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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仕达(002403) - 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内控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7 22:48
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 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内控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远 期外汇交易业务及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加强对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管理,防范国 际贸易业务中的汇率风险、保证汇率风险的可控性及强化公司内部的风险控制, 健全和完善公司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管理机制,确保公司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爱仕 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远期外汇交易是指为满足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在银行办 理的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业务、外汇掉期 业务、外汇期权业务等。 第三条 公司从事远期外汇交易业务除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外,还应遵守本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二章 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操作原则 第四条 公司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远期外汇交易,所有远期外汇交易 行为均以保护公司正常销售利润率为目标,以具体经营业 ...
爱仕达(002403) - 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7 22:48
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 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制度 第一节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及其 控股子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及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加强对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 管理,有效防范和化解风险,健全和完善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机制,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 及《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进行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公司可以进行以规避生产经营中的商品价格风险为目的的商品期货套 期保值业务,不得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交易; (二)公司进行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只能在场内市场进行,不得在场外 市场进行; (三)公司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在境内期货交易所交易的铝锭、不锈 钢期货品种,目的是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减少公司生产所需的主 要原材料因价格波动造成的损失; (四)公司进行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在期货市场建立的头寸数量及期货 ...
爱仕达(002403)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7 22:48
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升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运作水 平,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提高公司质量,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 的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可能影响其 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 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 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应当不定期召 ...
爱仕达(002403) -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2025年8月制定)
2025-08-27 22:48
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理财行为, 防范投资风险,强化风险控制,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和公司利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委托理财",是指公司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 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 对其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行为。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 第二章 委托理财的审批与决策程序 第四条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的,应当选择资信状况及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 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并与受托方签订书面合 同,明确委托理财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第五条 公司必须以公司名义设立委托理财账户,不得使用其他公司或个人 账户进行与理财业务相关的行为。 第六条 公司使用自有资 ...
爱仕达(002403)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7 22:48
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 工作,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质量,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连续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自身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聘 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内部控制等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等 行为。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 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公司不得在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向公 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也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职。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五条 公 ...
爱仕达(002403)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7 22:48
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募 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 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监管,但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 励计划募集的资金监管。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确保该制度的 有效实施。 第四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公 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公司应当确保该子公司或受控制的其他企业遵守募集 资金管理制度。 第二章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第五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 ...
爱仕达(002403)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8月制定)
2025-08-27 22:48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二)公开透明原则: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相 关信息; (三)平稳过渡原则:确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 治理结构的稳定性; 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职或辞 任、任期届满、解任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四)保护股东权益原则: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四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董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辞任应当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辞职报告中应说明辞职原因。董事辞 任 ...
爱仕达(002403)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变动管理办法(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7 22:48
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 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 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自 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所持本公司股份和衍生品种及其变动的管理。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 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 第四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公司股份及衍生品种前,应知悉《公 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规范性文件中 关于内幕交易、 ...
爱仕达(002403)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2025年8月制定)
2025-08-27 22:48
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依法规范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提供财务 资助行为,防范财务风险,完善公司治理与内控管理,确保公司经营稳健,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以及《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有偿或 者无偿对外提供资金、委托贷款等行为,但下列情况除外: (一)公司以对外提供借款、贷款等融资业务为其主营业务; (二)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且持股比例超过 50%的控股子公司, 且该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中不包含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 (三)中国证监会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条 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参照本制度的规定执行: (一)在主营业务范围外以实物资产、无形资产等方 ...
爱仕达(002403)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7 22:48
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体包括以下人员: (一)董事长; (二)内部董事:指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担任公司某一职务并负责管理有关 事务的非独立董事; (三)外部董事:指非由公司员工担任的、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职务的 董事; (四)独立董事: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公司按照相关规定 聘请的,且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五)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以 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构成与标准: (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