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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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提高信披质量 明确收入等会计处理细则
证券时报· 2025-07-19 01:11
核心观点 - 中国证监会发布《会计类第5号》明确多个会计问题的处理规则 旨在促进会计准则在资本市场的一致有效执行并提升会计信息披露质量 [1][4] 收入相关会计处理 -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相关政府补贴应合理估计未来可能获得的补贴金额 在满足收入确认条件时确认为收入 [1] - 履约完毕且确认应收款项后与客户重新协商减让合同对价需区分情况处理 若与具体履约活动相关应作为销售合同变更或可变对价重新估计 若因履约活动之外的原因调整且符合债务重组定义则应作为债务重组处理 [2] 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处理 -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时不应考虑信用保险的影响 信用保险合同不应被认定为单项债权的合同条款组成部分 保险理赔款项应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且金额可靠时确认为资产 [3] - 发行可转换债券的递延所得税处理要求初始确认时若金融负债成分的计税基础等于票面金额并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并计入所有者权益 后续计量时相关递延所得税负债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3] 其他会计处理问题 - 知识产权许可合同后续变动需分析是否重新形成一项新授权合同并进行相应会计处理 [3] - 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对会计准则执行提出挑战 《会计类第5号》旨在加强制度供给明确监管要求防范财务造假 [4]
曙光股份: 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7-18 16:21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成立于1993年3月2日,2000年12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证券代码600303 [1]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发行股本总数68360.4211万股,注册资本68360.4211万元 [1] - 公司注册地址为丹东市振安区曙光路50号,法定代表人为贾木云 [1] - 控股股东为北京维梓西咨询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实际控制人为权维、梁梓 [1] - 公司所属行业为汽车制造业,主要业务包括汽车零部件研发、制造及销售,以及汽车零售业务 [1] 公司经营情况 - 公司主要产品和服务包括汽车车桥及零部件、客车、皮卡和特种车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1] - 报告期内公司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28户,较上期增加4户 [1] - 财务报表经董事会于2025年4月10日批准报出,将提交股东会审议 [1] 财务报告编制基础 - 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编制 [2] - 公司对报告期末起12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价,未发现重大怀疑事项 [2] - 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部分金融工具外均以历史成本计量 [2] 重要会计政策 - 金融资产根据业务模式和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划分为三类:以摊余成本计量、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15][16] - 金融负债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 [21][22] - 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产成品和库存商品按估计售价减去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确定可变现净值 [34] - 长期股权投资对子公司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采用权益法核算 [37][38] 合并财务报表 - 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所有子公司均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6] - 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按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 [7] -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按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调整 [7] 金融工具 - 应收票据分为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组合,分别采用不同方法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33] - 应收账款分为低风险组合和账龄组合,按不同方法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33] - 其他应收款同样分为低风险组合和账龄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34] 投资性房地产 - 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等 [46] - 持有以备经营出租的空置建筑物,若董事会明确表示用于经营出租且意图短期内不变,也作为投资性房地产列报 [46]
