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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马股份(0022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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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马股份: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书面审核意见
2024-06-17 20:47
发行情况 - 公司符合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1] - 发行股票方案合理可行,不损害股东利益[1] - 发行股票事项尚需经股东大会、深交所审核及中国证监会注册[6] 相关报告 - 《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利于优化资本结构[2] - 《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论证了发行合理性[2] - 《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分析了资金使用[3] 其他事项 - 制定填补发行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相关人员作出承诺[3] - 发行股票涉及的关联交易公平公正公开,定价合理[4] - 本次发行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及聘请鉴证报告[4] - 《未来三年(2023 - 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利于建立分红决策机制[6]
万马股份: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2024-06-17 20:47
募集资金 - 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164,900.00万元[5] - 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5个项目,投资总额242,554.87万元[5] 项目投资 - 青岛万马高端装备产业项目(一期)投资总额177,010.00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100,000.00万元[5] - 浙江万马专用线缆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6,000公里电线电缆建设项目投资20,373.37万元,拟投入20,000.00万元[5] - 浙江万马高分子材料集团有限公司年产4万吨高压电缆超净XLPE绝缘料项目投资10,003.00万元,拟投入10,000.00万元[5] - 浙江万马高分子材料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新材料研究院建设项目投资15,268.50万元,拟投入15,000.00万元[5]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投资19,900.00万元,拟投入19,900.00万元[5] 行业数据 - 2012 - 2023年,风力装机容量年均复合增长率19.78%[10] - 2012 - 2023年,风力发电量年均复合增长率21.69%[10] - 2013 - 2023年,光伏装机容量年均复合增长率36.79%[10] - 110 - 500KV绝缘料国内市场总空间有望2025年达50.33亿元[13] - 国产高压电缆绝缘料占市场比例仅15%左右[13] - 2017 - 2022年线缆行业代表企业合计市场占有率从7.39%升至15.44%[28] - 我国2025年高压电缆用高分子材料(110kV及以上)市场规模将达114亿元,2022 - 2025年复合年均增长率20.47%[54] - 我国新材料行业产值2015 - 2022年复合增长率达19.10%[69] 公司业绩 - 2023年度,公司华东地区营业收入占比58.00%,华北地区占比8.73%[26] - 2021 - 2023年公司华北地区营业收入分别为158,305.22万元、164,917.58万元和131,935.37万元[31] - 2021至2023年,万马高分子电缆材料营业收入年均复合增长率达13.73%[54] 公司数据 - 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资产负债率达58.66%[20] - 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拥有有效知识产权676项,其中发明专利82项,参与标准制(修)定累计97项[30] - 截至2024年3月31日,华北地区电缆行业上市公司仅有2家[31] - 公司80%的销售骨干人员服务公司长达7年以上[34] - 截至报告出具日,万马高分子高压电缆料客户合计80余家,在手订单2,000多吨,合计金额达2,000多万元[54] - 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线缆用高分子材料板块拥有有效知识产权121项,其中发明专利32项、实用新型专利86项、外观设计专利3项[73] 项目预期 - 青岛万马高端装备产业项目(一期)建成达产后,预计税后内部收益率为12.66%,投资回收期9.44年(含建设期)[38] - 浙江万马专用线缆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6,000公里电线电缆建设项目建成并达产后,预计税后内部收益率为17.59%,投资回收期7.73年(含建设期)[50] - 浙江万马高分子材料集团有限公司年产4万吨高压电缆超净XLPE绝缘料项目建成达产后,预计税后内部收益率为19.00%,投资回收期7.71年(含建设期)[65] 公司技术 - 公司是国内唯一具有220KV超高压电缆绝缘材料生产能力的公司[13] - 公司掌握超净XLPE绝缘料配方技术、后吸法工艺等关键技术,实现高压电缆(110kV)超净XLPE绝缘料等产品工业量产化[71] - 公司拥有22个实验室、6个中试车间,100多名专业研发团队[73] 未来展望 - 公司预计未来每年新增研发人员10名左右[74] - 本次发行旨在落实“南北联动”战略、扩充产能、补充权益资本等[16][17][20]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总资产和净资产规模将增长[86] - 本次发行后资产负债率将下降,抗风险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增强[86] - 长期来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提高主营业务收入与利润规模[86] 市场合作 - 公司在国内市场与500多家客户建立长期合作关系[76] 项目影响 - 青岛万马高端装备产业项目(一期)提升公司整体产能[85] - 浙江万马专用线缆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6000公里电线电缆建设项目提升专用电缆产品比例[85] - 浙江万马高分子材料集团有限公司年产4万吨高压电缆超净XLPE绝缘料项目提升高端线缆料领域竞争力[85] - 浙江万马高分子材料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新材料研究院建设项目提升电缆护套料产品技术水平[85] - 部分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优化资产负债结构,降低财务费用[85]
万马股份: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2024-06-17 20:47
公司信息 - 公司证券代码为002276,简称为万马股份[1] - 公司债券代码为149590,简称为21万马01[1] 发行决议 - 2023年7月21日股东大会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议案[2] - 原发行决议及授权有效期至2024年7月21日[3] - 2024年6月17日董事会同意延长有效期12个月至2025年7月21日[3]
万马股份: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6-17 20:47
募资调整 - 调整前募资总额不超170,000.00万元[3] - 调整后募资总额不超164,900.00万元,扣除5,100.00万元财务性投资[6] 项目投资 - 调整前青岛项目(一期)投资165,010.00万元,拟投募资100,000.00万元[4] - 调整后青岛项目(一期)投资177,010.00万元,拟投募资100,000.00万元[6] - 调整后补充流动资金拟投募资19,900.00万元[6] 决议相关 -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募资事项,原有效期至2024年7月21日[13] - 募资决议有效期延长12个月至2025年7月21日[13] 议案表决 - 《调整发行股票方案议案》1票同意,关联监事回避表决[7] - 《摊薄即期回报等议案》3票同意[12] 会议召开 -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6月17日通讯表决召开[3]
万马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查意见
2024-06-17 20:47
