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芯晟(688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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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芯晟: 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04 18:12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5年6月4日以现场和线上通讯结合方式召开 [1] - 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董事会秘书列席 [1] -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元军主持,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1]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自有外汇、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1] - 该议案获全票通过(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 - 置换方式不影响募投项目方向及推进,符合科创板监管规定 [1]
美芯晟: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之星· 2025-06-04 18:12
股东大会基本信息 - 股东大会将于2025年6月25日14:00在北京市海淀区天工大厦A座十层公司会议室召开 [1] - 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 时间为当日9:15-15:00 [1][3]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20日 登记在册的A股股东(股票代码688458)有权出席 [4] 会议审议事项 - 将审议10项非累积投票议案 包括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利润分配预案等 其中议案1-8已通过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2] - 特别注明需听取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但该事项不涉及表决 [2] - 明确无关联股东需要回避表决的情形 [3] 参会登记安排 - 现场登记时间为2025年6月23日13:00-17:00 地点为公司证券部 异地股东可通过邮件提交扫描件预登记 [4][5] - 法人股东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等文件 自然人股东需携带身份证原件 委托代理人需额外提交授权委托书 [5] - 会议不承担出席股东的差旅费用 需自行安排交通食宿 [5] 投票规则 - 同一表决权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结果为准 所有议案均需完成表决才能提交 [3] - 融资融券等特殊账户需按科创板监管指引执行投票程序 [2] - 网络投票首次登陆需完成股东身份认证 可通过交易终端或互联网平台(vote.sseinfo.com)操作 [3] 其他会务信息 - 会议联系人为张丹、茹亚飞 联系电话010-62662918 地址与会议地点一致 [7] - 授权委托书需明确注明对每项议案选择"同意/反对/弃权" 未作指示的受托人可自主表决 [9]
美芯晟(688458) -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2025-06-04 17:47
回购方案 - 首次披露日为2025年1月18日[2] - 实施期限为2025年1月16日至2026年1月15日[2] - 预计回购金额2500万元至5000万元[2] 回购进展 - 累计已回购股数1217636股,占总股本1.0917%[2] - 累计已回购金额4268.99万元[2] -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30.12元/股至40.33元/股[2] 其他信息 - 公司总股本为111536629股[5] - 2025年1月16日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用于员工持股等,价格不超49元/股[3] - 截至2025年5月30日,回购成交最高价40.33元/股,最低价30.12元/股[5]
美芯晟(688458)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自有外汇、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2025-06-04 17:47
募集资金情况 - 公司获准发行2001.00万股,每股75.00元,募资150,075.00万元,净额137,648.31万元[1] - 募集资金净额存放于专项账户[2] 项目投资 - LED等5个项目总投资额分别为14,497.18等万元,承诺投入等额募资[4] 资金置换 - 2025年6月4日董事会、监事会通过使用自有资金付募投款并等额置换议案[10][11] - 保荐人对资金置换事项无异议[12]
美芯晟(688458)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回复的核查意见
2025-06-04 17:47
业绩情况 - 2024年公司营业收入4.04亿元,同比下降14.43%;归母净利润-6657万元;归母扣非净利润-9308万元,由盈转亏[4] - 2025年Q1模拟芯片毛利率达21.71%,较2024年提升近9个百分点[13] - 2025年Q1无线充芯片收入4954.05万元,同比增长37.52%,毛利率40.72%,较去年全年提升9.85个百分点[14][16] - 2025年一季度信号链产品线实现营业收入4000.91万元,同比增长289.34%,毛利率47.83%,较去年全年提高10.39个百分点[20] - 2024年SWINGTEL销售收入2035.35万元,较2023年同比增长69.53%[26] - 2024年公司应收账款前五名客户与销售收入前五名客户除深圳市海晟源电子有限公司外基本匹配[28] - 2024年公司销现比同比提升28.28%,超过同行平均水平,2025年第一季度提升至115.36%[45][46] - 2025年第一季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增长1,575.63万元[51] 产品数据 - 2024年模拟电源芯片营收1.89亿元,同比下降27.45%,毛利率12.72%,同比下滑9.56个百分点[4] - 2024年无线充电芯片营收1.46亿元,同比下降27.27%,毛利率30.87%,同比下滑4.75个百分点[4] - 2024年信号链芯片营收6914万元,同比增长528%,毛利率37.44%,同比减少21.01个百分点[4] - 2024年模拟电源芯片平均单价仅0.11元[10] - 2024年无线充芯片销量3739.17万颗,平均价格3.91元,单位成本2.70元[14] - 2023年无线充芯片销量2555.53万颗,平均价格7.86元,单位成本5.06元[14] - 2023年信号链芯片销售金额1101.32万元,销量230.71万颗,平均价格4.774元,单位成本1.984元,毛利率58.45%[20] - 2024年信号链芯片销售金额6913.89万元,销量1419.88万颗,平均价格4.869元,单位成本3.046元,毛利率37.44%[20] - 2025年Q1信号链芯片销售金额4000.91万元,销量832.08万颗,平均价格4.808元,单位成本2.508元,毛利率47.83%[20] 市场情况 - 2024年境内业务收入3.3亿元,同比下降21.10%,毛利率25.65%,减少5.17个百分点;境外业务收入7375万元,同比增长37.84%,毛利率13.88%,增加0.99个百分点[4] - 2023年和2024年公司第一大客户销售占比均不超过50%[17] - 截至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前五大客户期末应收账款销售回款覆盖率为84.83%[27] - 2024年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2.02亿元,占年度采购总额61.7%[33] - 2024年新增前五大供应商为深圳市泽万丰电子有限公司,因新产品销售规模增加带动对应辅料采购规模增长[43] 研发情况 - 2024年公司研发费用16410.58万元,同比增长59.73%,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达40.60%,同比增加18.85个百分点[56][58][59] - 2024年公司各充电及传感芯片研发项目投入合计14396.81万元[62] - 2024年公司基于“电源管理+信号链”策略,搭建三大战略平台,500万元以上研发项目投入15个,13个进入实质转化阶段[63] - 2024年公司新增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共25项,光学等领域新增10项关键技术[63] - 近两年主要核心技术数量年平均增长率达83%[70] - 自上市以来新增20项核心技术[70] - 公司目前披露立项在研项目23项[71] 募投项目 - 截至2025年4月30日,有线快充芯片研发项目投入进度12.19%[108] - 截至2025年4月30日,LED智能照明驱动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投入进度70.14%[113] - 截至2025年4月30日,无线充电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使用进度56.26%[119] - 截至2025年4月30日,信号链芯片研发项目使用进度58.54%[134] - 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同意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并延期至2027年4月[104]