为企业业财融合提供清晰指引
期货日报网· 2025-07-18 00:11
金融工具会计处理规范化 - 金融工具会计处理的规范化是构建"信任经济"的基石,能降低市场信息不对称并优化资源配置 [1] - 企业若将频繁买卖仓单视为传统贸易行为而非金融工具管理,将导致财务信息失真并影响投资者判断 [1] - 监管部门通过递进式政策设计为仓单交易、点价销售等新兴业务提供清晰指引 [1]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修订 - 2017年4月财政部修订22号准则,对金融工具分类、确认计量等核心环节作出系统性调整 [2] - 22号准则确立"预期信用损失法"等关键原则,为企业金融工具会计处理提供总体遵循 [2] - 准则要求基于合同现金流特征对金融资产分类,该逻辑适用于判断仓单交易是否具有金融属性 [2] 标准仓单交易会计处理案例指引 - 2024年3月《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案例解析(2024)》修订再版,通过案例推动准则落地 [3] - 案例明确标准仓单作为非金融资产项目,并分为期货标准仓单与现货仓单以划定实务边界 [3] - 提出通过交易目的判断会计处理原则,如采用"逐日盯市"方式获利的仓单交易应按金融工具核算 [3] 标准仓单交易监管政策完善 - 2025年7月财政部会计司发布实施问答,明确频繁买卖标准仓单合同不提取实物的应视同金融工具处理 [3][4] - 新规定将频繁交易仓单行为纳入金融工具监管范畴,统一期货与现货市场会计处理标准 [4] - 强化"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要求企业穿透业务表象判断经济实质 [4] 金融工具会计处理制度体系 - 从准则修订到案例指引再到实施问答,监管部门构建动态优化的制度体系 [4] - 制度体系保持会计准则稳定性同时适应市场创新,提升企业风险管理水平和市场信任度 [4] - 规范金融工具会计处理是实体企业提升管理效率、保护投资者利益的必然选择 [4]
【毕马威快讯】财政部发布标准仓单交易相关会计处理实施问答
搜狐财经· 2025-07-15 23:54
2025年7月8日,财政部会计司发布了标准仓单交易相关会计处理实施问答(详情见文末原文),为企业 特定业务模式下标准仓单交易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明确指引。该问答发布不仅有助于规范市场秩序,也能 提升企业财务信息的透明度和可比性,助力市场经济健康发展。下面,我们就来详细解读该问答的要 点。 本次发布的实施问答,适用范围预期有限。该实施问答规范的是同时满足下述特点的业务: 也就是说,涉及提取现货,或者买卖不频繁,或者不是为了从短期价格波动中获利的,都不适用该实施 问答。 例如,实务中有些企业购买仓单中,部分或全部,是原材料采购的途径之一,或者销售仓单是产品销售 渠道之一。企业的该业务模式不满足上述特点2和3,不属于本次实施问答的适用范围。 又如,实务中,企业虽然从事期货交易,但不是通过期货交易所进行,例如买卖非标准仓单,则不满足 上述特点1,不属于本次实施问答的适用范围。 根据我们的实务观察,仅特定行业企业可能从事同时满足上述三个条件的业务,因此该问答的影响范围 有限。 此次问答明确了企业在该特定业务模式下,取得标准仓单后短期内再将其出售的,不应确认销售收入, 而应将收取的对价与所出售标准仓单的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投资 ...
华海诚科: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审阅报告及备考财务报表
证券之星· 2025-07-11 20:18
公司基本情况 -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前身为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12月17日,注册地为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方大道66号,法定代表人为韩江龙 [1] - 公司于2023年4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0,696,453元,流通股份A股29,249,905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A股51,446,548股 [1] - 公司初始股东为江苏乾丰投资有限公司和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分别认缴注册资本1,500万元和500万元 [1] 股权结构演变 - 2011年至2013年期间,公司注册资本通过多次增资扩股,新增股东包括江苏新潮科技集团(后更名为江苏新潮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注册资本增至4,300万元 [2][3] - 2015年公司改制为股份公司,以经审计净资产46,044,828.13元折合股份43,000,000股,股东持股比例保持不变 [4] - 2021年公司向自然人韩江龙、陶军和杨森茂发行普通股829.5652万股,注册资本增至5,129.5652万元 [6] 重大资产重组 - 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和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衡所华威电子有限公司70%股权,交易对价为11.2亿元 [9][10] - 交易对价中3.2亿元以发行股份方式支付,4.8亿元以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式支付,3.2亿元以现金支付 [10] - 公司同时拟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金额不超过8亿元 [12] 业务与行业 - 公司属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主要经营活动包括电子、电工材料制造销售,微电子材料研发等 [9] - 主要产品为环氧塑封料和电子胶黏剂 [9] - 衡所华威电子有限公司属电子材料制造行业,主要产品为环氧塑封料 [15] 财务与会计政策 - 公司采用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假设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已于2023年1月1日完成 [16][17] - 本次交易形成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确认商誉1,081,064,447.67元 [18] - 金融工具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应收账款等金融资产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计提减值准备 [34][44]