董事会决议 -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核部分事项[2] - 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议案并提交审议[2] - 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议案并提交审议[3]
万马股份:关于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2024-06-17 20:47
股本与募资 - 截至2023年末总股本为103,548.91万股,本次发行上限31,064.6729万股,发行后达134,613.58万股[6]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上限为164,900.00万元[6] 业绩数据 - 2023年度归母净利润为55,540.53万元,扣非净利润为42,188.61万元[7] - 假设2024年扣非前后归母净利润均同比下滑20%,归母净利润为44,432.42万元,扣非净利润为33,750.89万元[8] - 2023年基本每股收益为0.55元/股,假设2024年扣非前后归母净利润均同比下滑20%,发行前基本每股收益为0.44元/股,发行后为0.43元/股[8] - 2024年假设扣非前后归母净利润与2023年度持平,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0.27%,扣非后为7.90%[9] - 2024年假设扣非前后归母净利润均同比增长20%,归母净利润为66648.64万元,扣非净利润为50626.33万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2.20%,扣非后为9.40%[9] 项目情况 -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总投资242554.87万元,使用募集资金投入164900.00万元[11] - 青岛万马高端装备产业项目(一期)拟扩充新能源用及环保型电缆等生产能力[12] - 浙江万马专用线缆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年产16000公里电线电缆,扩充新兴领域专用电缆产能[13] - 浙江万马高分子材料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年产4万吨高压电缆超净XLPE绝缘料,提升高端线缆领域竞争力[13] 其他要点 - 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拥有有效知识产权676项,其中国家发明专利82项,参与标准制(修)定累计97项[17] - 公司荣获中国线缆行业最具竞争力企业10强等荣誉[18] - 公司在多业务领域与众多知名企业建立合作,产品远销多个国家和地区[19][20] - 公司拟加强募集资金管理,保障资金使用合法合规[21] - 公司将积极落实募投资金投资项目,争取早日实现预期效益[22] - 公司会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提高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23][24] - 公司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23 - 2025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严格执行利润分配政策[25] - 公司控股股东承诺不越权干预、不侵占公司利益,按规定履行填补回报措施[26][27]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不损害公司利益,约束职务消费等[27][28][29]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薪酬制度和股权激励行权条件与填补回报措施执行情况挂钩[29] - 公司控股股东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若违反填补回报措施承诺,愿承担补偿责任并接受监管处罚[27][29][30]
万马股份: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公告
2024-06-17 20:47
募集资金调整 - 调整前募资总额不超170,000.00万元[4] - 调整后募资总额不超164,900.00万元,扣财务性投资5,100.00万元[7] 项目投资调整 - 青岛项目(一期)调整前投资165,010.00万元,拟投100,000.00万元[5] - 青岛项目(一期)调整后投资177,010.00万元,拟投100,000.00万元[7] 流动资金调整 - 调整前补充流动资金拟投25,000.00万元[5] - 调整后补充流动资金拟投19,900.00万元[7] 审议情况 - 调整募资总额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无需股东大会审议[8]
万马股份:关于公司择期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2024-06-17 20:47
公司信息 - 证券代码为002276,简称为万马股份;债券代码为149590,简称为21万马01[1] 公司决策 -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调整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等议案[2] - 部分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2] - 董事会将择期召集股东大会审议延长发行股票相关有效期议案,时间待定[2]
万马股份: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及相关文件修订说明的公告
2024-06-17 20:47
融资事项 - 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于2023年5月22日经董事会、7月21日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3] - 2024年6月17日董事会将募资总额由不超170,000.00万元调减至不超164,900.00万元[4] - 相关报告更新发行审议程序、募资金额等内容[4][6][7][9][10] - 前述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再提交股东大会[11] - 修订后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11]
万马股份: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2024-06-17 20:47
融资计划 - 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164,900.00万元[3] - 发行对象不超过三十五名[22][25] - 发行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百分之八十[27] - 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310,646,729股,不超过发行前总股本的30%[34] - 募集资金拟用于多个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比例不超过总额的30%[34] 业绩数据 - 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55,540.53万元,扣非净利润为42,188.61万元[41] - 2023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0.82%,扣非后为8.22%[43][44] 行业数据 - 2012 - 2023年,风力装机容量由6,062万千瓦升至44,134万千瓦,年均复合增长率19.78%;风力发电量由934亿千瓦时升至8,091亿千瓦时,年均复合增长率21.69%[7] - 2013 - 2023年,光伏装机容量由1,942万千瓦升至60,949万千瓦,年均复合增长率36.79%;光伏发电量由90亿千瓦时升至5,842亿千瓦时,年均复合增长率46.14%[7] - 110 - 500KV绝缘料国内市场总空间有望于2025年达到50.33亿元[8] - 国产高压电缆绝缘料占市场的比例仅15%左右[10] 项目计划 - 公司拟推进年产16,000公里电线电缆建设项目、年产4万吨高压电缆超净XLPE绝缘料项目等[18] 风险与措施 - 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资产负债率达58.66%,资产负债水平较高[16] - 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规模增加,短期内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可能下降,原股东持股比例减少[45] - 公司拟采取加强募集资金管理、落实募投项目、完善公司治理、执行利润分配政策等措施降低摊薄风险[47][48][49][51] 相关承诺 - 控股股东海控集团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52] - 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输送利益,不损害公司利益[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