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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铝时代(301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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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铝时代(301613)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06-12 17:16
募集资金支取与通知 - 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金额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20%,公司及商业银行应及时通知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8] 募集资金使用差异处理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度实际使用与预计使用金额差异超30%,公司应调整投资计划并披露[13][29] 三方监管协议 -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位后1个月内与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存放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8] - 公司应在协议签订后及时公告协议主要内容,协议提前终止应在1个月内签新协议并公告[10]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原则 - 募集资金应存放于董事会批准的专项账户,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作其他用途[7] - 募集资金应严格按发行申请文件承诺的项目、金额和时间使用,专款专用[12] - 募集资金原则上用于主营业务,除金融类企业外,不得用于高风险投资、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等[12] 募集资金置换 -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及独立董事、审计委员认可[14] - 置换募集资金距到账时间不得超6个月[16] 闲置募集资金使用 - 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超12个月,12个月内累计不超超募资金总额30%[21][22] - 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12个月[22] - 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或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2个月内累计金额不超超募资金总额30%[22] -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产品需满足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条件[22] 信息披露 - 公司应在董事会会议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相关内容[22] - 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应在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相关内容[25] - 公司改变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应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20][27] 节余资金处理 - 单个或全部募投项目完成后,节余资金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0%经董事会审议,达或超10%经股东会审议[27] - 节余募集资金低于500万元且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可豁免程序,使用情况在年报披露[27] 监督检查 -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检查一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并报告[29] - 公司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29]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现场调查[30]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专项核查报告并披露[30] 鉴证相关 - 会计师事务所对董事会专项报告进行合理鉴证并提出结论[30] - 鉴证结论为“保留结论”等,公司董事会应分析理由、提出整改措施并披露[30] - 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可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30] 其他定义与制度 - 公司“控股子公司”指持有其50%以上股权等可实际控制的公司[33]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制定、修改,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34]
新铝时代(301613) - 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06-12 17:16
控股子公司定义与管理范围 - 公司持有50%(含)以上股份或权益等可实际控制的公司为控股子公司[3] 重大事项相关 - 重大事项包括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对外投资等[4] 组织架构与运作 - 控股子公司可不设监事会,只设1 - 2名监事[5] 财务与预算管理 - 控股子公司财务运作由公司财务部归口管理[6] - 控股子公司预算全部纳入公司预算管理范畴[7] 担保与投资审批 - 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控股子公司不得提供对外担保等[8] - 控股子公司所有对外投资必须事先报告公司并审批[9] - 控股子公司进行委托理财等投资需经股东会批准[9] 战略与汇报管理 - 控股子公司的发展战略纳入公司统一管理[10] - 控股子公司经理层应定期或不定期向公司进行工作汇报[10] - 不定期汇报内容包括项目进展、人员调整及重大事项等[11] - 控股子公司审议重大事项前需向公司汇报,获批后再交其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11] 交易与关联交易 - 控股子公司发生交易时需判断是否构成关联交易并及时报告[11] 监察审计与指导 - 公司可对控股子公司定期或不定期监察审计及业务指导[11] - 监察审计工作内容包括法规、制度执行及经营财务等情况[12] - 控股子公司接到监察审计通知需做好准备并配合[12] - 控股子公司需执行经公司批准的监察审计意见书和决定[12] 考核奖惩制度 - 控股子公司应建立考核奖惩制度[12] - 控股子公司需对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考核并奖惩[13] - 控股子公司中层及以下员工考核奖惩方案报公司董事会[13]
新铝时代(301613) -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制度
2025-06-12 17:16
董事选举制度 - 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含两名)董事采用累积投票制度[4] - 3%股东可推荐非独立董事候选人,1%股东可推荐独立董事候选人[7] 投票规则 - 累积表决票数为股份数乘选举董事人数,两类董事分别计算[12] - 只投同意票,所投人数不超应选人数,超量投票无效或弃权[13] 结果公告与当选条件 - 公告候选人得票及当选情况,当选需超出席股东表决权半数[15][17] - 得票相同超应选人数,两月内重开股东会选举[20]
新铝时代(301613)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6-12 17:16
审计委员会构成 - 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届满连选可连任[5] 审计委员会会议 -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四次,每季度一次,临时会议委员提议召开[17]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7] - 表决方式多样,临时会议可通讯表决[17] 其他 - 审计监察部等可列席会议[17]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不少于十年[17] - 通过议案及结果书面报董事会[18] - 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生效[22]
新铝时代(301613)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06-12 17:16
担保制度审议 - 制度于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2]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修改,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28] 担保审议情形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股东会审议[14]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担保需股东会审议[14]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需股东会审议[14]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14]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担保需股东会审议[14]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需股东会审议[14] 审议通过条件 -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需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且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15] - 股东会审议部分担保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6] 担保后续处理 - 被担保企业债务到期前1个月,财务部应发出催还款通知单;到期未履行还款义务,公司应在10个工作日内执行反担保措施[21][22] 信息披露要求 - 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的对外担保需按要求及时披露[26] - 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决议后应通知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8]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15个工作日未还款或出现严重影响还款能力情形公司应及时披露[29] - 公司独立董事应在年报中对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及制度执行情况专项说明并发表意见[30] 其他说明 - 本制度“以上”含本数,“超过”不含本数[28] - 制度未尽事宜公司依相关规定执行[28]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9] -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30] 公司信息 - 公司为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1]
新铝时代(301613)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6-12 17:16
