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而泰(002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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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而泰:关于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质押延期的公告
2023-11-17 17:47
证券代码:002402 证券简称:和而泰 公告编号:2023-088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质押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实际控制 人刘建伟先生的通知,获悉刘建伟先生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延期 的业务,具体事项如下: 本次股份质押延期的主要原因是刘建伟先生根据自身资金需求所做出的安 排,不涉及新增融资。且其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刘建伟先生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 名称 是否为控股 股东或第一 大股东及其 一致行动人 质押延期 股数(股) 占其所 持股份 比例 (%) 占公司 总股本 比例 (%) 是否 为限 售股 是否 为补 充质 押 质押起 始日 原质押 到期日 延期后 质押到 期日 质权人 质押 用途 刘建伟 是 16,300,000 10.9783 1.7491 高管 锁定 股 否 2022 年 11 月 18 日 2023 年 11 月 17 日 2024 年 ...
和而泰:和而泰业绩说明会、路演活动信息
2023-11-15 18:42
括不限于职业发展通道的规划、企业文化建立、员工关系维 护、薪酬福利优化、培训体系建立等。同时,公司通过中长 期的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专业管理、核心技术和业务人 才,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员工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 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 的实现。谢谢! 3、请问家用智能市场竞争情况及市占率表现同比如何 证券代码:002402 证券简称:和而泰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编号:20231115 | 投资者关系活动 | □特定对象调研 □分析师会议 | | | --- | --- | --- | | 类别 | □媒体采访 □业绩说明会 | | | | □新闻发布会 □路演活动 | | | | □现场参观 | | | | 深圳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 其他(2023 | | | 参与单位名称 | 投资者网上提问 | | | 时间 | 2023 年 月 15 日 (周三) 下午 14:00~17:00 | 11 | | 地点 | 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s://ir.p5w.net) | | | 上市公司接待人 | 董事长、总裁:刘 ...
和而泰: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11-13 18:54
证券代码:002402 证券简称:和而泰 公告编号:2023-087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现场出席和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56人,代表股份261,260,84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的28.0353%。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1月13日(星期一)下午14:3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1月13日 上午9:15-9:25和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2023年11月13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十路深圳航天科技创新研究院 大厦D座10楼和而泰一号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 ...
和而泰:北京君合(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和而泰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2023-11-13 18:54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审查了公司提供的与 本次股东大会有关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 北京君合(杭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致: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君合(杭州)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 则》)等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中国",为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不包括香港 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 规范性文件和现行有效的《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指派律师列席了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13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就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 项出具本法律意见 ...
和而泰(002402) - 关于参加2023年深圳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2023-11-07 17:52
活动基本信息 - 活动名称:2023 年深圳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 [1] - 活动举办方:由深圳证监局指导、深圳上市公司协会与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联合举办 [1] - 活动参与方: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1] - 活动方式:网络远程 [1] - 参与途径:登录“全景路演”网站(http://rs.p5w.net),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全景财经”,或下载全景路演 APP [1] - 活动时间:2023 年 11 月 15 日(周三)14:00 - 17:00 [1] 公司交流人员 - 董事长、总裁:刘建伟先生 [1] - 高级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经中心总经理:罗珊珊女士 [1] - 独立董事:孙进山先生 [1] 交流内容 - 公司业绩、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融资计划、股权激励和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1]
和而泰: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2023-11-03 18:08
证券代码:002402 证券简称:和而泰 公告编号:2023-085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7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及孙公司提供担保的 议案》,同意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深圳和而泰小家电智能科技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小家电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25,000 万元额度的连带责任保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9 日刊载在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为子 公司及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4)。 2023 年 5 月,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 "浦发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同意为全资子公司小家电公司向浦 发银行申请的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具体内容详 ...
