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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迪克:前三季度亏损8647.06万元
证券时报网· 2025-10-24 18:13
公司财务业绩 - 第三季度营业收入7113.34万元,同比增长99.75% [1] - 第三季度净亏损4681.75万元 [1] - 前三季度营业收入7465.76万元,同比增长91.93% [1] - 前三季度净亏损8647.06万元 [1] - 前三季度基本每股收益为-0.7元 [1] 业绩变动原因 - 业绩变动主要系报告期内研发费用同比增加 [1] - 业绩变动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部分存货报废处置有关 [1]
金迪克:10月24日召开董事会会议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0-24 17:13
公司治理 - 公司于2025年10月24日召开第二届第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关于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 - 公司营业收入全部来源于生物制药业务,占比为100% [1] - 公司当前市值为21亿元 [2] 行业动态 - 2024年中国创新药海外授权交易总额已达到800亿美元 [2] - 生物医药行业二级市场表现火热,但一级市场面临募资遇冷的局面 [2]
金迪克(688670) - 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2025-10-24 17:02
会议通知与召集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前3日通知全体,一致同意可不受限[2] - 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主持[3] 会议出席与委托 - 需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或委托出席方可举行[3] - 委托他人出席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并会前交主持人[5] 会议决策与审议 - 特定事项经会议讨论,全体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5] - 行使特别职权前需会议审议,全体过半数同意[5] 会议记录与保存 - 会议应有记录,独立董事需签字确认[11] - 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10年[7] 制度保障与生效 - 公司应保障会议召开,提供工作条件和费用[8] -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9]
金迪克(688670) - 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5-10-24 17:02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1年8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2200.00万股[6]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320.00万元[7] - 2020年5月31日经审计确认的净资产为人民币86930317.88元,折合股份总额6600.00万股[12] -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12320.00万股,均为普通股[12] 股权结构与限制 - 公司设立时余军、张良斌各持股2704.9291万股,占比40.9838%[12]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3]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合计持股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17]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0] 股东会相关规定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2]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52] - 年度股东会召开二十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会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42] 董事相关规定 - 董事任期每届三年,可连选连任[63] - 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人[71] - 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应建议股东会撤换[66]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93]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达80%[95] - 公司单一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可分配利润的10%,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97] 其他规定 - 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并对外披露[102] - 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由股东会决定[105]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109]
金迪克(688670) - 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
2025-10-24 17:02
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 (2025年10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 行为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 规则》")《关于进一步做好清理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工作的通知》《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以及《江苏 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 (一)经营性资金占用:指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相互提供 劳务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 (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指为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垫付工资与福利、保险、 广告等期间费用;为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以有偿或无偿的方式偿还债务而支付资 金,直接或间接地拆借资金;其他在没有商品和劳务对价情况下,提供给控股 股东及关联方使用的资金;与控股股东 ...
金迪克(688670) - 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10-24 17:02
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10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明确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东会的职责权限,规范股东会运作,提高股东会议事效率,保证股东会会议 程序及决议的合法性,更好地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和《江苏金迪克 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 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 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有 ...
金迪克(688670) - 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
2025-10-24 17:02
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 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10 月) 第一条 为了规范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加强上市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有效沟通,促进上市公司完 善治理,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 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的意见》《关于全面推进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的意见》《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金迪克生 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 息披露、互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 增进投资者对上市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 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一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基本原则及主要职责 第三条 公司开展投资者 ...
金迪克(688670) - 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5-10-24 17:02
(2025 年 10 月)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 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升公司 的经营效益和管理水平,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江苏金迪克生物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薪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按照风险、责任与利益相协调的原则, 结合行业状况及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确定。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提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计划与方案, 其中董事薪酬计划报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高级管理 人员的薪酬分配方案,报董事会审批后,方可实施。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公司董事会的授权下,负责公司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的考核与管理;负责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 并对其进行年度绩效考核。公司人力资源部等相关部门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进行公司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 ...
金迪克(688670) - 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0-24 17:02
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10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聘免程序,优化董事会、管理层人员组成和结构,完善公司治理 结构,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须过半数。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以上全体董 事提名,并由公司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由提名委员会 选举产生,并报董事会任命。 第五条 提名 ...
金迪克(688670) - 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0-24 17:02
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10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审计 委员会对公司财务信息、内部控制、内外部审计等工作的监督作用,健全公司内 部控制制度,完善公司内部控制程序,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 责公司财务信息、内部控制、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并行使《公 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依据《公司章程》、董事会授权和本工作细则的规定独 立履行职权,不受公司任何其他部门和个人的非法干预。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所作决议,必须遵守《公司章程》、本工作细则及其他 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