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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转换公司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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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上海证券报· 2025-08-26 05:30
公司治理与股权结构 -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报告期内未发生变更 [2] - 公司总股本因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由404,845,869股变更为404,361,469股 [7] - 公司不再设立监事会,其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并增设一名职工董事 [8] 资本运作与融资活动 - 公司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议案已于2025年3月23日通过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尚未提交股东大会 [3] - 公司完成股份回购计划,累计回购827.40万股(占总股本2.05%),使用资金9,470.17万元,回购价格区间为10.81-12.39元/股 [4] -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以回购后股本404,361,469股为基数 [5] 股权激励计划实施 -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条件达成,103名激励对象获解除限售802.4240万股,已于2025年4月30日上市流通 [5][6] - 公司回购注销不具备资格的激励对象所持限制性股票48.4400万股,并于2025年7月9日完成注销手续 [7]
胜蓝股份: 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提示性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26 01:27
发行基本信息 -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总额为人民币45,000万元 发行数量为450万张[1][2] - 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为"胜蓝转02" 债券代码为"123258"[1] - 债券期限为发行之日起6年 即自2025年8月28日至2031年8月27日[2] - 债券按面值发行 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2] 票面利率及付息方式 - 票面利率采用递增结构:第一年0.20% 第二年0.40% 第三年0.80% 第四年1.50% 第五年1.90% 第六年2.30%[2] - 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 计息起始日为发行首日[2][3] - 付息债权登记日为付息日前一交易日 公司将在付息日后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利息[3] 转股条款 - 转股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第一个交易日开始 即2026年3月3日至2031年8月27日[4] - 初始转股价格为54.56元/股 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交易均价的较高者[4] - 转股数量计算公式为Q=V/P 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8] - 转股时不足一股的余额部分将在转股后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9] 转股价格调整机制 - 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配股或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时 将按既定公式调整转股价格[5] - 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 董事会有权提出向下修正方案[6] - 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交易均价的较高者 且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7] 赎回条款 - 债券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 公司将以票面面值的113%(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未转股债券[9] - 在转股期内 若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 公司有权按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债券[9] - 当期应计利息计算公式为IA=B×i×t/365[9] - 当未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3,000万元时 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以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债券[10] 回售条款 - 若募集资金运用实施情况与承诺相比出现重大变化且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债券持有人享有一次以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债券的权利[10] - 在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内 若公司股票收盘价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70% 债券持有人有权以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回售给公司[10] - 回售权每年仅可行使一次 若首次满足条件未实施回售则该计息年度不能再行使回售权[12] 发行方式与对象 - 向原股东优先配售:股权登记日(2025年8月27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1][12] - 原股东优先配售比例为其持有股份数量按每股配售2.7488元可转债的比例计算[13] - 现有A股股本163,704,863股 原股东最多可优先认购4,499,919张 约占发行总额的99.9982%[14] - 网上发行: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申购 申购代码为"370843" 申购简称为"胜蓝发债"[15] - 网上申购最低数量为10张(1,000元) 每个账户申购上限为10,000张(100万元)[16] 承销与担保安排 - 本次发行由保荐人(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 包销基数为45,000万元[18] - 包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发行总额的30% 即最大包销金额为13,500万元[18] - 本次发行不提供担保[17] - 债券信用评级为AA- 公司主体信用评级为AA- 评级展望为稳定[17] 时间安排 - 原股东优先配售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8月27日(T-1日)[1][12] - 网上申购日为T日(2025年8月28日) 申购时无需缴付资金[15][23] - T+2日(2025年8月30日)网上投资者根据中签号码确认认购数量并缴纳认购款[23] - T+4日(2025年9月3日)募集资金划至公司账户[23]
上声电子: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发行保荐书
