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宝新能(301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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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宝新能: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2024-01-12 20:31
证券代码:301327 证券简称:华宝新能 公告编号:2024-002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或"华宝新能")第三届 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月9日以书面送达、电子邮件及电话的方式向全体董 事发出。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4年1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 召开,由公司董事长孙中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 其中董事长孙中伟先生、董事白炜先生、独立董事李斐先生、独立董事吴辉先生、独 立董事谷琛女士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公司全体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审议通 ...
华宝新能:回购股份管理制度
2024-01-12 20:31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股份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回购股份行 为,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维护公司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 (以下简称"《回购股份意见》")、《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以下简称"《回购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 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股份指引》")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因下列情形回购本公司股份(以下简称"回购股份")的,适用本制度: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三)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四)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前款第(四)项所指情形,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公司股票收盘价低于其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 (二)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内 ...
华宝新能: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2024-01-12 20:31
证券代码:301327 证券简称:华宝新能 公告编号:2024-003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议案》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其孳 息)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结合公司自身实际经营情况,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 率,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其孳息)进 行现金管理。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 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或"华宝新能")第三届 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月9日以书面送达、电子邮件及电话的方式向全体监 事发出。本次监事 ...
华宝新能: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2024-01-12 20:31
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 作为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宝新能"或"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 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华泰联合证券对华宝新能使用部 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 核查情况如下: 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 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 进行专户管理。 1 核查意见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本次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
华宝新能: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1-12 20:31
证券代码:301327 证券简称:华宝新能 公告编号:2024-005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 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或"华宝新能")于2024 年1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4年1月31日以现场表 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 议"或"本次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1)现场表决:包括本人出席以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三)授权他 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 ...
华宝新能: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4-01-12 20:31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规则 - 1/2以上独立董事或1/3以上董事可向董事会提聘请议案[7] - 选聘应采用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等方式[9] - 选聘需经审计委员会审核,报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3] 审计费用相关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应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应不高于15%[12]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需披露金额等信息[13] 审计人员任职期限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累计承担公司审计业务满5年,之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5] - 承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等审计业务,上市后连续执行期限不超两年[16] 改聘相关 - 除特定情况外,年报审计期间不得改聘[19] - 拟改聘需在公告中详细披露信息[26] - 更换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21] 其他规定 - 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履职及监督报告[8] - 审核改聘提案时需评估执业质量并发表意见[18] - 应在年度报告中披露会计师事务所服务年限等信息[28] - 审计委员会应督促选聘的事务所履职尽责[23] - 发现违规造成严重后果应报告董事会并处理[23] - 有特定严重行为公司不再选聘[24] - 选聘等文件资料保存期限至少10年[24] - 本制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8]
华宝新能: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4-01-12 20:31
证券代码:301327 证券简称:华宝新能 公告编号:2024-004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或"华宝新能")于2024 年1月1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鉴于公司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持续一定的实施周期,且相关超募资金计划投资项目的 研究、论证、立项及相关审批均需一定的时间,现阶段的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 其孳息)在短期内将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故同意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安全、不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21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 资金(含超募资金及其孳息)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 且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产品,现金管理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通过对该部分暂时闲 ...
华宝新能: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2024-01-03 15:58
证券代码:301327 证券简称:华宝新能 公告编号:2024-001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或"华宝新能")于2023年11 月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 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后期实施员工持股 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 民币1亿元(含),回购价格上限为95.73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 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11月2日、 2023年11月9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 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和《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回购报告书》。 ...
华宝新能: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现场检查报告
2023-12-29 19:24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现场检查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华泰联合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宝新能" 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人,于 2023 年 12 月 15 日对深圳市华宝 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有关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报告如下: | 保荐人名称: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华宝新能 | | | | --- | --- | --- | | 保荐代表人姓名:徐征 联系电话:0755-81902000 | | | | 保荐代表人姓名:张桐赈 联系电话:0755-81902000 | | | |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张桐赈 | | | |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23 年度 | | | | 现场检查时间:2023 年 12 月 15 日 | | | | 一、现场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意见 | | | | 是 否 | 不适用 | (一)公司治理 | |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章程》、公司 ...
华宝新能: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期2023年培训情况报告
2023-12-29 19:24
培训情况报告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持续督导期 2023 年培训情况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保荐机构")作 为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宝新能"、"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法规和规 则的相关规定以及华宝新能的实际情况,认真履行保荐机构应尽的职责,对华宝 新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 际控制人等相关人员进行了有计划、多层次的后续培训,所培训的内容严格按照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持续督导的最新要求进行。 2023 年 12 月 15 日,华泰联合证券相关人员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的要求完成了对华宝新能的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人员 的持续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