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浩通科技(30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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浩通科技: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徐州浩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报告的核查意见
2024-04-25 23:49
公司结构 - 纳入合并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和营业收入合计均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100%[3]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独立董事3人[5]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1名为职工代表[5] - 审计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2名,1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且担任召集人[8] - 内审部设经理1名,配备审计员1名[8] 制度建设 - 公司建立规范法人治理结构,明确各机构职责权限[4] - 公司设置多个内部机构,贯彻不相容职务分离原则[6] -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明确相关内容[7] - 公司制定有利于可持续发展的人力资源政策[9] - 公司实施全面预算管理制度,建立预算编制等控制流程及授权审核程序[10] - 公司制定《资金管理制度》,明确货币资金及往来户结算管理等程序[10] - 公司制定《融资》,合理确定筹资规模和结构等[11] - 公司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范募集资金使用内控要求[12] - 公司建立存货等相关管理控制流程及财产清查制度[13] - 公司明确成本费用控制要求,采用分级归口管理等[13] - 公司制定销售策略,明确定价等内容,实行催款回笼责任制[14] - 公司制定《工程工作规定》等,明确固定资产和工程项目管理要求[15] - 公司制定《对外投资决策制度》,明确对外投资决策程序,控制投资风险[16] 信息化建设 - 公司投入建设VM、EAS等信息化系统和平台[8] 内控缺陷标准 - 财务报告潜在错报金额≥基准的比例为5%[19] -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指金额在利润总额5%(含)以上[20] -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指金额在利润总额2%(含) - 利润总额5%之间[20] -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指金额在利润总额2%以下[20] 内控情况 -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重要缺陷[22] - 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重要缺陷[22]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23]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24] -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发出日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24] -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内部控制信息[25]
浩通科技: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边疆)
2024-04-25 23:49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 边疆 作为 徐州浩通新材料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第 7 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 徐州浩通新材料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会 提名为 徐州浩通新材料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该公司)第 7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 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 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 徐州浩通新材料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第 6 届董事会提 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 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 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 ...
浩通科技: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2024-04-25 23:49
人员情况 - 天健上年末合伙人238人,执业注册会计师2272人,签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836人[1] 业绩数据 - 天健2023年业务收入34.83亿元,审计业务收入30.99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8.40亿元[1] - 天健2023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675家,审计收费6.63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513家[1] 合规情况 - 天健项目相关人员近三年无不良执业记录[2] - 天健及相关人员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2] 业务流程 - 天健2023年就重大会计审计事项咨询无意见分歧[3] - 天健实施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3] - 天健制定全面可操作的审计工作方案[5] 风险保障 - 天健累计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1亿元[8] 审计成果 - 天健按时完成2023年年度审计工作,行为规范报告清晰[10]
浩通科技:法律意见书-浩通科技2023股权激励
2024-04-25 23:49
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 法 律 意 见 书 康达法意字【2024】第【1570】号 二〇二四年四月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徐州浩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作废 1 2 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徐州浩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相 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 释 义 在本文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下述含义: | 本所 | 指 |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 | --- | --- | --- | | 浩通科技/上市公司/ | 指 | 徐州浩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司 | | | | 《激励计划(草案)》 | 指 | 《徐州浩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 | | | 划(草案)》(修改后) | | 《考核管理办法》 | 指 | 《徐州浩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 | | |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 本激励计划 | 指 | 徐州浩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浩通科技: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4-04-25 23:47
徐州浩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行为,保证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以下简称"《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章程规 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按法律法规、章程及本规则规定召开大会。 董事会应认真、按时组织大会。全体董事应确保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大会应在法律法规、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1 第六条 大会以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的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 3:00, 并不得迟于现场大会召开当日上午 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3:00。 第七条 大会公告或通知,是指在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刊登有关信披内容。公告或通知篇幅 较长的,公司可选择在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对有关内容作摘要性披露,但全文应同时在证 监会指定的网站上公布。 大会补充通知,应在刊登会议通知的同一报刊上公告。 第八条 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及与法律法 ...
浩通科技: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04-25 23:47
2023 年度,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董事会、出席股东大会,定期审核公司财务报告, 监督、检查关联交易以及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具体工作如下: 1、公司规范运作情况 2023 年度,公司能够严格按《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依法经营。公司重 大经营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机制; 公司董事、高管在执行公司职务时,均严格贯彻执行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股东 大会、董事会决议,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管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 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发生。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 年度,徐州浩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 《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和股 东利益出发,严格依法履行职责。监事会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董事和高管履 职情况进行了监督,保障公司规范运作。现将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针对各定期报告、资本运作等重大事项,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 登记管理制度》,有效防范内幕信息泄露及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行为。经核查, 监事会 ...
浩通科技: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4-04-25 23:47
| 第一章 | 总则 | 2 | | --- | --- | --- | | 第二章 |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 2 | | 第三章 |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程序 | 2 | | 第四章 | 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程序 | 5 | | 第五章 | 监督及处罚 | 5 | | 第六章 | 附则 | 6 | Hoo Group Inc.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选聘(含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提高财务信 息质量,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按《公司法》、《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 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章程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内部控制等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 计报告的行为,按制度履行选聘程序。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前述定期财务会 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可选聘其他专项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视 重要性程度据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经审委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由 股东大会决定。董事会不得在股东大会决定前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工作。 第四条 控股股东、实控人不得在董事会审 ...
浩通科技: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2024-04-25 23:47
监事会选举 - 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选举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议案[2] - 第七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1/3[2] - 提名杨勇、张晶为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2] 选举安排 - 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提请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2] 任期与持股 - 第七届董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年[2] - 杨勇持有公司245,300股[4] - 张晶未持有公司股份[5]
浩通科技:独董述职报告卜华
2024-04-25 23:47
会议情况 - 2023年公司召开6次董事会和1次股东大会,独立董事均亲自出席[2] 独立意见 - 独立董事对多届董事会多项议案发表同意独立意见[3][4] 委员会任职 - 公司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任两委员会主任委员[5] 现场调查 - 2023年独立董事对公司多方面情况进行现场调查[7] 年度情况 - 2023年度独立董事未提异议、未提议召开董事会及聘用或解聘事务所[9]
浩通科技: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2024-04-25 23:4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证券代码:301026 证券简称:浩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5 徐州浩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徐州浩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 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该预案的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内容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徐州浩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天健会审[2024]4381号),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净利润为 103,953,027.65元。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投资需求等,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 至2024年4月25日剔除回购证券专用账户的股份100股后的总股本总额113,333,234股为 基数,每10股分配利润3.00元(含税),共计分配利润33,999,970.20元,本次利润分配 占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