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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弘药业(0027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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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弘药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
2023-12-05 19:38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高 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成都康 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长、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裁、副总裁、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 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 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 负责召集和主持委员会会议;主任委员在委员内 ...
康弘药业:2023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2023-12-05 19:38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序号 | 姓名 | | --- | --- | | 1 | Avner Ingerman |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5 日 授予对象 获授股票增值权数量 (万股) 占授予股票增值权 总数的比例 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日 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 核心人员 1 人 10.00 100% 0.0109% 合计 10.00 100% 0.0109% 二、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核心人才名单 2023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一、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分配情况表 ...
康弘药业:防范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2023年12月)
2023-12-05 19:38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 求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防止大股东、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关 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行为,进一步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建立 起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防范大股 东、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大股 东、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关联方, 以及本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制度所称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持有其 50% 以上的股份,或者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当选,或者通过协议或其 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 第二章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的原则 (一) 经营性资金占用。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通过采购、 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 (二)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代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垫 付工资 ...
康弘药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3年12月)
2023-12-05 19:38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向投资 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负责建立健全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确保该 制度的有效实施。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应当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使用、变更、监 督以及募集资金使用的申请、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信息披 露程序和责任追究等内容进行明确规定。 第四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 施的,子公司或者受控制的其他企业适用本制度。 第五条 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督促公司规范 使用募集资金,自觉维护公司募集资金安全,不得参与、协助或纵容公司擅自或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第二章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第六条 公司应当审慎选择商业银行并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 "专户"),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户集中管理,专户不得存放非募 集资金或用作其它用途。 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的,应当独立设置募集资金专户。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
康弘药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
2023-12-05 19:38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 对总裁及管理人员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内部控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 以 下 简 称 "《 公 司 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成都康弘药 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 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 机构,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 控制。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同届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 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 上述第三至第四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下设审计工作组为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日常工作联络 和会议组织等工作。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 作。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审计委员 会应配合监事会的监事审计 ...
康弘药业: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3年12月)
2023-12-05 19:38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障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 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及时、公平地披露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 的信息,并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方等自然 人、单位及其相关人员,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承担信息披露义务的主 体。 第三条 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第四条 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任何知情人不得公开或者泄 ...
康弘药业: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内部制度的公告
2023-12-05 19:38
证券代码:002773 证券简称:康弘药业 公告编号:2023-090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内部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5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 公司部分内部制度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修订制度的原因 为规范运作,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和要求,并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对公司部分内部制度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1 / 3 上述本次修订的制度中,第 1-7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的各项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2 / 3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 ...
康弘药业: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05 19:38
证券代码:002773 证券简称:康弘药业 公告编号:2023-087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 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5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 于 2023 年 11 月 30 日以书面、传真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向所有董事发 出。本次董事会应到董事 9 名,实到董事 9 名(其中:董事王霖、张志 荣;独立董事周德敏、邓宏光、许楠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由董事 长柯尊洪先生主持。公司监事、董事会秘书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了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书面记名投票及通讯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1、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 ...
康弘药业:监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
2023-12-05 19:38
第三条 本规则对公司全体监事、监事会指定的工作人员、列席监事会 会议的其他有关人员都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 监事会一般规定 第四条 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监事 2 人,职工代表 监事 1 人。监事会设主席 1 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工会或者其他形 式民主选举产生。 第五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监事会议事规则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障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 事会依法独立行使监督权,确保监事会能够高效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完善公司 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向股东大会负责,在《公司法》《公 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权范围内独立行使监督权,保障股东权益、公司利 益和职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一) 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 ...
康弘药业:北京市通商(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2023-12-05 19:38
北京市通商(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的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 一、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 6 | | --- | --- | | 二、本激励计划内容的合法合规性 | 7 | | 三、本激励计划所履行的法定程序 | 8 | | 四、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确定及其合规性 | 10 | | 五、本激励计划的信息披露 | 11 | | 六、公司是否为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 11 | | 七、本激励计划对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影响 | 12 | | 八、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情况 | 12 | | 九、结论性意见 | 13 | 释 义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除非文中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 本所 | 指 | 北京市通商(深圳)律师事务所 | | --- | --- | --- | | 康弘药业、公司、上 | 指 |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市公司 | | | | 本激励计划 | 指 |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 2023 | | 《激励计划(草案)》 | 指 |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