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佐力药业: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2024-10-27 15:42
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 法》《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制定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程序合法、有效,公司审议本持股计划 相关议案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4、公司本员工持股计划拟定的持有人均符合《指导意见》及其他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条件,符合本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持有人的确定标准,其作为 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亦不存在公司以摊派、强行分配 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5、公司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员工、股东的利益共享机 制,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职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 创造性,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施行本员工持股计划。 二、对公司 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相关事项的意见 关于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 ...
佐力药业: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2024-10-27 15:42
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佐力药业")为了能够更 好地吸引、激励和保留优秀人才,建立、健全公司的长效激励机制,促进公司长远 的稳定增长和行业竞争力的提升,同时将员工的个人成才与企业的发展相结合,充 分激发公司各类人才的积极性,并为其提供发展和施展才华的空间,有效地将股东 利益、核心团队的个人利益与公司的长期利益结合在一起,公司制订了《浙江佐力 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或 "本激励计划")。 为保证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 考核目的 制定本办法的目的是加强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执行的计划性,量化公司股权激 励计划设定的具体目标,促进激励对象考核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确保 实现本激励计划的各项业绩指标; ...
佐力药业: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公告
2024-10-27 15:42
证券代码:300181 证券简称:佐力药业 公告编号:2024-070 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回购股份方案的审批及实施情况 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26 日召开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 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 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份,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 于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 不超过人民币 20 元/股(含),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 股份方案之日起 6 个月内。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 20 元/股的条件下,预计回购 股份数量约为 1,000 万股至 1,500 万股,约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比例为 1.43% 至 2.14%,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或回购实施完成时实际回购的股 份数量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
佐力药业: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2024-10-27 15:42
激励计划股份相关 - 拟授予限制性股票不超过6,605,000股,约占公告日公司总股本701,387,335股的0.94%[8][34] -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5,855,000股,占拟授予总量的88.64%,约占公告日总股本的0.83%[8][34] - 预留750,000股,占拟授予总量的11.36%,约占公告日总股本的0.11%[8][34] - 董事、总经理汪涛和董事、常务副总经理冯国富各获授50.00万股,各占授予总数的7.57%,占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07%[35] - 副总经理马爱华等5人各获授7.50万股,各占授予总数的1.14%,占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01%[35][36] - 核心业务及其他骨干员工获授448.00万股,占授予总数的67.83%,占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64%[36] 激励计划价格与有效期 - 限制性股票(含预留部分)授予价格为8.07元/股[8][47][50] - 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60个月[10][39] 激励计划时间安排 -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起60日内公司将对激励对象首次授予并完成公告等程序,未完成则终止计划[12][40][81] - 公司应在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9个月内明确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超期则预留权益失效[12][40][81] 业绩考核目标 - 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2025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30%,2026年不低于66%,2027年不低于110%[55] 市场数据 - 2023年CDE受理中药注册申请1163件,中药新药临床申报(IND)达75件,创新中药IND同比增加38.46%,改良型中药IND同比增加23.53%[57][58] - 2023年中药NDA受理26件,古代经典名方中药复方制剂NDA同比增加275%[58] 产品市场份额 - 乌灵胶囊2022年、2023年在城市公立医院、县级公立医院中成药用药市场神经系统疾病用药市场份额排名均位列第一[59] - 百令片2022年、2023年在城市公立医院、县级公立医院中成药用药市场泌尿系统疾病用药市场份额排名均位列前十[59] 产品荣誉与转化 - 2024年2月,公司核心产品乌灵胶囊评为首批“浙产中药”产业品牌,荣获“西普金奖”[59] - 2024年4月1日灵莲花颗粒由处方药转换为非处方药[63] - 2023年12月29日公司百令胶囊成为国内首个获批的同名同方药[64] 产品规划 - 公司计划将乌灵胶囊打造成20亿规模的大品种[61] - 公司力争将灵泽片打造成10亿的大品种[63] - 公司未来有望将百令系列打造为10亿元规模的品种[63] 产品相关情况 - 灵泽片已获得12个临床指南、专家共识及教材专著的推荐[63] - 