证券之星· 2025-08-26 01:26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全称为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为Suzhou Sonavox Electronics Co Ltd 法定代表人为周建明 注册资本为1628472万元 实缴资本为1628472万元 成立日期为1992年6月27日 上市日期为2021年4月19日 股票简称为上声电子 股票代码为688533 股票上市地为上海证券交易所 [4] - 公司生产汽车扬声器 汽车音响系统 新型电子元器件 数字放声设备 数字音视频编解码设备 高档音响 音箱及相关产品 销售自产产品 并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4] - 公司前十大股东合计持股比例为7621% 主要股东包括上声投资 同泰投资 元和资产 元件一厂等 其中上声投资持股比例为2542% [4] 本次证券发行概况 - 本次发行证券种类为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债券期限为六年 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按面值发行 [4][24] -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由公司与保荐机构协商确定 债券信用等级为A+ 主体信用等级为A+ 评级展望为稳定 [25] -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300000万元 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资于扬声器智能制造技术升级项目 车载数字音视频技术产业化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 [23] 公司财务表现 - 公司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2022年 2023年 2024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649379万元 1561194万元 和相应年度数据 [13][16] - 公司2022年 2023年 2024年及2025年3月31日资产负债率分别为5064% 5476% 5195% 和4905% 维持在合理水平 [16] - 公司2022年 2023年 2024年及2025年1-3月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349210万元 2374252万元 3321907万元 和-776280万元 [16] 行业发展与公司前景 - 公司是国内技术领先的汽车声学产品方案供应商 已融入国内外众多知名汽车制造厂商的同步开发体系 产品涵盖车载扬声器系统 车载功放及AVAS [14][42] - 根据国际汽车制造协会2024年数据测算 公司车载扬声器在全球乘用车及轻型商用车市场的占有率为1524% [42] - 随着全球汽车行业电动化 智能化发展 汽车声学产品需求持续提升 新能源汽车产销量的增长将带动车载扬声器 低音炮 车载功放等产品需求 [43][44] 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 - 公司建立了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 设立股东会 董事会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经营机构 各部门管理制度完善 [15][19] - 公司2022年度 2023年度 2024年度财务报告均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20] - 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20] 募集资金用途 -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包括扬声器智能制造技术升级项目 车载数字音视频技术产业化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 总投资额为4455455万元 拟使用募集资金3300000万元 [23] - 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法律法规规定 不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 [14] - 补充流动资金比例不超过募集资金总额的百分之三十 有助于公司缓解资金压力 降低财务杠杆 提高偿债能力 [23]
胜蓝股份: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26 01:19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5年8月25日在广东省东莞市东坑镇横东路225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结合方式召开 [1] - 会议由董事长黄雪林先生召集并主持 应出席董事7人 实际出席7人(其中3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参会) [1] - 会议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合法有效 [1] 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 - 发行总额为人民币45,000万元(4.5亿元) 发行数量450万张 [2] - 债券面值100元/张 按面值发行 期限6年(2025年8月28日至2031年8月27日) [2] - 票面利率采用递增结构:第一年0.20% 第二年0.40% 第三年0.80% 第四年1.50% 第五年1.90% 第六年2.30% [3] - 采用每年付息一次方式 计息起始日为发行首日 到期归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 [3][4] - 转股期限自发行结束日(2025年9月3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债券到期日止 [4] 转股价格机制 - 初始转股价格确定为54.56元/股 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与前一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较高者 [4] - 设置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5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85%时 董事会可提议修正 [7] - 修正后转股价格不低于股东大会召开日前20个交易日与前一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较高者 且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和股票面值 [7] - 转股价格不得向上修正 [8] 赎回与回售条款 - 有条件赎回条款:转股期内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5个交易日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130%时 公司有权按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赎回 [8] - 当未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3,000万元时 董事会有权决定赎回全部或部分债券 [9] - 附加回售条款:募集资金用途变更被证监会认定时 持有人可按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回售 [10] - 有条件回售条款: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内连续3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70%时 持有人有权回售 [10] 信用评级与担保安排 - 中证鹏元资信评估给予公司主体信用评级AA- 本次可转债信用级别AA- 评级展望稳定 [12] -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不提供担保 [12] 发行与配售安排 - 原股东优先配售比例按每股配售2.7488元可转债计算 现有A股股本163,704,863股可参与配售 [12][13] - 原股东最多可优先认购4,499,919张 约占发行总额的99.9982% [13] - 网上发行申购代码"370843" 最低申购数量10张(1,000元) 每个账户申购上限为100万元 [15] - 保荐人东莞证券担任主承销商 对认购不足部分实行包销 [12] 募集资金管理 - 公司将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用于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和使用 [18] - 将与开户银行及保荐人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对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18] 上市安排 - 发行完成后将申请本次可转债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16][17]
