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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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用事业行业点评报告:山东136号文正式印发,新能源收益率确定性提升、电力市场交易机制健全
东吴证券· 2025-08-11 12:01
行业投资评级 - 公用事业行业评级为增持(维持)[1] 核心观点 - 山东正式印发136号文实施方案 成为中央136号文后首个地方正式文件 明确存量/增量新能源项目电价机制 健全新能源全面入市交易机制[4] - 建立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 对市场交易均价与机制电价差价由电网企业开展差价结算 差价费用纳入系统运行费用[4] - 新老划段以2025年6月1日为界 存量项目机制电价执行每千瓦时0.3949元(含税) 执行期限按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时数剩余小时数与投产满20年较早者执行[4] - 增量项目通过价格竞争方式确定机制电价 2025年竞价于8月份组织 竞价申报充足率不低于125%[4] - 强化改革与绿证政策协同 纳入差价结算机制电量不重复获得绿证收益 明确不得将配置储能作为新建项目前置条件[4] - 增量项目竞价细则明确 2025年机制电量总规模94.67亿千瓦时 其中风电81.73亿千瓦时 光伏12.94亿千瓦时 单个项目机制电量比例风电70% 光伏80%[4] - 竞价上限风电/光伏均为每千瓦时0.35元 下限风电0.094元 光伏0.123元 执行期限深远海风电15年 其他风电/光伏项目10年[4] - 健全电力市场交易机制 包括中长期市场与现货市场有效衔接 完善辅助服务市场 发电侧容量补偿机制及成本补偿机制[4][5] 投资建议 - 关注优质绿电运营商:H龙源电力、H新天绿色能源、H大唐新能源、节能风电、H中广核新能源[5] - 关注优质海风具备α标的:中闽能源、福能股份[5] - 关注火电多元价值标的:H/A华能国际、H/A华电国际、申能股份[5]
山东出台新能源机制电价竞价实施细则,首次竞价于今年8月组织
齐鲁晚报网· 2025-08-09 19:30
竞价机制设计 - 新能源项目通过价格竞争方式确定机制电价水平 竞价采用边际出清方式 按申报价格从低到高排序 以最后一个入选项目报价作为统一机制电价 [1][3] - 竞价设置申报充足率下限和价格上下限 上限基于合理成本收益与市场供需确定 下限参考先进电站度电成本 后期将取消下限 [2] - 任何单位不得将配置储能作为2025年6月1日后投产风电、光伏项目的核准、并网或上网前置条件 [2] 实施时间安排 - 2025年6月1日起投产的增量新能源项目需参与竞价 首次竞价于2025年8月组织 自2026年起改为前一年10月组织 [1] - 竞价主体包含已投产及计划次年12月31日前投产且未纳入过机制电价执行范围的新能源项目 全容量规模以核准装机容量为准 [2] 电量规模调控 - 年度竞价电量规模动态调整 根据非水电可再生能源消纳责任权重完成情况及用户承受能力综合确定 [2] - 若当年消纳责任权重超额完成 次年纳入机制的电量规模可适当减少 未完成则相应增加 [2] 责任与监管机制 - 申报主体若涉嫌违法违规 其最高层级控股公司在山东所有项目将被禁止参加未来三个年度竞价 [3] - 竞价组织主体需做好信息安全保密工作 严禁违规获取或泄露未经授权披露的信息 [3]
山东推动新能源上网电价全部由市场形成
大众日报· 2025-08-09 09:00
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实施方案 - 山东省出台《实施方案》构建新能源全面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的制度体系 风电和太阳能发电上网电量原则上全部进入电力市场 生物质发电等其他新能源将适时推动参与市场交易 [1] - 方案包含价格机制 市场交易机制 风险防控机制三方面内容 [1] - 新能源项目参与市场交易后建立差价结算机制 市场交易均价与机制电价的差额由电网企业结算 差价费用由全体用户分摊或分享 [1] 价格机制实施细则 - 2025年6月1日前投产的存量项目机制电价执行0.3949元/千瓦时上限 执行期限按全生命周期剩余小时数或20年孰短原则 [2] - 2025年6月1日起投产的增量项目通过价格竞争确定机制电价 不得强制配置储能作为项目前置条件 [2] - 增量项目竞价设置申报充足率下限和竞价上下限 按价格从低到高确定入选项目 机制电价按最高入选报价确定 [2] 市场交易机制设计 - 中长期市场价格需与一次能源成本和现货价格衔接 交易双方自主确定合同量价和结算参考点 [3] - 现货市场允许新能源项目报量报价或接受市场价格 全电量按现货价格结算 中长期合同按差价结算 [3] - 支持分布式新能源直接或通过聚合方式参与现货交易 [3] 容量补偿与零售市场 - 容量补偿标准按长期边际机组固定成本确定 电费计算包含有效容量 补偿电价和供需系数三要素 [3] - 零售市场提供标准化套餐比价功能 设置封顶结算价格条款 封顶价基于分时参考价格和上浮系数计算 [4] - 定期公布售电公司购售价差排名 提高市场透明度 [4] 电价影响评估 - 改革后居民和农业用户电价不受影响 [4] - 工商业用户首年平均电价预计与上年持平或略有下降 [4]
