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德方纳米(300769)
icon
搜索文档
德方纳米(300769) -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德方纳米-容诚专字[2025]518Z0223号
2025-04-29 01:13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 往来情况专项说明 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5]518Z0223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 10 层 1001-1 至 1001-26 (100037) TEL:010-6600 1391 FAX:010-6600 1392 E-mail:bj@rsmchina.com.cn https://www.rsm.global/china/ 关于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 容诚专字[2025]518Z0223 号 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方纳米公司)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 债表,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母公 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出具了容诚审字 [2025]518Z0796 号的 ...
德方纳米(300769) -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的核查意见
2025-04-29 01:13
核查意见 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作为基石投资者参与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香港首次公开发行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 16,000 万美元(包括经纪佣金、香港联合交易所 交易费及证监会交易费等)作为基石投资者参与认购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天齐锂业")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的首次公开 发行股份。公司作为基石投资者参与天齐锂业战略配售有助于公司借助资本市场 优势促进公司与产业链优质企业深化合作,巩固双方的合作关系,对公司实现"全 球领先的新能源材料解决方案提供商"的战略目标具有积极意义。 2022 年 7 月 13 日,天齐锂业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股票代码:9696.HK, 公司共计认购 14,360,200 股股份,认购价格为 82.00 港元/股,共计支付认购款及 手续费 118,940.42 万元港币,折合人民币 101,658.79 万元。 1 投资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核查意见 (二)证券投资的具体情况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 ...
德方纳米(300769) -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审核报告-德方纳米-容诚专字[2025]518Z0225号
2025-04-29 01:13
2024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 专项审核报告 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5]518Z0225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的有关规定编制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是德方纳米公司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 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 对德方纳米公司管理层编制的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发表专项审核意见。 中国·北京 目 录 | 序号 | 内 | 容 | 页码 | | --- | --- | --- | --- | | 1 |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 | 1-2 | | 2 |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 | 1 |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 10 层 1001-1 至 1001-26 (100037) TEL:010-6600 1391 FAX:010-6600 1392 E-mail:bj@rsmchina.com.cn https://www ...
德方纳米(300769) - 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
2025-04-29 01:13
业绩总结 - 2024年度公司营业收入为761,294.12万元,较2023年度下滑55.15%[8] - 2024年度净利润为 - 16.02亿元,2023年度为 - 19.82亿元[26] - 2024年度基本每股收益为 - 4.81元/股,2023年度为 - 5.87元/股[26] - 2024年度稀释每股收益为 - 4.81元/股,2023年度为 - 5.85元/股[26] 财务数据 - 2024年12月31日流动资产合计70.08亿元,较2023年的92.02亿元下降23.84%[24] - 2024年12月31日流动负债合计79.62亿元,较2023年的78.15亿元增长1.88%[24] - 2024年12月31日非流动资产合计108.00亿元,较2023年的115.33亿元下降6.35%[24] - 2024年12月31日非流动负债合计29.63亿元,较2023年的42.04亿元下降29.52%[24] - 2024年12月31日负债合计109.25亿元,较2023年的120.18亿元下降9.09%[24] - 2024年12月31日所有者权益合计68.84亿元,较2023年的87.17亿元下降20.98%[24] - 2024年12月31日资产总计178.09亿元,较2023年的207.35亿元下降14.11%[24] - 2024年货币资金为30.36亿元,较2023年的28.64亿元增长6.03%[24] - 2024年应收账款为15.94亿元,较2023年的22.83亿元下降30.19%[24] - 2024年存货为9.81亿元,较2023年的8.46亿元增长15.99%[24] 审计相关 - 审计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公允反映2024年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4] - 审计将收入确认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因收入是关键业绩指标,存在管理层操纵确认时点的固有风险[8] - 审计将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账面价值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因其账面价值金额重大且涉及重大管理层判断[11] 现金流量 - 2024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43亿元,2023年度为59.93亿元[28] - 2024年度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0.51亿元,2023年度为 - 33.46亿元[28] - 2024年度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 12.80亿元,2023年度为 - 28.89亿元[28] 其他财务指标 - 2024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19.54亿元,2023年末为20.40亿元[28] - 2024年度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为 - 2.05亿元,2023年度为 - 1.31亿元[26] 权益变动 - 2024年初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小计为71.24亿元,少数股东权益为15.93亿元,所有者权益合计为87.17亿元[30] - 2024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增减变动金额为 - 15.79亿元,少数股东权益增减变动金额为 - 2.54亿元,所有者权益合计增减变动金额为 - 18.33亿元[30] - 2024年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小计为55.45亿元,少数股东权益为13.38亿元,所有者权益合计为68.84亿元[30] 另一部分财务数据 - 2024年末资产总计60.61亿元,较2023年末的70.17亿元下降13.62%[35] - 2024年末负债合计9.48亿元,较2023年末的15.76亿元下降40.99%[35] - 2024年末所有者权益合计51.13亿元,较2023年末的54.41亿元下降5.99%[35] - 2024年度营业收入3.32亿元,较2023年度的16.78亿元下降80.21%[37] - 2024年度营业成本3.30亿元,较2023年度的15.75亿元下降79.04%[37] - 2024年度净利润亏损8948.22万元,较2023年度的亏损1.75亿元减亏48.95%[37] - 2024年末货币资金3.62亿元,较2023年末的6.26亿元下降42.24%[35] - 2024年末短期借款1.35亿元,较2023年末的4.67亿元下降71.15%[35] - 2024年末长期股权投资47.81亿元,较2023年末的47.47亿元增长0.71%[35] - 2024年度投资收益5084.20万元,较2023年度的4600.26万元增长10.52%[37]
德方纳米(300769) -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2025-04-29 01:13
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保荐人")作 为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方纳米"、"公司")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持续督导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德方纳米 2024 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本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20 号)文核准,公司向特定投资 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12,549,019 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格为 255.00 元/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3,199,999,845.00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3 ...
