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性服务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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畅通渠道、破解堵点!“硬核”举措加码 激发民间投资新活力
央视网· 2025-11-12 15:59
政策核心观点 - 出台《若干措施》包含13项政策举措 旨在通过扩大准入、打通堵点、强化保障支持民间资本参与重点领域和生产性服务业投资 [1] - 政策措施目标为畅通民营企业投资渠道、破解发展堵点、支持民营企业扩大有效投资 [1] 重点领域投资准入 - 铁路、核电、水电等重点领域项目鼓励民间资本参与 明确民间资本持股比例可在10%以上 [2][4] - 核电等重大项目持续引入民间资本 有的核电项目最高参股比例已达20% [7] - 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国家重大工程、重点产业链供应链项目建设 以拓宽资本流通渠道和提升资金效率 [9] 新兴与高精尖产业方向 - 产业发展方向鼓励民营企业进入低空经济、商业航天等新兴生产力领域 [11] - 开放领域延伸至“高精尖”科研和创新领域 从实体经济延伸到服务业 [11][13] 生产性服务业支持 - 支持民间资本有序流向高价值服务行业 聚焦工业设计、共性技术服务、检验检测、质量认证等重点环节 [14][16] - 引导民营企业等市场主体发掘产业需求 打造具有竞争优势的特色化服务品牌 [18] 创新平台与中试服务 - 鼓励支持民营企业加快建设一批具有较强行业带动力的重大中试平台 [19][21] - 鼓励国有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面向民营企业提供市场化中试服务 鼓励有条件单位与民营企业联合建设中试平台 [23] 融资与市场环境保障 - 强化保障方面将统筹用好各类资金渠道和金融服务 增强政策针对性和有效性 [24] - 持续落实关键核心技术科技型企业上市融资、并购重组“绿色通道”政策 [26] - 积极支持更多符合条件的民间投资项目发行基础设施REITs 以拓宽融资渠道畅通投融资循环 [26]
观察·畅通渠道、破解堵点!“硬核”举措加码 激发民间投资新活力
央视网· 2025-11-12 15:38
政策核心观点 - 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发展的若干措施》,包含13项政策举措,旨在从扩大准入、打通堵点、强化保障三方面支持民间资本投资 [1] - 政策措施目标为畅通民营企业投资渠道、破解民间投资发展堵点、积极支持民营企业扩大有效投资 [1] 重点领域投资准入 - 明确铁路、核电、水电等重点领域项目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并量化民间资本持股比例可在10%以上 [2][4] - 核电等重大项目已持续推动引入民间资本,有的核电项目最高参股比例已达20% [7] - 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国家重大工程、重点产业链供应链项目建设,以拓宽资本流通渠道并提升资金效率 [9] 新兴与高精尖领域拓展 - 产业发展方向向低空经济、商业航天等新兴生产力领域鼓励民营企业大胆进入 [11] - 开放领域延伸至“高精尖”科研和创新领域,并从实体经济延伸至服务业 [11][13] 生产性服务业支持 - 支持民间资本更多投向生产性服务业领域,引导民营企业发掘产业需求,打造特色化服务品牌 [1][16] - 支持民间资本有序流向高价值服务行业,聚焦工业设计、共性技术服务、检验检测、质量认证等重点环节 [18] 创新平台与中试服务 - 鼓励支持民营企业加快建设一批具有较强行业带动力的重大中试平台 [17][20] - 支持面向民营企业开放中试服务,鼓励国有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提供市场化中试服务或与民营企业联合建设中试平台 [22] 融资渠道与政策保障 - 强化保障方面将统筹用好各类资金渠道和金融服务,以增强政策针对性和有效性 [23] - 持续落实关键核心技术科技型企业上市融资、并购重组“绿色通道”政策,并支持民间投资项目发行基础设施REITs以拓宽融资渠道 [23]
促进民间投资组合拳落地:加大投融资支持,重点领域项目持股可超10%
第一财经· 2025-11-12 13:51
文章核心观点 - 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发展的若干措施》,提出13项政策举措以激发民间投资活力[3] - 政策核心从扩大准入、打通堵点、强化保障三方面精准发力,旨在解决民间投资面临的难点和堵点问题[3][7] - 政策明确鼓励民间资本参与重点领域项目并设定持股比例,将民间资本参与从“可选项”变为“应选项”,增强政策刚性[7][9] 扩大市场准入 - 明确要求对需国家审批的铁路、核电、水电、输电通道、油气管道等领域项目,专项论证民间资本参与的可行性并说明持股比例[7][8] - 对具备条件的项目,民间资本持股比例可在10%以上[8] - 近两年新核准核电项目已引入20家民营企业参股,2024年股比约10%,2025年提高至10%-20%[8] - 水电站和油气设施项目吸引民企投资取得进展,储气设施和油气管道项目民资占比已超10%[8] - 政策旨在降低能源、铁路等网络型基础设施行业向民间资本开放的实质性门槛[9] 引导投向生产性服务业 - 清理不合理的服务业经营主体准入限制,严禁在准入条件外违规设障[12] - 支持民间资本投向工业设计、共性技术服务、检验检测、质量认证、数字化转型等生产性服务业领域[12] - “十五五”时期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空间广阔,鼓励民企进入附加值更高的科技服务业[13] - 