湖北宜化: 宜昌新发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过渡期损益情况专项审计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7-10 16:17
公司基本情况 - 宜昌新发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2月12日,注册资本15亿元,由宜昌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 [5] - 公司注册及总部地址位于中国(湖北)自贸区宜昌片区发展大道55号,法定代表人为杨雪绒 [5] - 公司主要经营业务包括新兴产业和石油化工、新能源、环保行业投资,风险投资、实业投资与资产管理,科技工业园区建设等 [5] - 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营业期限为无固定期限 [5] 财务报表编制基础 - 过渡期合并利润表涵盖期间为2024年8月1日至2025年5月31日,以持续经营假设为编制基础 [7] - 财务报表编制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仅列示过渡期数据不列示比较数据 [8] - 公司假设已于2024年8月1日取得新疆宜化化工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控制权进行合并报表编制 [7] 重要会计政策 - 公司营业周期为12个月,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11] - 企业合并区分同一控制和非同一控制两种情形采用不同会计处理方法 [11] - 金融工具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三类 [16][18] - 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发出时采用加权平均法计价 [32] -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房屋建筑物折旧年限20-25年,机器设备7-15年 [44] 重大交易事项 -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拟以现金方式购买控股股东湖北宜化集团拥有的新发投100%股权 [5] - 交易评估基准日为2024年7月31日,2025年5月30日完成股权变更工商登记 [7] - 过渡期损益情况专项审计报告由信会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意见认为报表公允反映了公司过渡期经营成果 [1] 行业特征 - 公司主营业务涉及新兴产业、石油化工、新能源、环保等国家重点发展行业 [5] - 作为产业投资平台,公司业务涵盖风险投资、实业投资、资产管理及科技园区建设等多元化领域 [5] - 行业特性决定了公司需要采用复杂的金融工具会计政策和长期资产减值测试方法 [16][55]
新里程董事长被留置和立案调查 一个月前有投资者提问是否正常履职
中国经营报· 2025-07-07 13:15
公司核心事件 - 董事长林杨林被太原市小店区监察委员会实施留置并立案调查 所涉事项与公司无关 公司未被要求协助调查 [1] - 董事长林杨林因个人原因未亲自出席2024年年报审议董事会会议 会议由副董事长张延苓主持 [1] - 6月20日林杨林与财务总监刘军被甘肃省证监局采取监管谈话措施 主要涉及财务会计核算不规范问题 导致2023年度至2024年第三季度合并资产负债表相关财务数据披露不准确 [6] 公司业务结构 - 主要业务分为医疗服务和中药 2024年营业收入37.99亿元 净利润1.15亿元 [1] - 医疗服务收入占比约80% 在全国拥有24家医院 包括3家三级医院和14家二级及以上综合或专科医院 核心医院包括瓦房店第三医院等 [2] - 医药业务以"独一味"品牌为核心的中成药为主 收入占比约20% [4] 医院网络布局 - 在辽宁、河南、江苏等6省份成立区域医疗中心 旗下医院总床位数约2000张 [2][4] - 控股股东新里程集团在全国近20个省份管理超40家二甲以上医院 医疗和康养总床位数达3万张 规模国内前三 [4] - 通过收购和改制地方国企医院扩张 如山西晋煤集团总医院及其6家分院 该医院尚未纳入上市公司体系 [4][5] 公司历史与股权 - 前身为恒康医疗 2022年新里程集团成为控股股东 [4] - 山西晋煤国科新里程医院管理有限公司由新里程关联方持股70% 晋能控股装备制造集团持股30% [4] 投资者沟通 - 6月9日投资者质疑董事长长期未露面 公司迟至7月7日才指引查阅公告 [1][3] - 证券部回应"不清楚具体原因" 品牌部未回复采访问题 [1]
奥飞数据: 最近一年的财务报告及其审计报告以及最近一期的财务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7-07 00:14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成立于2014年8月4日,由广州实讯通信科技有限公司整体股改变更设立,初始注册资本1,142万元,发行价格每股37.50元,募集资金5,325万元 [1] - 2016年非公开发行81.65万股,发行价84.28元/股,募集资金6,881.462万元,注册资本增至1,223.65万元 [1] - 2016年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30股,注册资本增至4,894.6万元 [1] - 2018年1月首次公开发行1,632万股A股,注册资本增至6,526.6万元 [1] - 2020年10月向特定对象发行1,231.0848万股,注册资本增至21,203.4808万元 [1] - 2023年4月向11名特定投资者发行10,364.8103万股,注册资本增至79,463.5462万元 [1] - 2021年12月发行635万张可转债,截至2024年底转股23,989,163股,注册资本增至97,753.4799万元 [1] 财务报告编制基础 - 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中国证监会信息披露规则要求 [2] - 采用实际利率法对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进行后续计量 [17][18] - 对金融工具按业务模式和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分为三类:以摊余成本计量、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16][17][18] 