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为股份(002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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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为股份(002213) - 日常生产经营决策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3 19:17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对日常生产经营的管理,促使公司生产经营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下列日常经常性发生的生产经营活动的决策: 第三条 公司原材料或备品备件的采购,必须签订书面合同,并且应当遵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合同管理制度》的规定。燃 料、动力、日常办公所需的低值易耗品的购买,根据金额大小或实际情况确定是 否签订书面合同,除属于即时结清或金额较小的情形外,应签订书面合同。 第四条 公司销售产品、商品及提供与此相关的服务时必须与对方签订书面 合同,并且应当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合同管 理制度》的规定。 第五条 公司采购原材料、备品备件、燃料、动力和日常办公所需的低值易 耗品,由公司总经理或授权的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审批。 第六条 公司一般性营销策略的制定、市场开发、营销渠道的建设, ...
大为股份(002213) -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会计差错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3 19:17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会计差错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规范运作的需要,加强财务会计管理,确保公司会计信 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规范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及会计差 错更正的程序及信息披露,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 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第 7 号——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等有关规定》(下称《7 号指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全资和控股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 更、会计差错更正及其信息披露。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事项是指《企 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定义的会计政策 变更、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 第四条 公司不得利用会计政策变更和会计估计变更操纵公司业绩以及所有 者权益等财务指标。 第二章 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会计差错更正的决策程序 第五条 公司变更会计政 ...
大为股份(002213) - 预算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3 19:17
预算适用范围 - 预算管理适用于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2] 预算审批 - 董事会负责审批公司年度预算方案[6] 预算编制 - 按先业务、资本、筹资预算,后财务预算流程进行[5] - 每年10月底前下达下一年度预算编制原则和要求[11] - 12月底前完成,最迟不超过次年2月[11] 预算执行与调整 - 每月在经营分析会报告执行情况[15] - 遇特定情况调整需按原程序审批[17] 预算监督与考核 - 财务部定期分析执行情况并解决问题[17] - 审计部定期或不定期审计[19] - 执行情况作为考核依据并与奖惩挂钩[19]
大为股份(002213) - 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及核销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3 19:17
资产减值会计处理 - 对除特定金融资产外其他金融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减值处理[6] - 未发生信用减值金融工具按三阶段确认预期信用损失[7] - 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按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8] - 其他应收款等可划分组合计算预期信用损失[8] 坏账确认与回收 - 应收款项满足八项条件之一可确认为坏账损失[10] - 遵守应收账款收账政策,回收情况与销售业绩考核挂钩[9] 资产计价与减值转回 - 期末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原则计价[13] - 长期股权投资等资产期末按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价,减值多不得转回[17][20][23][25] 资产核销流程 - 期末拟核销资产相关部门提交证明材料,财务拟定申请报告[27] - 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及核销影响达标准由董事会审议批准[28] - 未达标准由总经理办公会议审批后实施[28] 其他策略 - 加强采购等管理,减少库存积压并健全仓库保管制度[15]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30]
大为股份(002213)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3 19:17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与投资者、潜在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进一 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 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各种方式的投资者关系活动,加强与 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了解的管理行为。 第三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 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则的规定。 第四条 公司以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 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 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地介绍和反映公司的实际 状况,不得出现以下情形: (一)透露或 ...
大为股份(002213) - 筹资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3 19:17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筹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发展,控制公司筹资风险,降低筹资成本,促 使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筹资,是指公司为了满足生产经营发展需要,通过发行 股票、债券以及向金融机构借款融资等形式筹集资金的活动。 第三条 筹资的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原则、合理权衡降低成本的原则、 围绕公司战略与发展主营业务的原则、适度负债防范风险的原则。 第四条 按照相关制度的规定,公司由董事会办公室在职权范围内负责办理 与发行公司股票、债券有关的主要业务活动;由财务部在职权范围内负责办理金 融机构有关的主要业务活动;子公司与金融机构有关的主要业务活动由公司财务 部负责统筹,子公司财务部门协助办理。 第五条 筹资业务的授权人和执行人、会计记录人之间应相互分离。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和财务部及子公司相关部门指定专人负责保管与 筹资活动有关的文件、合同、协议、契约等相关资料。 第七条 公司的各项筹资活动均需列入公司筹资预算进行管理。 第八条 与公司筹资行为相关的财务处理、 ...
大为股份(002213)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3 19:17
对外投资定义 - 公司对外投资指以多种方式取得权益性资产的投资行为[2] 决策程序 - 确定对外投资决策程序考虑资产总额等占比[4][5] - 决策需经项目立项等三个阶段[8] 操作流程 - 对外投资由相关部门提供方案,经讨论等办理程序[7] 处置规定 - 公司可对投资项目进行收回等处置,应履行审批程序[10][13] 信息披露 - 公司对外投资应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相关方需配合[13]
大为股份(002213) - 信息披露暂缓及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3 19:17
第一条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规范信 息披露暂缓、豁免行为,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 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结合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及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 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者要求 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 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 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 履行内部审核程序后实施。 第二章 暂缓与豁免披露信息的范围 第五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拟披露的信息 ...
大为股份(002213) - 反舞弊与举报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3 19:17
反舞弊重点 - 未经授权侵占挪用资产、财务报告虚假、高管滥用职权、机构人员串通舞弊为反舞弊重点[12] 责任分工 - 管理层负责建立健全预防舞弊内控机制及开展舞弊风险识别评估[7][11] - 各部门负责人对舞弊行为承担管理责任[7]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指导审计部开展反舞弊工作并监督[6] - 审计部负责建立举报渠道、立卷归档及调查工作[13][15] 举报流程 - 内外部人员可多种途径举报舞弊案件[18] - 非高层实名举报10个工作日核实,30个工作日查明情况,10个工作日提处理意见[14] - 牵涉董事、高管实名举报5个工作日初步调查,属实10个工作日报告[15] - 举报失实10个工作日告知举报人或请其提供线索[15] 调查处理 - 特别调查小组60个工作日查明基本情况,10个工作日提处理意见[15] - 举报涉管理缺陷失误,相关部门30个工作日提补救措施并报备[15] - 舞弊调查结束提交书面报告,涉审计部人员可向审计委员会或董事长举报[16] 后续措施 - 禁止对举报人歧视报复,违规者撤职、解除合同,涉法移送司法[19] - 发生舞弊案采取补救措施,评估改进内控报告并通报结果[22] - 证实舞弊员工按制度处理,涉罪移送司法[22]
大为股份(002213) -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3 19:17
业务范围 -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品种含远期、期货等及组合[2] 交易原则与审议 - 交易遵循合法等原则,不得投机套利[3] - 不同额度交易分别由董事会、股东会审议[5][6] - 关联交易需提交股东会审议[6] 部门职责 - 财务部负责计划制订等工作[7] - 采购及销售部门提供业务信息[7] - 内审部监督交易合规性[7]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信息披露等[5] 管理与责任 - 财务部登记、跟踪交易并报告盈亏[10] - 违规或管理不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16] 制度说明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自审议通过实施修订[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