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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波龙(301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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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波龙(301308)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
2025-07-31 18:31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4名独立董事、1名职工代表董事,设董事长1人[4]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董事[7] - 特定主体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提前5日书面通知[7] 决议规则 - 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决议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13] - 对外担保等事项需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13] - 关联董事回避,无关联董事过半数表决,不足3人提交股东会[13] 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保存10年[14] - 董事对决议负责,违规致损参与董事赔偿,异议董事可免责[14] - 规则经董事会审议、股东会批准生效,修改同此[16] - “以上”等含本数,“过”等不含本数[16] - 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6]
江波龙(301308)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
2025-07-31 18:31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1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规定情形下应在2个月内召开[2] 召集与通知 - 独立董事提议,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5] - 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6] - 召集人年度股东会20日前、临时股东会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0] 提案与投票 - 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0] - 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18] - 30%以上股份股东情形下选举两名以上董事应采取累积投票制[18] 其他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1] - 发出通知后延期或取消,至少2个工作日通知并说明原因[12]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21]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22] - 股东可60日内请求撤销违法违规股东会决议[22]
江波龙(301308)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
2025-07-31 18:31
股东权益与投票规则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超30%,股东会选两名以上董事用累积投票制[3] - 单独或合并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前10日提新董事候选人提案[5][6] - 股东表决权等于持股数乘应选董事人数之积[9] - 当选董事得票总数应超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一半[13] - 股东会选举未列出情况按半数以上有表决权股东意见办理[18]
江波龙(301308) -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2025-07-31 18:31
委托理财审议规则 - 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超50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7] - 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单次或连续12个月金额占比超50%需股东会审议[7] - 超募资金现金管理单次计划使用超5000万且达总额50%以上需股东会审议[8] 委托理财管理要求 - 子公司开展需事前提供预算方案获财务部门同意[11] - 财务部门负责编制年度规划[14] - 应与金融机构签署书面合同[13] 委托理财信息披露 - 披露事项应包含目的、金额等内容[10] - 审计部门负责日常监督[19] - 定期报告披露风险控制及损益情况[20]
江波龙(301308) - 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
2025-07-31 18:31
投票信息 - 公司投票简称为"江波投票",代码为"351308"[8] 投票时间 - 深交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日交易时间[8] - 互联网投票系统9∶15开始,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结束[10] 投票流程 - 股东会通知发布日次一交易日申请开通服务并录入信息,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复核[6] - 网络投票开始日前二交易日提供股东资料电子数据,股权登记日和开始日至少间隔二日[6] 投票规则 - 表决权数量为名下同类别股份总和,多账户任选一账户,多次投票以首次有效为准[13] - 合格境外机构等集合类账户互联网投票计入总数,交易系统不计入[14] - 累积投票提案一股对应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票数,多账户合并计算,多次投票以首次为准[15] - 设总提案,对总提案投票视为对非累积提案相同意见,重复投票以首次为准[15] - 网络投票系统合并交易和互联网数据,信息公司合并现场和网络数据,重复投票以首次为准[16] 投资者定义 - 中小投资者指非董事、高管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17] 结果查询 - 股东会结束次一交易日,交易系统投票股东可通过券商客户端查询结果[18] - 股东可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查一年内网络投票结果[18] 细则说明 - 细则未尽事宜依法律和章程执行[20] - “以上”含本数[20] - 细则由董事会解释修订,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20]
江波龙(30130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2025-07-31 18:31