以改革试点为抓手,支持民营企业探索制造业服务化路径,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13] 强化投融资支持 - 强化投资、财政、金融政策协同,统筹用好各类资金渠道和金融服务[16] - 用好中央预算内投资,对符合条件的民间投资项目予以支持[16] - 5000亿元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资金已全部投放完毕,其中部分支持了重点领域民间投资项目[16] - 信贷政策上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制定民企年度服务目标,落实普惠信贷尽职免责制度[16] - 直接融资方面支持关键核心技术企业上市融资“绿色通道”,积极支持民间投资项目发行基础设施REITs[16] - 国家发改委累计向证监会推荐105个REITs项目,83个已上市,发售基金总额2070亿元,预计带动新项目总投资超1万亿元[5]
支持更多民间投资项目 发行基础设施REITs
证券日报· 2025-11-12 09:08
政策核心观点 - 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发展的若干措施》,提出13项政策举措以解决民间投资面临的难点堵点问题[1] - 政策聚焦重点领域、突出具有一定收益、加强专项论证、强调结合实际以及支持提高持股比例[1] - 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实施服务业扩能提质行动,鼓励民营企业进入附加值更高的科技服务业等行业[3] 重点领域民间资本参与 - 对需报国家审批(核准)的具有一定收益的铁路、核电、水电、跨省跨区直流输电通道、油气管道、进口液化天然气接收和储运设施、供水等领域项目,应专项论证民间资本参与的可行性[1] - 鼓励支持民间资本参与,并结合项目实际、民营企业参与意愿、有关政策要求等确定具体项目持股比例[1] - 对具备条件的项目,民间资本持股比例可在10%以上[1] 基础设施REITs支持措施 - 积极支持更多符合条件的民间投资项目发行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2] - 国家发展改革委已向证监会推荐18个民间投资项目,14个项目已发行上市,发售基金总额近300亿元[2] - 下一步将加大成熟资产类型项目申报推荐力度,抓紧推动新资产类型项目实现首单上市,将适合发行上市的各类资产逐步纳入发行范围[2] - 指导各地建立健全民间投资项目发行基础设施REITs专项协调服务机制,实行靠前服务、主动协调、申报单列[2] - 持续推进项目推荐发行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严把项目底层资产质量关[2] 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支持 - 支持民间资本更多投向工业设计、共性技术服务、检验检测、质量认证、数字化转型等生产性服务业领域[3] - 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实施服务业扩能提质行动[3] - 聚焦工业设计、共性技术服务、检验检测、质量认证等重点环节,鼓励民营企业进入附加值更高的科技服务业等行业[3] - 加大力度支持民营企业参与生产性服务业重点项目建设,分领域推进生产性服务业高质量发展[3]
如何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发展
搜狐财经· 2025-11-12 08:09
扩大准入领域 - 民间资本参与具备条件的重点领域项目持股比例可在10%以上,聚焦需报国家审批的铁路、核电等领域[2] - 能源领域将加大引入民间资本的政策供给,完善民营企业参与重大项目长效机制并研究论证持股比例[2] - 支持民间资本更多投向生产性服务业领域,实施服务业扩能提质行动,引导其有序流向高价值服务行业并打造品牌[2] 打通创新堵点 - 支持民营企业建设重大中试平台,鼓励其在先进制造业集群等进行一体化布局[3] - 鼓励国有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面向民营企业提供市场化中试服务,或联合建设中试平台[3] - 通过场景开放、数据融合、模式创新等措施,引导和服务民间投资参与智改数转网联[3] 强化投融资支持 - 投资政策包括用好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符合条件的民间投资项目,以及运用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4] - 截至10月29日,5000亿元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资金已全部投放完毕,其中安排一定规模支持了重点领域民间投资项目[4] - 政府采购政策鼓励将民营企业合同预付款比例提高至合同金额的30%以上[5] 优化信贷与融资环境 - 信贷政策要求用好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并制定民营企业年度服务目标[5] - 银行业金融机构需落实普惠信贷尽职免责和不良容忍制度,并推广“创新积分制”以服务科技型企业[5] - 直接融资方面持续落实科技型企业上市融资、并购重组“绿色通道”政策[6]
支持民资更多投向生产性服务业
南方都市报· 2025-11-12 07:09
