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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北交所评价为“不合格” 田野股份下一步怎么走?
新京报· 2025-12-05 20:28
公司内控缺陷与整改 - 2024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原因在于公司通过合同加价方式向部分供应商采购水果等原料 虚增采购金额855.34万元 [2][3] - 公司存在提前支付工程款 与规模小或成立时间短的供应商签订大额服务合同 前期财务报表存在未更正的会计差错等问题 [3] - 若2025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再次被出具否定意见 北交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3] - 公司已启动农产品询价审批流程试运行 并计划修订《采购管理制度》等 以整改内控缺陷 [4] 公司治理与监管处罚 - 公司及董事长姚玖志 财务负责人张雄斌因信息披露违规受到北交所纪律处分 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6] - 公司未及时披露业绩修正公告及业绩预告 利润总额由3408万元修正为1421万元 净利润由2859万元修正为965万元 [6] - 公司董事 总经理单丹因涉嫌短线交易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后被广西证监局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 [6] - 在北交所首次信息披露工作评价中 公司在262家公司中被评为最低的D类(不合格) 占比1.9% [7] - 尽管受到处罚 董事长姚玖志 总经理单丹 财务负责人张雄斌等人在最新董事会换届中均获得连任 [7] 公司财务业绩表现 - 2023年上市首年营收为4.60亿元 同比下降2.33% 净利润为3337.81万元 同比下降37.69% [8] - 2024年营收为4.94亿元 同比增长7.34% 净利润为965.47万元 同比下降71.07% [8] - 2025年前三季度营收为4.07亿元 同比增长9.79% 净利润为2639.48万元 同比下降15.87% [8] - 公司面临下游需求增长乏力 客户流失 价格敏感度提高等困难 毛利率有所下降 [9] 行业环境与挑战 - 新茶饮行业从规模化扩张转向精细化运营 开店节奏放缓 市场规模增速预计从2023年的44.3%放缓至2025年的12.4% [9] - 行业竞争加剧 逐步进入存量竞争阶段 [9] - 新茶饮品牌自建供应链趋势增强 例如蜜雪冰城拥有五大生产基地 总占地面积约79万平方米 年综合产能约165万吨 [10] - 品牌为降本增效会压缩供应商利润空间 供应商面临大客户流失风险 [10]
华侨城A:目前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
证券日报· 2025-12-05 20:08
公司信息披露状态 - 华侨城A于12月5日在互动平台回应投资者,公司目前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 [2] - 公司承诺,如有应披露事项,将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
证监会发布关于就《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公开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新浪财经· 2025-12-05 18:57
监管法规出台背景与目的 - 中国证监会起草《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公开征求意见稿)》旨在健全上市公司监管法规体系,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1][42] - 条例的制定是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和《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部署要求的举措 [1][42] - 出台条例是为了增强基础法治供给,解决部分上市公司存在的治理机制不健全、信息披露不合规、董监高不尽职、大股东行为不规范等问题 [43] 公司治理核心要求 - 上市公司章程需细化规定组织机构设置、股东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以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权利义务 [5][45] - 股东会对重大资产重组、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分拆子公司上市等事项作出决议,须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召开 [6] - 对重大资产重组、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分拆子公司上市等事项的决议,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中分拆上市还需经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6] - 董事会中必须设置审计委员会,其成员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且过半数应为独立董事,并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7][56] - 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并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及公司内部控制 [7][56] -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7][56]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负有忠实义务,禁止从事包括无偿提供资金、以明显不公平条件进行交易、向无清偿能力方提供资金或担保等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8][5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负有勤勉义务,执行职务应充分收集信息,独立判断,为公司的最大利益尽到合理注意 [9][5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责任监督执行内部控制制度,防范关联方损害公司利益,发现涉嫌损害行为应立即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需在三十日内组织调查并报告 [10][58] -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负责拟定信息披露制度、组织协调信息披露、筹备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负责股权及投资者关系管理等职责 [10][59] - 上市公司需在公司章程中明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结构、考核标准及绩效薪酬止付追索机制 [12][59] - 上市公司可对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进行股权激励,并可实施员工持股计划,但分配给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份额不得超过监管规定比例 [12][60] - 上市公司从事关联交易需说明必要性、公允性和合规性,并履行规定审议程序,关联方需回避表决 [12][60] - 严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以任何形式侵占上市公司财产,或指使上市公司违规提供资金、担保 [13][61]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从事与上市公司相同或相近业务,需通知并征得上市公司同意,且不得从事可能对上市公司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业务,上市公司同意决定需经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同意并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关联方回避表决 [13][61] - 持有上市公司股份超过百分之五十,或通过支配表决权能决定董事会过半数成员选任,或足以对股东会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单位或个人,被认定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14][62] - 上市公司披露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时,实际支配表决权最多的主体(比例不足百分之五的除外)需遵守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规定 [14][62] - 禁止以股东所持股票被司法冻结等为由限制股东行使法定权利 [15][63] - 除另有规定外,股东不得将表决权交由他人按照他人意志行使,违反规定的受托人不得行使表决权 [15][64] - 持有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首发前股份的股东转让股份,需遵守监管关于持有期限、卖出时间、数量、方式及信息披露等规定 [16][64] 信息披露监管强化 - 上市公司需确保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得通过虚构交易、滥用会计政策等方式编制虚假报告 [17][65] - 披露定期报告前,财务会计报告须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后方可提交董事会审议,未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定期报告不得披露 [17][65] - 上市公司需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并在披露年度报告时同时披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8][65] - 审计委员会发现公司财务会计报告涉嫌虚假或内部控制可能存在缺陷时,可委派或聘请机构进行调查并及时公告 [18][65] - 若基于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分配利润或支付薪酬、授予股权期权,董事会有权收回负有责任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获得的超出部分利润,以及董监高多领取的薪酬和多获授的股权、期权 [18][66] - 上市公司关联方、客户、供应商、合作方及服务机构等向上市公司提供的文件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不得协助配合上市公司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 [19][67]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可能对证券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时,需及时书面告知上市公司并配合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9][67] - 