山东出台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实施方案
中证网· 2025-08-07 20:40
政策核心内容 -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山东监管办公室、山东省能源局联合印发《山东省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实施方案》[1] 新能源上网电价机制 - 全省风电、太阳能发电等新能源项目上网电量原则上全部进入电力市场[1] - 新能源上网电价通过市场交易形成[1] - 未来将适时推动生物质发电等其他新能源参与市场交易[1] 特殊交易与补贴安排 - 参与跨省跨区交易的新能源电量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1] - 享有财政补贴的项目在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时数内的补贴标准仍按原有规定执行[1]
正式发布!山东“136号文”优化发电侧容量补偿机制,存量0.3949元/kWh
中关村储能产业技术联盟· 2025-08-07 18:32
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核心观点 - 山东省推动新能源上网电价全面市场化,2025年6月1日前投产的存量项目执行固定机制电价0.3949元/千瓦时(含税),2025年6月1日起投产的增量项目通过竞价确定电价 [9][10][21] - 建立差价结算机制,市场交易均价与机制电价的差额由电网企业结算,费用由全体用户分摊或分享 [9][22] - 优化发电侧容量补偿机制,根据电网负荷需求、有效容量及供需系数计算机组容量电费 [14][22][36] - 明确机制电量不参与绿电交易和中长期交易,避免环境价值重复统计和市场套利 [11][23][38] 价格机制 - 存量新能源项目(2025年6月1日前投产)全电量参与市场,机制电价按国家上限0.3949元/千瓦时执行,期限为全生命周期剩余小时数或投产满20年较早者 [9][10][21] - 增量新能源项目(2025年6月1日起投产)通过竞价确定机制电价,设置申报充足率下限(2025年不低于125%)和竞价上下限,按价格从低到高确定入选项目 [10][21][40] - 差价结算机制覆盖市场交易均价与机制电价的差额,纳入系统运行费用分摊,项目可自愿退出机制 [9][22][34] 市场交易机制 - 中长期市场交易允许双方自主确定量价和结算参考点,机制电量不参与其他差价结算 [12] - 现货市场支持新能源项目全量参与日前和实时交易,分布式光伏可通过聚合方式参与 [13] - 辅助服务市场按效果付费,新增备用辅助服务交易,调频费用由用户和未交易上网电量分担 [14] - 容量补偿机制基于电网负荷需求、有效容量及供需系数计算电费,标准按长期边际机组固定成本确定 [14][22][36] 风险防控机制 - 建立全市场、全品种、全周期的信息披露体系,覆盖电能量、绿电绿证等交易品种 [16] - 价格监测体系涵盖发电企业、售电公司、用户多维度指标,异常波动时启动预警 [17] - 定期开展燃煤、燃气、新能源机组成本调查,建立成本曲线申报机制 [17] - 零售市场要求售电套餐设置封顶价格条款,用户可基于用电曲线比价选择 [18] 增量项目竞价规则 - 2025年8月组织首次竞价,2026年起提前至前一年10月,申报充足率动态调整 [10][40] - 竞价按价格从低到高排序,机制电价按最高入选报价确定,分布式光伏可委托具备资质的代理商参与 [10][40] - 禁止将储能配置作为新建项目核准、并网的前置条件 [10][21]
山东落地136号文:从规模领先到市场引领
中国电力报· 2025-08-07 18:28
