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芭田股份(002170)
icon
搜索文档
芭田股份_关于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修订稿)
2023-11-07 15:14
股票简称:芭田股份 股票代码:002170 关于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修订稿) 保荐人(主承销商)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 1 深圳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 2023 年 10 月 17 日出具的《关于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 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3〕120158 号) (以下简称"问询函"),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 行人""申请人"或"芭田股份")会同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 或"中天国富")、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律师"或"盈 科律师")对反馈意见中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说明、 论证分析和补充披露。 公司现就问询函中所列问题答复如下,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中的简称或名 词的释义与《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 说明书》及《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之尽职调查报告》中的相同,所用字体对应内容如下: | 内容 | 字体 | | --- | ...
芭田股份_证券发行保荐书(申报稿)
2023-11-07 15:14
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之 发行保荐书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发行保荐书 声 明 本保荐人及其保荐代表人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证券发行 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保荐人尽职调查工作准 则》(以下简称"《工作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 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 和道德准则出具本发行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3-1-1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 | 目 | 录 2 | | --- | --- | | 第一节 |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3 | | | 一、本次具体负责推荐的保荐代表人 3 | | | 二、本次证券发行项目协办人及其他项目组成员 3 | | | 三、发行人情况 4 | | | 四、发行人与保荐人 ...
芭田股份_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二)(修订稿)
2023-11-07 15:14
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之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修订稿) 法律意见书 目 录 二○二三年十一月 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 深圳市福田区鹏程一路广电金融中心大厦 23、30、31、32 层 一、《审核问询函》问题 1 ........................................... 4 一、请结合土地规划调整的预计时间及后续出让程序的具体安排,说明 发行人办理土地使用权的进展,预计取得时间,是否存在无法变更规划或完 成出让程序的实质性障碍或重大不确定性,是否有明确具体的替代措施。4 二、发行人 5 万吨/年磷酸铁项目的具体建设过程、安排,目前已投入 的资金情况。 .................................................. 10 三、发行人在未取得土地使用权前使用自有资金投入建设的原因,结合 该项目已投入的资金及建设情况,说明是否存在因无法取得土地使用权等导 致的重大搬迁风险或固定资产减值风险及发行人的应对措施,如存在重大搬 迁风险,预计对募投项目的影响及具体成本和 ...
芭田股份_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2023-11-07 15:14
股票简称:芭田股份 股票代码:002170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园学府路 63 号联合总部大厦 30、31 楼)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募集说明书 (修订稿) 保荐人(主承销商) 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长岭北路中天会展城 B 区金融商务区集中商业(北)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 声 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 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 募集说明书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 见,均不表明其对公司所发行证券的价值或者投资人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 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 担证券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证券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重大事项提示 一、本次发行情况 ...
芭田股份_法律意见书(申报稿)
2023-11-07 15:14
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之 法律意见书 二○二三年十一月 | 释 | 义 2 | | --- | --- | | 正 | 文 7 | | | 一、本次发行的批准和授权 7 | | | 二、本次发行的主体资格 9 | | | 三、本次发行的实质条件 9 | | | 四、发行人的设立 12 | | | 五、发行人的独立性 13 | | | 六、发行人的股东(实际控制人) 16 | | | 七、发行人的股本及其演变 17 | | | 八、发行人的业务 17 | | | 九、发行人的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20 | | | 十、发行人的主要财产 31 | | | 十一、发行人的重大债权债务 47 | | | 十二、发行人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 51 | | | 十三、发行人章程的制定与修改 52 | | | 十四、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 52 | | | 十五、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 53 | | | 十六、发行人的税务 55 | | | 十七、发行人的环境保护和产品质量、技术等标准 58 | | | ...
芭田股份_上市保荐书(申报稿)
2023-11-07 15:14
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 保荐人 关于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之 上市保荐书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保荐书 声 明 本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下称"《保荐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下称"《注 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中国 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 业务规则和行业执业规范出具本上市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 性和完整性。 在本上市保荐书中,除上下文另有所指,释义与《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 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相同。 3-3-1 | 声 明 | 1 | | --- | --- | | 录 目 | 2 | |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 3 | | 二、发行人本次发行情况 | 11 | | 三、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项目保荐代表人、协办人及项目组其他成员 ...
芭田股份: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回复
2023-11-06 17:03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 书》的回复 中喜函报2023B00078号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6-24-3-1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11号新成文化大厦A座11层 邮编:100062 电话:010-67085873 传真:010-67084147 邮箱:zhongxi@zhongxicpa.net | | | 页 次 一、关于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中 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 的回复 1 - 44 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及执业许可证 6-24-3-2 目 录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HONGXI CPAs (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 的回复 中喜函报2023B00078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监会2023年1月29日出具的有关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发行人""申请人"或"芭田股 ...
芭田股份: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回复(修订稿)
2023-11-06 17:03
股票简称:芭田股份 股票代码:002170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与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 《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 的回复(修订稿) 保荐人(主承销商)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 6-24-1 深圳证券交易所: 根据中国证监会 2023 年 1 月 29 日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 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23121 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申请人"或"芭田股份")会同中天国富 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中天国富")、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 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律师"或"盈科")及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发行人会计师""审计机构"或"中喜")等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中提 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说明、论证分析和补充披露。 公司现就中国证监会反馈意见中所列问题答复如下,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 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及《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 限公司向特定对象 ...
芭田股份: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2023-11-06 17:03
股票简称:芭田股份 股票代码:002170 公告编号:23-71 1、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预案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确认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对预案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 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本预案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说明,任何与之相反 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述。 3、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 责;因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修订稿)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 公司声明 4、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 其他专业顾问。 5、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 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本次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尚待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本预案所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需深交 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 1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 ...
芭田股份:法律意见书
2023-11-06 17:03
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之 法律意见书 二○二三年十一月 | 释 | 义 2 | | | | --- | --- | --- | --- | | 正 | 文 7 | | | | | 一、本次发行的批准和授权 7 | | | | | 二、本次发行的主体资格 9 | | | | | 三、本次发行的实质条件 9 | | | | | 四、发行人的设立 12 | | | | | 五、发行人的独立性 13 | | | | | 六、发行人的股东(实际控制人) 16 | | | | | 七、发行人的股本及其演变 17 | | | | | 八、发行人的业务 17 | | | | | 九、发行人的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20 | | | | | 十、发行人的主要财产 31 | | | | | 十一、发行人的重大债权债务 47 | | | | | 十二、发行人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 51 | | | | | 十三、发行人章程的制定与修改 52 | | | | | 十四、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 52 | | | | | 十五、发行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