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丰茂(301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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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茂股份(301459) -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08 19:16
资金支取与通知 - 公司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金额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20%,公司及银行应通知保荐或独财[6] 募投项目论证 - 募投项目搁置超一年需重新论证是否继续实施[11] - 超过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金额未达计划金额50%需重新论证[11] 节余资金处理 - 节余募集资金低于500万元且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5%可豁免特定程序[13] - 节余募集资金达到或超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0%且高于10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13] 协议签订与资金使用 -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账1个月内与保荐或独财、银行签三方协议[6] - 募集资金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6] -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须履行审批手续[11] 项目延期与置换 - 募投项目预计无法按期完成,延期实施需董事会审议通过[12] - 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应在资金转入专户后六个月内实施[13] - 自筹资金支付后六个月内实施置换,置换前需对外公告[14] 闲置资金管理 - 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应为保本型且不得质押[14] - 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超十二个月,到期前归还并公告[16] 超募资金计划 - 超募资金应在同一批次募投项目整体结项时明确使用计划[17] 投资计划调整 - 募投项目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与预计差异超30%,应调整投资计划并披露[25] 资金检查与审核 - 公司内审部门至少每季度检查一次募集资金情况并报告[24] - 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投项目进展,出具专项报告[24] - 年度审计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审核并披露鉴证结论[25]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现场核查一次募集资金情况[27] 鉴证结论处理 -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被出具保留、否定或无法提出结论鉴证结论,应分析整改并披露[27] 制度相关 - 制度中“以上”“之前”含本数,“超过”“低于”不含本数[29]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执行[29] - 制度由董事会制订,经股东会通过后生效施行,修改亦同[29]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29]
丰茂股份(301459)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08 19:16
制度适用范围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股权比例超50%的子公司等[6] 特定对象定义 - 特定对象包括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关联人等[7] 报告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13] - 半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13] - 季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前三个月、九个月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13] - 变更定期报告披露时间需提前5个交易日申请[13] 业绩预告与修正 - 预计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等六种情形,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进行业绩预告[17] - 预计实际业绩或财务状况与已披露数据差异幅度较大等情形时,应及时披露业绩预告修正公告[18][19] - 利润总额、净利润或扣非后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时需进行业绩预告[17][18] - 业绩预告涉及扣除后营业收入指标,预计指标性质变化时应披露修正公告[18] 审计要求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须经符合《证券法》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16] - 半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拟进行利润分配(仅现金分红除外)等情形时需审计[16] - 季度报告财务资料一般无须审计,除非另有规定[16] 募集资金审核 - 当年有募集资金使用,应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审核并鉴证[17] 信息披露义务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8,26] - 公司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应按规定提交相关文件[20] 会议通知与决议披露 - 召开年度股东会应在二十日前、临时股东会在十五日前以公告发通知[31] - 召集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公告决议前持股比例不得低于公司总股份的10%[32] - 董事会决议应在会议结束后报送交易所备案[28] - 董事会决议涉及重大事件或交易所认为必要事项需及时披露[26,28] - 股东会结束当日需将决议和法律意见书报送交易所登记后披露[31] - 股东会因故延期或取消,应在原定召开日期至少二个交易日之前发布通知[31] - 股东会召开前股东提临时提案,公司应发补充通知披露相关内容[32] 交易披露与审议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及时披露,50%以上除披露外还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5][36][37]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除披露外还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5][37]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及时披露,50%以上且超500万元除披露外还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5][37]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除披露外还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5][37]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及时披露,50%以上且超500万元除披露外还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5][37] - 