上市公司可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可能严重损害公司或他人利益的信息申请暂缓或豁免披露,但不得滥用此机制规避信息披露义务 [19][20][67][68] - 股东查阅公司会计账簿、凭证时,不得查阅依法需披露但尚未披露的信息所对应的会计凭证,以及尚未披露的定期报告所对应的会计账簿和凭证 [20][68] - 上市公司需关注媒体关于公司的报道及传闻,出现可能对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报道或传闻时,应及时核实并公开澄清 [20][68] - 上市公司需按披露的资金用途使用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的资金,未经股东会决议取消或终止已决议投资项目、投资新项目、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改变项目实施主体或方式、超金额或期限使用募集资金等情形构成擅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20][21][68][70] 并购重组行为规范 - 通过合法途径实际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达到百分之三十以上,或获得、巩固对上市公司控制权的,构成上市公司收购 [21][68] - 收购人需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和相应的经济实力,为非自然人的应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权属清晰 [22][68] - 收购人存在负有较大债务且到期未清偿处于持续状态、因特定犯罪被判处刑罚或正在被立案侦查、最近三十六个月受证监会行政处罚或正在被立案调查、最近十二个月受交易所公开谴责、被纳入严重失信名单等情形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 [22][69] - 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有表决权股份达到百分之五后,其持股比例每增加或减少百分之五的整数倍时,需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公告,并在公告前后共三日内不得再行买卖该公司股票 [23][70] - 通过协议转让等方式持股拟达到或跨过百分之五整数倍时,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公告,且公告前不得再行买卖 [23][70] - 持股达到百分之五后,持股比例每达到或跨过百分之一的整数倍时,应在事实发生的次日公告 [23][71] - 收购人以要约方式收购上市公司股票应公平对待同类股东,合理确定价格 [24][71] - 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公司在日常经营活动之外进行资产交易,导致公司主营业务、资产、收入等发生重大变化或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24][71] - 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应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增强持续经营能力,定价公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环保、土地、反垄断等法律法规 [24][71] - 实施重大资产重组需经董事会决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董事会需就交易是否关联、标的权属是否清晰、定价是否公允等作出明确判断并披露 [24][72] - 证券交易所可对重组预案和报告书进行审阅,要求补充披露或核查,发现定价显失公允等情形可提请证监会采取监管措施 [25][72] - 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对方作出业绩承诺的,在承诺履行完毕前,不得转让、质押其获得的、约定用于承担业绩补偿义务的股份和定向可转债 [25][72] - 进行上市公司收购或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合并、分立、分拆上市、破产重整,需按规定聘请保持独立性的财务顾问进行核查验证并出具意见 [26] 投资者保护措施 - 上市公司应关注公司投资价值,采取措施提升盈利能力和投资者回报水平,不得操纵市场或编造传播虚假信息 [27] - 上市公司需在章程中明确现金股利相对于股票股利的优先顺序,并根据公司发展阶段、盈利水平等制定合理稳定的现金股利分配政策 [28] - 符合利润分配条件时,上市公司可在一年内进行多次现金股利分配,分配应以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 [28] - 上市公司需在章程或内部制度中明确收购本公司股份的条件、程序等具体安排,触发条件时董事会应及时制定方案并决议 [28] - 上市公司实施破产重整,证监会与人民法院应就申请受理、计划制定及执行等事项加强协作沟通 [28] - 上市公司可向交易所申请终止股票上市交易,并提供现金选择权等异议股东保护措施,对终止上市后的转让或交易作出安排 [29] 监督管理与法律责任 - 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有权对上市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实际控制人等进行检查,询问有关单位和个人,查阅、复制有关文件资料,查询资金及证券账户等 [30] - 对违反条例规定的,证监会可采取责令改正、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责令公开说明、责令定期报告等措施,情节严重的可对相关责任人实施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措施 [30] - 收购上市公司涉嫌违反收购人资格或收购行为规定的,证监会可责令暂停收购行为,已完成收购的责令改正,改正前收购人不得就其违规取得的股份行使表决权 [31][32] - 上市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存在定价显失公允、不正当利益输送或违反国家产业政策等情形的,证监会可责令暂停或停止重组活动 [33] - 上市公司及相关方被其他行政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因犯罪被判刑等,需及时报告证监会,相关信息将纳入证券市场诚信档案并共享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3] - 上市公司披露虚假或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情节严重的,公司及负有责任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直接责任人员或协助第三方,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并公开 [33] - 违反规定占用担保、不履行公开承诺情节严重的单位或个人,也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并公开 [34] - 对占用担保、配合造假等行为设置专门罚则,例如对违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可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违法行为所涉金额百分之十以上一倍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人员处以一百万元以上一千万元以下的罚款 [35][65] - 违规转让股票的,可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买卖证券等值以下的罚款 [35] - 证券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违反勤勉尽责规定的,可责令改正、没收业务收入,并处以业务收入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业务收入或不足五十万元的,处以五十万元以上二百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暂停或禁止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36] - 上市公司及相关方不履行已披露的公开承诺情节严重的,可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一百万元以上一千万元以下的罚款 [36] - 对导致股票终止上市交易的违法违规行为,应当从重处罚 [36] - 上市公司因实施严重财务舞弊导致信息披露违法的,对组织指使者或直接责任人员的罚款数额可按其违法次数累计计算 [37] - 上市公司及相关方的行政法律责任不因公司股票终止上市交易而免除 [38] - 认定独立董事是否勤勉尽责时,应综合判断其在决策过程中所起的作用、了解信息的途径、为核验信息所采取的措施等情况 [39]
国信证券连续3年获得中国上市公司协会董办最佳实践
新浪财经· 2025-12-05 16:24
公司荣誉与认可 - 国信证券在“2025上市公司董办最佳实践”案例征集活动中,从沪深北三大交易所**5000余家**上市公司中脱颖而出,获得最高等级的“最佳实践”荣誉,且为**连续3年**获得该荣誉 [1][4] - 公司**连续3年**获中国上市公司协会董事会最佳实践案例,**连续2年**获中国上市公司协会投资者关系管理最佳实践 [3][6] - 公司**连续5年**获深交所信息披露A级评价 [4][6] - 2025年,公司MSCI ESG评级提升为**A**级 [4][6] - 公司入选中国上市公司协会2025年“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榜单”及“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最佳实践案例” [4][6] 公司战略与治理实践 - 公司深入贯彻落实新“国九条”和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有关要求,聚焦**公司治理、信息披露、市值管理、资本运作、ESG实践、服务保障、内部建设**等七个方面持续发力,以实现自身高质量发展 [3][6] - 公司未来将严格落实上市公司监管、证券行业监管、国资监管要求,不断提高公司治理和规范运作水平,为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持续贡献力量 [4][6]
恒星科技及董事长谢晓博等责任人因违规行为收深交所监管函
搜狐财经· 2025-12-05 11:16
公司监管与治理 - 恒星科技因个别董事和高管薪酬审议及内幕信息管理不规范、会计核算不规范导致2024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不准确等问题,收到深交所监管函 [2] - 深交所要求公司及其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吸取教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2] 公司基本情况 - 恒星科技成立于1995年07月12日,注册资本140154.4698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及董事长为谢晓博,注册地址为巩义市康店镇焦湾村 [2] - 公司主营业务为镀锌钢丝及镀锌钢绞线、钢帘线、胶管钢丝、预应力钢绞线、金刚线等金属制品以及有机硅相关产品的生产和销售 [2] - 公司员工人数为2957人,实际控制人为谢保军,董秘为张召平 [2] - 公司参股公司17家,包括广西自贸区宝畅联达新材料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君煜新材料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等 [2] 公司财务业绩 - 