珂玛科技: 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8-26 01:15
发行证券种类与必要性 - 公司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可转债)以募集资金 用于扩大经营规模、增强综合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 [1] - 可转债及未来转换的A股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1]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经过审慎论证 旨在提升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2] 发行对象选择与标准 - 发行对象包括持有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投资者 [2][3] - 原股东享有优先配售权 剩余部分通过网下对机构投资者发售和/或网上定价发行 余额由承销商包销 [3] - 发行对象需具备风险识别能力、风险承担能力及资金实力 选择范围、数量和标准符合《注册管理办法》规定 [3][4] 发行定价机制 - 票面利率由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人协商确定 [4] - 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及前一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 [4][7] - 转股价格调整机制涵盖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配股及派现等情况 计算公式明确且符合法规要求 [5][6][22] 财务合规性与经营能力 - 公司2022-2024年扣非归母净利润分别为8,620.36万元、7,768.88万元和30,575.29万元 年均可分配利润15,654.84万元 足以支付债券利息 [9][12] - 2022-2024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达36.16% 2024年营收85,738.20万元 体现持续经营能力 [10]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2022-2024年分别为5,639.82万元、4,658.68万元和22,990.12万元 2025年1-6月为14,115.96万元 现金流状况良好 [12] 募集资金用途 - 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75,000.00万元 用于结构功能模块化陶瓷部件产品扩建项目、半导体设备用碳化硅材料及部件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 [9][18][20] - 补充流动资金金额21,000.00万元 未超过募集资金总额的30% 符合主业投向要求 [20] - 募集资金不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 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环保、土地管理等法规 [9][18] 公司治理与合规性 - 公司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权责清晰 [8][11] - 2022-2024年财务报告均被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内部控制有效 [15][16] - 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财务性投资或不得发行债券的情形 符合《证券法》和《注册管理办法》发行条件 [11][17][18] 可转债条款设计 - 可转债期限6年 面值100元 利率由公司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20][21] - 转股期限为发行结束满6个月后至到期日 持有人享有转股选择权 [28] - 设置赎回条款、回售条款及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保护持有人权益 [24][25][26][27] 行业与业务定位 - 公司主营业务为先进陶瓷材料零部件的研发、制造、销售、服务及泛半导体设备表面处理服务 [10] - 拥有氧化铝、氧化锆、氮化铝、碳化硅、氧化钇和氧化钛6大类材料体系 性能达国际标准 [10] - 为国内本土先进陶瓷材料及零部件领先企业 具备全工艺流程技术 [10]
金达威: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果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26 01:14
发行基本信息 -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获得证监会同意注册 证券代码002626 证券简称金达威 可转债简称金威转债 债券代码127111 [1] - 本次可转债发行规模为129,239.48万元 每张面值100元 共计12,923,948张 按面值发行 [2] - 保荐人及主承销商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发行方式与时间安排 - 原股东优先配售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8月19日(T-1日) [2] - 原股东优先配售缴款工作于2025年8月20日(T日)结束 [2] - 网上认购缴款工作于2025年8月22日(T+2日)结束 [2] 原股东优先配售结果 - 原股东优先配售金威转债总计10,790,785张 金额1,079,078,500元 [2] - 原股东配售量占本次发行总量的83.49% [2] 网上发行与包销情况 - 保荐人包销可转债数量35,237张 包销金额3,523,700元 [3] - 包销比例为0.27% [3] - 包销包含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及因资金不足导致的无效认购部分 [3] 机构信息 - 发行人注册地址为厦门 [1] - 保荐人广发证券法定代表人林传辉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 [3] - 投资者可通过电话020-66336594/66336595联系保荐人资本市场部 [3]
开能健康: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开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5年度第四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8-26 00:52