扩大市场准入 - 民间资本参与铁路、核电、水电、油气管道等重点领域项目,持股比例可在10%以上,部分核电项目参股比例已达20% [2][3][9] - 引导民间资本有序参与低空经济基础设施、商业航天、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并在频率许可和发射审批中一视同仁 [3] - 清理服务业不合理准入限制,支持民间资本投向工业设计、检验检测、数字化转型等生产性服务业 [4] - 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修订特许经营项目清单,合理设置民间资本参与要求 [4] 优化招标投标环境 - 严禁对民营企业违规设置设立分公司、强制加入协会等附加条件,取消单独设置的历史业绩和资质等不合理要求 [4][10] - 通过智能技术应用,已在3.1万个招标项目中开展文件检测,纠正1.9万个违法设置资质或业绩条件的问题 [11] - 发布《招标人主体责任履行指引》,建立文件合规审查和公平性自查机制,加强中标结果审查 [10] 加大金融与采购支持 - 对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预留40%以上预算面向中小企业,鼓励将民营企业合同预付款比例提高至30%以上 [5] - 加大中央预算内投资对符合条件的民间投资项目支持,用好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补充项目资本金 [7] - 银行业金融机构需制定民营企业年度服务目标,落实普惠信贷尽职免责制度,打造国家投融资综合服务平台 [7] - 为科技型企业上市融资和并购重组开设绿色通道,支持发行基础设施REITs [7] 强化基础设施与产业链协同 - 保障民营企业在电力并网、油气管网使用、运力调配等方面的权益,加快制定铁路线路接轨管理办法 [6] - 鼓励民营企业建设重大中试平台,支持国有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提供市场化中试服务 [6] - 支持民营龙头企业建设数字赋能平台,打通产业链数据堵点,加快培育面向中小企业的数字化服务商 [6]
如何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发展(政策问答·回应关切)
人民日报· 2025-11-12 06:37
扩大准入领域 - 民间资本参与具备条件的铁路、核电等重点领域项目持股比例可在10%以上[2] - 加大能源领域引入民间资本的政策供给 完善民营企业参与重大项目长效机制[2] - 支持民间资本更多投向生产性服务业领域 实施服务业扩能提质行动 引导打造生产性服务业品牌[2] 打通创新堵点 - 支持民营企业建设重大中试平台 鼓励在先进制造业集群等进行一体化布局[3] - 鼓励国有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面向民营企业提供市场化中试服务 构建开放共享的中试生态体系[3] - 通过场景开放、数据融合、模式创新等措施 引导和服务民间投资参与智改数转网联[3] 投融资支持政策 - 用好中央预算内投资 对符合条件的民间投资项目予以积极支持[4] - 5000亿元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资金已全部投放完毕 其中安排一定规模支持了符合条件的重点领域民间投资项目[4] - 鼓励采购单位将对民营企业的合同预付款比例提高至合同金额的30%以上[5] 金融信贷支持 - 用好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制定民营企业年度服务目标[5] - 全面准确落实普惠信贷尽职免责和不良容忍制度 满足民营企业合理信贷需求[5] - 推广"创新积分制" 引导金融资源精准聚焦服务科技型企业[5] 直接融资支持 - 持续落实好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科技型企业上市融资、并购重组"绿色通道"政策[6]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回答证券时报记者提问时表示 支持民企建设重大中试平台 构建开放共享生态体系
证券时报· 2025-11-12 02:03
扩大民间投资准入 - 政策从扩大准入、打通堵点、强化保障三大维度提出13条举措,特别将扩大民间投资准入置于首要位置 [1][2] - 针对铁路、核电、低空经济、商业航天等长期受关注领域明确开放路径,对具备条件项目民间资本持股比例可在10%以上 [2] - 近两年在新核准核电项目中引入20家民营企业参股,2024年每个项目民资股比约为10%,2025年提高至10%—20% [2] - 在油气领域,民营企业投资上游和基础设施,在储气设施、油气管道支线及终端管道项目投资占比已超过10% [2] - 服务业准入限制将进一步清理,支持民间资本有序流向工业设计、共性技术服务、检验检测、质量认证等高价值服务行业 [3] 打通投资堵点 - 保障民营企业在电力并网运行、油气管网设施使用、运力资源调配等方面的合法权益 [4] - 支持民营龙头企业、链主企业、第三方服务商建设综合性数字赋能平台 [4] - 鼓励支持民营企业加快建设一批具有较强行业带动力的重大中试平台,鼓励有条件的单位与民营企业联合建设中试平台 [4] - 各地已有先例,如四川打造"1+N"模式整合中试资源,上海、江苏、浙江、重庆等地探索"先投后股"政府资金支持中试转化 [5] 强化投融资保障 - 在投资端,加大中央预算内投资对符合条件民间投资项目的支持力度,用好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补充项目资本金 [7] - 在融资端,全面准确落实普惠信贷尽职免责和不良容忍制度,持续落实好科技型企业上市融资、并购重组"绿色通道"政策 [7] - 积极支持更多符合条件的民间投资项目发行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 [7] - 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在投贷联动合作机制基础上打造国家投融资综合服务平台,加强与全国融资信用服务等平台互联互通 [7] 构建政策保障体系 - 构建"服务+监管+协同"的多维度保障体系,持续开展民营企业投资服务,不断畅通民营企业投资渠道 [8] - 进一步坚持和完善政企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及时了解掌握情况 [8] - 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扎实推动《民营经济促进法》实施,发挥好现有机制平台作用 [8]
