佐力药业(300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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佐力药业(300181):业绩高速增长,“一路向C”加快渠道布局
中邮证券· 2025-08-20 16:42
投资评级 - 股票投资评级为"买入",维持评级 [1][8][10] 核心观点 - 佐力药业2025H1业绩高速增长,营业收入15.99亿元(+11.99%),归母净利润3.74亿元(+26.16%),扣非净利润3.72亿元(+27.24%),经营现金流净额2.9亿元(+34.47%)[3] - 盈利能力持续提升,2025H1毛利率63.01%(+0.39pct),归母净利率23.35%(+2.62pct),扣非净利率23.24%(+2.79pct)[4] - 业务稳中有进,医药制造营收12.54亿元(+10.28%),医药流通营收3.41亿元(+19.32%),百令系列营收1.13亿元(+38.51%),中药配方颗粒营收0.74亿元(+56.60%)[5] 公司基本情况 - 最新收盘价20.28元,总市值142亿元,流通市值122亿元,52周最高价20.53元,最低价11.58元 [2] - 资产负债率29.4%,市盈率27.78倍,第一大股东为俞有强 [2] 财务数据 - 2025H1销售费用率31.23%(-2.95pct),管理费用率3.03%(-0.71pct),研发费用率1.58%(-1.16pct),财务费用率0.22%(+0.62pct)[4] - 预计2025-2027年营收分别为31.25亿元、37.61亿元、44.42亿元,归母净利润分别为6.61亿元、8.51亿元、10.50亿元 [10] - 2025-2027年EPS分别为0.94元、1.21元、1.50元,对应PE分别为21.5倍、16.7倍、13.6倍 [10][12] 战略布局 - 围绕"一体两翼"战略,深化乌灵胶囊心身同治理念,加速渗透县域与基层市场,探索脑效能健康管理第三增长曲线 [6] - 深化"一路向C"战略,推出108粒包装乌灵胶囊,与头部连锁合作打造慢病管理新模式,拓展B2C、O2O及电商平台 [6] - 2025H1以自有资金2000万元增资入股凌意生物,取得3.15%股权及帕金森症管线LY-N001在中国大陆地区的经销权 [9] 行业表现 - 佐力药业在医药生物行业中表现突出,2025年8月相对基准指数涨幅显著 [8]
开源证券给予佐力药业买入评级,2025H1利润快速增长,战略性拓展布局大健康
每日经济新闻· 2025-08-20 11:44
财务表现 - 乌灵及百令系列产品营收实现稳健增长 [2] - 多数产品毛利率呈现稳中有进的态势 [2] 产品与创新 - 公司在优势领域持续深耕创新 [2] - 科技赋能成为公司成长的重要驱动力 [2]
佐力药业(300181):公司信息更新报告:2025H1利润快速增长,战略性拓展布局大健康
开源证券· 2025-08-20 10:35
投资评级 - 维持"买入"评级 目标股价对应2025-2027年PE为21 3/16 8/13 3倍 [4] 核心财务表现 - 2025H1营收15 99亿元(同比+11 99%) 归母净利润3 74亿元(+26 16%) 扣非净利润3 72亿元(+27 24%) [4] - 2025Q2单季营收7 75亿元(+2 60%) 归母净利润1 92亿元(+25 20%) [4] - 毛利率提升至63 01%(+0 39pct) 净利率达23 71%(+2 71pct) 销售费用率下降2 95pct至31 23% [4] - 2025-2027年盈利预测:归母净利润6 67/8 45/10 67亿元 EPS 0 95/1 20/1 52元/股 [4] 产品线分析 - 乌灵系列营收8 97亿元(+7 23%) 毛利率86 66%(-0 11pct) [5] - 百令系列营收1 13亿元(+38 51%) 毛利率提升2 58pct至63 95% [5] - 中药配方颗粒营收0 74亿元(+56 60%) 毛利率62 56%(+2 99pct) [5] - 其他业务营收1 62亿元(+134 48%) [5] 研发与战略布局 - 乌灵胶囊改良型新药完成AD动物药效学研究 灵泽片推进临床扩大应用 灵香片开展Ⅱ期临床试验 [6] - 与浙江大学共建智赋食药联合研发中心 开发AI驱动的食药同源大模型 赋能乌灵菌发酵液深度研发 [6] 市场表现 - 当前股价20 28元 总市值142 24亿元 近3个月换手率215 48% [1] - 2025年股价区间11 53-21 07元 相对沪深300指数超额收益显著 [1][3] 财务预测 - 预计2025年营收32 46亿元(+25 9%) 2027年达44 72亿元(CAGR 17 3%) [7] - 2025年ROE提升至22 4% 2027年净利率预计达23 8% [7][9] - 经营性现金流2025E为9 29亿元 2027E增至13 01亿元 [9]
佐力药业: 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之星· 2025-08-20 00:34
核心财务表现 - 2025年上半年营业收入达到15.99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1.99% [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96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6.16% [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89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34.47% [1] - 基本每股收益0.4221元/股,稀释每股收益0.4221元/股,均增长26.15% [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15亿元人民币 [1] 资产与股东权益 - 总资产45.99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度末增长15.22% [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30.38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度末增长9.73% [2]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2.85% [2] 