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蜂助手(301382) - 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2025-12-26 20:38
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二○二五年十二月 1 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提供财 务资助行为,防范财务风险,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确保公司经营稳健,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和《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有偿 或者无偿对外提供资金、委托贷款等行为,但下列情况除外: (一)公司以对外提供借款、贷款等融资业务为其主营业务; (二)资助对象为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且持股比例超过50%的控股子公 司,且该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中不包含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 联人。 公司及子公司向与关联人共同 ...
蜂助手(301382) - 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12-26 20:38
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 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准确、完整地进行信息披露,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股票及 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以下简称"重大信息")时,本制 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和单位(以下简称"报告义务人"),应及时将有关重 大信息向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报告义务人"包括: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 (二)公司子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分支机构负责人;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 1 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三)公司派驻参股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四)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五)持有公司 5%以上股 ...
蜂助手(301382) - 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2025-12-26 20:38
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 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 1 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 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 占用行为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 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垫支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 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 (二)有偿或无偿地拆借公司的资金(含委托贷款)给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及 其他关联方使用,但公司参股公司的其他股东同比例提 ...
蜂助手(301382) - 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12-26 20:38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 1 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公司选聘(含续聘、改聘)进行会计报表审计等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需遵照本 制度的规定。基于政府有关机构的要求,对公司进行特定专项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选聘, 不适用本制度。 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三条 公司选聘(含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 计委员会")审核,报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公司不得在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聘请会计 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四条 公司选聘(含续聘、改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满足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资格条件; (二)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续聘、改聘)会计师 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国有企 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
蜂助手(301382) - 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12-26 20:38
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 1 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持续提 高公司治理水平,更好地保障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 等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公司根据总体战略规划、产业结构调整及业务发展 需要而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主体的公司。包括: (一)全资子公司; (二)公司与其他法人或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的,公司控股 50%以上或派出董事占 其董事会过半数席位的子公司; (三)公司与其他单位或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的,公司虽持有其股权在 50%以下, 但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企业。 以下统一简称"子公司"。 第三条 加强对子公司的 ...
蜂助手(301382) - 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2-26 20:38
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 1 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 当过半数。审计委员会委员均须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商业经 验,其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应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以 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一名召集人,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并召集审计委员会会议。主 任委员在独立董事中选举产生并报董事会批准,该独立董事须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对审计委员会委员的独立性和履职情况进行定期评估,必要时可 以更换不适合继续担任的委员。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任职期限与同届董事会董事任职期限相同,可连选连任。如 有委员因辞职或其他原因不再担任本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委员会在出现 缺额的情况下,董事会应根据《公司章程》及本工作细则增补新的委员。 第八条 审计委员会指导和监督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审计委 员会的日常工作联 ...
蜂助手(301382) - 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12-26 20:38
证券代码:301382 证券简称:蜂助手 公告编号:2025-118 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 下简称"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12月22日以通讯方式通知全体董事。 本次会议于2025年12月26日在公司9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 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董事:王亚楠、王厚强、韩中福、 李慧德、刘文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罗洪鹏先生主持,公 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蜂助手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 ...
蜂助手(301382) - 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2025-12-26 20:38
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 1 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暂缓 与豁免行为,督促公司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业务,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 管理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暂缓、豁 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 定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 ...
蜂助手(301382) - 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2025-12-26 20:38
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二○二五年十二月 1 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防范和化解公司 日常经营运作中可能出现的各类风险,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以及《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由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共 同实施的、旨在合理保证实现以下基本目标的一系列控制活动: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遵循企业的发展战略; (三)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四)确保财务报告及管理信息的真实、可靠和完整; (五)保障资产的安全完整。 第三条 公司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贯穿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覆盖公司的各种业 ...
蜂助手(301382) - 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12-26 20:38
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 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公司章程》,承担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法律责任,对公司负有忠 实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 之间的指定联络人。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 1 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作,规范董事会 秘书的行为,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指导,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称《规范运 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及其他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制定本细则。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