美芯晟(688458)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2025-06-04 17:46
信息披露规则 - 适用于持股5%以上大股东等人员和机构[5] - 应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8] - 义务人应同时向所有投资者披露信息[8] - 境内境外发行交易时,境外披露信息应同时在境内披露[8] 披露责任与管理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需保证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并担责[8] - 事务管理制度由董事会建立实施,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13]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信息披露事务[14] 股东相关披露 - 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应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系说明[18] - 持有5%或以上股份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变化需告知公司[20] - 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告知公司[20] 报告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26] - 中期报告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26] - 预计不能2个月内披露年报,应在2个月内披露业绩快报[26] 其他披露规定 - 应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并执行回避表决制度[18] - 审计委员会应对董事、高管信息披露职责行为监督[20] - 定期报告财报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董事会应专项说明[27] - 临时报告包括董事会、股东会决议等重大事项公告[29] - 任一股东所持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披露[30] - 重大诉讼、仲裁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比1%以上需披露[40] 披露申请与处理 - 拟披露信息符合条件可申请暂缓披露,获同意期限一般不超2个月[40] - 大股东重大事项发生时需通报董事会秘书[43] - 重大事项披露工作须在事件发生二个交易日内公告[44] 信息制作与修正 - 各部门每季度末与董事会办公室沟通反馈日常经营情况[46] - 需披露信息由相关部门制作,汇总至董事会办公室加工发布[47] - 发现已披露信息有误应及时修正或发布更正公告[47] 责任追究与培训 - 董事、高管对披露信息负责,董事长等对临时和财务报告担主责[49] - 信息披露因重大差错被监管采取措施,应查实原因追究责任[49] - 人员失职致信息披露违规或差错,应处罚相关部门和责任人[50] - 与业务中介机构约定保密义务,擅自披露可追究责任[50]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培训由董事会秘书组织[52] 其他事项 - 按证券交易所规定发布可持续发展报告[53]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于2025年7月1日起生效[56]
美芯晟(688458)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2025-06-04 17:46
关联交易决策 - 总经理决定与关联自然人成交不足30万元、与关联单位成交300万元以下或占比0.1%以下的关联交易[22] - 董事会决定与关联自然人成交30万元以上、与关联单位成交超300万元且占比0.1%以上的关联交易[23] - 股东会决定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且超3000万元的关联交易[23]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不论数额大小,均需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24] 关联交易审议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会议由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25]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26] 关联交易披露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30万元以上、与关联单位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0.1%以上且超300万元的交易需及时披露[21] - 关联交易以临时报告披露,需向交易所提交多类文件[42][43] - 年度和半年度报告需披露报告期重大关联交易事项[44] - 披露日常关联交易需含交易方、内容、定价等信息[45] - 披露资产收购和出售关联交易需含资产价值、交易价格等信息[46] 关联交易协议 - 首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需订立书面协议并按金额提交审议[44] - 可预计当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并提交审议,超预计需重新审议[45]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条款变化或续签需按金额提交审议并披露[49] - 与关联人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三年,每三年重新履行决策程序和披露义务[51] 关联交易定价 - 关联交易定价有多种原则和方法,无法按规定定价需说明[38][39][40] - 向关联人购买资产成交价相比交易标的账面值溢价超100%,交易对方未提供相关承诺需说明原因[35] - 拟购买关联人资产价格超账面值100%的重大关联交易,需公告溢价原因并为股东提供投票便利[53] 关联人资金占用 - 控股股东等关联人不得占用公司资金、资产,禁止情形包括要求公司垫付费用、拆借资金等[57] - 被关联人占用的资金原则上以现金清偿,关联人拟用非现金资产清偿需满足多条件[58] - 控股股东等承诺占用资金归还、违规担保解除前不转让公司股份,董事会5个交易日内办股份锁定[59] 其他规定 - 审计委员会应监督关联交易情况并在年度报告发表意见[27] - 拟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人提供资金,每月前5个交易日披露风险提示公告[60] - 独立董事针对公司关联单位总额高于300万元或高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5%的资金往来发表意见[61] - 财务部门支付关联资金需审查决策程序,经财务总监、总经理及董事长审批[63] - 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度财报时,需对关联人占用资金情况出具专项说明并公告[66] - 独立董事在年度报告中对关联人资金占用情况及规定执行情况专项说明并发表意见[67] - 与关联人特定交易可免按关联交易审议和披露,如现金认购公开发行证券等[65] - 单方面获利益交易(受赠现金等)可免按关联交易处理[66] - 关联人向公司提供资金,利率不高于央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且无担保可免处理[66] - 本制度所指关系密切家庭成员包含配偶、子女等[68] - 本制度“以上”“以下”含本数,“超过”“低于”不含本数[69] -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相关法律法规等执行,不一致时以其规定为准[69]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70] - 本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原《关联交易制度》失效[70]