股权结构 - 控股股东俞有强持股比例18.52%,持有1.30亿股,其中质押6448.14万股,质押比例49.66% [2][4] - 前十大股东包括自然人股东王可方(2.91%)、张增荣(2.26%)、彭涛(1.92%)以及机构投资者全国社保基金四零三组合(1.58%) [2][3] - 股东中包含多只公募基金产品,如中欧基金旗下产品持股1.37%和1.34% [3] 重要事项进展 - 公司与浙江大学签署联合研发中心共建协议及技术开发合同,计划投入2000万元人民币 [4][5]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智能化中药生产基地建设与升级项目"和"数字化运营决策系统升级项目"已延期 [4] -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披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进展公告 [4]
佐力药业: 2025年半年度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8-20 00:34
公司财务表现 - 2025年上半年营业收入15.99亿元,同比增长11.99% [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74亿元,同比增长26.16% [4] - 扣除股份支付影响后净利润3.87亿元,同比增长30.10% [4][17] - 基本每股收益0.5325元/股,同比增长26.15% [4]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2.85%,同比提升2.37个百分点 [4] - 总资产45.99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5.22% [4] 产品线业绩 - 乌灵系列产品收入8.97亿元,同比增长7.23%,毛利率86.66% [26] - 百令系列产品收入1.13亿元,同比增长38.51%,毛利率63.95% [26] - 中药配方颗粒收入0.74亿元,同比增长56.60%,毛利率62.56% [26] - 中药饮片系列收入3.49亿元,同比下降10.10%,毛利率28.25% [26] 研发进展 - 乌灵胶囊改良型新药AD动物药效学研究已完成 [18] - 灵香片正在开展Ⅱ期临床试验 [18] - 聚卡波非钙片IBS-D注册临床研究稳健推进 [19] - 聚卡波非钙颗粒已提交药品注册上市申请 [19] - 完成中药配方颗粒国标和省标备案460余个 [14][19] 行业环境 - 2025年1-6月医药制造业营业收入12,275.2亿元,同比下降1.2% [6] - 医药制造业利润总额1,766.9亿元,同比下降2.8% [6] - 2025年上半年已有14款中药新药获批上市 [7] - 10个首家中药二级保护品种获得批准,6个品种延长保护期 [7] 市场地位 - 乌灵胶囊在2024年城市公立医院神经系统疾病用药市场份额15.31%,排名第一 [9] - 乌灵胶囊在县级公立医院市场份额10.01%,排名第一 [9] - 灵泽片在中成药前列腺疾病用药销售金额排名位列第二 [9] - 公司荣获"2025中国中药研发实力前50强"第27位 [9] 战略举措 - 与百度健康达成战略合作,探索数字化营销、患者教育等创新模式 [17] - 以自有资金2000万元增资入股凌意生物,持股3.1496% [22] - 与浙江大学共建智赋食药联合研发中心,开发AI食药同源大模型 [19] - 搭建中药饮片溯源系统,已有100多个品种实现赋码溯源 [14] 产品销售分布 - 华东地区收入9.49亿元,同比增长17.03%,占比59.33% [26] - 华北地区收入2.03亿元,同比下降8.33% [26] - 华西地区收入1.17亿元,同比增长22.07% [26] - 华南地区收入1.88亿元,同比增长11.39% [26] - 华中地区收入1.43亿元,同比增长8.46% [26]
佐力药业: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8月)
证券之星· 2025-08-20 00:34
信息披露基本原则 - 信息披露需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 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 - 信息应同时向所有投资者披露 不得提前泄露 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不得公开或利用进行内幕交易 [2][3] - 披露信息需在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证监会条件的媒体发布 并置备于公司住所供公众查阅 [3] - 不得以新闻发布或答记者问形式替代报告公告义务 非交易时段发布重大信息需在下一交易时段前披露公告 [3] - 未公开重大信息需将知情者控制在最小范围 出现泄露或市场传闻需及时采取措施并公告 [4] 信息披露内容要求 - 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和季度报告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需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6] - 年度报告需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 半年度报告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 季度报告在前三个月前九个月结束后的一个月内披露 [7] - 公司需充分披露可能对核心竞争力经营活动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风险因素 并结合行业特点披露反映行业竞争力的信息 [7] - 定期报告内容需经董事会审议 财务信息需经审计委员会审核后提交董事会 董事无法保证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时需投反对票或弃权票 [7][8] - 预计年度经营业绩出现净利润为负扭亏为盈净利润同比变化50%以上扣非净利润孰低为负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净资产为负等情形时 