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海证券(000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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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海证券(000750) -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26 20:02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经2025年12月26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 行为,明确董事会秘书职责和权限,保障董事会秘书依法行使职权、履行职责, 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提升公司治理与规范运作水平,提高公司信息披露 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规章、规范性文件(以下统称法律法规)及《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之间的 指定联络人,负责办理公司治理、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股权管理等其职 责范围内的相关事务。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 业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 ...
国海证券(000750) -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办法
2025-12-26 20:02
董高任职资格 - 拟任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需具备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4] - 拟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曾担任相关机构部门负责人以上职务不少于2年或4年[5] - 有犯罪被判刑或剥夺政治权利等情形不得担任公司董高[6] - 担任相关问题机构负责人未逾5年或3年不得担任公司董高[7] 董高聘任与备案 - 公司聘任董高应自决议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派出机构备案[8] - 自聘任决定起20个工作日内高管未到任,公司应撤销聘任并5个工作日内报告[9][10] - 公司解除董高职务或董高申请辞任,5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13] 董高辞职与义务 - 合规总监辞职应提前1个月申请并向证监局报告[11] - 董高辞任生效或任期届满后,忠实义务12个月内有效[12] - 董高任职期间责任不因离任免除或终止[12] - 公司可要求离职董高对未履行承诺等事宜整改或追究责任[12] 董高信息公示与报告 - 公司应在官网公示董高名单,变化后20个工作日内更新[13] - 董高离任审计报告应在离任2个月内向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报告[15] - 董高兼职变动,公司相关部门5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报告[16] 履职与职责调整 - 公司董事长等因故不能履职,15个工作日内决定代履职人员,代履职不超6个月[22] - 董事会秘书空缺超3个月,董事长代履职并6个月内完成聘任[22] - 公司作出代履职等决定后5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报告[22] - 高级管理人员职责分工调整,5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报告[22] 许可证变更 - 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涉及许可证变更,20个工作日内换领许可证[23]
国海证券(000750) -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工作细则(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26 20:02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工作细则 (经2025年12月26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明确总裁的职权与职责,勤勉高效地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证券公司治理准则》《国海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总裁的任职条件以及任免程序遵照《证券基金 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 法》和《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三条 总裁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维护公司利益,履行忠实、诚信和勤勉的义务。 第二章 总裁的职权与职责 第四条 总裁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 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十)组织制订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以及 ESG 的愿景、 目标,统筹推进和落实公司发展战略及 ESG 相关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组织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组织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组织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裁 ...
国海证券(000750) -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内部问责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26 20:02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内部问责制度 (经2025年12月26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敦促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对因其个人不当行为给公司带来损失进行内部责 任追究,强化内部约束机制,提高公司治理的有效性,根据《公司法》《证 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问责,是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故意 或者过失,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未尽到对公司的忠实义务和勤勉 义务,导致公司出现违法违规行为,或者致使公司及投资者利益遭受损失, 公司应当追究其个人责任。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公司信息披露、公司治理、财 务会计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合规管理、反洗钱、风险管理、廉洁诚信 从业、文化建设等事项。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五条 内部问责遵循公平公正、权责统一、责罚适当、实事求是的 原则,做到追究行政责任和追究经济责任相 ...
国海证券(000750) -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26 20:02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经2025年12月26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保证公司年度报告(以下简称 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 人的问责力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财务部门的工作人员, 公司各子公司、分支机构的负责人及其财务部门的工作人员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 工作有关的其他人员(以上统称年报信息披露相关人员)。年报信息披露相关人 员在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规章制度,未勤勉尽责或者不履行职责,导致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的,应 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追究其责任。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五)监管部门认定的其他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 第三条 公司年报信息披露相关人员应当严格执行 ...
国海证券(000750) -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26 20:02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经2025年12月26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息管理, 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法 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下统称法律法规)及《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按照规定及时登记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 并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 秘书负责办理上市公司内幕信 ...
国海证券(000750) -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26 20:02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经2025年12月26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 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有效沟通,促进公司完善治理,切实 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国海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 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 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 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 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 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
国海证券(000750) -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26 20:02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海证券 或公司)子公司的管理,提高国海证券及子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保 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证 券公司全面风险管理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规章、自律规则、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法律法规) 及《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国海证券持有半数以上的表 决权的或者持有半数或以下的表决权但通过与其他表决权持有人之 间的协议能够控制半数以上表决权的子公司。 第三条 国海证券对子公司按照"以公司治理为基、以监管要 求为纲、以绩效管理为核"的原则进行管理。子公司的发展战略与规 划应与国海证券整体发展战略与规划相匹配。 第四条 子公司应完善自身法人治理,健全内部控制,确保股 东会、董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科学决策。子公司未设股东会、董 事会的,其股东、董事对应参照执行。子 ...
国海证券(000750) -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
2025-12-26 20:01
证券代码:000750 证券简称:国海证券 公告编号:2025-58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14 日、2025 年 10 月 30 日,分别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 任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 议案》,同意聘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15 日、2025 年 10 月 31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 海 证 券 报 》《 证 券 日 报 》 以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 务所的公告》及相关决议公告。 一、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的情况 2025 年 12 月 26 日,公司收到毕马威华振出具的《关于 变更国海证券股份 ...
国海证券(000750) -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12-26 20:00
证券代码:000750 证券简称:国海证券 公告编号:2025-57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12 月 15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 出,会议于 2025 年 12 月 26 日在广西南宁市滨湖路 46 号国 海大厦 4 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与视频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会议应到董事 8 人,实到董事 8 人。倪受彬独立董事、 刘劲容独立董事通过视频方式参加会议,其他 6 名董事现场 参加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海河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 召开、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 法有效。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审议<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 年 12 月修 订)>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会议、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同意修订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 股份及其变动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