美芯晟(688458) - 《公司章程》(2025年修订)
2025-06-04 17:46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3年3月9日获核准注册,5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7]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153.6629万元[9] - 公司发行的股票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19] -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11153.6629万股,均为普通股[22] 股东信息 - Leavision Incorporated认购股份1271.7886万股,占总股本的21.1965%[20] - WI Harper Fund VII Hong Kong Limited认购股份667.7592万股,占总股本的11.1293%[20] - 珠海横琴博瑞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购股份429.7848万股,占总股本的7.1631%[20] - 程才生认购股份387.0698万股,占总股本的6.4512%[20] - 杭州紫尘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购股份355.4727万股,占总股本的5.9245%[20] - 深圳哈勃科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购股份352.4737万股,占总股本的5.8746%[20] - Auspice Bright Incorporated认购股份277.3904万股,占总股本的4.6232%[20]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4] - 公司增加资本方式包括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等[26]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有减少注册资本等六种除外情形[27]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29]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32]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32] 股东会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5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5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68]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二十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十五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股东[68]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83]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87] 董事会相关规定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包括3名独立董事,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109] - 董事会审议对外担保事项,需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且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112] - 公司发生“财务资助”交易,除全体董事过半数审议通过外,还需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单笔资助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4种情形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13] 利润分配相关规定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160] - 公司现金股利政策目标为剩余股利,特定情况可不进行利润分配[163][164] - 现金分红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10%[167]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80%[167]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40%[167]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20%[167] 其他规定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报送年度财务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160] - 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提前10天通知并允许其陈述意见[183]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192] - 公司指定《上海证券报》等报刊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为刊登公告和披露信息的媒体[191]
美芯晟(688458)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2025-06-04 17:46
投资管理 - 投资管理部门职能含编制投资计划、管理监督项目等[6] - 年度投资计划含投资方向、规模等,按程序审批执行[9] - 投资项目立项需提交预选建议书,分析多方面问题[11] - 立项项目小组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15] - 公司对投资实行分级决策,按章程规定执行[16] - 直接投资项目由投资管理部门实施,子公司由经营管理层实施[18] 商标使用 - 分公司和全资子公司可无偿使用公司注册商标[21] - 参控股和非全资控股子公司可签有偿或无偿商标使用合同[21] 公司清算 - 分公司特定情形可撤销,由清算小组清算[23] - 控股子公司特定情形可解散清算,需多部门批准[28][30] - 清算小组由多方人员组成[30] - 清算报告含多方面内容[31] - 参股公司按法律法规和章程合同清算[33] 制度说明 - 制度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和章程执行[35]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经股东会审议生效,原制度失效[36]
美芯晟(688458)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2025-06-04 17:46
担保审批条件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须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批准[4] - 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批准[4]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批准[4] - 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批准[4] - 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须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批准[5] - 一年内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须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批准[5] 表决要求 - 董事会权限内的担保事项,需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且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11] - 股东会审议部分担保事项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0] 担保限制与要求 - 除控股子公司外,连续二年亏损的申请担保单位,公司不得为其提供担保[9] - 公司对外担保须要求对方提供有实际承担能力的反担保[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