董事相关 - 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13] - 兼任总经理等职务的董事及职工代表董事总计不得超董事总数二分之一[13] - 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应建议撤换[19] - 公司收到董事辞职报告日起辞任生效,两交易日内披露[19] - 独立董事辞职致人数或比例不符要求,报告在下任填补缺额后生效[19] - 董事忠实义务任期结束后六个月内有效[19] - 董事保密义务任职结束至秘密公开时止[19] - 特定犯罪判刑或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缓刑未逾2年)不能任董事[11] - 担任破产清算公司等职务负有个人责任,自相关日期起未逾3年不能任董事[11]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有权提名董事候选人[25] 董事长相关 - 董事长由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27] - 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半数以上董事推举一人履职[29] 董事会秘书相关 -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31] 专门委员会相关 - 审计、薪酬和考核、提名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任召集人[31] - 战略委员会由董事长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应为会计专业人士[31] - 战略委员会研究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并提建议[33] - 审计委员会审核公司内部控制、财务信息等工作[34] - 提名委员会研究董事、高管选择标准和程序并提建议[35]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研究审查董事、高管考核办法和薪酬计划[35] 董事会会议相关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38] - 特定股东、董事、独立董事提议,董事长十日内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38][39] - 定期会议提前10日发书面通知,临时会议提前3日[41] - 董事会会议须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46] - 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两名董事委托出席会议[49] - 董事会决议表决方式有现场记名投票、举手或通讯表决[48] - 董事会可用书面议案代替会议,签字同意董事达法定人数成决议[50] - 会议表决一人一票,意向分同意、反对和弃权[51] - 董事会审议提案须超全体董事半数投赞成票,担保事项另有要求[55] - 提案未通过,条件未重大变化,一个月内不应再审议[55] - 董事会按章程对担保事项决议,矛盾时以形成时间在后为准[55] 交易相关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情况应提交董事会审议[57]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情况,除董事会审议还应股东会批准[58] - 交易事项按类型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资产总额和成交金额达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应股东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60]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30万元以上、与关联法人交易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关联交易,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审议[61]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关联交易,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62]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不论数额大小,均应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63] 其他 - 股东可在董事会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法违规或违反章程决议[65] - 董事会会议记录和档案保存期限为10年[70][74] - 董事长跟踪检查决议实施情况,可要求总经理纠正,不采纳可提请召开临时董事会[66] - 董事会秘书督办决议执行情况,董事有权质询[66] - 董事会会议可按需全程录音或录像[70] - 董事会决议涉及重大事项应及时披露[71] - 独立董事对特定事项发表特定意见,需披露事项应公告[74] - 董事出席会议费用由公司支付[74] - 本议事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修改亦同[79]
新铝时代(301613) - 股东会网络投票管理制度
2025-06-12 17:16
股东会投票时间 - 深交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日的深交所交易时间[11] -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5] 股东资料与时间间隔 - 公司应在网络投票开始日的二个交易日前提供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部股东资料的电子数据[8] - 公司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和网络投票开始日之间应当至少间隔二个交易日[9] 提案相关 - 提案人提出的议案将至少在股东会召开前提前十天提出,并由董事会公告[9] - 符合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9] - 召集人应在收到临时提案后两日内发出股东会补充通知[9] 投票规则 -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股东应明确发表同意、反对或者弃权意见[23] - 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每个提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选举票数[23] - 公司为方便股东投票设置总提案的,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它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23] - 股东对同一议案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24] 投票统计 - 公司同时提供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络投票系统对两种方式投票合并计算[24] - 需回避表决或承诺放弃表决权的股东投票,公司计算表决结果时剔除其投票[25] - 公司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对特定股东投票情况单独统计披露[25] 重大事项关注 - 重大事项中购买资产总价较账面净值溢价达或超20%需关注[26]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总额30%属重大事项[26] 股东会时间与征集 - 股东会现场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网络或其他方式[28]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可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向股东征集表决权[28] 投票结果查询与费用 - 股东会结束后次一交易日,交易系统投票股东可通过证券公司客户端查询投票结果[29] - 公司支付股东会网络投票服务费用[31]
新铝时代(301613) - 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6月)
2025-06-12 17:16
公司股份与股本 - 2024年6月27日核准首次发行2397.36万股,10月25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7] - 注册资本14384.1247万元,设立时发行6500万股,股份总数14384.1247万股[10][19][20] - 发起人何峰等三人认购股份及持股比例分别为3231万股(49.7077%)、1354万股(20.8308%)、651万股(10.0154%)[19] 股份交易与限制 - 董事等任职期每年转让不超25%,上市1年内及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31] - 5%以上股东等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31] - 董事会3年内可决定发行不超已发行股份50%的股份[24] 股东权益与会议 - 3%以上股份股东可查会计账簿等,1%以上特定情形可诉讼[38][43][44] - 年度股东会每年1次,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7] - 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等情形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57] 公司决策与审批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87]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5种情形提交董事会审议[117]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5种情形还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17] 利润分配与公积金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提取[160] - 法定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留存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162] - 可分配利润为正数时,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等[164] 公司合并与解散 - 与持股90%以上公司合并或支付价款不超本公司净资产10%,被合并公司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87] - 减少注册资本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债权人可要求清偿或担保[191] - 10%以上表决权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95]
新铝时代(301613)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06-12 17:16
制度制定 - 制定制度提高公司规范运作和年报信息披露质量[3] - 制度适用于与年报信息披露有关人员[3] 责任追究 - 年报披露出错追究责任,情节不同处理不同[6][10] - 追究形式多样,董事等可附带经济处罚[10][11] 制度生效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修改、解释,审议通过后生效[14]
新铝时代(301613)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6-12 17:16
提名委员会设立 - 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负责董事和高管人选[2] 人员构成 - 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4] 产生方式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职责与任期 - 负责拟定选任标准程序并提建议,任期与董事会一致[7] 会议规则 - 不定期召开,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记录保存超十年[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