需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进行预告 [8] 临时报告与重大事件 - 临时报告包括可能对证券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需立即披露说明事件起因目前状态和可能影响 [9] - 重大事件包括大额赔偿责任大额资产减值准备股东权益为负主要债务人破产新公布法律法规影响股权激励股份回购资产重组5%以上股份质押冻结司法拍卖主要资产被查封账户冻结经营业绩大幅变动业务停顿额外收益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会计政策变更信息差错被责令改正涉嫌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或处罚等 [9][10] - 公司需在董事会形成决议有关各方签署意向书或协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知悉重大事件发生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若事件难以保密已泄露或出现异常交易需及时披露现状和风险因素 [11] - 控股子公司或参股公司发生重大事件可能影响证券价格的 公司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2] - 证券交易出现异常波动或被认定为异常交易时 公司需及时了解影响因素并披露 [13]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建立并保证有效实施 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管理工作 [14][15] - 制度适用于董事会秘书和董事会办公室董事和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总部各部门及控股子公司负责人控股股东和持股5%以上大股东及其他负有信息披露职责的人员和机构 [15] - 审计委员会负责监督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实施情况 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并督促董事会改正重大缺陷 [16] - 董事和董事会需持续关注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和重大事件及其影响 主动调查获取决策所需资料 [17]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信息披露事务 汇集应予披露的信息并报告董事会 有权参加股东会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 了解公司财务和经营情况 查阅所有文件 [17] - 总部各部门及分公司负责人是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 需指定专人作为联络人向董事会秘书报告信息 确保重大信息及时通报 [18] - 信息披露义务人需向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提供所有执业资料 并确保真实准确完整 [18] 信息披露程序 - 定期报告编制审议披露程序包括高级管理人员组织编制草案财务信息经审计委员会审核后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秘书送达董事审阅董事长召集董事会会议审议董事会秘书组织披露工作 [20] - 临时报告草拟审核通报和发布流程包括信息披露义务人立即报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立即向董事长报告并督促董事会秘书组织披露提供资料给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组织编制文件并进行合规性审查后披露 [20] - 重大信息的报告审核披露流程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第一时间报告董事长并通知董事会秘书各部门和下属公司负责人第一时间向董事会秘书报告相关重大信息对外签署涉及重大信息的文件前需知会董事会秘书确认 [21] - 向证券监管部门报送的报告由董事会指定部门草拟 董事会秘书审核后报送 并通报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2] - 未公开信息内部传递审核披露流程包括主管职能部门组织汇报材料通报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呈报董事长董事长向董事会报告并督促披露董事会秘书草拟临时公告经董事长批准后披露 [22][23] 保密措施与档案管理 - 信息披露义务人和信息知情人负有保密义务 不得擅自对外泄漏未披露信息 [23] - 通过业绩说明会分析师会议路演接受调研等形式沟通时 不得提供内幕信息 [23] - 信息披露相关文件和资料需建立档案管理 由证券事务代表负责 [23]
佐力药业: 外部信息使用人登记制度(2025年8月)
证券之星· 2025-08-20 00:34
公司治理制度框架 - 公司制定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以规范内幕信息管理 依据包括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 [1] - 制度适用范围涵盖公司各部门 子公司及所有可接触未公开重大信息的人员 包括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1] 内幕信息定义与范围 - 内幕信息指涉及公司经营财务或对公司股票及衍生品价格有重大影响的未公开信息 包括定期报告 临时公告 财务快报 业绩预告和重大事项筹划 [1] - 未公开指公司尚未在符合证监会规定的信息披露刊物或网站发布信息 [1] 外部信息使用人界定 - 外部信息使用人指根据法律法规有权要求公司报送信息的特定单位人员 包括各级政府主管部门等因工作需要知悉信息的单位及人员 [1] - 公司仅向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依据的外部信息使用人报送内幕信息 否则有权拒绝 [1] 信息保密义务 - 