山东省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方案核心观点 - 山东省正式落地国家136号文,推出《山东省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实施方案》,旨在通过市场化价格形成机制推动新能源从规模领先转向市场引领 [1] - 改革方案结合山东省情进行创新,构建了兼顾国家政策要求与地方实际特点的市场化体系,以解决本省新能源发展中的难题 [1][4] - 方案实施后将通过市场化方式优化电力资源配置,提升系统消纳能力,并引导项目布局、储能发展和产业技术升级 [7][8] 承接国家政策:构建市场化价格形成机制 - 改革核心是建立市场化价格形成机制,遵循“价格市场形成、责任公平承担、区分存量增量、政策统筹协调”的总体要求 [2] - 除跨省跨区交易电量外,集中式光伏和风电项目将统一以全电量方式参与市场交易,分布式光伏等其他项目不再享有保障性消纳待遇,可直接或通过聚合方式入市 [2] - 预计改革后省内发用两侧市场化电量均将超过85%,以形成完整准确的价格信号 [2] - 对存量项目以每千瓦时0.3949元燃煤基准价兜底,对增量项目通过价格竞争方式确定机制电价与电量,引导充分竞争并降低用能成本 [3] - 明确绿电交易电量的绿证收益按当月绿电合同电量、扣除机制电量的剩余电量及电力用户用电量三者取小原则确定,避免绿色环境价值虚增 [3] 立足地方实际:推出突破性创新举措 - 针对分布式光伏规模大(占光伏总装机65%以上)、项目面临竞争成本高和专业能力不足的问题,提出“双轨制”代理模式 [5] - 分布式光伏可通过虚拟电厂聚合参与现货交易,或委托代理商参与机制竞价,两类代理方互不交叉,由项目自主选择,以降低小微项目参与门槛 [5] - 山东省拥有600余家注册售电公司,能为“竞价代理商”提供市场主体支撑 [5] - 针对市场集中度高(前四大发电集团市场份额占比达80%)可能导致的竞争不充分问题,引入“竞价申报充足率”概念,要求申报电量占竞价电量规模的比例不低于125%,以引导理性报价和有序竞争 [6] 改革成效展望:迈入光伏强省新阶段 - 存量新能源机制电价按国家政策上限执行,机制电量覆盖几乎90%上网电量,其量价水平位于全国前列,彰显发展新能源的决心 [7] - 改革保留负电价机制,利用价格信号激励用户改变用电习惯并实现新能源在更大范围内消纳,2025年“五一”期间实时与日前市场分别出现46小时与50小时负电价 [7] - 改革将引导新项目投资决策考虑电网结构与消纳能力,倾向于在负荷中心和节点价格较高区域建设,形成负荷与电源精准匹配的格局 [8] - 明确不得将配置储能作为新建项目核准、并网等前置条件,以减轻项目初期投资压力,促进储能根据实际需求灵活布局和多元化应用 [8] - 市场竞争将刺激山东光伏头部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加快高效组件和智能运维技术应用,形成“资金投入—技术进步—成本降低—竞争力提升”的良性循环 [8]
硅料价格回升见顶,仍待传闻“收储方案”落地
经济观察报· 2025-08-07 12:40
多晶硅价格走势分析 - 多晶硅现货价格稳定在45000-49000元/吨区间,较7月初30000-36000元/吨的启动价位上涨50%-63% [2] - 多晶硅期货主力合约最高触及54705元/吨,后回落至50000元/吨左右,呈现期现倒挂现象 [2] - 价格上涨与发改委整治低价无序竞争政策相关,头部企业现金成本最低为27070元/吨 [2][3] 产业链传导压力 - 组件价格仅从0.665-0.707元/W微涨0.01元/W,远低于硅料涨幅 [4] - 每瓦组件需2克硅料,硅料每涨1万元/吨将增加组件成本0.1元/W [4] - 下游电站投资收益率下降导致组件价格传导受阻 [5] 政策环境影响 - 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136号文)导致6月光伏新增装机同比降38%、环比降85%至14.36GW [7] - 上海配套细则明确2025年前存量项目机制电价为0.4155元/千瓦时 [6] - 工信部已对41家多晶硅企业启动专项节能监察 [10] 产能与成本动态 - 西南丰水期工业硅成本降至8500-10000元/吨,通威12万吨产能已全面复产 [9][10] - 行业传闻120-130万吨收储计划,目标留存220万吨产能保证70%开工率 [10] - 能源成本占多晶硅生产成本的40%-50%,西北/西南地区凭借低价电力形成产能聚集 [9] 行业预期与争议 - 分析师认为价格回暖取决于供给侧改革和组件价格传导效果 [3] - 协鑫科技等企业否认收储方案真实性,称目前仅为市场传闻 [10] - 若收储未果,行业或通过提高能耗标准推动产能出清 [10]
上海“136号文”发布:存量项目机制电价0.4155元/kWh,最高100%纳入
中关村储能产业技术联盟· 2025-08-05 18:56
核心观点 - 上海市推动新能源上网电价全面市场化 所有新能源项目上网电量需参与市场交易并通过交易形成价格[2][3][4] - 建立新能源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 对纳入机制的电量实行差价结算 区分存量与增量项目分类管理[3][6][7] - 改革保持居民农业电价稳定 工商业用户购电价格有望稳中有降 户用分布式光伏收益基本稳定[8][9][33] 市场交易范围与形式 - 2025年底前集中式光伏、集中式风电、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生物质发电等新能源项目上网电量全部参与市场交易[4][22] - 新能源项目可报量报价直接参与市场 或聚合后参与市场 