德方纳米(300769) -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2025-04-29 01:13
财务数据范围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1]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1] 公司治理 - 公司建立股东大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监事会和总经理负责的管理层并制定相关基础制度[4] - 公司设立董事会办公室等职能部门并明确各部门主要职责[5] 制度建设 - 公司制定《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等制度文件,审计监察部独立行使职权[8] - 公司制定《营销中心管理制度》等规范销售与收款业务,加大应收账款管理力度[17] - 公司制定《采购管理制度》等规范采购与付款业务,重视供应商管理[19] 风险与控制 - 公司建立有效的风险评估体系,进行风险识别、分析和应对[10] - 公司主要控制措施包括职责分离、授权审批、会计系统、预算管理和绩效考核管理[11][12][13][14][15] 数据备份 - 公司信息系统关键业务服务器每4小时数据备份一次,其他业务服务器系统每天备份一次[34] 内控缺陷标准 -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定量标准:利润总额潜在错报,一般缺陷为错报<利润总额的3%,重要缺陷为利润总额的3%≤错报<利润总额的5%,重大缺陷为错报≥利润总额的5%[38] -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定量标准:资产总额潜在错报,一般缺陷为错报<资产总额的0.5%,重要缺陷为资产总额的0.5%≤错报<资产总额的3%,重大缺陷为错报≥资产总额的3%[38] 内控有效性 -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与收款管理内部控制有效,无重大漏洞[18] - 公司采购与付款管理内部控制有效并得到执行[20] - 公司生产和质量管理内部控制有效并得到执行[22] - 公司货币资金管理内部控制有效并得到执行[24] - 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内部控制严格、充分、有效,无违规使用和存储管理情况[25] - 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控制良好,关联交易执行符合规定,未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26] - 公司资产管理控制良好,不存在影响资产安全的情形[29] - 公司所有对外担保均履行审批程序,相关担保无逾期债务等情况[30] 内控缺陷情况 -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包括未被识别的当期重大错报等[40] -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包括未依准则选应用会计政策等[40] -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直接财产损失超资产总额1%[42] -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直接财产损失超资产总额0.5%但不超1%[42] -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直接财产损失不超资产总额0.5%[42] -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重要缺陷[44] - 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重要缺陷[45] 外部评价 -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保持有效财务报告内部控制[47] - 2024年度保荐人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并核查内部控制[48] - 保荐人认为公司现有内部控制制度有效且自评报告基本反映情况[49]
德方纳米(300769) - 2024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5-04-29 01:13
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作为基石投资者参与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香港首次公开发行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 16,000 万美元(包括经纪佣金、香港联合交易所 交易费及证监会交易费等)作为基石投资者参与认购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天齐锂业")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的首次公 开发行股份。公司作为基石投资者参与天齐锂业战略配售有助于公司借助资本市 场优势促进公司与产业链优质企业深化合作,巩固双方的合作关系,对公司实现 "全球领先的新能源材料解决方案提供商"的战略目标具有积极意义。 2022 年 7 月 13 日,天齐锂业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股票代码:9696.HK, 公司共计认购 14,360,200 股股份,认购价格为 82.00 港元/股,共计支付认购款及 手续费 118,940.42 万元港币,折合人民币 101,658.79 万元。 2、证券投资的具体情况 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
德方纳米(300769) -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2025-04-29 01:11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五年四月 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致: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作为深圳市德方纳米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德方纳米")聘请的专项法律顾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 称"《上市规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 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 神,在对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四期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以下简称"本次作废") 所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基础上,现出具本法律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