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洛药业(000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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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洛药业: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之星· 2025-08-19 18:12
股东大会召开基本情况 - 现场会议将于2025年9月8日14:30召开 [1] - 网络投票时间覆盖全天交易时段 其中交易所系统投票时间为9:15-11:30及13:00-15:00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放时间为9:15-15:00 [1] - 股权登记日收市时登记在册的股东均有权出席 可委托非股东代理人行使表决权 [1] 会议审议事项 - 设置"总议案"编码100 不包含累积投票提案 [2] - 提案2/3/4为特别决议事项 需获出席股东2/3以上表决权通过 [2] - 本次仅选举一名董事 不适用累积投票制 [2] - 具体提案内容详见2025年8月20日披露的公告 [2] 会议登记安排 - 法人股东需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 个人股东需提供身份证原件等材料 [2] - 登记联系地址为浙江省东阳市横店镇江南路399号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葛学 [2] 网络投票机制 - 所有提案采用非累积投票制 表决选项为同意/反对/弃权 [6] - 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 以首次有效投票为准 [6] - 互联网投票需提前办理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服务密码认证 [6] 授权委托要求 - 未作明确指示的委托 受托人可自主行使表决权 [4][5] - 委托书需委托人签章 个人签名/法人盖章 有效期至股东大会结束 [5] - 需填写委托人证件号码 股东账号及持股数量等基本信息 [5]
普洛药业:2025年上半年净利润5.63亿元,同比下降9.89%
新浪财经· 2025-08-19 18:10
财务表现 - 2025年上半年营业收入54.44亿元 同比下降15.31% [1] - 2025年上半年净利润5.63亿元 同比下降9.89% [1] 股东回报 - 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48元(含税) [1]
普洛药业(000739)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8-19 18:02
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 式和决策程序,促使公司董事会有效履行职责,提高公司董事会工作效率和科学 决策水平,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职工代表董事一 名),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人。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与 ESG(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委员会、审计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 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 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 董事占多数并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召集人)为会 计专业人士。 第三条 董事会应当坚持民主集中制和实事求是的原则,充分发表意见,反 复讨论,集体决策。董事会成员应当遵守保密原则,在信息未公开披露前不得随 意泄露董事会会议的相关内容。 (十)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 ...
普洛药业(000739)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08-19 18:02
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公司各事业部、职能部门负责人;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 确保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 信息,切实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是指公司发生或将要发生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 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事项。 第三条 重大信息报告是指本制度所规定的重大信息发生或将要发生时,信息报告义 务人应当在知悉当日内及时将有关信息向公司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报告。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各事业部、职能部门、下属公司(包括公司合并财务报 表范围内的所有下属公司)。 第五条 本制度所述信息报告义务 ...
普洛药业(000739)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8-19 18:02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特定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6] - 候选人近36个月内不得有相关违法违规处罚[7][8]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或特定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10] - 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6年[11] 独立董事履职与管理 - 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应提议解除职务[11] - 因特定情形辞职或被解职,公司应60日内完成补选[12] - 辞职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应履职至补选[12]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5]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十五日[21] 审计委员会规定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19] - 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19] 信息披露与审议 - 关联交易等经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17] - 财务报告等经审计委员会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18] 公司支持与保障 - 公司应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25] - 保障独立董事知情权[26] - 及时发通知、提供资料并保存十年[26] - 承担聘请专业机构等费用[27] - 给予相适应津贴并在年报披露[27] 报告与沟通 - 特定情形独立董事应向深交所报告[22] - 向年度股东会提交述职报告并说明履职[22] - 述职报告最迟在发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3] - 公司应在审计前提交审计安排及材料[20] - 安排独立董事与年审会计师沟通[20]
