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欣食品(002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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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欣食品: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剩余股票期权的公告
2024-04-25 18:42
海欣食品(002702)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剩余股票期权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六 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 销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剩余股票期权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 年 2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办理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 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1 年 2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海欣食品: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4-04-25 18:42
业绩总结 - 2023年公司营业收入17.16亿元,同比增长5.82%[2] - 2023年综合毛利率19.68%,同比降2.77个百分点[2] - 2023年综合费用率17.86%,同比增0.16个百分点[2] - 2023年归母净利润227.01万元,同比降96.41%[2] 公司治理 - 2023年召开8次董事会会议[3] - 2023年召开3次股东大会[4] - 2023年审计等委员会分别召开4、1、1次会议[6] 投资者互动 - 2023年回复投资者问题52次,回复率100%[8]
海欣食品: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2024-04-25 18:42
关于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海欣食品"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和持续督 导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规章的要求,对海欣食 品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等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购买理财产品的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所购买的理财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 稳健的短期或中长期理财产品,不涉及《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的风险投资品种,即不含股票及其衍生品投资、基金投资、 期货投资、房地产投资、以上述投资为标的的证券投资产品等风险投资。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 同文件,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6、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2、现金管理的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1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公 ...
海欣食品: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25 18:42
海欣食品(002702) 证券代码:002702 证券简称:海欣食品 公告编号:2024-007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于2024年4月24日(星期三)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14日通 过短信与邮件相结合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 监事3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为味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监事对各项议案进 行了认真审议并作出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同 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3 年,公司监事会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积极维护 ...
海欣食品:关于举行2023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通知
2024-04-25 18:42
海欣食品(002702)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关于举行 2023 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 2024 年 5 月 16 日(星期 四)15:00—17:00 在价值在线平台举办 2023 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 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 登 录 " 价 值 在 线 " (www.ir-online.cn)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滕用庄先生,独立董事刘微 芳女士,财务总监郑顺辉先生,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郑铭先生。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 2023 年度网上业绩说明 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 2024 年 5 月 15 日(星期三)中午 12:00 前访问 https://eseb.cn/1dlhRSjJuEg,或微 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并提出问题。公司将在 2023 年度 网上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
海欣食品:2023年社会责任报告
2024-04-25 18:42
时间范围 - 报告期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2] 公司运营 - 2023年度召开3次股东大会[6] - 报告期内回复投资者问题52次,回复率100.00%[7] - 报告期内组织727人次参加专项培训学习[13] - 报告期内共披露164份公告文件(含中介机构报告)[17] 市场扩张 - 在浙江舟山建设鱼糜生产基地[10] 资质认证 - 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以及HACCP认证[10] - 取得食品生产等相关资质和许可[10]
海欣食品: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说明
2024-04-25 18:42
募集资金情况 -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7500万股A股,发行价5.0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3.7575亿元,净额3.6504580755亿元[1] -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1.456740314亿元[2] - 报告期内及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均为0[23] 资金使用情况 -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2.2026846674亿元,本年度使用1.9296872239亿元[2] - 2023年8月29日,公司同意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自筹投入及已支付发行费用,合计1.3280843833亿元[10] - 2023年8月29日,公司同意使用不超1.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12] - 截止2023年12月31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金额为7000万元[12] 项目投资情况 - 水产品精深加工及速冻菜肴制品项目承诺投资31,762.44万元,本报告期投入14,554.73万元,累计投入17,284.70万元,投资进度54.42%[23]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承诺投资4,742.14万元,本报告期及累计投入均为4,742.14万元,投资进度100%[23] 账户情况 - 招商银行福州仓山支行募集资金账户已于2023年11月2日销户[8] - 兴业银行福州工业路支行截止2023年12月31日余额为18220.04元[8] - 交通银行福建省分行截止2023年12月31日余额为1.4565581136亿元[8]
海欣食品: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吴飞美)
2024-04-25 18:42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吴飞美) 吴飞美,女,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 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现任闽江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硕 士生导师、公司独立董事、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规规 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的独立 董事、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着对 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在任职期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赋予的职权,审慎认真地行使公司和股东赋予的权利, 积极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关心公司生产和 ...
海欣食品: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4-04-25 18:42
独立董事评估 - 公司董事会对刘微芳、吴丹、吴飞美独立性进行评估[1] - 三位独立董事符合独立性要求[1] - 董事会出具评估专项意见时间为2024年4月24日[2]
海欣食品:关于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2024-04-25 18:42
上海锦天城(福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地址:中国福州市台江区望龙二路 1 号国际金融中心(IFC)37 层 电话:0591-87850803 传真:0591-87816904 邮编:350005 上海锦天城(福州)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锦天城(福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17F20210026-9-2024 3、公司保证已经提供了本所律师认为作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真 实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者口头证言。 4、对于本法律意见书至关重要而又无法得到独立的证据支持的事实,本所 律师依赖于有关政府主管部门、公司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发表法律 意见。 5、本法律意见书仅供本次激励计划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致: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欣食品")与上海锦 天城(福州)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签订的《证券法律业务委托协议 书》,本所接受公司的委托,指派张明锋、林钰蓥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