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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集车辆(301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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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集车辆20240620
2024-06-22 22:42
会议主要讨论的核心内容 - 公司在北美和欧洲的挂车业务面临下行压力 [1][2][3][4][5] - 公司在国内新能源重卡领域表现出色,特别是在混凝土搅拌车等专用车领域 [6][7] - 公司作为上装龙头有望在新能源时代获得更高的附加值 [8][9] 问答环节重要的提问和回答 无相关内容
中集车辆(301039) - 2024年6月18日至6月21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2024-06-21 16:47
投资者调研基本信息 - 调研时间为2024年6月18日至21日 [2] - 调研地点在深圳市 [2] - 参与单位共21家机构,包括平安养老、中信建投等 [2] - 上市公司接待人员有投资者关系总监陈婉婞女士、经理闫维先生、董青枝女士 [2] 业务情况问答 欧洲业务 - 公司欧洲业务专注欧洲半挂车生产和销售,采用“跨洋经营,当地制造”战略,产品不适用欧盟上调的关税 [3] 北美业务 - 2024年一季度,在通胀压力和美联储降息预期放缓背景下,北美半挂车市场供需博弈,公司北美业务回归常态水平 [3] - 公司将持续推动治理架构转型升级,构建“新质生产力”发展格局,增强发展韧性,实现业务稳健表现 [3] 新质生产力布局 - 2023年公司启动“星链计划”,整合7家半挂车工厂资源,打通采购等环节,构建作战组织,目标提升市占率、销售和利润 [3] 全球供应链体系 - 灯塔采购(LTS)利用数字化供应链平台,发挥全球供应链采购优势,实现供应资源数字化管理,支撑采购需求 [3] - 公司凭借集中采购议价能力降低零部件采购成本,已实现数字化供应链统一门户平台,注册供应商超1000家,形成供应链管理优势及采购规模效应 [3][4]
中集车辆:公司跟踪报告:混凝土搅拌车龙头
海通证券· 2024-06-19 10:01
报告公司投资评级 - 中集车辆被评为"优于大市"评级 [7] 报告的核心观点 公司业务概况 - 中集车辆是全球领先的半挂车与专用车高端制造企业,中国道路运输装备高质量发展的先行者,中国新能源专用车领域的探索创新者 [1] - 中集车辆旗下中集瑞江混凝土搅拌车在动力环保化、产品合规化、使用经济化等方面具有优势 [3] - 公司经营稳健,2023年实现营收250.87亿元,同比增加6.2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4.56亿元,同比显著提升119.66% [4] 行业发展趋势 - 近期国内新能源重卡销量快速增长,2024年1-5月销量同比增长139% [5] - 2024年5月,国内新能源重卡市场渗透率达到9.9%,较2023年有明显提升 [5] 公司未来发展 - 中集车辆有望受益于国内新能源商用车整车、上装的发展 [6] - 预计公司2024-2026年营收和净利润将保持增长,2024年合理估值为14-16x PE,对应合理价值区间为10.84-12.38元 [7]
中集车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
2024-06-14 18:23
证券代码:301039 证券简称:中集车辆 公告编号:2024-058 中集车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 截至 2024 年 6 月 7 日,公司已完成全部接纳 H 股回购要约的 H 股合计 143,475,580 股份的回购注销,未接纳回购要约的 H 股成为非上市外资股。公司 总股本由 2,017,600,000 股减少至 1,874,124,420 股,其中,A 股 1,453,680,000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77.57%,非上市外资股 420,444,42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2.43%。 公司注册资本将由 2,017,600,000 元变更至 1,874,124,420 元。 二、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 鉴于公司已于2024年6月3日16:00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 交所")退市,公司已不再受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等相关限制,且公司需就上述 股本及注册资本变动情况修订《公司章程》。同时,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 ...
中集车辆:证券投资管理制度(2024年6月修订)
2024-06-14 18:23
中集车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投资管理制度 (经 2024 年 6 月 14 日,第二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中集车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规范证 券投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中集车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证券投资包括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股票及存托凭证投 资、债券投资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 以下情形不适用本制度: (一)以扩大主营业务生产规模或延伸产业链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二)固定收益类或者承诺保本的投资行为; (三)参与其他上市公司的配股或行使优先认购权利; (四)以战略投资为目的,购买其他上市公司股份超过总股本的 10%,且拟 持有 3 年以上的证券投资; (五)以套期保值为目的进行的投资; (六)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已进行的投资。 第六条 如开展的证券投资需开立证券账户 ...
中集车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4年6月修订)
2024-06-14 18:23
中集车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 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经 2024 年 6 月 14 日,第二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中集车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维护证券 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集车 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其所持本公司股份 是指登记在其名下的所有本公司股份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从 事融资融券交易的,其所持本公司股份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三条 ...
中集车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6月修订)
2024-06-14 18:23
中集车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经 2024 年 6 月 14 日,第二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和规范中集车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审计制度和程序,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确保董事会对管理层的有效监 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中 集车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其他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设立中集车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以下简称"本细 则")。 第二条 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 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以及审查公司内部控制,监督内部控制的有效实 施和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三条 本细则适用于委员会及本细则中涉及的有关人员和部门。 第二章 委员会组成 第四条 委员会成 ...
中集车辆: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2024年6月修订)
2024-06-14 18:23
中集车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 (经 2024 年 6 月 14 日,第二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中集车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以下简称"公司关联方")的资金往来,避免公司关联 方占用公司资金,保护公司、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建立防范公司 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 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 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集车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关联方"是指根据中国境内(就本制度而言,不包括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相关法律法规和《创业板上市规 则》所界定的关联方,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 表范围的子公司与公司关联方之间进行的资金往来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经营性 ...
中集车辆: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6月修订)
2024-06-14 18:23
中集车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经 2024 年 6 月 14 日,第二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公司的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 任的总裁、副总裁、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及由《公司章程》认定的其他高 级管理人员。 第四条 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五条 本细则适用于委员会及本细则中涉及的有关人员和部门。 第二章 委员会组成 第六条 委员会由不少于 3 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大多数。委员会委员由 董事长提名,董事会选举并由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产生。 第七条 委员会设主席 1 名,由独立董事担任。主席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 审议通过。 第八条 委员会任期与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委 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委员会委员在任职期间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时, 其委员资格自动丧失。 第九条 委员会委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向董事会提出辞职,辞职报告中应 当就辞职原因以及需要公司董事会予以关注的事项进行必要说明。当委员会人 数低于本规则规定最低人数时,在董事会候补的委员就任前,辞职委员应当继 续履行相关职责。 第一 ...
中集车辆:总裁工作细则(2024年6月修订)
2024-06-14 18:23
中集车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工作细则 (经2024年6月14日,第二届董事会2024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五条 有《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之一,或法律、法 规、公司股票上市地监管规则等所规定的不能在企业任职或担任高级管理人员,如 国家公务员、公司监事等,不得担任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第六条 董事可受聘兼任总裁、副总裁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但兼任总裁、 副总裁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不得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七条 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在控股股东处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 他行政职务。 第八条 总裁每届任期三年,总裁连聘可以连任。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中集车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结构,规范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行为,确保高级管理人员忠实履行职责,勤勉高 效地工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集车 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相关规定,特制定 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述"总裁"为《公司法》所述"经理"、《公司章程》所 述"总裁",即由公司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并对公司董事会负责的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