公司2022年、2023年、2024年和2025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分别为44.17亿元、45.77亿元、50.85亿元和38.23亿元 [3] - 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分别增长30.07%、3.62%、11.10%和3.63% [3] - 公司归母净利润分别为1.87亿元、5446.00万元、1360.75万元和2014.17万元 [3] - 公司归母净利润同比增长分别为33.50%、-70.95%、-75.01%和8.22% [3] - 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53.39%、57.28%、56.75%和58.06% [3] 公司风险信息 - 天眼查信息显示,公司自身天眼风险2376条,周边天眼风险447条,历史天眼风险98条,预警提醒天眼风险164条 [3]
实控人遭证监会立案 这家上市公司治理危机何解?
经济观察网· 2025-12-04 18:42
核心事件:实际控制人遭证监会立案调查 -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姜伟因涉嫌内幕交易、信息披露违法、违反限制性规定转让股票等行为,被中国证监会正式立案调查 [1] - 公告称立案系对姜伟个人的调查,与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和业务活动无关,不会对上市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影响 [3] 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问题 - 姜伟个人行为的合法合规性与上市公司的治理质量、信息披露质量紧密相连,尤其是在“信息披露违法”这一指控上,实控人个人行为与上市公司法定披露义务之间是否存在关联是后续调查的关键和市场疑虑的焦点 [3] - 姜伟在原董事会秘书辞职后长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董秘空缺超过三个月可由董事长代行,但应尽快完成聘任以保障信披独立性 [3][9] - 此次针对实控人个人的立案,距离公司自身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尚不足一年,且正值公司刚刚回应完交易所对其2024年年报的深度问询之际 [3] - 2023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曾对公司内部控制出具否定意见,直指销售费用相关内控存在重大缺陷 [8] - 2024年下半年,公司推进整改并引入新ERP系统,2025年4月,会计师对2024年内控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认为重大缺陷已消除,但强调事项仍包括“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结束”及“前期销售费用差错更正” [8] 财务与审计问题 - 公司2024年年报被年审会计师出具保留意见,保留事项之一是公司某苗药产品主要原材料的可变现净值无法核实 [5] - 该原材料为中药材,库龄已达7至8年,账面余额21.55亿元,已计提跌价准备5838万元,公司按10年保质期假设测算未来耗用量并据此计提减值 [5] - 审计机构指出,该药材无公开市场参考价格,也无学术研究支持其有效期判断,且该苗药产品尚处临床试验阶段,2024年实际销量远低于预测,导致原材料消耗进度存疑 [5] - 另一项保留意见涉及2023年及以前年度的销售费用确认,公司在2024年自查中发现,前期存在市场开拓费计提不足问题,合计金额2.88亿元 [8] - 尽管公司完成会计差错更正,但审计机构表示,由于原始凭证在审计报告日前未能完整提供,无法对费用归属期间作出准确划分 [8] 经营与财务状况 - 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1.02亿元,同比下降24.28%,归母净利润5681万元,同比下降35.60%,扣非净利润2121万元,同比下降16.72% [9] - 2025年前三季度销售费用同比减少41.89%,从12.02亿元降至6.99亿元,主因“销售减少” [9] - 2025年前三季度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5.36亿元,同比增长1336.86%,主要来自回款增加及现金流出减少 [9] - 期末应收账款14.4亿元,存货91.3亿元,货币资金仅1.82亿元,短期借款9.75亿元,流动性压力依然存在 [9] 其他重大事项 - 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和仁堂药业少数股东的股权纠纷仍在审理,涉事股权已被冻结 [10] - 在此期间,和仁堂原管理人员曾以借款、报销等方式支取资金,公司称部分用途不明,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10] - 姜伟是公司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17.55%,其中245,346,161股处于质押状态 [9]
Why public companies are vanishing, according to SEC official
Youtube· 2025-12-04 03:10
