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海证券(000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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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海证券(000750) -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诉讼事项进展公告
2025-12-31 22:09
业绩相关 - 公司需赔偿43,269名投资者损失774,785,993.38元[1] - 公司需给付原告代表人律师费25万元[2] - 案件受理费3,915,730元由公司负担[2] 其他 - 公司及子公司无应披露未披露重大诉讼仲裁事项[3] - 公司暂无法判断本案对利润影响[3] - 公司财务稳健、经营正常[3]
18家券商牌照扩容 获批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业务资格
新浪财经· 2025-12-31 17:37
行业动态 -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发布了2025年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业务资格名单 新增18家券商获得相关业务资格 [1] - 新增财通证券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 华泰联合 华创证券 山西证券 西部证券等6家券商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一般主承销商 [1] - 新增中银证券为科技创新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商 可主承销科技创新债券等支持科技创新的债务融资工具 [1] - 新增渤海证券 德邦证券 方正证券 国海证券 国联民生证券 国新证券 华鑫证券 华源证券 上海证券 世纪证券 西南证券等11家券商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商 [1] 业务影响 - 对于券商而言 获批相关资质有助于公司固定收益业务布局 [1] - 获批相关资质有助于完善公司债券业务体系全品类 [1]
交易商协会:新增24家银行、券商承销商资格
搜狐财经· 2025-12-31 05:52
监管动态与资格批复 -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于12月30日发布公告,公布了2025年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业务相关会员的市场评价结果 [1] - 此次市场评价新增了8家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一般主承销商、1家科技创新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商以及15家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商 [1] 新增机构名单 - 新增的8家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一般主承销商包括:财通证券、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华创证券、华泰联合证券、山西证券、西部证券、摩根大通银行(中国)、星展银行(中国) [1][2] - 新增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科技创新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商,可主承销科技创新债券等支持科技创新的债务融资工具 [2] - 新增的15家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商包括: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渤海证券、方正证券、国海证券、国联民生证券、国新证券、华鑫证券、华源证券、上海证券、世纪证券、西南证券、德邦证券、泸州银行、日照银行、潍坊银行 [2][3] 业务资格与运营要求 -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业务资格限定在参与市场评价的法人主体 [3] - 主承销商及承销商需设立相关部门,配备专职人员,并建立健全业务操作规程、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以规范开展业务 [3] - 主承销商获得资格后,须与具备独立主承销能力的主承销商联合开展业务,在积累一定联席主承销业务经验后,方可独立开展主承销业务 [4] 资格管理与处罚机制 - 若主承销商或承销商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刑事处罚、重大行政处罚或交易商协会重大自律处分,交易商协会将根据《市场评价规则》等自律规则暂停或取消其承销业务相关资格 [4]
国海证券(000750) - 000750国海证券投资者关系管理信息20251229
2025-12-29 22:02
公司战略定位与发展方向 - 公司锚定国家战略与区域定位,致力于成为广西对接粤港澳大湾区和长江经济带发展的资本市场主平台,以及面向东盟金融开放合作的桥头堡 [3] - 公司战略目标是打造具备财富管理和机构服务业务特色的一流投行 [3] - 公司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扎实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 [3] 核心业务差异化竞争策略 - 财富管理业务:依托资产配置、产品选择和投顾等专业服务打造特色 [3] - 资产管理业务:以优秀投资能力和差异化产品策略、资产配置设计推动增长 [3] - 机构服务与投资业务:强化客需和非方向性业务,提升大类资产配置和风险管理水平 [3] - 精品投行业务:聚焦符合国家战略的重点产业,提升产业研究、资产定价、融资服务和资源撮合能力 [4] 研究业务发展策略 - 研究所以成为“投研+产研+政研”三位一体的市场化智库为目标 [5] - 短期路径:构建“顶尖首席+骨干研究员+新生代分析师”三级人才梯队,聚焦核心赛道并培育特色研究团队 [5] - 长期路径:挖掘体系化与内生能力,提升研究业务的长期持续竞争力 [5] 金融科技应用 - 在财富管理领域,公司正构建以AI大模型为核心技术引擎的智能客服体系 [6] - 该体系旨在对知识、流程、服务进行全方位重构,实现运营集约化、服务智能化 [6] - 推进方式为分阶段、渐进式落地,以控制风险 [6]
研报掘金|国海证券:该予力量发展“买入”评级 业绩仍有增长空间且当前估值偏低
格隆汇APP· 2025-12-29 16:20
公司业务与模式 - 公司为煤炭产运销一体化的民营企业 [1] 公司核心优势 - 公司具有高盈利、高分红、高产能增长性、高股权激励的四高优势 [1] - 公司主营大饭铺煤矿盈利能力强 [1] - 公司近年分红比例高且节奏稳 [1] - 高股权激励有助于降低委托代理成本 [1] 未来增长驱动 - 未来随永安煤矿以及韦一煤矿投产,业绩仍有增长空间 [1] - 收购南非MCMining有序推进 [1] 估值与评级 - 公司当前估值偏低 [1] - 综合看公司具备投资价值 [1] - 该行首次覆盖,给予"买入"评级 [1]
国海证券:12月26日召开董事会会议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2-26 20:02