重要会计政策 -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包括子公司和结构化主体 [4] -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对子公司)和权益法(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核算 [40][41][42] - 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模式计量,按直线法计提折旧 [44] - 固定资产按类别和使用年限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房屋建筑物折旧年限20-40年,机器设备3-18年 [45] - 在建工程按项目核算,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 [47] 金融工具管理 - 金融资产转移需满足终止确认条件,否则继续确认所转移金融资产 [30][31][32] - 金融工具减值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分为三个阶段计量 [23][24][27] - 应收账款按客户类型分为五个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25] - 其他应收款按性质分为六个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25]
南京商旅: 南京商旅备考财务报表审阅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6-26 04:28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注册地为江苏省南京市,组织形式为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地址位于南京市秦淮区小心桥东街18号 [2] - 公司原名南京纺织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11月17日更名为南京商贸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2] - 公司于2001年2月5日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500万股,发行价格8.12元/股,并于2001年3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600250 [2] - 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累计发行股本总数31,059.39万股,注册资本31,059.3879万元 [2] 业务范围 - 公司属于商务服务业,经营范围涵盖纺织品进出口、百货销售、五金交电、电子产品、化工产品等 [3] - 业务还包括酒店管理、住宿服务、旅游业务、景区管理、休闲观光活动等 [3] - 公司涉及自然生态系统保护管理、文物文化遗址保护服务、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等业务 [3] 重大资产重组 - 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南京旅游集团持有的南京黄埔大酒店100%股权 [4] - 黄埔大酒店100%股权交易对价为19,887.36万元,其中现金支付2,983.10万元,其余通过发行股份购买 [5] -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最终发行价格为6.92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1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 [5] 黄埔大酒店基本情况 - 黄埔大酒店成立于2002年9月,初始注册资本1,000万元 [7] - 2021年12月进行第一次增资(债转股),幕燕公司以1亿元债权转为股权,持有黄埔大酒店27.79%股权 [7] - 2024年4月进行第五次股权转让,旅游集团收购幕燕公司持有的27.79%股权 [7] - 截至2023年10月31日,黄埔大酒店净资产账面价值10,334.46万元,评估值30,336.20万元,增值率193.54% [7] 财务报表编制 - 备考财务报表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编制,假设本次交易已于2024年1月1日实施完成 [6] - 财务报表编制采用企业会计准则,并以持续经营为基础 [6] - 财务报表真实完整反映公司2025年3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的备考合并财务状况 [6]
卧龙新能: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卧龙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业绩真实性和会计处理合规性的专项核查说明
证券之星· 2025-05-22 23:18
财务业绩真实性核查 -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卧龙新能源公司2022年度至2024年度财务业绩真实性及会计处理合规性进行专项核查 [1] - 核查内容包括虚构交易、虚构利润、调节会计利润、关联方交易定价合理性、会计政策变更及减值计提合理性等 [2] - 未发现公司存在虚构交易或虚构利润的情况,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3] 审计意见及更正事项 - 公司2022年度审计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报告,2023-2024年度由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报告 [1] - 2022年度存在两项会计更正:部分稀土贸易业务收入确认依据不充分、存货余额披露不准确 [3] - 除财政部修订准则导致的政策变更外,未发现公司通过会计政策变更或差错更正进行"大洗澡"的情形 [2] 关联交易及减值计提 - 未发现关联方交易定价明显偏离市场可比价格或存在利益输送的情形 [3] - 公司资产减值计提依据充分,符合会计准则及市场环境,未发现通过大幅计提不当减值调节利润的情况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