购买、出售资产交易按交易类型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金额达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披露、审计或评估,提交股东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8] - 提供财务资助,被资助对象资产负债率超70%或单次或连续十二个月累计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38] 其他重大事项披露 - 重大诉讼、仲裁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41] - 一次性签署与日常生产经营相关合同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或期末总资产50%以上且超1亿元需及时披露[42] - 股票交易被认定异常波动,公司需于次一交易日披露公告,计算从公告日重新开始[43] - 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为股票的数额累计达开始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10%时需及时披露[48] -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换的面值总额少于3000万元需及时披露[48] - 投资者持有公司已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达发行总量20%时,应在2个交易日内通知公司公告[49] - 持有20%及以上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投资者,比例每增减10%需履行通知公告义务[49] - 公司应在可转换公司债券约定付息日前3 - 5个交易日内披露付息公告[50] - 公司应在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前3 - 5个交易日内披露本息兑付公告[50] - 公司应在可转换公司债券开始转股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实施转股的公告[50] - 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涉及收购或股份权益变动需履行报告和公告义务[51] - 经股东会批准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应在20个交易日内赋予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一次回售权利,回售公告至少发布3次[51] - 公司申请或被债权人申请破产重整、和解或破产清算,需及时披露相关进展事项[52] - 公司重整、和解计划涉及特定事项需履行表决、审批和信息披露义务[53] - 公司因财报差错或虚假记载被责令改正需及时披露并更正[53] 责任人与报告制度 - 董事长是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是直接责任人[56] - 报告义务人在信息出现特定情形时应在当日报告并提供资料[58] - 已披露重大事件交付或过户超约定期限3个月未完成,此后每隔30日报告进展[58] - 内部信息报告形式包括书面、电话等多种形式[59] 信息披露管理 - 董事会应定期自查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实施情况并在年报披露[60]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应及时告知公司股权变动等应披露事项[61] - 定期报告由相关人员草拟,经董事会审议等程序后披露[63] - 重大信息报告义务人应在当日报告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并提交资料[64] 信息保存与保密 - 公司信息披露文件及公告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68] - 董事长、总经理为公司保密工作第一责任人[70] - 各部门和下属公司负责人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和报告第一责任人[75] 信息暂缓与豁免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77] - 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信息可暂缓、豁免披露应向证券部提交书面申请[77] - 证券部审核后建议暂缓、豁免披露处理的需交董事会秘书审核、登记,再报董事长签字确认[78] - 拟披露信息存在不确定性、属临时性商业秘密可暂缓披露[78] - 拟披露信息属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可豁免披露[78] - 已暂缓披露信息被泄露或有市场传闻应及时核实披露[78] - 公司不得滥用暂缓、豁免程序规避信息披露义务[79] 投资者关系与信息更新 - 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活动负责人,未经同意不得开展活动[84] - 投资者等特定对象到公司现场参观等需预约,由董事会秘书统筹安排[84] - 公司通过多种形式与机构和个人沟通,不得提供内幕信息[84] - 业绩说明会可网上直播,自愿披露预测信息需列明风险因素[85] - 情况变化时公司需及时更新已披露信息,对未完结事项持续披露[86] 违规处分与制度生效 - 信息披露违规公司对责任人给予处分并可要求赔偿[89]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实施,由董事会负责修改和解释[92]
丰茂股份(301459)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08 19:16
关联人认定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自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被认定为关联人[6] - 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有多种认定情形[5][6] 关联交易审议 - 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获赠现金资产和提供担保除外)需股东会审议批准[13]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不论数额大小,均需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时对方应提供反担保[13] - 与关联法人发生交易(担保、财务资助除外)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或与关联自然人发生交易(担保、财务资助除外)金额30万元以上但未达股东会审议标准的,需董事会审议批准[14] 关联交易机制 - 董事会对控股股东所持股份实行“占用即冻结”机制[11] 关联交易报告 - 若关联交易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交易标的需提供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部分情形可免于审计或评估[13][14] 关联交易原则 - 关联交易应签订书面合同或协议,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原则[11] 关联人管理 - 公司应及时更新关联人名单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7] 关联交易累计计算 - 关联交易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要将本次交易提交并披露前期已发生关联交易[19] 关联交易表决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会议由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审议[16]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其代表股份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公告披露非关联股东表决情况[17] 关联交易豁免 - 公司参与公开招标、拍卖等交易可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17] - 一方现金认购另一方公开发行证券等交易免予按关联交易履行义务[17] 日常关联交易 - 公司可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年度金额,超出预计重新履行程序和披露[20] - 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分类汇总披露日常关联交易[20]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三年,每三年重新履行程序和披露[20]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亦同[22]