佐力百草中药生产的中药饮片品规已超过1000个[64] - 佐力百草中药在全国多地拥有100多个合作的中药材种植基地[64] - 截至2024年10月底公司中药配方颗粒完成国标备案245个,省标备案156个[64] 公司荣誉 - 2024年6月公司入选“浙江省生物医药产业领军型企业名单”[60] 激励计划其他要点 - 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总人数为112人[9][29] - 激励计划遵循股东、公司和员工利益一致等原则[21][22] - 股东大会负责审议批准激励计划的实施等,可授权董事会办理部分事宜[25] - 董事会是激励计划的执行管理机构,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订和修订计划[25] - 监事会是激励计划的监督机构,审核激励对象名单等[25] - 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分三次归属,比例分别为40%、30%、30%[42] - 公司董事和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44] -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前不得转让、担保或偿债[43] - 激励计划禁售规定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44] -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54] - 部门绩效考核合格归属比例为100%,不合格为0%[56] - 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综合评定为合格及以上归属比例为100%,不合格为0%[56] -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的部分,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57] - 公司选择Black - Scholes模型计算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公允价值,对首次授予的585.5万股进行预测算,基准日为2024年10月25日[74] - 测算参数中标的股价为16.15元/股,有效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36个月,历史波动率分别为38.33%、29.60%、28.57%,无风险利率分别为1.50%、2.10%、2.75%[74] - 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需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单独统计并披露除公司董事等特定人员外其他股东投票情况[79] - 公司应在召开股东大会前,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79] - 公司应在股东大会审议本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监事会对激励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79] - 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并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73] - 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限制性股票费用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影响[75][76] - 当出现特定情况时,由公司董事会审议调整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授予价格的议案,公司应聘请律师出具专业意见[70] - 公司董事会需在限制性股票归属前审议激励对象归属条件,监事会发表意见,律所出具法律意见[82] - 公司办理归属事宜前需向证券交易所申请,经确认后由登记结算机构办理[82] - 股东大会审议前变更激励计划需董事会通过,审议后变更由股东大会决定且有禁止情形[84] - 股东大会审议前终止激励计划需董事会通过,审议后终止由股东大会决定[85] - 公司有权对未达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87] - 公司代扣代缴激励对象参与计划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及其他税费[87] - 激励对象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等[90] - 公司出现特定情形本激励计划终止实施,对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92] - 公司控制权变更等特定情形,董事会5个交易日内决定是否终止计划[92] - 公司因信息披露问题导致不符合授予或归属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已归属的应返还权益[93] - 激励对象因职务变更不具备资格,已获授未归属限制性股票作废,需返还已归属收益[95] - 激励对象合同到期不续约或主动辞职,已获授未归属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95] - 激励对象因公司裁员被动离职且无过失,已获授未归属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95] - 激励对象正常退休且遵守规定,获授限制性股票继续有效,可免个人绩效考核条件[95] - 激励对象退休拒绝续聘,已获授未归属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96] - 激励对象因工受伤丧失劳动能力离职,已获授未归属限制性股票处理方式由薪酬委员会决定[96] - 激励对象非因工受伤丧失劳动能力离职,已获授未归属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96] - 激励对象因执行职务身故,已获授未归属限制性股票处理方式由薪酬委员会决定[97] - 激励对象因其他原因身故,已获授未归属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公司有权要求继承人支付已归属股票个税[97] - 公司与激励对象争议协商不成,可向湖州仲裁委员会仲裁[98] 公司战略 - 公司未来坚持“一体两翼”战略目标,深耕主业,聚焦营销和研发[19]
佐力药业: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2024-10-27 15:42
证券简称:佐力药业 证券代码:300181 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 (草案) 二〇二四年十月 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保证本员工持股计划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 任。 1 风险提示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本员工持股计 划能否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存在不确定性。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能否达到计划规模、目标存在不确定性。本员工持股计 划设立后将由公司自行管理。 三、有关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具体资金来源、实施方案等属初步结果,能否完 成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四、公司后续将根据规定披露相关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 意投资风险。 2 特别提示 1、《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系公司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 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浙江佐力药业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制定。 2、本员工持 ...