本次债券概况 - 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经2022年10月28日董事会及2022年11月15日股东大会通过[2] - 注册批复于2023年6月17日获得证监会批准(证监许可[2023]1321号)[2] - 转股期自2024年1月26日起至2029年7月19日止[2] 中期分红方案 - 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0.8元(含税)[2] - 以594,532,905股为基数测算 现金分红总额约47,562,632.40元[3] - 分红金额预计占当期归母净利润比例67-70%[3] 分红方案合规性 - 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及深交所自律监管指引要求[3][4] - 方案符合公司章程及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规定[3][4] - 方案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 符合公司战略规划[4]
金诚信: 金诚信关于拟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26 00:42
核心事项 - 公司拟延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 [1][2] 原决议内容 - 公司于2024年10月14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议案 [1] - 原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为自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1] 延长原因 - 因原决议及授权有效期即将届满 为顺利推进发行后续事项 [2] 最新进展 - 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有效期 [2] - 拟自原有效期期满之日起延长决议及授权有效期 [2] - 除有效期延长外 本次发行其他事项均保持不变 [2]
科蓝软件: 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2025年付息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26 00:35
付息方案 - 每10张面值1000元科蓝转债派发利息8元含税 [1] - 本次付息为第三年付息 计息期间为2024年8月30日至2025年8月29日 [2][5] - 当期票面利率为0.80% [2][5] 债券基本信息 - 科蓝转债发行总额4.946亿元 共494.6万张 [2] - 债券于2022年9月20日在深交所挂牌交易 代码123157 [2] - 债券信用等级为A级 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级 评级展望稳定 [4][5] 付息安排 - 付息日为2025年9月1日 [2] - 债权登记日为2025年8月29日 [5] - 付息对象为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全体持有人 [5] 税务处理 - 个人投资者按20%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 实际每10张派发6.4元 [5] - 境外机构投资者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 [5][7] - 其他债券持有者需自行缴纳债券利息所得税 [5][6]
上声电子: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上市保荐书
证券之星· 2025-08-26 00:33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名称为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Suzhou Sonavox Electronics Co., Ltd.,注册地位于苏州市相城区元和街道科技园中创路333号 [1][2] - 公司成立于1992年6月27日,2017年12月28日改制为股份公司,2021年4月19日在科创板上市,证券部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朱文元为负责人 [2] - 公司致力于运用声学技术提升驾车体验,是国内技术领先的汽车声学产品方案供应商,已融入国内外众多知名汽车制造厂商的同步开发体系 [2] - 产品主要涵盖车载扬声器系统、车载功放及AVAS(车辆声学报警系统),能够为客户提供全面的产品解决方案,较早实现了车载扬声器的国产化配套 [2] 核心技术和研发水平 - 公司在声学领域拥有从声学产品仿真与设计、整车音响设计、声学信号处理技术到数字化扬声器系统技术四个方面的多项核心技术 [2] - 声学产品仿真与设计技术包括声学仿真技术、新型纸盆开发技术、异型磁路系统设计和扬声器非线性失真的评估和补偿,技术来源为合作研发或自主研发 [4][5] - 声学信号处理技术包括主动降噪技术、多区域声重放技术、AVAS主动发声技术和扬声器阵列宽带声场控制技术,均为自主研发 [6][7][8][9] - 数字化扬声器系统技术包括数字扬声器SoC芯片和多音圈扬声器单元,芯片单声道10W输出时失真度仅有0.1%,性能指标达行业领先水平,技术来源为自主研发 [9][10][11] - 公司建有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CNAS认可实验室、江苏省汽车电声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研发平台,截至2025年3月31日,拥有境内发明专利77项,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 [11] 主要经营和财务数据 - 2024年资产总额为333,023.88万元,2025年3月31日为321,219.70万元,2023年为288,416.56万元,2022年为223,510.16万元 [12] - 2024年营业收入为277,590.48万元,2023年为232,646.30万元,2022年为176,891.08万元,2025年1-3月为63,607.27万元 [12] - 2024年净利润为23,361.39万元,2023年为15,899.71万元,2022年为8,681.67万元,2025年1-3月为2,608.87万元 [12] - 2024年扣非归母净利润为18,890.03万元,2023年为15,611.94万元,2022年为6,493.79万元,2025年1-3月为2,392.27万元 [12] - 2024年基本每股收益为1.47元,2023年为0.99元,2022年为0.54元,2025年1-3月为0.17元 [12] - 2024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33,219.07万元,2023年为23,742.52万元,2022年为-3,492.10万元,2025年1-3月为-7,762.80万元 [12] - 2024年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为7.50%,2023年为7.20%,2022年为6.80% [12] 本次发行情况 - 本次发行证券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A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23] - 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33,000万元,具体发行规模由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确定 [23] - 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等 [23] - 现有股东享有优先配售权,优先配售比例由董事会与保荐机构协商确定,余额采用网下对机构投资者发售及/或网上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 [24] 募集资金用途 - 募集资金拟投资于扬声器智能制造技术升级项目、车载数字音视频技术产业化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投资总额44,554.55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33,000.00万元 [38] - 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法规规定,未用于持有财务性投资,未直接或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9] - 募投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