公司近期动态 - 公司于2025年12月26日召开第十届第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了《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等议案 [1] 公司财务与业务结构 - 2025年1至6月份,公司营业收入构成为:零售财富管理业务占比46.85%,资产管理业务占比23.12%,销售交易与投资业务占比15.34%,其他业务占比11.99%,企业金融服务业务占比1.98% [1] - 截至新闻发稿时,公司市值为273亿元 [2]
国海证券(000750) -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26 20:02
董事和高管股份锁定 - 新上市申请等6种情形需申报个人及亲属身份信息[6] - 不得从事本公司股票融资融券和衍生品交易,受限股份不得转融通出借[6] - 年内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按75%自动锁定[11] - 按25%计算本年度可转让股份法定额度[11] - 离任后6个月内持有及新增股份全部锁定[13] - 任职期间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不超所持总数25%[15] - 所持股份不超过1000股可一次全部转让[12][15] - 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15] - 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15] - 涉嫌违法犯罪被立案调查未满6个月不得转让[15] 交易规则 - 买卖前提前3个工作日书面通知董事会秘书[17] - 违规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17] - 买卖需在2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报告并公告[20] 增持计划 - 实施期限自公告披露日起不超6个月[20] - 实施期限过半需披露进展公告[21] 减持计划 - 首次卖出前15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每次减持不超3个月[22] - 实施完毕或未完毕均需2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23] 其他 - 股份被强制执行2个交易日内披露[23] - 离婚分配股份后减持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不超25%[24] - 制度自2025年12月26日起施行,旧制度废止[26]
国海证券(000750) -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办公会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26 20:02
会议组织 - 董事长办公会成员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纪委书记等可列席[2] - 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7] 会务安排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会务,提前1日发通知[7] - 会议以现场或现场与视频结合方式召开为原则[8] 审议规则 - 提交审议事项需完成审批并经董事长同意[8] - 会议有二分之一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9] - 审议事项赞成票超应到会成员半数通过[10] 会议纪要 - 会议应形成纪要和记录,由董事会办公室报董事长签发通报[8][11] 制度施行 - 本制度2025年12月26日通过施行,旧制度废止[11]
国海证券(000750) -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2025-12-26 20:02
制度通过 -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于2025年12月26日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1] 披露规定 - 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履行内部审核程序后实施[2] - 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依法豁免披露[4] - 涉及商业秘密且符合特定情形的信息,可暂缓或豁免披露[5] 申请流程 - 各部门拟作暂缓、豁免披露处理,应向董事会办公室提出申请[8] - 经董事会办公室审核,董事会秘书复核,董事长签字确认后登记入档[9] 材料保存与报送 - 登记材料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十年[9] - 定期报告公告后十日内,将相关登记材料报送证监局和交易所[10] 违规问责 - 对违规进行暂缓、豁免披露的责任人员,公司有权问责并追究法律和经济责任[12]
国海证券(000750) -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办法
2025-12-26 20:02
董高任职资格 - 拟任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需具备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4] - 拟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曾担任相关机构部门负责人以上职务不少于2年或4年[5] - 有犯罪被判刑或剥夺政治权利等情形不得担任公司董高[6] - 担任相关问题机构负责人未逾5年或3年不得担任公司董高[7] 董高聘任与备案 - 公司聘任董高应自决议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派出机构备案[8] - 自聘任决定起20个工作日内高管未到任,公司应撤销聘任并5个工作日内报告[9][10] - 公司解除董高职务或董高申请辞任,5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13] 董高辞职与义务 - 合规总监辞职应提前1个月申请并向证监局报告[11] - 董高辞任生效或任期届满后,忠实义务12个月内有效[12] - 董高任职期间责任不因离任免除或终止[12] - 公司可要求离职董高对未履行承诺等事宜整改或追究责任[12] 董高信息公示与报告 - 公司应在官网公示董高名单,变化后20个工作日内更新[13] - 董高离任审计报告应在离任2个月内向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报告[15] - 董高兼职变动,公司相关部门5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报告[16] 履职与职责调整 - 公司董事长等因故不能履职,15个工作日内决定代履职人员,代履职不超6个月[22] - 董事会秘书空缺超3个月,董事长代履职并6个月内完成聘任[22] - 公司作出代履职等决定后5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报告[22] - 高级管理人员职责分工调整,5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报告[22] 许可证变更 - 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涉及许可证变更,20个工作日内换领许可证[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