薪酬制度适用范围 - 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 薪酬制度原则与管理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遵循四项原则[3]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薪酬方案制定和考核管理[5] 薪酬领取规定 - 外部董事(独立董事除外)未经批准不在公司领薪酬及津贴[7] - 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津贴,标准按相关办法规定[7] - 内部董事按劳动合同及约定领薪酬及津贴[7]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构成 -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固定薪酬和年度绩效薪酬组成[7] - 年度绩效薪酬包以公司当年度净利润为基数,在0%至5%之间提取[7] 其他要点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体系调整依据有四项[8]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10]
江波龙(301308)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2025-07-31 18:31
关联人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一致行动人及自然人是关联人[4] 关联交易审批 - 与关联人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提交股东会审议[7]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超30万元或与关联法人交易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0.5%以上,由董事会审批[7] - 未达董事会审批权限的关联交易,由总经理办公会审议批准并报董事会备案[7] 关联担保与审议流程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披露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0] - 应披露的关联交易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且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1] 表决回避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表决通过[10]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按程序确定是否回避表决[11] 日常关联交易规定 - 日常关联交易可预计年度金额,超预计重新履行审议和披露义务[8]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三年,每三年重新履行审议和披露义务[8] 股东会表决 - 股东会对关联交易事项表决时不计算关联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由非关联股东表决[12] 审查与保护 - 公司审计内控部每季度审查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12] - 公司因关联方占用资源造成损失时董事会应采取保护性措施[13] 子公司关联交易 - 公司控股子公司关联交易视同公司行为[15] - 非控股子公司关联交易按参股或分红比例计算数额比照规定执行[15] 文件保存 - 关联交易管理记录等文件由董事会办公室保存[15] - 关联交易管理记录等文件保存期限为十年[16] 制度执行与管理 - 制度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抵触时按新规定执行[16]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解释[16]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修改时亦同[16]
江波龙(301308) - 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2025-07-31 18:31
子公司定义 - 子公司指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50%以上股权或股份等方式实际控制的公司[2] 财务管控 - 子公司财务部门接受公司财务部门业务领导和监督[7] - 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主体提供担保需及时披露,为范围外主体提供担保需批准[7] - 子公司对外借款需报公司履行相应审批程序[9] 重大交易审批 - 子公司重大投资活动等交易达到规定金额需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11] 人员委派 - 公司按出资比例或协议向子公司委派或推荐董事等人员[13] 审计监督 - 公司有权对子公司实施定期或不定期审计监督[16] 信息报告 - 子公司应及时向公司报告重大业务等可能影响股价的信息并保密[19] - 子公司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向公司董事会秘书报告[30][31] - 子公司负责人是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32] 信息披露 - 子公司研究信息披露事项应通知董事会秘书列席并提供资料[20] - 子公司重大决定前应从信息披露角度征询董事会秘书意见[20] - 子公司知情人在信息披露前应控制知情范围[20] 考核激励 - 公司应建立子公司绩效考核和激励政策[22] - 子公司应建立内部考核体系并制订考核制度[23] - 子公司考核和奖惩方案由管理层制定并报公司备案[23] 其他 - 子公司人员履职不力公司有权要求处分并索赔[23] -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25]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解释[25]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5]
江波龙(301308)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修订)
2025-07-31 18:31
重大信息界定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需报告[6] - 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质押等一次超该资产30%需报告[6] - 重大信息包括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重大变化等[6] 报告情形 - 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情况变化需报告[7] - 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报告[8]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需报进程[9] 报告流程 - 知悉重大信息先面谈或电话报董事长并知会董秘,24小时交书面文件[11] - 董秘分析判断,需披露则向董事会汇报并公开[11] 制度适用与责任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关联公司[2] - 第一责任人制定制度指定联络人报董事会办公室备案[14] - 未及时上报追究有关人员责任[17] 制度相关 - 制度由董事会制订、修改和解释[20] -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行,修订亦同[19]
江波龙(301308)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2025-07-31 18:31
对外投资审议 - 交易涉及资产等多指标达一定比例提交股东会审议[4][5] - 与关联人交易达一定金额提交股东会审议[5][6] - 未达权限范围由总经理办公会审议备案[7] 项目监控 - 权益类项目由董事会办公室监控,风险类等由财务部门监控[14] - 权益类项目有新情况,2 个工作日向总经理汇报[14] 制度生效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相关事宜[2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