普洛药业(000739) - 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
2025-08-19 18:02
关联交易规范 - 规范并减少关联交易,关联方不得占用公司资金[4] - 不得多种方式向关联方提供资金[4][5] 流程与义务 - 交易需履行决策、报告和信息披露义务[6] - 支付经财务总监审核、总经理或董事长审批[7] 监督与处理 - 审计需对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出具专项说明[9] - 财务管理部门核算统计并建档案[9] - 内部审计部门日常监督,异常及时通报[11] - 关联方占用资金要求返还,不纠正采取司法救济[13] - 董事、高管违规协助侵占资金,公司要求赔偿追责[14]
普洛药业(000739) -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2025-08-19 18:02
审计监察部职责 - 负责内部审计工作,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领导下独立行使职权[4] - 建立并监督实施内部控制制度,拟定内部审计制度,编制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7] 审计检查频率 - 至少每半年检查公司重大事件及资金往来并出具报告[8] - 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计划执行及问题[9] - 每年结束后提交内部审计工作报告[9] 审计流程 - 实施重大项目审计前三个工作日送达通知书,特殊业务实施时送达[13] - 选用适当方法获取审计证据,编制工作底稿和报告[13][14] 异议处理 - 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报告有异议应7个工作日内提书面意见[15] 档案保存 - 已办结事项审计档案保存不少于十年[15] 人员奖惩 - 对有显著成绩或突出贡献的人员给予表彰、奖励[17] - 纠正打击报复人员情形,涉嫌犯罪移交司法机关[17] - 对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等行为的人员给予处罚[18] 制度说明 - 未尽事宜按国家法规和公司制度执行[20] - 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审议通过生效,原制度废止[20]
普洛药业(000739)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025-08-19 18:02
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 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及时、公平地履行披露信息披露义 务,所披露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信息,不得提前向 任何单位和个人泄露。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 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方等自然人、单位 及其相关人员,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以及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承担信息披露义务的主体。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
普洛药业(000739) -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08-19 18:02
子公司定义 - 全资子公司指公司直接或间接投资且持股比例为100%的公司[2] - 控股子公司指公司持股50%以上,或未达50%但能决定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组成,或通过协议等能实际控制的公司[2] 子公司管理 - 控股子公司可不设董事会,只设执行董事;可不设监事会,只设1 - 2名监事[5] - 控股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连续两年考核不符合公司要求,公司将提请按章程规定程序变更[9] 财务报告 - 控股子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20日内向公司财务部报送年度财务会计报告[14] - 控股子公司在会计年度前6个月结束之日起15日内向公司财务部报送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14] - 控股子公司在会计年度前3个月和前9个月结束之日起5日内向公司财务部报送季度财务会计报告[14] - 控股子公司其它月份在每月结束之日起5日内向公司财务部报送月度财务会计报告[14] 财务业务 -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财务业务垂直管理,对会计机构负责人、主办会计实行委派制[14] 规划与战略 - 控股子公司经营及发展规划须服从和服务于公司发展战略和总体规划[11] 审计监督 - 公司应定期或不定期对控股子公司实施审计监督[17] - 内部审计部负责对控股子公司审计,内容包括法规、制度执行等情况[17] - 控股子公司接到审计通知应做好准备并配合[17] - 控股子公司须执行经公司批准的审计意见书和审计决定[17] 重大事项 - 控股子公司应按规定报告重大事项并报备重要文件[19] - 控股子公司重大事项须事先报公司审批[19] - 重大事项审批决策程序包括论证评估、报公司审核、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19] - 获批准的重大事项,控股子公司应定期汇报进展[20] - 公司相关部门及人员对重大事项实施监督,子公司应配合[21] 关联交易 - 控股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应按规定履行审批程序[21]
普洛药业(000739)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08-19 18:02
交易审议规则 - 六种情况交易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4][5] - 六种情况交易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5][6] - 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同类交易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应提交股东会[7] 部门职责 - 战略与ESG委员会统筹重大对外投资分析研究并提建议[9] - 投资管理部门负责对外投资管理事务[9] - 审计监察部负责对外投资审计监督[9] - 财务部负责对外投资财务管理[9] 审批流程 - 对外投资审批先形成可行性报告,依次经总经理、董事长审核,再按权限提交审议[10] - 处置对外投资先分析论证,按程序权限审批,财务部会计处理[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