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涉密人员在定期报告 临时报告编制和重大事项筹划期间负有保密义务 不得通过业绩说明会 分析师会议 路演 调研或采访等形式提前泄露信息 [2] - 外部信息使用人不得泄露 传播内幕信息或利用其谋利 并需将知情范围控制到最小 [2][3] 信息报送流程 - 公司对外报送信息需经经办人员提出 由部门负责人 财务负责人 财务总监审核 并经董事会秘书核准后方可执行 [2] - 向外部信息使用人报送业绩相关信息的时间不得早于公司业绩公告披露时间 且披露内容不得少于提供信息 [2] 登记与报备机制 - 公司对外报送未公开信息时需将接收方相关人员作为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报备 并书面告知其保密义务与责任 具体执行依循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 违规责任追究 - 外部信息使用人泄露内幕信息或利用其谋利导致公司或他人损失时 公司可追究赔偿责任 并依法收回股票交易收益 涉嫌犯罪则移送司法机关 [3] - 外部信息使用人因保密不当导致信息泄露应立即通知公司 公司需第一时间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公告 [3] 制度实施与修订 - 制度未尽事宜按证监会 深交所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执行 [3]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 [3]
佐力药业: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8月)
证券之星· 2025-08-20 00:34
核心观点 - 公司建立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以规范信息管理流程 确保及时准确完整披露信息 维护投资者权益 [1] 制度适用范围 - 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全资子公司 控股子公司 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子公司 主要股东及相关知情人员 [3][6] - 报告义务人包括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 各部门及子公司负责人 持股5%以上股东等六类主体 [2] 重大信息范围 - 涵盖重要会议 重大交易 关联交易 诉讼仲裁 药品研发生产销售 重大风险 重大变更等八大类事项 [4][5][6][7][8] - 重大交易需报告的标准包括:资产总额占最近审计总资产10%以上 营业收入绝对值超1000万元且占比10%以上等 [5] - 药品研发关键节点需报告 包括临床试验各阶段进展 新药证书获取 生产许可批件 一致性评价结果等 [6][7] - 重大风险包括重大亏损 解散风险 核心技术人员变动 核心技术被替代等情形 [8] 报告程序与时限 - 报告义务人需在知悉重大信息时立即以书面 电话 邮件等方式向董事长报告并知会董事会秘书 [9][11] - 需在三个时点当日报告:拟提交董事会审议时 各方拟协商时 知道或应当知道事项发生时 [11] - 重大事项进展需持续报告 包括协议签署变更 批准结果 逾期付款 交付延迟等情形 [11] 信息管理要求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信息管理及披露 董事会秘书需定期对报告义务人进行培训 [3] - 对外签署涉及重大信息的文件前需知会董事会秘书 宣传计划需提前5个工作日征询意见 [13] - 向政府部门报送含未披露重大信息的材料前需事先通知董事会秘书协调披露工作 [13] 责任与监督 - 各部门及子公司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需指定信息报告联络人负责信息收集整理 [14] - 未及时报告导致信息披露违规的 相关责任人将承担批评 罚款 解职等处分 [14]
佐力药业: 防范大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2025年8月)
证券之星· 2025-08-20 00:34
核心观点 - 公司建立防范大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的长效管理机制 明确禁止资金占用行为并规定具体管控措施 [1][2][3] 制度适用范围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纳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与大股东及关联方的资金往来管理 [1] - 大股东及关联方定义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实际控制人指能支配公司行为的自然人法人或组织 [1][2] 资金占用禁止性规定 - 明确禁止大股东及关联方以任何方式侵占公司利益 经营性往来中不得占用资金 [2] - 具体禁止六类资金提供行为:垫支费用 有偿无偿拆借 委托投资 无真实交易背景商业汇票 代偿债务等 [2] - 关联交易需严格按《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执行 关联担保无论金额大小必须经股东大会审议 [3] 日常监控机制 - 财务部审计部分别定期检查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情况 [3] - 按月编制资金占用及关联交易情况汇总表 防止期间占用期末归还现象 [4] - 年度审计时注册会计师需对资金占用出具专项说明并公告 [4] 资金结算管理 - 关联交易支付需审查决策程序合规性 以协议合同为支付依据 [4] - 通过关联交易往来科目核算 财务部门需及时结清余额 [4] - 支付事宜需严格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和财务纪律 [4] 职责分工 - 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对资金安全负有法定义务 [1][4] - 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 组建由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组成的日常监督工作组 [5] - 股东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按权限审批关联交易 [5] 风险应对措施 - 发生侵占时董事会需要求停止侵害并赔偿损失 必要时向监管部门报备或提起诉讼 [5] - 可申请对大股东所持股份司法冻结 通过红利抵债以股抵债以资抵债等方式清偿 [6] - 董事会怠于履职时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或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6] 审计与监督 - 年度终了需聘请符合《证券法》的会计师事务所对资金占用问题进行专项审计 [6] - 独立董事对审计结果有异议时可提请董事会另行聘请审计机构复核 [6] - 实施以股抵债需制定清欠方案 防止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 [7] 责任追究 - 对协助资金占用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给予处分或启动罢免程序 [8] - 造成损失时董事会应及时采取诉讼财产保全等措施追究责任 [8] - 违反制度造成投资者损失需追究相关责任人法律责任 [8] 制度实施 - 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制度 自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8] - 未尽事宜按证监会深交所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执行 [8]
佐力药业: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5年8月)
证券之星· 2025-08-20 00:34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核心框架 - 为规范公司治理结构并保护中小股东权益 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1]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需由全体独立董事参加 主要从合法合规性 风险及对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影响等角度进行独立研讨并形成意见 [1] 会议召开机制 - 会议采取不定期方式召开 需提前三日书面通知全体独立董事 紧急情况下可通过电话等口头方式通知且不受提前通知时限约束 [2] - 会议可采用现场 通讯或两者相结合方式召开 [2] - 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名独立董事召集主持 若召集人不履职则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可自行召集并推举代表主持 [2] 需经会议审议事项 - 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必须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讨论且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方可提交董事会审议 [2] - 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需经会议审议通过 [2] - 公司被收购时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决策及采取措施需经会议审议通过 [2] - 法律 行政法规 中国证监会规定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也需经此程序 [2] 独立董事特别职权 - 独立董事可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 咨询或核查 [2] - 独立董事可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2] - 独立董事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2] - 独立董事可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2] - 独立董事可对可能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2] - 行使前三条职权时需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且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 [3] 会议意见与记录要求 - 独立董事需在专门会议中发表明确意见类型包括同意 反对或弃权 反对或弃权需说明具体理由及依据 合法合规性 风险和对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影响 [3] - 会议记录需包含所讨论事项基本情况 发表意见的依据 合法合规性 对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影响及风险 结论性意见等内容 [4] - 独立董事需对会议记录签字确认 相关工作记录及资料需保存十年 [4] 公司支持与保障机制 - 公司需为会议召开提供必要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 指定董事会办公室 董事会秘书等协助会议召开 并承担相关费用 [4] - 公司需保障独立董事与其他董事同等知情权 定期通报运营情况 提供资料 组织实地考察 并在董事会审议重大复杂事项前听取独立董事意见 [4] - 董事会秘书需确保独立董事信息畅通 并获得足够资源和必要专业意见 [4] 信息披露与保密义务 - 出席会议独立董事均需对所议事项保密 但涉及应披露信息时公司需及时披露 若公司不予披露则独立董事可直接申请披露或向监管机构报告 [5] - 独立董事行使职权情况公司需及时披露 若职权不能正常行使则需披露具体情况和理由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