267股股份用途,由"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调整为"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导致总股本由463,500,000股减少至460,976,733股[2] - 公司启动第四次回购计划,拟使用5,000万至1亿元资金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激励,目前已回购17,515股(占总股本0.0038%)[3] - 根据监管规定,回购账户中的6,061,847股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导致2024年度利润分配需实施差异化分红[3] 差异化分红方案 - 分红方案为以454,914,886股为基数(总股本460,976,733股扣除回购账户股份),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5元(含税),不转增股本或送红股[3] - 虚拟分派现金红利经摊薄调整后为每股0.0247元(含税),计算公式为:参与分配股本数×每股分红金额÷总股本[4] 除权除息处理 - 除权除息参考价计算公式为(前收盘价-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因无送转股,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4] - 以2025年5月26日收盘价29.14元计算,实际分派与虚拟分派的除权参考价分别为29.1150元和29.1153元,差异绝对值仅0.0010%[5] 保荐机构意见 - 保荐机构确认公司差异化分红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等法规要求,未损害股东利益[6]
凌云光: 关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15 18:17
回购价格调整公告 - 调整前回购价格为35元/股,调整后回购价格为34.98元/股,调整起始日为2025年6月20日[1] - 回购价格调整原因是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5元(含税)[2] - 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5000万元且不超过10000万元,回购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1] 回购方案详情 - 公司于2024年11月28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第四次回购方案,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1] - 回购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1] - 调整后回购价格计算公式为(35.00-0.0247)÷(1+0)≈34.98元/股,其中0.0247元为每股现金红利[3][4] 回购规模测算 - 按回购金额上限10000万元计算,可回购约285.88万股,占总股本0.62%[4] - 按回购金额下限5000万元计算,可回购约142.94万股,占总股本0.31%[4] - 实际回购数量将以实施情况为准[4] 其他事项 - 除价格调整外,回购方案其他事项均无变化[4] - 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实施回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4]
凌云光(688400) - 关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
2025-06-15 17:45
回购相关 - 回购价格调整起始日为2025年6月20日[3] - 第四次回购资金总额5000 - 10000万元[3] - 调整后回购价格上限为34.98元/股[4] - 按上限1亿回购约2858776股,占比0.62%[7] - 按下限5000万回购约1429388股,占比0.31%[7] 分红相关 - 2024年年度每10股派现金红利0.25元(含税)[5] - 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19日[5] - 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6月20日[5] - 每股现金红利约0.0247元/股(含税)[6] - 本次分红为现金分红,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