佐力药业: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2024-10-27 15:42
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证券简称:佐力药业 证券代码:300181 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摘要 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十月 1 / 35 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声 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保证本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所有激励对象承诺,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权益归属安排的,激励对象应当自相关信 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本激励计划 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2 / 35 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特别提示 一、《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由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佐力药 业"、"公司"或"本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
佐力药业:创业板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自查表
2024-10-27 15:42
股权激励计划 - 有效期内股权激励计划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公司股本总额20%[1] - 单一激励对象累计获授股票未超公司股本总额1%[1] - 激励对象预留权益比例未超本次计划拟授予权益数量20%[2] - 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从授权日起计算未超10年[2] - 绩效考核指标含公司业绩和个人绩效指标[3] - 限制性股票(二类)授予日与首次归属日间隔不少于1年[3] - 每个归属期时限不少于12个月[3] - 各期归属比例未超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总额50%[3] - 股票期权每期可行权比例不适用不超激励对象获授总额50%规定[35] 合规情况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被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1]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未被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1] - 监事会认为股权激励计划利于公司发展且无损股东利益[36] - 律师事务所审核股权激励计划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37] - 公司未为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37] - 股权激励计划无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和违法情形[37] 表决回避 - 拟作为激励对象的董事或关联董事按规定回避[37] - 董事会表决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39] - 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时关联股东拟回避表决[40] 其他 - 公司不存在金融创新事项[41] - 公司董事会保证填写情况真实准确完整合法[41]
佐力药业: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法律意见书
2024-10-27 15:42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00年1月28日设立,由4家法人和自然人陈宛如女士共同出资[11] - 2011年2月22日在深交所上市,证券简称为“佐力药业”,证券代码为“300181”[11] - 公司注册资本为70138.7335万元人民币[12] 激励计划相关 - 2024年10月25日,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15][17][18] - 实行激励计划需在股东大会前公示激励对象,公示期不少于10天[19] - 需在股东大会审议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监事会对激励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19] -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激励计划相关议案须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20] - 本次激励对象为公告时在公司任职的特定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等[22] - 预留部分激励对象在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9个月内确定[22] - 激励对象资金来源为自筹,公司不为其提供财务资助[28] - 激励计划设置公司、部门和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30] - 激励计划拟订、审议、公示等程序符合规定[35] - 激励计划待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方可实施[35]
佐力药业: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2024-10-27 15:42
证券简称:佐力药业 证券代码:300181 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 (草案) 二〇二四年十月 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保证本员工持股计划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 任。 1 风险提示 2、本员工持股计划遵循依法合规、自主决定、自愿参加的原则,不存在摊 派、强行分配等强制员工参加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3、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为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核心营销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等其他员工(以下简称"其他核心员工")。 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总人数不超过 115 人(不含预留授予人员),其中参 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共计 10 人、 其他核心员工不超过 105 人,具体参加人数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所有参 加对象必须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有效期内与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司具有聘用或 劳动关系。 4、本员工持股计划拟筹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 5,427.08 万元,以"份"作为 单位,每份份额为 1 元,其中预留 605.25 万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份数上 ...
佐力药业: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之法律意见书
2024-10-27 15:42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00年1月28日设立,由4家法人和自然人陈宛如女士共同出资[14] - 2011年2月22日在深交所上市,证券简称为“佐力药业”,证券代码为“300181”[14] - 公司注册资本为70138.7335万元人民币[15] - 公司营业期限为2000 - 01 - 28至9999 - 12 - 31[15] 员工持股计划 - 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为60个月,分三期解锁,解锁比例分别为40%、30%、30%[20] - 全部有效计划持股总数累计不超公司股本总额10%,单个参与人获股累计不超1%[21] - 2024年10月25日,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24][25] - 尚需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等事项[27] - 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内已回购的股份[20] - 采用自行管理模式,设立管理委员会负责日常管理[21] - 放弃股东表决权,仅保留其他股东权利[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