美国上市公司数量下降与IPO吸引力减弱 - 当前美国上市公司数量仅为30年前的一半 这主要源于破产、并购以及活跃的私募市场发展 [3] - 私募信贷和私募股权市场日益壮大 为公司在发展产品阶段提供了充裕的资本和众多渴望投资的机构与个人投资者 这使得公司可以更长时间保持私有状态 [3][4] - 如今从私有转向公开上市 在很多时候成为风险投资家和私募股权投资者等初始投资者实现退出的方式 而非传统的融资发展途径 [4] 阻碍公司上市的主要因素 - 首要因素是遵循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规则及信息披露框架所带来的高昂成本和沉重负担 [5] - 其次是与上市公司相关的诉讼问题 [7] - 第三是公司治理在年度股东大会等方面被“武器化” 以及过度披露的问题 [7] 信息披露规则的问题与改革 - 现行规则手册过于膨胀 未能聚焦于理性投资者做出买卖或持有决策真正需要了解的信息 [5] - 规则采用“一刀切”模式 未能区分对待规模相差百倍的大型公司与小型公司 [6] - 过去至少20年间 首席执行官乃至机构专业投资者持续抱怨信息披露数量过多、内容过重 尤其在对多家公司进行比较时令人难以应对 [8] -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已启动流程 计划在新的一年着手审查并识别不必要的披露项目 这将是一个庞大的项目管理工程 [9][10] 高管薪酬披露的复杂性 - 高管薪酬披露是受到持续投诉的领域之一 其规则甚至催生了一个专门处理此类披露的咨询行业 [11] - 披露内容多年来变得非常复杂和技术化 涉及期权定价等多种事项 部分原因是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的规则鼓励公司更多地使用期权而非其他薪酬形式 [11] - 改革目标是确保高管薪酬信息对投资者而言是可理解的 [11] 公司治理与股东会议的挑战 - 需要审视代理咨询公司存在的利益冲突问题 [13] - 部分股东提案被“武器化” 一些带有自身议程、可被称为“政治化股东活动家”的股东滥用此类提案 [13] - 这些咨询性(或称预备性)提案并非规则要求 但多年来存在滥用现象 且处理成本极高 给工作人员带来沉重负担 [14][15] - 在政府停摆后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积压了约一千份或更多的注册声明亟待优先处理 而非就无实际效力的提案提供建议 [15] 针对诉讼环境的潜在解决方案 - 针对某些类型的诉讼 可考虑采用强制仲裁机制 [16] - “败诉方承担费用”的规则调整也被提出 美国以外的一些国家已在尝试 美国部分州也允许或禁止此类做法 [16] -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在如何应对无意义诉讼方面话语权有限 因为仍需保护股东有价值的合法索赔 [16]
中力股份:公司一直致力于强化信息披露与主动沟通
证券日报· 2025-12-02 22:13
公司对二级市场股价波动的回应 - 公司认为二级市场股价波动受宏观经济环境、行业政策、市场情绪等多重复杂因素影响 [2] - 公司致力于强化信息披露与主动沟通 [2] - 公司明确战略规划与优化投资者回报 旨在以更好业绩回报投资者信任 [2]
觅睿科技关联交易数据存疑,实控人曾因信披不准确收警示函
环球网· 2025-12-02 13:37
公司治理与实控人背景 - 公司实际控制人袁海忠因其控制的另一家公司博菱电器存在未准确认定关联方、未审议披露关联交易及会计核算不规范等违规事项,于2024年9月被宁波证监局出具警示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1] 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差异 - 公司2023年对关联方供应商华宇智迅的采购金额在招股书中披露为1890.48万元,但在更正后的年度报告中披露为1888.06万元,存在不一致 [3] - 公司2024年对第一大供应商深圳博科的采购金额在招股书中披露为5071.7万元,但在审核问询函回复中披露为5060.84万元,针对2022年和2023年的采购额披露也存在类似不一致情况 [8] - 现金流量表中"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与资产负债表中的应付账款金额在个别供应商采购数据存在差异的基础上却能保持一致,不符合正常会计核算逻辑 [3] 关联方关系与员工持股 - 公司第三大供应商华宇智迅由公司离职员工郁华炜控制,构成关联方,2023年采购额为1888.06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的4.41% [3][5] - 郁华炜于2020年6月从公司离职,但报告期内华宇智迅90%以上业务来自公司,且郁华炜仍在公司员工持股平台睿觅投资中拥有份额,公司解释为其保留份额是考虑到其历史贡献 [6] - 公司历史上曾有多人退出该员工持股平台,表明离职员工保留份额并非惯例 [6] 高管信息披露差异 - 公司董事会秘书龚杰的任职经历存在信息披露差异,公司招股书披露其于2015年6月至2019年9月任锦浪科技财务总监,但锦浪科技招股书显示其是在2015年9月被任命 [6][7] 销售费用与推广效率 - 公司销售费用中的市场推广费增长显著,从2021年的804.87万元增至2023年的3531.44万元,2024年上半年为2133.88万元 [9] - 公司通过亚马逊平台实现的销售收入从2022年的4163.79万元增长至2024年的8272.42万元,但电商平台推广费占销售收入的比例在2024年超过11%,高于2022年的不到10%和2023年的进一步下降 [10]
筑牢风险控制防线 服务债市高质量发展(附英文版)
新浪财经· 2025-12-02 07:02
文章核心观点 - 债券市场需从制度、技术、市场三方面着手防范化解风险,以服务金融高质量发展 [1][2][3] 制度基础建设 - 巩固债市运行基础制度,以穿透监管为原则完善市场风险监测机制 [1] - 优化信息披露机制,压实发行人与中介机构责任,并制定绿色、科技等重点领域披露标准以降低信息不对称 [1] - 强化金融机构债券业务内控监督,落实中介机构主体责任,并适度强化违约处置和违规查处机制 [1] 数字技术应用 - 深化债市信息披露数字化转型,探索应用可扩展商业语言等技术促进信息披露结构化,便利数据共享 [2] - 应用大数据技术丰富债券信息数据库,覆盖ESG与绿色债券等领域,实现对发行人经营状况和资金用途的动态追踪 [2] - 创新应用大数据、人工智能技术动态监测债券二级市场,有效识别异常交易以防范风险 [2] 市场工具拓展 - 创新信用风险缓释工具,扩大民企债券信用违约互换覆盖面,利用资产担保、风险分担等机制提升发行主体信用 [2] - 丰富利率衍生品体系,推动国债期货、利率互换等合约工具常态化使用,满足长期资金的久期匹配需求 [2] - 完善流动性管理体系,推动债券担保品在衍生品、跨境交易等领域应用,并配套逐日盯市、压力测试等机制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