促进民间投资组合拳落地:加大投融资支持 重点领域项目持股可超10%
第一财经· 2025-11-11 21:46
政策核心举措 - 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发展的若干措施》,提出13项针对性政策举措,旨在扩大准入、打通堵点、强化保障 [1] - 政策明确鼓励民间资本参与铁路、核电等重点领域项目,并对具备条件的项目提出民间资本持股比例可在10%以上的量化要求 [2][5] - 政策超越原则性表述,通过列举重点领域和专项论证要求,将民间资本参与从“可选项”变为“应选项”,增强政策刚性 [5] 重点投资领域与准入 - 明确需专项论证民间资本参与可行性的领域包括:铁路、核电、水电、跨省跨区直流输电通道、油气管道等具有收益的项目 [2] - 在核电领域,2024年新核准项目民资股比约为10%,2025年计划提高至10%~20% [3] - 在油气领域,民营企业于储气设施、油气管道支线及终端管道项目的投资占比已超过10% [3] - 政策要求清理不合理的服务业准入限制,支持民间资本投向工业设计、检验检测、数字化转型等生产性服务业 [6] 民间投资现状与资产类型 - 今年前三季度全国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为371535亿元,同比下降0.5%,其中民间固定资产投资同比下降3.1% [2] - 扣除房地产开发投资后,民间项目投资同比增长2.1%,其中基础设施民间投资增长7%,制造业民间投资增长3.2% [2] - 国家发改委累计推荐105个基础设施REITs项目,83个已上市,涵盖清洁能源、数据中心、租赁住房等10个行业18种资产类型,发售基金总额2070亿元,预计带动新项目总投资超1万亿元 [1] 投融资支持措施 - 强化投资、财政、金融政策协同,统筹用好各类资金渠道和金融服务 [1][8] - 用好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符合条件的民间投资项目,5000亿元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资金已全部投放完毕,部分用于支持重点领域民间投资项目 [8] - 信贷政策方面,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制定民营企业年度服务目标,落实普惠信贷尽职免责制度 [8] - 直接融资方面,持续落实科技型企业上市“绿色通道”,积极支持民间投资项目发行基础设施REITs [8] - 将打造国家投融资综合服务平台,推动投融资高效对接,精准投放信贷资源 [9] 行业改革与未来发展 - 针对电力、油气、铁路等网络型基础设施,政策提出具体改革要求以降低隐性门槛,如监管运行调度、解决铁路线路接轨等堵点 [4] - 生产性服务业被视为产业发展的“黏合剂”,民间资本被鼓励进入高价值服务行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 [6][7] - 结合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试点,鼓励民营企业探索制造业服务化路径 [7] - “十五五”时期被指出是我国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空间广阔的时期 [6]
国家发改委就加强对民间投资的服务答每经问:将加力解决涉民间投资有关问题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1-11 21:44
政策支持框架 - 国家发展改革委通过“四个一”工作体系支持民间投资,包括一部法律、一个机制、一个平台和一个闭环[2][3][4] - 已建立国家、省、市、县多层次与民营企业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国家发展改革委主任主持召开20场“早餐会”,委党组成员座谈交流160余次,地方发展改革部门召开座谈会2万余次[3] - 民营经济发展综合服务平台自2024年12月上线,集成7大功能板块,截至今年10月底访问量超50万人次,办理问题诉求5600余项[3] 民间资本投资方向 - 政策支持民间资本更多投向生产性服务业领域,重点鼓励进入工业设计、共性技术服务、检验检测、质量认证等高价值科技服务业[5] - 将通过服务业扩能提质行动,支持民营企业参与生产性服务业重点项目建设,分领域推进高质量发展[5] - 结合深化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试点,鼓励地区先行先试,支持民营企业探索制造业服务化路径,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6] 规划与法律保障 - 国家发展改革委围绕“十五五”规划《纲要》编制听取民营企业意见建议,将予以吸收采纳[2] - 今年出台施行的民营经济促进法设立“投资融资促进”专章,首次在法律中对促进民间投资作出规定,完善制度保障[2]