未参与者默认作为价格接受者[5][24][26] - 允许新能源项目参与年度、月度及月内中长期交易 并可签订多年期购电协议[12] 存量项目机制安排 - 2025年6月1日前并网的存量项目最高按年度电量总规模100%纳入机制电量 机制电价固定为0.4155元/千瓦时[6][29] - 存量项目机制电价衔接现行政策 不高于本市燃煤基准价[8][13] - 户用分布式光伏存量项目机制电价保持0.4155元/千瓦时 度电收益基本稳定[9][35] 增量项目竞价机制 - 2025年6月1日后并网的增量项目通过市场化竞价确定机制电量与电价[6][29] - 竞价每年10月开展 按报价从低到高确定入选项目 机制电价按入选项目最高报价确定且不高于竞价上限[7][30][31] - 竞价上限考虑合理成本收益、绿色价值等因素 下限避免无序竞争[10][14] 电价形成与结算机制 - 健全中长期与现货市场交易机制 现货市场差量结算调整为差价结算[12] - 纳入机制的电量按月差价结算 市场交易均价按中长期或实时市场加权平均价格确定[11][14] - 电网企业以市场化方式采购新能源电量 用于匹配居民、农业及代理购电工商业用户用电[12][13] 特殊项目与退出机制 - 海上风电项目按现行竞争性配置电价执行 海上光伏项目已明确电价的直接作为机制电价[14] - 已纳入机制项目可自愿申请退出 执行到期或退出后不再纳入机制[12][14] - 财政补贴项目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时数内补贴标准按原规定执行 不影响入市交易[10][11][36] 配套保障措施 - 加强政策宣贯培训 帮助经营主体熟悉交易规则与流程[15] - 电网企业需签订差价协议 优化电费结算流程 完成计量装置改造[15] - 建立电价监测机制 评估价格波动合理性 防范市场风险[16]
上海:2025年底前,集中式光伏等新能源项目上网电量全部进入电力市场
第一财经· 2025-08-05 16:30
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核心 - 上海市要求所有新能源上网电量在2025年底前全部进入电力市场,通过市场交易形成电价 [1][3] - 新能源项目可选择直接或聚合参与市场交易,未参与者默认接受市场形成的价格 [1][3] - 改革旨在推动新能源公平参与市场交易,促进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3] 市场交易形式与机制 - 允许新能源项目报量报价直接参与交易,或聚合后参与市场交易 [1][3] - 项目可公平参与年度、月度及月内等周期的中长期市场交易 [1][3] - 鼓励发电企业与用户签订多年期购电协议或绿电交易协议,以管理风险并稳定供求 [1][3] - 推动新能源公平参与实时市场,加快实现自愿参与日前市场,现货市场差量结算调整为差价结算 [3] 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 - 在市场外建立差价结算机制,市场均价与机制电价的差额由电网企业开展差价结算 [4] - 2025年6月1日前并网的存量项目,电量规模衔接现行政策,机制电价不高于本市燃煤基准价 [4] - 2025年6月1日后并网的增量项目,机制电价通过自愿竞价形成,按报价从低到高确定,执行期限按回收投资平均期限确定 [4] - 已明确电价的海上风电等项目按现行政策执行,深远海风电等项目规定另行明确 [4] 政策实施与配套措施 - 电网企业需与新能源项目签订差价协议,建立或更新项目台账,优化结算流程并升级计量装置 [4] - 加强新能源交易价格监测,在价格异常波动时及时报告主管部门 [5] - 强化电力市场政策协同,修订市场规则,与绿证政策协同,机制内电量不重复获得绿证收益 [5] - 本通知试行至2026年底 [5]
上海:2025年底前新能源上网电量全部参与市场交易
贝壳财经· 2025-08-05 16:15
上海市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核心政策 - 上海市要求新能源上网电量全部参与市场交易 通过市场交易形成上网电价 政策执行时间点为2025年底前 [1] - 覆盖的新能源项目类型包括集中式光伏 集中式风电 分布式光伏 分散式风电 生物质发电等 [1] 市场交易参与方式 - 新能源项目可报量报价直接参与市场交易 也可以聚合后参与市场交易 [1] - 未直接或聚合参与市场交易的项目 将默认接受市场形成的价格 [1] 中长期市场交易机制 - 新能源项目将公平参与本市年度 月度以及月内等周期的中长期市场交易 [1] - 允许供需双方结合新能源出力特点 合理确定中长期合同的量价 曲线等内容 并根据实际灵活调整 [1] - 探索组织开展多年期交易 [1] 鼓励的商业模式与协议 - 鼓励新能源发电企业与电力用户 绿电需求企业签订多年期购电协议 多年期绿电交易协议 [1] - 此举旨在提前管理市场风险 形成稳定供求关系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