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城建(002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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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城建(002208) - 董事会授权管理制度
2025-10-22 18:46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授权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 治理结构,规范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行为,充分发挥经理层谋经营、抓落实、强 管理的积极作用,提高重大事项决策效率,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 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授权管理是指董事会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将《 公司章程》赋予董事会的部分职权和重大事项决定权授予经理层行使。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出资企业"是指公司直接或间接出资且拥有实际控制 权的企业。 (五)坚持效率原则:授权权限的设置,既要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 权益,又要有利于其提高决策和经营效率,保证公司经营管理规范化、科学化、 程序化。 第五条 本制度所称经理层是指总经理以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第六条 董事会对授权采取"制度+清单"的管理模式,在保持制度相对稳定 性的同时,通过清单的动态调整,提高决策效率,更好地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管理 的实际需要。 — 4— 第四条 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的基本原则: (一)审慎授权原则:授权应当优先考虑风险防范目标的要求,积极有效控制; (二)授权范围限定原则:授权应当严格限定范围 ...
合肥城建(002208) - 风险投资管理制度
2025-10-22 18:46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风险投资管理制度 衍生品交易是指远期、期货、掉期(互换)和期权等产品或者混合上述产品 特征的金融工具。衍生品的基础资产既可以是证券、指数、利率、汇率、货币、 商品等标的,也可以是上述标的的组合。 以下情形不适用本制度: (一)以扩大主营业务生产规模或延伸产业链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二)固定收益类或者承诺保本的投资行为; (三)参与其他上市公司的配股或行使优先认购权利; (四)购买其他上市公司股份超过总股本的 10%,且拟持有 3 年以上的证券 投资; (五)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已进行的投资。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风险投 资及相关信息披露行为,防范投资风险,强化风险控制,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和公 司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风险投资是指公司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基金 投资等以及 ...
合肥城建(002208)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10-22 18:46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的 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确保资金使用安全,维护投资者合法利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上市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 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 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本制度所称"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 部分。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确保该制度的 有效实施。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应当对募集资金的专户存放、管理、使用、改变用 途、监督以及募集资金使用的申请、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 信息披露程序和责任追究等内容进行明确规定。 第四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者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 的,公司应当确保该子公司或者受控制的 ...
合肥城建(002208)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10-22 18:46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幕信 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开、公正、公平"原则, 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会秘书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责任人,当董 事会秘书不能履行职责时,由证券事务代表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证券部是内幕 信息的监督、管理、登记、披露及备案的日常工作部门。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部统一负责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证 券公司等机构及新闻媒体、股东的接待、咨询(质询)、服务工作。 第五条 证券部是公司唯一的信息披露机构。未经董事会批准同意或授权, 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传送有关涉及公司内幕 ...
合肥城建(002208) - 内部审计制度
2025-10-22 18:46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 部审计工作,明确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的责任,保证审计质量,促进经营管理,提 高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控审计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和本制度的规定,对公司及所属单位内部控制的健全、有效,会计及相关信息的 真实、合法,资产的安全、完整,经营的合规性以及经营绩效等进行的一种检查、 监督和评价活动。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 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且至少应有一名独立董事是会 计专业人士。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是内控审计部,内控审计部对董事会负 责,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在审计委员会的指导和监督下独立开展审计工作, 对公司财务管理、内控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进行内部审计监督。 第七条 内控审计部应配备专职人员从事内部审计工作,且专职人员应不少 于三人,并 ...
合肥城建(002208)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10-22 18:46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完善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改善董事会成员结构,强化对内部董事及经理层的约束和监督机 制,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权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并 制订本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任何其他职务,并与公 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 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二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 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 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三条 独立董事 ...
合肥城建(00220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10-22 18:46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进一步明确办理程序,维护公司利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 (以下简称"《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 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和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规则中关于股份变动的限制性规定。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就其所持股份变动相关事项作出承诺的,应当严格 遵守。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 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公司股份。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其所持公司股份还包括记载在其 信用账户内的公司 ...
合肥城建(002208) - 《公司章程》(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2 18:46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修订案) 二〇二五年十月 章程 | | 4 | | --- | --- | | . | œ | | | | | | |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 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章》)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经安徽省人民政府皖府股字[1998]第 39 号《安徽省股份有限公司批准证 书》批准,于 1999 年 9 月 7 日在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统一社会信用 代码:913401007139651607。 第三条 公司于 2008 年 1 月 8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08]40 号文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670 万股。公司社会 公众股于 2008 年 1 月 28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 ...
合肥城建(002208)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10-22 18:46
第二章 任职资格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 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为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指 定联系人。董事会秘书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承担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要求的义务,享有相应的工作职权,并获取相应报酬。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及公司有关人员应当支持、配合董事会秘书的工作。 董事会秘书为履行职责有权了解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情况,参加涉及信息披露 的有关会议,查阅涉及信息披露的所有文件,并要求公司有关部门和人员及时提 供相关资料和信息。 董事会秘书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受到不当妨碍和严重阻挠时,可以直接向深圳 证券交易所报告。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一)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经济、管理、证券等工作五年以上; (二)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须的 ...
合肥城建(002208)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10-22 18:46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议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议事规则。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二章 股东的权利与义务 第五条 公司股东为依法持有公司股份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股东 按其所持有股份的种类享有权利,承担义务;持有同一种类股份的股东,享有同 等权利,承担同等义务。 第六条 公司依据证券登记机构提供的凭证建立股东名册,股东名册是证明 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充分证据。 第七条 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