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圆股份(000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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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圆股份:公司章程(2024年5月份修订)
2024-05-27 18:51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1993年12月1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4]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78,781,962元[4] - 公司股份总数为778,781,962股,均为普通股[12] 股份收购与转让 - 收购股份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需满足股票收盘价格低于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等条件之一[15] - 因减少注册资本收购股份应自收购之日起10日内注销[16] - 因与其他公司合并收购股份应在6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16] - 因员工持股计划等收购股份合计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者注销[16] - 董监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19]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对违规董高监或监事会提起诉讼[26] - 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违规,股东可自决议作出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26] 股东大会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4]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或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5][39][4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45]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59] 董事会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80] - 董事会有权决定涉及金额或12个月内累计金额占公司净资产50%以下的投资等事宜[83]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于会议召开10日前书面通知[85] 监事会 - 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设主席1人,可设副主席[111] - 监事会中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1/3[111]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需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报等[117] - 公司分配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17] - 最近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20] 其他 - 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审计费用由股东大会决定[128][129]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应按规定通知债权人并公告[140][141][142]
金圆股份: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2024-05-27 18:51
证券代码:000546 证券简称:金圆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6 号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王端旭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 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 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况;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 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 联关系,未发生与上市公司产生利益冲突的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 定的任职资格。 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7 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并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候选 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 ...
金圆股份:关于将相关议案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说明公告
2024-05-27 18:51
证券代码:000546 证券简称:金圆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8 号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将相关议案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说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将前次股东大会未审议 通过议案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前次股东大会未通过议案的情况 经公司 2024 年 5 月 27 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提请股东大会再次审议关于预计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同意将 《关于预计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第十三条规定,提案的内容应当属于股东大 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并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公司此次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 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于 2024 年 5 月 16 日召开,经会议审议,《关于预 计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未获审议通过。具体表决 ...
金圆股份: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2024-05-27 18:51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王端旭作为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金圆环保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 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 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 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 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 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 ...
金圆股份: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2024-05-27 18:51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王端旭为金圆环保股份有 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 为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 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 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 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 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 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 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 ...
金圆股份: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4-05-27 18:51
除前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余条款不变。 本次《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后的 《公司章程》将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7 日召开第十 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 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条款 | 原公司章程条款内容 |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条款内容 | | --- | --- | --- | | 第五条 | 公司住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中信 | 公司住所:长春市净月区生态西街与 | | | | 丙四十五路交汇吉林省 ...
金圆股份:关于参加网上集体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2024-05-22 16:39
业绩说明会信息 - 公司将参加2024年吉林辖区上市公司网上集体业绩说明会[1] - 业绩说明会于2024年5月29日15:00至16:30通过全景网平台举行[1] 交流安排 - 公司高管将与投资者交流2023年经营业绩等问题[2] 问题征集 - 投资者可于2024年5月27日17:00前访问指定页面征集问题[2]
金圆股份: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的公告
2024-05-21 18:41
财报与问询 -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2] - 深交所于2024年5月15日出具《问询函》[2] - 原要求2024年5月22日前回复,公司申请后将于5月29日前回复[2] 信息披露 -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3]
金圆股份: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办理质押的公告
2024-05-17 18:05
股份质押与解除 - 金圆控股解除两笔股份质押,分别为1446万股和597万股[2] - 金圆控股本次质押股份2043万股[5] 持股与质押比例 - 截至披露日,金圆控股持股231907628股,持股比例29.78%,质押后质押股份占比69.95%[7] - 开源资产持股4074048股,持股比例0.52%,质押前后质押股份均为0[7] - 赵辉持股66137566股,持股比例8.49%,质押后质押股份占比56.31%[7] 其他情况 - 金圆控股及一致行动人质押比例超50%但未达80%,无延期或平仓风险[8] - 金圆控股本次质押融资不用于上市公司经营,未约定到期日,还款自筹[8]
金圆股份: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5-16 19:34
证券代码:000546 证券简称:金圆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1 号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议案《关于预计 2024 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额度的议案》未获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05 月 16 日(星期四) (2)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滨江区江虹路 1750 号信雅达国际 1 号楼 30 楼 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414,800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0.0533%。 2.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8 人,代表股份 298,459,994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38.323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298,045,194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38.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