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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大洲控股(0005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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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大洲A:关于缴纳五九西南部矿区相关款项进展的公告
2024-07-16 18:25
财务相关 - 公司需缴纳五九西南部矿区国有探矿权权益3351.1552万元[1] 事项变更 - 缴纳通知接收主体由五九集团变更为公司[1]
新大洲A:验资报告
2024-07-15 19:19
注册资本与股本 - 公司原注册资本8.33679亿元,发行后变更为8.39129亿元[5][13][14][18] 股权激励 - 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545万股,每股面值1元,认购价1.28元,募集697.6万元[5][13] 股东出资 - 李求约等股东认缴新增注册资本并实际出资,各股东货币出资占比100%[9][14] 股份占比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变更后认缴注册资本25,092,675元,占比2.99%[11]
新大洲A: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2024-07-15 19:19
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 2023年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实际认购11人,登记1961.50万股,授予价1.28元/股,11月3日上市[6] - 2024年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545万股,授予价1.28元/股,登记6人,7月19日上市[4][8] - 副总裁李求约获授450万股,占预留授予总数82.57%,占预留授予日公司股本总额0.54%[9] -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人员(5人)获授95万股,占预留授予总数17.43%,占预留授予日公司股本总额0.11%[9] 激励计划相关规定 - 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最长不超48个月[9] -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为12个月、24个月[9] -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首个交易日起至24个月内最后一个交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50%[10] -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首个交易日起至36个月内最后一个交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50%[10] - 解除限售需公司未发生特定情形,如财报被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等[12] - 解除限售需激励对象未发生特定情形,如被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等[12] 业绩考核与解除限售比例 - 2024年净利润≥1000万元,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为100%;800≤净利润<1000万元,解除限售比例为80%;净利润<800万元,解除限售比例为0%[13] - 2025年净利润≥3000万元,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为100%;2400≤净利润<3000万元,解除限售比例为80%;净利润<2400万元,解除限售比例为0%[14] 资金与股份变动 - 截至2024年7月4日,公司收到股权激励对象入资款697.6万元,计入“股本”545万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152.6万元[18] - 有限售条件股份变动前数量为1965.25万股,比例2.36%,变动后数量为2510.25万股,比例2.99%;无限售条件股份变动前后数量为81402.65万股,比例从97.64%变为97.01%[20] - 公司股份总数由83367.9万股增加至83912.9万股,激励计划不影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权[25] 其他要点 - 按新股本83912.9万股摊薄计算,2023年年度公司每股收益预计为 - 0.1309元/股[23] - 授予限制性股票所筹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24] - 预留授予545万股限制性股票,需摊销总费用844.75万元,2024年摊销327.34万元,2025年摊销415.34万元,2026年摊销102.07万元[27]
新大洲A:关于缴纳五九西南部矿区相关款项的公告
2024-07-12 18:37
市场扩张和并购 - 2006年末公司以1.877亿元受让五九集团78.82%国有股权及采矿权和牙克石煤矿63.95%国有股权及采矿权[1] 财务相关 - 2024年7月11日五九集团需缴纳五九西南部矿区国有探矿权权益3351.1552万元[2] - 2024年7月11日五九集团代公司先支付款项500万元[2] - 公司应于2024年12月31日前补交探矿权权益3351.1552万元[3] - 缴纳的3351.1552万元计入公司投资成本,五九集团计入无形资产[4] - 公司按合并持股比例51%影响本期损益38.26万元[4] - 公司按合并持股比例51%影响期后各年损益为76.53万元[4]
新大洲A(000571) - 2024 Q2 - 季度业绩预告
2024-07-10 19:05
业绩预告基本信息 - 业绩预告期间为2024年1月1日至6月30日[2] - 业绩预告财务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3] - 业绩预告是初步测算结果,具体数据以2024年半年报为准[6] - 公告发布时间为2024年7月10日[7]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2400万元 - 3500万元,实际亏损2426.46万元[2]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亏损1900万元 - 2800万元,实际亏损1860.88万元[2] - 基本每股收益亏损0.0288元/股 - 0.0420元/股,实际亏损0.0298元/股[2] - 预计净利润为负值[3] 各条业务线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煤炭产业子公司因市场稳中向下、低卡煤影响售价及销量减少,收入和净利润同比减少[4] - 乌拉圭公司股权出售后,本报告期不再合并报表,同比减少乌拉圭公司亏损[5]
新大洲A:关于重大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2024-07-01 15:52
证券代码:000571 证券简称:新大洲 A 公告编号:临 2024-055 2024 年 7 月 1 日,本公司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 ((2024)最高法民申 3304 号),主要内容如下: 再审申请人(一审起诉人、二审上诉人):牙克石市人民政府 再审申请人(一审起诉人、二审上诉人):牙克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再审申请人(一审起诉人、二审上诉人):牙克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 管理委员会 再审申请人因诉新大洲、五九集团、内蒙古新大洲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探矿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2023)内民终 730 号民事裁定,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 结。 裁定如下:驳回牙克石市人民政府、牙克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牙克石市 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再审申请。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重大诉讼的基本情况 2024 年 6 月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新大洲") 及控股子公司内蒙古牙 ...
新大洲A:关于仲裁事项进展的公告
2024-06-27 16:41
法律纠纷 - 公司与枣矿集团因五九集团事宜产生股权转让协议纠纷并仲裁[3] - 枣矿集团提出仲裁反请求,要求支付矿业权出让收益5789.14万元及利息等[4] - 上海博煜实业诉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涉案金额85.20万元[5] 其他信息 - 2024年度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等[6] - 公告日期为2024年6月27日[7]
新大洲A: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4-06-25 18:09
证券简称:新大洲 A 证券代码:000571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相关事项 之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4 年 6 月 | 目 | 录 2 | | --- | --- | | 一、释义 3 | | | 二、声明 4 | | | 三、基本假设 5 | | | 四、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 6 | | (一)本激励计划的审批程序 6 | | | (二)本次实施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限制性股票激励 | | | 计划差异情况 7 | | | (三)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成就情况的说明 7 | | |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情况 8 | | | (五)本次授予对公司经营能力和度财务状况影响的说明 9 | | | (六)结论性意见 9 | | | 五、备查文件及咨询方式 | 10 | | (一)备查文件 10 | | (二)本独立财务顾问仅就本激励计划对新大洲控股股东是否公平、合理, 对股东的权益和上市公司持续经营的影响发表意见,不构成对新大洲控股的任何 投资建议,对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做出的任何投资决策而可能产生的 ...
新大洲A:监事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预留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2024-06-25 18:07
激励对象 - 激励对象为公司高级、中层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无独立董事等相关人员[1] 激励计划 - 激励计划已履行必要审批程序,激励对象符合规定范围[2] 授予情况 - 公司和激励对象未发生不得授予或获授情形,获授条件已成就[3] - 监事会同意以2024年6月25日为预留授予日,向6名激励对象授予545万股限制性股票[3]
新大洲A:第十一届监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4-06-25 18:07
会议决策 - 第十一届监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3名监事全出席[2] - 与会监事全票通过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议案[3] 激励计划 -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日为2024年6月25日[3] - 向6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545万股限制性股票[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