和而泰(002402) - 和而泰调研活动信息
2023-10-30 19:22
公司经营情况 - 2023 年以来整体经营逐季向好,报告期累计营收 54.87 亿元,同比增长 24.13%;本报告期营收 18.89 亿元,同比增长 22.85% [3] - 控制器板块报告期累计营收 53.16 亿元,同比增长 23.80%;本报告期营收 18.83 亿元,同比增长 23.43% [3] - 经营性现金流环比提升 374.27%,库存与毛利率水平逐步恢复 [3] 业务板块表现 基本盘业务 - 家用电器业务板块报告期累计营收 34.62 亿元,同比增长 23.87%,市场占有率持续提升 [3] - 电动工具业务三季度交付环比二季度稍弱,但报告期累计营收同比增长,持续获大客户新项目订单,新客户开拓进展好 [4][5] 新增长动力业务 - 汽车电子业务板块报告期累计营收 3.49 亿元,同比增长 75.39%,项目放量快 [3] - 数智能源业务在电池管理系统等领域布局,但整体交付速度低于预期 [5] 公司发展策略 - 夯实深化与头部客户合作,渗透新客户份额,重视经营质量提升与风险防范 [3] - 加大研发及运营管理投入,推动全球化产业布局,引入核心人才,优化各体系 [3] 问答环节要点 利润率回升问题 - 短期内利润率受市场开拓、研发及管理投入增加影响,但长期投入将提升公司能力,未来利润率将随规模效应等逐步恢复 [4] 电动工具业务问题 - 交付节奏后续预计加速,除 TTI 外已进入多个头部客户供应体系,新客户收入占比将提高,还拓展产品品类 [4][5] 数智能源业务问题 - 交付慢因新技术方案优化及市场竞争,未来将加大研发投入,提升收入规模 [5] 汽车业务竞争问题 - 公司进入早、定位准,有客户、技术和产能布局优势,未来将优化成本效率,扩充团队,坚持研发 [5][6] 家电控制器业务增长原因 - 增长源于大客户新项目订单增加及产品品类拓宽、应用场景突破,将持续开拓市场 [6] 海外客户增长预期 - 智能控制行业中长期增长趋势不变,公司受终端客户增速下降影响有限,在现有客户中占比有提升空间,年末预计收到下一年订单预测 [7]
和而泰:关于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质押变动的公告
2023-10-27 18:52
证券代码:002402 证券简称:和而泰 公告编号:2023-084 | 股东 | 是否为控股 股东或第一 | 本次质押 | 占其所持 | 占公司总 | 是否 为限 | 是否 为补 | 质押起 | | 质押到 | | 质押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名称 | 大股东及其 | 股份数量 | 股份比例 | 股本比例 | 售股 | 充质 | 始日 | | 期日 | 质权人 | 用途 | | | | (股) | (%) | (%) | | | | | | | | | | 一致行动人 | | | | | 押 | | | | | | | 刘建伟 | 是 | 4,000,000 | 2.6941 | 0.4292 | 否 | 否 | 2023 10 月 | 年 26 | 2024 年 3 月 | 广发证 券股份 | 替换 前期 | | | | | | | | | 日 | | 日 26 | 有限公 司 | 质押 股份 | | 合计 | - | 4,000,000 | 2.6941 | 0.4292 ...
和而泰(002402) - 2023 Q3 - 季度财报
2023-10-27 00:00
营业收入及利润 - 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营业收入达到188.9亿元,同比增长22.85%[5] - 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净利润为14.1亿元,同比增长8.23%[7] - 公司营业总收入为548.72亿元,较上期增长106.65亿元[40] - 公司营业利润为36.36亿元,较上期下降40.83亿元[41] - 公司净利润为34.91亿元,较上期下降16.83亿元[41] 现金流量 - 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长38.46%[7] - 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26.37亿元,同比增长38.5%,主要由客户销售订单增加所致[30] - 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2.79亿元,同比下降73.3%,主要由子公司上年募集资金所致[31] - 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为84.86亿元,同比下降147.9%,主要由子公司上年募集资金所致[3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26亿[1]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40亿[1]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28亿[1] -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为80.26万[1]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8.49亿[1]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89.08亿[1] 资产及负债 - 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存货账面价值相较于期初减少1.87亿元,整体库存水位持续下降[7] - 公司在2023年9月30日交易性金融资产为321.85亿元,较年初下降84.7%,主要系前期购买理财产品所致[11] - 公司财务报表显示,2023年9月30日公司流动资产合计为5,708,071,804.37元,其中应收账款为2,011,282,210.24元[38] - 2023年第三季度,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总计为924.14亿元,较上期增长744.46亿元[39] 股东情况 - 公司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72,893股,前十名股东中最大持股比例为15.93%[33] - 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显示,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最多的股东为刘建伟,持股数量为37,118,750股[34] 费用情况 - 公司管理费用增长至22.02亿元,同比增长37.5%,主要由管理能力提升和股权激励费用增加所致[24] - 公司研发费用增长至31.29亿元,同比增长52.2%,主要由新项目和新技术研发投入所致[25] - 公司财务费用增长至13.66亿元,同比增长304.3%,主要由保理业务贴现成本增加所致[26] 投资收益 - 公司投资收益下降至1.57亿元,同比下降68.1%,主要由持有股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所致[27]
和而泰: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3年10月)
2023-10-26 20:21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担保 的管理,保护公司财产安全,控制财务和经营风险,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制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 第三条 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审慎对待和严格控制对外担保产 生的债务风险。 第四条 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公司派出董事、监事应参照本管理制度 的规定认真监督管理、执行。 第五条 释义: 本制度所称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他人提供的保证、抵押或质 押,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具体种类包括借款担保,银行开立信 用证、银行开具承兑汇票、保函等担保。 本制度所称单项,是指单笔担保资产金额或者为某一公司累计担保金额。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公司对外担保由公司统一管理,下属部门不得对外提供担保、相互 提供担保,也不得请外单位为其提供担保。 第九条 公司对外担保必须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应由股东大会审批的 对外担保,必须经董事会审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