丰茂股份(301459)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08 19:16
审计委员会 - 成员中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上并担任召集人,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4] - 督导内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检查一次[9] - 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制度建立和实施,审阅年度内审计划等[7]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应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8] 内审部门 - 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检查评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等[4][7] - 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7] - 以业务环节为基础开展审计,评价与财报相关内控[10] - 负责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具体组织实施工作[18] 报告与资料 - 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等资料保存时间为10年[10] - 公司应在披露年报时披露内部控制评价和审计报告[20] 违规处理 - 被审计单位拒绝提供资料等,责令限期改正,严重报董事会处理[22] - 对造成严重损失浪费的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移交司法机关[22] - 内部审计人员违法犯罪,依法移送司法机关,不构成犯罪按公司规定处理[22] 制度相关 - 由公司董事会制定、解释和修订,自审议通过后生效[24] - 与其他规定不一致时,依照法律等规定执行[24]
丰茂股份(301459)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08 19:16
战略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至少含一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召集人一名,由董事长担任[5] 会议规则 - 提前三天通知并提供资料,特殊情况可随时通知[11]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1]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1] 其他 - 会议记录保存期为十年[13] - 工作细则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18]
丰茂股份(301459)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8月制定)
2025-08-08 19:15
人员变动披露 - 公司在收到董事、高管辞职报告两交易日内披露情况[4] 人员履职规定 - 特定情形下原董事需继续履职[4] - 依法解除特定情形董事、高管职务[5] 解任生效时间 - 股东会解任董事、董事会解任高管决议作出之日生效[5] 离职手续与限制 - 离职5日办妥移交,6个月内不得转股[6][9] - 任职期每年转股不超25%[9] 其他 - 擅自离职致损担责,制度董事会通过生效[10][12]
丰茂股份(301459) -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公告
2025-08-08 19:15
募集资金情况 - 公司发行2000.00万股,发行价31.90元/股,募资总额63800.00万元,净额56381.70万元[1] 资金使用情况 - 截至2025年7月31日,传动带智能工厂建设项目累计使用23585.00万元[3] - 截至2025年7月31日,张紧轮扩产项目累计使用2333.69万元[3] - 截至2025年7月31日,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累计使用3946.70万元[3] - 截至2025年7月31日,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累计使用6830.96万元[3] 新项目投资 - 拟将2000万元超募资金用于智能底盘热控系统生产基地(一期)项目[1][4][7][8] - 该项目总投资预计60079.11万元[10] - 土地购置投资8900.00万元,占比14.81%[11] - 土建工程费用投资22000.00万元,占比36.62%[11] - 设备购置及安装投资21864.57万元,占比36.39%[11] 决策审议 - 董事会、监事会、保荐机构均认为投资新项目合规且提高资金使用效率[15][16][18] - 变更事项尚需股东会审议通过[18] 其他 - 公告发布时间为2025年8月9日[21]
丰茂股份(301459) - 关于增选非独立董事、选举职工代表董事并调整董事会席位的公告
2025-08-08 19:15
人事变动 - 2025年8月7日召开职代会,选举翟徐昌为职工代表董事[2] - 同日召开董事会,提名蒋淞舟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2][3] 董事会调整 - 拟将董事会席位由7名调为9名,非独立董事调为6名(含1名职工代表董事)[5] 人员信息 - 翟徐昌为销售总监,未持股[8] - 蒋淞舟为副总经理,未直接持股,持控股股东33%份额,系实际控制人之一[9] 后续安排 - 选举、提名及调整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3][5]
丰茂股份(301459) -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5-08-08 19:15
业绩相关 - 2024年以8000.00万股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现5元,共派4000.00万元,每10股转增3股,转增后总股本增至10400.00万股[1] -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向72名激励对象归属121820股,归属后总股本增至104121820股[2][3] 制度调整 - 拟不再设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4] - 拟将董事会席位由7名调为9名[4] - 拟修订多项治理制度,制定多项新制度[5][6] 审议安排 - 修订后《公司章程》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且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 - 部分制度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原制度废止[6]
丰茂股份(301459) - 关于新增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的公告
2025-08-08 19:15
融资情况 - 2023年公司公开发行2000.00万股A股,发行价31.90元/股,募资总额63800.00万元,净额56381.70万元[1] 账户管理 - 公司已在四家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三方监管协议[3] - 2025年8月7日审议通过新增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议案[1][5] 资金用途 - 拟在农行余姚陆埠支行、宁波银行余姚支行新增专户用于智能底盘热控系统项目[1][4][5] - 各支行专户分别用于传动带、张紧轮等项目资金存储与使用[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